再公共化:论大众自传播背景下的公共表达实践
2023-04-12苏陆影陈接峰
【摘" "要】 在大众自传播背景下,自主性受众的崛起改变了原有的传播格局,基于技术民主、多元协商和话语权再分配,一种以开放、平等、共享为特征的新型结构以及与之适配的治理体系或将形成。公共表达作为社会交往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现代社会治理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建立在新的基础设施之上的公共表达,在社会现实、技术以及资本的结构性作用机制中更加趋向于制造差异消解公共化,并不是制造共识。因此,我们需要在技术形成的分裂中重新寻找到可以形成共识的架构,构建一个以理性行动者为参与主体的合作型社会,使之更有利于形成传播新势能,实现以公共化为价值准则的公共表达。
【关键词】 大众自传播;公共表达;公共化;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G206" " " 文献标志码:A" " " "文章编号:1673-8004(2023)05-0066-12
一、问题的提出以及相关研究综述
公共表达是社会化媒体用户日常网络使用中极为重要的一种行为:一方面,它是社会化媒体公共性的体现;另一方面,它是网络舆论生成和演化的过程性呈现[1]。多元异质性主体在互联网所造就的公共场域内就公共议题而进行的社会交往和意见交换,即为公共表达。公共表达的核心价值是公共性,作为公共场域内公共生活和公共交往的内在价值尺度,依然指引着网络空间中多元主体间的互动与沟通。关于公共性和公共领域的研究起源于西方。西方学者大多以西方资本主义政治体制中的市民社会以及民主化的传媒实践为基石,并站在政治哲学高度,以“国家—社会”视角或“传媒—民主”视角为观察点,分析传媒公共性和公共领域问题。例如,汉娜·阿伦特最早用经典的公民共和模式来审视“公共性”问题,认为现代社会领域的兴起使得公共领域逐渐走向衰落[2]。哈贝马斯在阿伦特的基础上进一步思考,认为晚期资本主义时期传媒的发展已逐渐背离了公共领域的精神,公共领域的公共性变成“再封建化”的“伪公共领域”[3]。在哈贝马斯之后的汤普森则通过传媒化可见性重新定义公共性,并认为大众传媒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公共性[4]。理查德·桑内特另辟蹊径,以大城市这样的特殊环境为背景来理解日常行为及其社会交往模式,认为人们受到亲密性的专制统治,并提出了“公共人的衰落”论断[5]。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西方学者从不同的立场对公共性和公共表达问题提出过见解,为后来的研究留下了宝贵的参考。
基于我国社会发展的“多重语境”与深度媒介化社会的到来,数字媒介通过人类社会的使用与实践嵌入到整个现实世界中并改变了原有的社会结构,互联网的诞生使公共表达的潜能被进一步激发。例如陈伟球认为,新媒体发展中的话语权力自我赋权,使得公众长期被压抑的诉求得到了彰显[6]。申玲玲认为,虽然个体不足以构成强大的影响力,但当持有相同或相似观点的网民朝着相同的方向靠拢和聚合时,便会产生强大的凝聚力[7]。喻国明认为,线上集体组织所孕育的能量可以建构起新的公共性,进而重新定义社会的权力格局[8]。但从现实来看,数字空间内的公共表达实践并非必然带来公共价值的实现,相反,建立在新的基础设施之上的传播机制使“公共性”标准遭受更大的威胁。徐敬宏等以计算机辅助内容分析为研究方法,对“什么是今天该有的男性气质”这一微博话题进行研究发现,尽管微博为性别议题的讨论提供了较为平等、广泛、开放的沟通空间,但离形成理想的性别议题公共领域仍有一定距离[9]。与此同时,网络公共话语的非理性表达还会带来诸如网络舆论暴力[10]、网络谣言[11]、群体极化[12]、网络民粹主义[13]、后真相[14]等媒介生态环境失衡的问题。
综上所述,随着传播基础设施的变迁,建立在网络和数字传播基础之上的新传播技术使得人际交往和公共表达在网络空间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目前,学界关于“公共表达”的研究实现了在地化的繁荣发展,研究内容基于传播基础设施的变迁,既关注到了互联网建构公共性的潜力,又看到了其“去公共化”“反公共化”的反权威力量。传播形态的改变带来了新的传播机制,但鲜有研究从大众自传播视角来观照公共表达的底层逻辑,把公共表达与社会治理相联系的研究更少。因此,我们关注以下问题:大众自传播背景下公共表达的公共化是如何形成的?又是被怎样消解的?我们该如何重返公共、实现社会治理共同体?本文的研究正是立足于此,在大众自传播理论的基础上探讨这些问题,帮助人们走出不同经验语境对公共化概念的预设视角,进而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网络强国”战略的实施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传播公共化:公共表达的底层逻辑
