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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视阈下执政党角色伦理探析

2016-12-07李冰

道德与文明 2016年5期
关键词:社会治理执政党

李冰

[摘要]执政党角色伦理是与党的性质和宗旨相契合的权责伦理定位、伦理期待和党员行为道德规范。党的性质、宗旨和多元社会治理理论以及解决社会治理主体不清的现实诉求,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说明了我国执政党角色伦理社会治理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我国执政党角色伦理社会治理的权责定位是领导、服务和社会整合的枢纽;伦理期待的价值指向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行为要求是先锋模范的表率,实践标准是政治绩效,共产党员必须认同组织宗旨,坚守率先垂范、清正廉洁、一心为民、大公无私等道德规范。

[关键词]执政党 角色伦理 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B82-0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37-1539(2016)05-0103-05

我国社会治理不仅涉及政府、社会、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必须明确执政党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社会治理的主体是多元共治,治理目标是社会善治。在多元主体中,如何处理执政党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扮演好执政党角色是当前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本文从执政党角色的伦理蕴涵这一逻辑前提出发,以我国执政党角色伦理社会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为依据,以构建我国执政党角色伦理社会治理的行为模式为主旨。

一、执政党角色伦理的界定

(一)执政党角色与伦理的内在契合

角色一词源于戏剧,自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米德(G.H.Mesd)和人类学家林顿(Ralph Linton)开创性地将其引入社会科学研究伊始,角色概念被广泛应用。角色反映的是一种关系向度,因而也内在包含着伦理关系。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角色的丰富性。霍尔斯蒂(K.J.Holsti)首次在国家政治关系中运用角色理论分析了国际视野中的国家角色,阐释了“角色表演”与“自我角色观念”“地位”和“他者的规定”之间的关系。由于角色主体不同导致的角色地位、角色伦理关系的差异,执政党的“角色表演”有其自身的特性和要求。执政党是国家政治生活中掌握国家政权,并行使国家政权的政党,是政党地位的最高形态。执政党“角色表演”也会受到“自我角色观念”、政党“地位”和“他者的规定”的影响。执政党“自我角色观念”是基于政党性质和目标基础之上应尽职责和历史使命的自我确定,在不同的政党关系层面形成了自我与外部环境的适当倾向或职责意识。其要素包括政党位置、政党属性、政党价值取向、政党信念、意识形态,一定社会的政治传统、社会舆论、利益集团和公众的需求,以及政党领袖的个性和政治需求。这些因素一方面影响执政党角色理念和价值取向等“自我角色观念”的形成,另一方面也决定了执政党的角色地位与“他者的规定”即社会期待。政党的“自我角色观念”来自执政党的性质和宗旨;政党“地位”是政党在身份转换过程中所处不同政治体系中的位置。“他者的规定”来自社会共同体构建过程中的秩序需要,受特定社会的文化、制度、群体规范和社会期望的影响,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历史性。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自觉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他者角色规定不仅影响执政党的执政行为,更会影响执政党角色的价值取向。“他者的规定”是一个国家政治民主的性质、传统,公民的权利义务观,以及对政党章程阐述的宗旨、地位和作用的反映。总之,执政党角色既反映着执政党的“角色自我观念”、执政“地位”和“他者的规定”即社会期待,同时也蕴含着执政党的角色定位,与其他政党、社会组织、公民的伦理关系和价值追求。由此观之,执政党角色与伦理有着内在关联。

(二)执政党角色伦理的意涵

伦理的本质是对社会关系的道德规定,是处理人伦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时的应然道理和准则。黑格尔认为:“主观的善和客观的、自在自为地存在的善的统一就是伦理。”黄建中在《比较伦理学》一书中说:“宇宙内人群相待相倚之生活关系曰伦;人群生活关系中范定行为之道德则曰伦理;察其事象,求其法则,衡其价值,穷究理想上至善之鹄,而示以达之之方,曰伦理学。”角色伦理是对角色应该具有的道德行为的规定,是如何扮演好角色的伦理要求。焦国成教授曾指出,角色伦理的核心内涵是按照社会角色的“应当”各尽其职。这是说角色伦理是要研究角色扮演者的义务和责任。孙章季等认为:“角色伦理就是指在特定的角色位置上存在的一套对角色行为和角色意识进行规范和评价的价值标准。”田秀云教授认为,就理论意义而言,角色伦理是“研究社会角色的权责关系、角色道德和伦理行为模式的一种理论维度;就社会角色的实践意义而言,角色伦理是与角色的身份地位相契合的权责伦理定位、伦理期待和道德规范的伦理行为模式”。因此,角色伦理是研究角色本身的“应然”伦理要求和“实然”角色扮演的伦理行为模式。

政党是现代政治组织的重要形式,执政党角色标示着与其他政党、政治组织、公民以及执政党组织成员的伦理关系。执政党角色伦理是执政党角色在特定政治关系中的伦理要求和道德应当,为执政党角色扮演明确了权责伦理定位、伦理期待和角色道德规范。李建华教授认为“执政党伦理是指执政党在行使职权、履行职务时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在组织化社会中,个体充当的社会角色主要指组织角色,角色伦理为组织及其成员规定了应有的权利、义务和道德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角色伦理就是中国共产党在执政、领导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与党的性质和宗旨相契合的权责伦理定位、伦理期待和组织角色的道德行为规范。