曼纽尔·卡斯特认为,互联网带来了一种新形式的交互式传播,其特征在于能够实时或在特定时间内进行多对多的信息传播,并且具有使用点对点传播的可能性,他把这种具有历史意义的传播新形式称为大众自传播[15]。大众自传播作为一种新的社会沟通形式,支持并强化了受众的自主实践,意味着由网络技术所带来的公共场域的生成,这被凯斯·桑斯坦预言为一个“网络共和国”的诞生,并伴随一套新的数字媒介实践和传播经验的产生。大众自传播背景下的公共表达实践将围绕网络空间中的传播行动者、传播关系和传播结构的转换来展开,以此勾勒出大众自传播与传播公共化之间的逻辑关联。
(一)传播行动者的激活:从公众参与到主动策展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1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10.67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5.6%[16]。互联网基础能力持续增强,网络发展进入新阶段。互联网发现并激活了个体,为公共表达提供了开放空间和赋予事物可见性的机会。由网络技术所带来的全程在场和全员参与,极大地激发了公众的热情,网络政治效能感不断上升。网络社会中个人的政治参与和政治效能感相较以往更强。已有的研究证明,电子民主不再是乌托邦梦想,它得以借助互联网力量的底层动员的发展,使得公民参与的传统形式充满活力,嵌入到当代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来[17]。
一方面,从互联网接入来看,去中心化和去权威的网络公共空间克服了时间、空间和其他物理条件的限制,有效化解了公众话语准入难题。在大众传播的线性模式下,受众作为被动的接收一端而存在,其自主性和能动性被极大限制。虽然有诸如读者来信等公众参与机制,但所发挥的影响力仍是微乎其微。在大众自传播背景下互联网持续向社会赋权,网民得以离身共在,相互连接,实现对公共事务的即时感知、自由参与和动态跟进,公众参与社会政治事务的热情和信心有增无减,自我效能感不断提升。正是因为大众自传播延伸了公共论坛,公众普遍获得了传播权和几乎无限的信息与观点的传播潜能,公众参与变得越来越具有合理性与正当性,塑造出崭新的公众行为景观。
另一方面,从互联网使用来看,在以连接和互动为核心的网络社会中,可见性作为一种传播资源被重新配置。公众可以自主决定目光的投射方向,并汇集为多元集体能量促使大量公共议题得以被看见,从而掌握了赋予事物可见性的权利[18]。在Steven C. Rosenbaum看来,社交媒介用户的新闻接收、再加工并公开传播的实践行为被概念化为社交媒介策展新闻[19]。策展新闻是社交媒体用户凭借自身经验、利用网络来表达自己对公共议题的看法与态度、参与社会协商与治理的一种现象级的信息传播实践。例如,在一些社会舆论事件中,网友自发地参与到信息生产、传播和扩散中来,对舆论发酵起到重要作用,公共议题的价值和意义被网民“无组织的组织力量”所“解构—重构”,成为推动事件解决的助燃剂。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技术可供性的支持下,传播主体的激活实现了公共议题的可见性、公共场域的可近性以及公共意见的可言性,极大地阐发了赛博空间的公共意涵,网民同时也完成了由单纯的观看者、消费者向策展人的身份转变。
(二)传播关系的重塑:从弥散的个体到脱域的共同体
在大众自传播的背景下,任何个体都变成了网络空间中的节点,个体的自由连接重构了社会关系,信息生产者基于关系的连接构建成网络社会。在自由平等的网络社会中,大众传播环境下形成的弥散的个体得以超越现实社会的身份区隔,形成了不同程度的强连接和弱连接关系网络,并有望形成“脱域”的“共同体”。所谓“脱域”指的是“社会行动得以从地域化情境中‘提取出来’,并跨越广阔的时间与空间距离去重新组织社会关系”[20]。即是说,在网络社会中,“流动的空间”和“无时间的时间”已被重新组合起来成为构筑关于行动和经验的“世界—历史”的真实框架。
具体而言,在社会化媒体组建的公共空间中,以连接和互动为基础的大众自传播既具有激活私人主体性的潜力,也带来了重新拥抱公共生活的可能。一方面,互联网技术和社交工具作为基础设施扮演着“社会加湿器”的角色,润滑社会运行机制,重构社会集体行动的组织运行方式[21]。网络空间使得不同社会阶层的个体基于自发的情感、趣缘、利益进行意义共享和集体行动,在公众意见抱团和情感能量的影响下,最终形成超越时空、文化以及制度的鸿沟,具有扁平化、临时性以及流动性特征的“脱域的共同体”。另一方面,网络社会成为人类社会关系的桥梁,公众在横向交流和多向互动网络中创造了大规模的、密集的相对弱势的社会关系,并且能够从中得到社会资本回报。林南认为,社会资本是行动者在行动中获取和使用的嵌入在社会网络中的资源,为了保持已有的价值资源促进了公众表达性行动的发生[22]。比如在一些事件中,公众结合整个事件的上下语境,将各类信息关联起来,实现情感的建构和分享,将原本分散于不同圈层的公众聚集起来。可以看出,“脱域的共同体”成员之间的情感、互动和资源往往具有较强的同质性,更容易促进情感的分享与支持,所以在关涉人们的切身利益和公共福祉的公共议题中往往能汇聚成去中心、反权威、碎片化的组织化力量,达到社会整合的新高度。
(三)传播结构的转换:从强权结构到弱权结构
从工业社会的大众传播到科技社会的大众自传播变革,使公共表达的底层逻辑发生了深刻变革,解构了原有的社会运行机制,为各种社会力量提供了新的参与渠道和博弈空间。一方面,公众参与的权利获得了基本的技术支撑。在以弱连接为主导的网络社会中,社会网络代表着正式性较弱的社会结构,流动性是占据者、位置、资源以及规则和程序的特征。根据网络社会交换理论,传播结构正在由以大众传媒为主导的强权结构走向以大众自传播为趋势的弱权结构。弱权结构代表着“全球的各个领域都在沿着互联网逻辑演化,所有层级结构都在向开放、分散的网络结构转型”[23],个体成为“新的中心”。基于互联网和无线通信建立的交互式横向传播网络释放了社会的力量,传播权力平权化的趋势正在浮现,印证了权力正在不断“从社会共处的宏观层次转移到微观层次”的观点。曼纽尔·卡斯特认为,传播权力平权化的趋势改变了以往的权力话语体系,极大增强了社会的自主性,治理网络随之拓展至整个社会,纳入更加多元的社会治理主体。
另一方面,公众参与的权利已经逐步获得制度支持和保障。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指示下,国家层面以系统思维整合制度、组织、人员、技术和数据等,做出了数字大国、大数据、文化数据化等一系列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的全新概念,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内涵的不断发展完善标志着我国政治实践正由管理向治理转变,强调社会治理的重心下移和公众参与,即通过权力再分配,将人民群众广泛纳入社会治理的总体框架,激活群体在公共实践中的结构性潜力,打造一个围绕公共问题而形成的、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治理共同体[24]。这类分配至个体的治理权力将公众放置于具有广泛公共性的公共场域之中,在国家制度安排与人民群众公共生活之间的良性互动中培育“治理型公民”,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例如,全国首创的区域性生态级媒体平台——长江云移动政务新媒体平台,将舆论引导与意识形态管理、政务信息公开、社会治理和智慧民生服务融为一体,成为信息传播、舆情反馈、公众意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普通百姓可以通过“移动问政”“一键提交”“后台联办”“强力督办”“评价排行”这几个步骤进行线上问政和网络监督。由此可见,在大众自传播背景下,长江云平台激活了社会关于新型公共空间以及治理共同体的想象,传播公共化大有可为。
三、 制造差异:公共化的消解与原因探析
社会治理共同体功能的发挥需要遵循以公共利益为根本的稳定性内生动力,然而观照当下的网络社会治理实践,自由开放与秩序失衡成为技术民主社会的显性矛盾,脱域的共同体往往缺乏稳定的底层共识,难以发挥有效的力量,更加趋向于制造差异带来公共化的消解。在社会环境、平台资本和技术的耦合作用下,传播公共化消解的过程体现为多重因素间的结构性运作,现在我们必须在大众自传播所带来的新情境下重新思考公共化消解的原因。
(一)结构性压力与不确定性风险
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现代社会的繁荣发展并没有完全实现人们“美好生活”的理想,个人所面临的结构性压力和不确定性风险逐渐增多,整个社会处于“西西弗斯式”的“社会加速”和“达摩克利斯之剑式”的“风险社会”之中。哈特穆特·罗萨认为现代化的确可以被诠释为一种朝向社会加速的过程,“加速循环”已经变成一个封闭、自我驱动的系统,竞争原则支配了现代生活所有领域的分配[25],并成为现代人压力的结构性来源,它会让人们觉得时间匮乏,感到紧迫与压力。风险感知的增加使现代人变得越来越焦虑。贝克悲观地认为:“在风险社会中不明的和无法预料的后果成为历史和社会的主宰力量。”[26]在现代性脱离控制的风险社会中,传统关系中稳定的安全感消失殆尽,本体性安全与存在性焦虑或忧虑持续存在,抑郁、焦虑和暴躁因此成为现代人的常见病症。