二、执政党角色伦理社会治理

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一)理论层面

研究执政党与社会治理的关系问题。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话题。中国的执政党即中国共产党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执政党,西方执政党代表部分集团的利益而执政。中国共产党从党的性质和宗旨来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自我角色观念”和执政理念是以实现国家和社会发展,谋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满足人民对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为价值追求。从而也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既是执政党,同时也是领导党的地位。“一个政党如果是领导党就一定是执政党,反过来,是执政党却不一定是领导党;领导党对一国的影响是全面而持续的,执政党对一国的影响是单纯和间歇的。”集执政党与领导党于一身的中国共产党也必然成为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

“治理”(Governance)是西方学术界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流行起来的一个词。库依曼和范·佛利艾特指出:“治理的概念是指它所要创造的结构和秩序不能由外部强加;它之所以发挥作用,是要依靠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相互发生影响的行为者的互动。”社会治理就是多元主体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靠的是共同体中所有人的理性合作共赢,治理的目标是实现社会善治。这已经成为普遍共识。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和管理活动。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型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只有共同的理性才能实现共同的治理,不能在一致认同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就不会出现一致的行动。在社会治理中,角色不同,其权利、义务规范也不同,社会对角色的行为期待也不同。角色伦理所研究的权责伦理定位、伦理期待和主体道德行为规范,是对社会角色关系的道德调适。要扮演好一个社会角色首先就必须了解角色期待,同时更需要角色认同,就是愿意接受角色规范并且履行角色义务。因此,在社会治理中,必须厘清党的领导与多元社会治理结构之间的关系,明确党的领导的权责边界;在角色认知的基础上,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角色职责,做好分内之事。回顾历史,在党的一元化领导时期,党在社会管理中享有绝对权威,包揽几乎一切事务,这种不科学的领导方式造成了管理中的诸多问题。对执政党在社会治理中进行科学定位,是党的领导方式科学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社会治理是多元共治,“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明确党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扮演,厘清党的领导的权责伦理定位,处理好党的领导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对于完善多元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现实层面

现实问题是理论思维的原动力,在社会治理中出现的主体不清问题日益成为社会治理关注的重点。社会治理暴露出来的以党代政、党政不分、全能政府、单一治理主体的问题,是社会治理主体不清的重要表现。社会治理主体不清从宽泛的意义来说是指:主体缺失、主体错位、主体不明确。由此产生的主体“缺位”和“越位”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应该参与的主体没有真正参与。例如公民有参政议政的权利,但是公民参政议政比例很低;社会治理中党的领导的“缺位”现象等。(2)参与的主体是不应该参与的主体,例如执政党、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越位”。(3)参与的主体做了其不应该做的事情,例如利用公共权力“寻租”。(4)没有参与的主体却做了社会治理的工作,例如有些社会公益组织与公民自发组织的社会工作。为了明确社会治理主体及其权责,解决社会治理主体不清的问题,我国提出了加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培育和发展社会治理多元协同主体,整合和吸纳社会各类主体参与治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格局。

社会治理中党的领导“缺位”会造成社会治理方向的偏离甚至失败。从中国革命的成功到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巨大成绩,从成功的经验到失败的教训,历史都告诉我们,坚持党的领导,革命和社会建设就能健康发展,否则就会遭遇曲折和失败。社会治理中党的领导“越位”会造成公共权力的滥用。公共权力是为实现社会的公共利益服务的,公共权力的行使是一种委托关系,负责行使公共权力的代表如果主体不明、越位用权,就会出现职责不清,如果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健全,公权力的私用、特权的乱用就不可避免,进而导致社会腐败。

“现代社会是一个以公正求统一的社会。就治理而言,一个公平的社会应包容所有的合法社会主体平等地参与社会治理。”角色伦理治理强调各类角色“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本分,达到名正言顺的伦理秩序”,是解决社会治理主体不清,规制主体“缺位”和“越位”的一条有效的伦理治理路径。第一,角色伦理为社会治理提供了主体支持。社会关系的每一个网结点都有相应的角色,如果每个角色都按照所处的地位、身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按照角色的权利与义务、角色的行为期待做好自己的工作,社会治理工作就有人管,社会治理主体也就知道该管什么了。这就蕴含着角色伦理为社会治理明确了主体承担;由于个人或社会组织都认清了自身的角色地位与身份,都明确了各自的主体责任,就都能发挥好自身的主体作用。第二,角色伦理为社会治理主体明确了权责伦理定位,厘清了主体的权利义务。主体权责明确,就能知道何能为,何不能为,自己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应该负什么责任。变虚化主体为实在主体,变模糊主体为责任主体。第三,角色伦理为社会治理主体提供了行为模式。每个角色都有一套与角色身份、地位相一致的行为模式,这是一种行为框架、范式和标准,是社会共识性的产物,是出于公共至善的群体选择。第四,角色伦理为治理主体规定了道德规范。角色是由人扮演的,社会角色和组织角色扮演者的道德规范保证了主体行为的最基本的适然性。由上观之,角色伦理通过社会治理主体的权责定位、以名定责、循名责实,实现责权利的统一;通过社会治理人人有责,治理成果人人共享,实现权利义务的公平分配,进而实现公平正义的善治目标。社会治理角色伦理是一种新的社会治理方式,开辟了社会治理的新路径。