这样一来,面对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结构性压力和不确定性风险,原有的社会图景被肢解,阶层、城乡、贫富、性别等作为新的公共议题直接关涉到每个人的生存际遇,使公共表达的公共性价值因之遭遇不同程度的解构和游移。其一,由于网民身份匿名性带来的责任感边界消失,加之公共表达不断遭遇网络亚文化的入侵,公众通过对主流话语的拼贴或解构等方式改变着原有的价值体系,公共表达就容易演变成群体性的狂欢以抵抗或逃避现实生活中的压力,互联网公共场域充当着社会解压阀的作用。但在某种程度上,社交媒体在其中实际扮演了一种“催化剂”的作用,不仅提高了风险的可见性,还放大了社会情绪,影响人们对既定公共议题的感知判断,进而出现更严重的对社会生活的不确定感,被更加紧密地束缚于现代社会的结构性压力之中。其二,在社交媒体的公共表达中,公域与私域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不清,越来越多的私域事件被广泛曝光,但由于脱域共同体的“情感结构”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和权变性,围观的心理普遍存在,“公共”话题扩张的同时,“公共性”标准也被稀释。近一段时间以来,网络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大众自传播营造了一种看似高度自由化、民主化、平等化但实际上极容易造成群体极化的公共表达。这也说明公共表达虽然在个别事物中可以发挥靶向优势,但从整体上来看,基于个人利益的存在,容易滑向庸俗、琐碎,难以生成长期、深入和可持续的干预力量[20]。
(二)技术赋权与消费主义入侵
大众自传播背景下的公共表达使得个体的话语权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社交媒体上的众声喧哗绝大部分是紧密嵌入商品化产制中的展演行动,传播压缩了思辨性公共讨论的空间[27]。这是因为有赖于互联网的技术赋权,消费主义所带来的网红经济和流量逻辑在网络空间内大行其道,整个网络空间弥散着一种强烈的资本主义色彩。这不仅导致公共性价值标准的游移,还遮蔽了公众的公共生活。
就网红经济来说,虽然网络社会具有明显的“去中心化”的趋势,但各个小众圈层正重新培育出新的中心发展为网红,网红凭借其吸纳的注意力资源,逐渐向以产品销售为最终诉求的“带货”模式演化,完成与经济的兑现[28],但网红经济的发展与资本权力和商业逻辑的合谋不无关系。从资本权力来看,一些网红受资本力量的牵制。从商业逻辑来看,网红经济被商业逻辑的外溢效应所影响。因为网红经济本质上是粉丝经济的外延,囿于粉丝群体属于异质性群体,仅专注于自己圈层领域的创作而鲜对风口浪尖上的争议性事件发声。近年来,网红失真、失范、失德现象时有发生,网红蹭炒热点吸粉引流、造热点博流量、利用弱势群体进行流量变现等违规盈利行为已成为行业潜规则。可以看出,网红作为新一轮再中心化过程中的圈层中心,呈现出明显的商业操纵特征,其话语表达更倾向于符号化、商品化和表演化,并没有培育起自发公共性价值,更有甚者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置公共责任于不顾,把网络公共空间变得乌烟瘴气。
究其本质是因为流量逻辑已成为衡量平台内容生产的主要价值尺度,“消费者主权”原则甚嚣尘上。“消费者主权”原则出自凯斯·桑斯坦所著的《网络共和国》,它是与政治主权相对的概念,它强调的是消费者是否得到他们想要的。大众自传播背景下的技术赋权推动受众地位上升,受众从被动接收信息转为主动生产内容,并完成了从受众向用户和消费者身份的转变。在这一转变之中,流量逻辑成为内容生产与消费的权威和统治方式。在大众自传播于公共表达的过程中,人们逐渐从对物的消费转向对符号、意义的消费,挑起具有争议性、冲突和耸人听闻的信息,不顾一切地消费着一切,公共生活逐渐走向消解。 “整个社会生活显示为一种巨大的景观的堆积,当我们沉溺于景观光怪陆离的幻象之中时,恰恰丧失了追求生活本真性的动力。”[29]由此可以看出,虽然技术赋权给予每个个体表达自己看法的机会和空间,但在平台资本主义和消费主义对公共表达的渗透下,网红经济以及数字劳动不断被异化吸纳,不管是公共责任意识还是公共价值感都差强人意,公共性价值被不断削弱和稀释。
(三)平台作为新的控制力
在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已经不能脱离数字平台而生存,传播权力配置的主导性逻辑表现为向平台汇聚,使之非对称影响用户的能力愈益增强,平台作为新的控制力的作用逐渐显现出来[30]。根据现有经验,网络平台并不是理想的“观念市场”,更算不上合格的公共领域,但它无疑是将集体记忆窄化为社会记录的最佳媒介载体。从平台对公共表达的影响来看,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切入:平台作为一种技术结构和平台作为一种商业资本。
一方面,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算法成为可见性与注意力的新生产机制与逻辑,并作为元逻辑在新传播生态体系中展开可见性的循环[31]。算法作为一种非人行动者,隐匿在平台运作力量之中,不易被人察觉。算法技术及时监测社会情绪,剔除可挑动激进情绪的话语,允许公众有限度的表达。有学者认为,在现实运作中,算法在屏蔽、下沉公众表达,引导、规训公众表达和伪造公众表达[32]。“热搜”就是在算法逻辑的引导下成为新的议程设置者,规训公众表达的路径,算法技术实际上成为控制人们看见什么与看不见什么的决定性力量。另一方面,在数字化的进程中,平台资本主义的生产逻辑成为一种商业资本[33]。用户的数据信息不仅被平台用来产生附加价值,而且信息的可见度变成待价而沽的商品,平台“竞价排名”“买热搜”等行为时有出现。当热搜成了买卖,那些混淆视听的不实之词、博人眼球的捕风捉影、缺乏价值判断的低质内容就会变成头条新闻。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受众的知情权,而且损害了传媒的公共性,隐私保护的弱化与公共性标准的稀释不可避免。在媒介化社会的今天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全面渗透,资本主义成为比现代社会更强大的秩序力量,平台作为新的控制力量左右着大众自传播的公共表达。
四、制造新的共识:再公共化的有效路径探讨
大众自传播背景下的公共表达虽然有实现传播公共化的可能,但在一定程度上实则为社会治理带来新的难题。在社会现实、平台资本以及算法三者的动态耦合运作中,公共表达的公共化机制逐渐被消解,并倾向于制造差异,有悖于公共性和大众福祉。显然,传播公共化这样一种交往行为虽然很吸引人,但是它提出的条件却很难在现实中得到充分满足。因此,在大众自传播背景下如何规训个体表达而不破坏其民主精神,制造新的共识,实为关键之举。如何唤起全社会的公共性自觉及实践理性,以构建一个以理性行动者为参与主体的合作型社会,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与探索。
(一)信息生态治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大众自传播的去中心化特性使得信息传播主体、价值逻辑和技术手段均产生了明显的变化,传统媒体“把关人”的角色和作用不断弱化,公共表达的深度和广度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海量信息以零散无序的状态弥散于网络空间之中,网络信息内容所产生的负面效应越来越大。在众声喧哗的公共表达之中,网络信息生态走向恶化。
其一,多元传播主体带来了网络空间的繁荣,但由于信息质量参差不齐、信息碎片化等问题,过度供给的“信息噪声”和随之产生的“信息缺位”导致公众对公共议题的认识有失偏颇。其二,整个新闻行业处于流量至上的逻辑范畴之中,尤其是缺乏专业素养的自媒体,在流量逻辑的刺激下便容易滋生虚假信息和假新闻等问题,混淆公众视听,影响公众的正确判断,新闻真实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其三,算法技术所带来的信息茧房问题,虽然是否会产生“信息茧房”尚未可知,但公众容易处于“信息孤岛”的困境之中,对公共议题漠不关心,网络政治效能感随之降低,公共化理想的实现灰飞烟灭。其四,在一些具有争议性、社会影响广泛的公共议题之中,由于专业媒体未能有效回应大众关心的问题,满足大众的心理期待,公众对事件的不确定性容易产生信息焦虑问题,这种情况反而助长了网络谣言的产生,破坏了网络生态环境。
网络信息环境的恶化和信息秩序的失衡对社会成员的公共生活、社会信任机制、社会治理体系等造成危害,对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而言都是一个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遵守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34]。因此,进行信息生态治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是实现社会整体效益最大化、再公共化的前提。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的关键在于,利用好信息技术,并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惩罚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不断夯实网络安全的法治基础,使我国网络空间的法治化进程加快推进。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先后出台文件,加快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并开展了相关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虚假信息的传播,使网络生态持续向好[35]。