三、执政党角色伦理社会治理的行为模式

完善党的领导是我国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治理从单一行政管理向合作治理模式转变的必然选择。模式是“一种重要的科学操作和科学思维方法”。角色伦理社会治理的行为模式是指通过权责定位,厘清权利义务;明确伦理期待,找准行为方向;遵守道德规范,扮演好主体角色。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研究我国执政党角色伦理社会治理就是研究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国家和社会治理过程中,与党的性质和宗旨相契合的权责定位、伦理期待和共产党员的道德规范。

(一)权责定位

组织角色的权责定位要与组织的性质和目标相一致。在社会治理中,中国共产党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服务社会,整合各种利益关系,协调各社会治理主体的关系。

第一,党是多元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的执政党,在党章中明确指出了自己的职责要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要时刻意识到自己既是执政党,也是领导党,承载着全国人民的希望,要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担当领导责任。领导不只是一种权力,更重要的还意味着责任和义务。

第二,在社会治理中,党要履行服务的职责。领导和服务是统一的,从某种意义上说领导就是服务。履行服务职责是党与社会、党与民众伦理关系的表现。党的领导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当好人民的公仆、服务于人民是党的角色本分。在社会治理中,党只有以服务社会、实现人民利益为出发点,才能获得民众的支持,才能发挥好领导核心和整合社会的职能,才能提高执政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才能稳固党的地位和基础。

第三,在社会治理中,党要成为社会整合的枢纽。整合就是实现一体化,整合是消解矛盾,构成一个有机、完整的整体过程。在社会日益分化的现实中,整合的实质在于异中求同,使不同的构成要素在统一导向系统下变成一个完整的综合体。现代政治面对的是多元社会的利益分化,社会整合就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具有超越自身利益的能力,能够把各种利益群体团结在自己的周围。

(二)伦理期待

角色伦理期待是社会和他人对一定角色的行为期待,要扮演好一个角色,必须符合角色期待的价值指向和伦理要求。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与其社会治理角色伦理期待是一致的。

第一,在社会治理中,要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价值指向,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性质和宗旨反映社会治理工作的利益指向。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执政党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其政治价值追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取向,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这既是人民的期盼,也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一个政党必须解决为谁执政、靠谁执政、如何执政和执政目标的问题;只有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才能获得最广泛的社会认同,才能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回答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是政党人民性的体现。党的价值也只有在为国家、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才能实现。

第二,在社会治理中,党要成为示范者,起到表率作用。党既是治理主体,也是治理的客体。作为多元治理主体中的一员,党是社会治理的引领者、协调者、示范者,起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党的言行是导向标,要以自己的先进性让人民放心,让人们信服。作为社会治理的客体,必须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要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社会、凝聚人心,这既是人民群众对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角色伦理的行为期望,也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

第三,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党必须具有执政绩效。执政绩效是党在社会治理中所取得的业绩和效果。社会治理的目标是实现社会善治,如果社会治理工作没有取得成效,没有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这样的社会治理不管其价值追求是什么,都是不成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合法性的重要基础就是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改变了旧中国一穷二白、满目疮痍的面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执政的第一要务,把改善民生、增强国家的综合实力作为立党兴国的根基,没有辜负全国人民对党的信任和厚望。

(三)共产党员的道德规范

从层级关系来看,我国执政党角色是由中国共产党扮演的,中国共产党的党员角色是由具体的人来扮演的。共产党员不但是遵守社会道德的模范,更应是具有党性修养的人。郑永年指出:“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做人的最高境界就是人性、德性和党性的高度统一。”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角色伦理的权责定位、伦理期待是通过每一位党员的行为落实的。在社会治理中,党员角色道德规范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它既要遵循党员的基本道德要求,同时也要符合党在社会治理中“党委领导”的角色伦理要求。

第一,共产党员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必须认同党的宗旨、章程和奋斗目标;要坚守理想信念,牢记共产党员的责任;兢兢业业,勤政务实,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

第二,共产党员在社会治理中要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共产党员要成为先锋模范的践行者,道德楷模的示范者,良好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先进文化的代表者。吃苦在先,享受在后,以自己的先进性,凝聚人心,当好引路人。

第三,共产党员必须廉洁自律,一心为民。廉洁才能做到大公无私,赢得民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更是党员的道德追求,实现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始终是一个共产党员行为的出发点。

第四,共产党员必须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正义。社会治理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党,而培养党员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则是关键。对法律权威的尊重和维护,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总之,人的主观能动性具有制度不可逾越的能量,人的道德力量是一种执行力,党员干部良好的道德修养是执政党社会治理角色伦理的主体性保障。

责任编辑:耿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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