(二)重塑影响力:建构全媒体传播体系
大众自传播是一种革命性的变化,个体话语权的充分表达是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一种进步,但主流媒体却面临着阵地失守、人员流失、收益下滑的种种危机。这不仅是主流媒体面临的危机,甚至是社会面临的危机。一方面网络的开放性使得各种文化思潮风靡一时,主流媒体的影响力衰退,主流意识形态出现被边缘化的现象。另一方面互联网通过话语权再分配促进了多元意见的竞争,解构了传统的意见表达机制、社会信任机制、决策和权力运行的合法性机制以及社会行动机制[36]。因此,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是重塑主流媒体影响力的应然之举。
从大众自传播的技术逻辑和传播机制来看,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大众自传播使得平等表达、公共参与成为可能,而在平等开放的公共场域中,因缺少对权威话语的信仰和共同的信念,容易产生多种话语的冲突碰撞,并陷入无休止的争吵之中,普罗大众未必胜任所有公共讨论,民主也未必胜任公共决策[37]。所以在公共表达中仍需要主流媒体处于主导地位,成为公共准则的协商者和公共利益的守护者,保证公共表达的方向和主旨符合主流意识形态,避免公共表达止于边缘、表面。从2014年8月《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9月《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再到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党中央的领导和中宣部的推动下,媒体融合向纵深推进,主流媒体创意日益增强。面对复杂的网络生态,只有使主流媒体具有强大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形成网上网下同心圆,才能有效解决网络空间中平等与胜任的二元矛盾,传播系统才能发挥调和社会冲突的作用。
(三)重返对话:话语表达由偏好聚合走向公共协商
在复杂多元的话语网络中,个体与社群的互动与交往表征出自说自话和独白的特点,公共表达的群体极化、圈层壁垒、信息茧房等问题越来越严重,而真正的公共表达应该是双向互动,有来有往,唯有对话中的公共表达才能体现公共性的精神价值。对话理论来源于米哈伊尔·巴赫金,他强调媒介、组织、公众是一个整体,不能单单以其中某一方面为中心,而是需要三方面共同交流对话才能达成共识。因此,把对话精神贯穿到大众自传播的公共表达之中,在对话中相互承认、建立认同、凝聚共识,使话语表达由偏好聚合走向公共协商,实乃公共表达的核心所在。
1.相互承认: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网络空间是人们的共同家园。新近颁布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也明确提出要抓好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然而,互联网带来的多样化、多元化和分众化使差异和异质成为普遍特征,既具有重建社会生活公共性的希望,也暗含着离散认同的隐忧,公共表达面临着圈层壁垒的现代危机,如何破冰成为公共表达需要迈过去的第一道门槛。面对这一现代性危机,泰勒提出了“承认政治”。承认的独特价值在于它直面现代社会的多元主义现实,超越普遍性和差异性,导引多元主体在对话中培育公共性[38]。
“承认政治”理论不仅为媒介化社会的公共表达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也在社会上发挥越来越大的团结作用。大众自传播背景下的每个个体都有言说自身和进入公共场域的机会,在承认政治的指引下,公共表达实践应超越个体在阶层、身份和性别上的固有区分,将公共表达的认知偏见与刻板印象转变为相互尊重和包容他者,正视其各自差异,求同存异,建构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公共生活。进一步地说,承认就是在承认差异和互相欣赏的过程中促进多元主体达到一种和谐,并呈现为持久而稳定的“和而不同”。在自由地、批判性地公开对话的公共场域中,个体因他者的承认而保持完整,为当代个体从交往理性维度实现“主体间性”奠定了良好基础。
2.社会认同:重返社会共同体
技术革命的到来和全球化进程的实现,只见个体不见社会的“个体化社会”随之而来,这造成的直接后果便是社会认同难免被这些刚性化的社群认同所分割。虽然建立在开放式连接基础上的大众自传播形成了“脱域的共同体”,但是这一共同体是一种较为松散的基于情感动机的结构,因情感而类聚,亦因情感而群分。网络共同体的聚集与消散十分频繁,网络共同体似乎成为流动的现代性的最新注脚[39]。这是因为处于共同体中个人具有较强的个人偏好和功利性,更容易被同质的情绪感受和价值立场所吸引,公共表达趋向于高筑圈层壁垒,公共准则和公共价值被忽视,从而出现社会分裂的风险。因此,在公共表达实践的对话中帮助个体实现社会认同、重返社会共同体非常重要。在杜威看来,民主就是共享和传播。传播就是参与一个共同的世界,有意义的是大家正在共享着一些东西,正在认同着一些东西[40]。哈贝马斯也认为,人只有通过广义的对话和传播,才能从主体间找到交往的可能性[41]。即是说,个体只有在对话和传播所建构的共鸣环境中,才能获得与他人的内在联系和对社会现实的共同理解,最终达到强化社会认同、重返社会共同体的效果。
3.共识凝聚:促进公共协商
共识是民主的主要特征,也是构成协商民主的架构性因素。作为治理理论的协商民主旨在多元异质化的群体经过辩论、协商、妥协,最大化利用公民自觉,达成以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价值为最终诉求的价值共识[42]。大众自传播的兴起激活了作为公民的个体,而公民通常是自利性与互利性的统一,在社会结构化力量的加持下,网络空间亦无可避免价值冲突、意义对抗等固有矛盾张力。在网络公共议题的讨论中,充满情感和诚意的话语表达方式更能赢得人心,情绪宣泄的极大化表达更容易带偏网络节奏,真相与共识在与信仰和偏见作斗争的过程中逐渐消解,阻碍了交往理性的实现和公共化的形成。
因此,公共协商民主的实现不仅仅依赖于广泛的公众参与,更是要求负有责任意识的理性公民。桑斯坦在《网络共和国》中提到:“我们身为公民的角色和身为消费者的角色,两者大不相同。”[43]身处网络空间的我们不仅仅是景观社会中的消费者,还是公共场域中的公民。对理想公民来说,主动参与到公共事务治理中来是义务,而非只是权利。每一个公民都应按照协商民主精神,奉行包容、平等和公共性等原则,克服偏好聚合的局限,实现理性的公共交往,通过网上网下同心圆的建构,使全体人民在价值、理念等多个方面紧紧团结在一起,让正能量更强劲、主旋律更高昂。
五、结语
公共表达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促成的新传播形态。哈贝马斯认为,随着历史性的公共领域的崩溃,已逐渐退入各自私人领域的公民,又一次以一种公共力量的形式出现了[44]。大众自传播的兴起改变了既有传播格局和传播范式,对社会信息系统产生了深刻影响。大众自传播持续为社会赋权,传播权力平权化的趋势正在浮现,公共场域内的各方在公共空间进行交往与讨论,传播行动者、传播关系和传播结构由此产生了深刻变革,传播公共化逐渐形成。在效果或后果上,公共表达实践已展演了某些不确定的复杂境况。在大众自传播的公共表达之中,公共化再次面临被消解的可能。在分析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公众、平台资本和技术彼此之间的博弈。公众以崭新的姿态参与公共表达,平台作为新的控制力量左右公共表达,公权力在新格局下努力影响公共表达,在话语权重新分配的格局下,权力的流动和无边界时代正在到来。从网络话语权的建构与博弈来看,只有达到互联网话语表达的动态调适,利用各种话语权之间的相互制衡与共同努力,避免一方话语权的过度膨胀,才能使公共空间的理性交往和对话成为可能。公共表达的目标和效果是重新凝聚共识,使社会变得更加具有同一性。因此,我们需要在技术形成的分裂中重新寻找可以形成共识的基本路径。
可以看出,在当前大众自传播背景下,虽有促进传播公共化形成的动力机制,但仍有消解公共化的破坏因素,公共化在形成过程中又不断被消解,公共协商、理性对话的社会治理仿佛只是学者心中的幻想,公共化持之有效的动力机制该如何恒久维持成为再公共化的难题。从社会现实来看,大众自传播所激发的能量已不容忽视,自主性受众的崛起已成为现代社会的关键性力量。因此,现代社会治理的关键问题便是如何利用好这一能量,使之朝着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转化,避免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大众自传播背景下,传播行动者之间的重返对话是再公共化的重要途径。重返对话固然重要,然而如何重返对话又成了一大难题。《中说·礼乐》中的“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败则倾;以权相交,权失则弃;以情相交,情断则伤;唯以心相交,方能成其久远”,大概就可以是帮助人们重返对话的重要路径。人们在心灵交往中彼此承认、相互认同、凝聚共识。在公共场域内进行信息生态治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是再公共化的前提;建构全媒体传播体系,重塑主流媒体影响力是重回公共的应然之举。只有通过全面、整体、系统性的再公共化路径才能形成传播新势能,追求公共价值,维护公共利益,为现代社会治理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支撑[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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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 "刚;校对:罗清恋
Re-communization: On the Practice of Public Expression in the Context of Mass Self-communication
SU Luying, CHEN Jiefeng
(School of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 Anhui Normal University, Wuhu Anhui 241000, China)
Abstract: In the context of mass self-communication, the rise of autonomous audiences has completely subverted the original communication pattern, based on technological democracy, pluralistic consultation and discourse power redistribution, a new structure characterized by openness, equality and sharing and a suitable governance system may be formed.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social communication behavior, public expression plays a pivotal role in modern social governance. In the structural mechanisms of social reality, technology and capital, there is a greater tendency towards creating differences and resolving public issues, rather than creating consensus. Therefore, we need to rediscover the framework that can form consensus in the division of technological formation, build a cooperative society with rational actors as the main participants, and make it more conducive to the formation of new communication potential and the realization of public expression based on the value criterion of publicity.
Key words: mass self-dissemination; public expression; communalization; social governance
收稿日期:2023-02-28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媒体深度融合的路径选择与体系构建研究”(21BXW001)。
作者简介:苏陆影(1997— ),女,山东滨州人,硕士生,主要从事网络传播研究;陈接峰(1971— ),男,安徽安庆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媒体融合理论、媒体治理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