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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的文化传播意识

2022-12-31常毓晗

广西教育·D版 2022年6期
关键词:曾巩文集写作者

常毓晗

(澳门大学 中文系,澳门 519031)

曾巩在《王子直文集序》中将文章的得失提到相当高度:“文章之得失,岂不系于治乱。”他认为自周衰之后,只有汉、唐、宋三代的文学近古,三代之中,“士之能以特见于世者,率常不过三数人。其世之不数,其人之难得如此。”[1]对于这一点欧阳修也有同样的思考,他梳理唐和宋初的文学发展史,感慨好文章的难得,说:“予尝考前世文章政理之盛衰,而怪唐太宗致治几乎三王之盛,而文章不能革五代之余习。后百有余年,韩、李之徒出,然后元和之文始得于古。唐衰兵乱,又百余年而圣宋兴,天下一定,晏然无事。又几百年,而古文始盛于今。自古治时少而乱时多,幸时治矣,文章或不能纯粹,或迟久而不相及,何其难之若是欤?岂非难得其人欤?苟一有其人,又幸而及出于治世,世其可不为之贵重而爱惜之欤?”[2]正是基于这一点,欧阳修特别强调对写作者的爱惜之情。他在《代人上王枢密求先集序书》中将文章的写作与君子之学联系起来,“君子之所学也,……事信言文,乃能表见于后世。”又再次强调说:“其间钜人硕德闳言高论流铄前后者,恃其所载之在文也。”[3]其将写作作为君子的责任之一,正是继承了“修辞立其诚”[4]的古意。

曾巩的《寄欧阳舍人书》亦云:“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虽或并世而有,亦或数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其传之难如此,其遇之难又如此。”[5]强调了优秀作者的难得,从这个角度看,写作者的责任非常重大。他意识到为贤人君子立传,将其道德文章与功名事业传扬下去而有益于后世是写作者的责任之一:“君之志既不自见于言,而宜有为之著者,铭所以彰善而著无穷也。”[6]曾巩撰写的碑铭、史传、书序都是其着力之处,且成就极高。曾巩充分认识到散文中多种文体的写作与人事、社会的紧密联系。一方面曾巩有借立言以不朽的传世意识,另一方面他也有借自己的文笔为他人传世不朽的意识。基于这样的认识,曾巩对诗文创作有着不苟为妄作的原则和标准。

由于文体的特殊性,碑铭、史传这类体裁一般都与人物的立身行事紧密联系在一起,这类文章对于传主传世扬名有重要作用。正因为如此,曾巩在《寄欧阳舍人书》中不满当时的碑志文写作:“及世之衰,为人之子孙者一欲褒扬其亲而不本乎理。故虽恶人,皆务勒铭以夸后世。”曾巩从人情的角度说明,碑志的写作很难做到实事求是,因为人人都希望“褒扬其亲”,写作者很难拒绝这样的托请。如果按照实际情况“书其恶”,就会违背人情,因而能做到公与是的确不易。真正的史传铭文除了传扬传主的功业事迹,更重要的是要起到扬善惩恶的效用,因而,对世道人心的教化而言,写作者的选择就很重要了:“苟托之非人,则书之非公与是,则不足以行世而传后。”虽然公卿大夫至于里巷之士莫不有铭,却“传者盖少”的原因就是“托之非人”,不能“公与是”。由此,他提出了对写作者的要求:“表彰先世,必待有道德、能文章者而后足以传,故以先大夫之墓铭属之欧阳修。”[7]作为长期浸润于史学的曾巩,他对撰史者提出才、学、识、文四个要求。即使是儒家经典,曾巩也注意到一个事实:“圣人不死术以此,又与其类殊蚑蠕。”[8]可见圣人也得借助言辞将自己的学术主张传扬下去,经典的流传同样有待文字著述。在《赠职方员外郎苏君墓志铭》中,曾巩借苏轼之语强调了文章的作用和力量:

余之同年友赵郡苏轼……谓余曰:“轼之大父行甚高,而不为世用,故不能自见于天下。然古之人亦不必皆能自见,而卒有传于后者,以世有发明之者耳。故轼之先人尝疏其事,盖将属铭于子,而不幸不得就其志。轼何敢废焉?子其为我铭之。”[9]

苏轼的祖父在事功上并不显著,也没有办法进入史册留名,但苏轼认为如果有曾巩这样的作者“发明之”,最终也可传后流远。曾巩在墓志中照录这段话说明他对苏轼观点的认同。曾巩认识到,写作者对于传主传扬后世的重要作用,抛开盖世功业者的传世途径不说,对于那些以道德自立却又“不能自见”者,则必有待于“世有发明之者”。如此,曾巩借谈碑志的写作突出了文章的作用和力量。他在《先大夫集后序》中表达了同样的思考路径:

公卒以龃龉终,其功行或不得在史氏记,藉令记之,当时好公者少,史其果可信欤?后有君子欲推而考之,读公之碑与其书,及余小子之序其意者,具见其表里,其于虚实之论可核矣[10]。

曾巩强调读书人普遍面临的现实情况是,很少有人能在事功上一展才能,因而其功行往往不能被史家记录下来,即使有所记录,也不一定能做到公正客观。因而,要了解这个人,应当读他的碑文、书籍、书序等公私文字。曾巩这段话是为祖父而发,但也是他将自身体会与社会现象结合起来得出的一种认识,从中亦可见曾巩对于文章写作的重视。

史传这种文体中为人物作传本身就包含着使之传扬于世的写作目的。曾巩在《南齐书目录序》中明确表达了借自己的书写为传主传世的强烈责任感:“将以是非得失兴坏理乱之故而为法戒,则必得其所托,而后能传于久,此史之所以作也。”在曾巩看来,史书的作用不仅可以阐明“治天下之道”,还可以通过表彰书写对象使传主得以传扬。正因为如此,曾巩罗列了作传者的几种失误:“然而所托不得其人,则或失其意,或乱其实,或析理之不通,或设辞之不善。”曾巩借此强调,殊功韪德非常之迹能否阐扬,梼杌嵬琐奸回凶慝之形能否揭露,依赖于撰写者的水平:“明足以周万事之理,道足以适天下之用,知足以通难知之意,文足以发难显之情。”[11]对史传写作的总结其实也源于他对自己的期待,也是其重视这类文章的社会价值而设置的高标准写作原则。

碑志这种体裁,其写作对象更是与人事直接相关,其传之不朽的功用目的更为直接,因而其传世意义更为突出。欧阳修就碑志的写作多次提出:“然能有意于传久,则须纪大而略小”“只记大节,期于久远。”[12]正因为欧阳修对文章传世的期望是如此强烈,所以他乐于为贤人君子树碑立传,并将之作为一种严肃的使命和责任。曾巩在《赠职方员外郎苏君墓志铭》一文中借苏轼之语表达了贤人君子传世之难,大多数人“不为世用,故不能自见于天下”,因而,要想流传后世,必得“世有发明之者”[13]。如此,曾巩强调了碑志文写作对墓主扬名传世的重要作用。曾巩在一篇碑铭中这样记载:“博士以君之外孙、尚书屯田员外郎臧论道之状来属,曰:‘子为我铭吾亲,吾死足矣。’巩不敢辞。”[14]又《刘伯声墓志铭》:“伯声子之美来告曰,伯声死八年矣,将死时,命之美属余铭。其言曰,葬而不得余铭,如不葬也。”[15]足见时人对墓志碑铭写作者的重视。不仅如此,曾巩还在其《寄欧阳舍人书》提出了关于碑志写作的一系列原则后再次强调:“先祖之言行卓卓,幸遇而得铭其公与是,其传世行后无疑也。”[16]这是曾巩对欧阳修为自己祖父作传的感激之辞,也间接表达了得其人而传远的认识。这种对文章写作功用的认识也体现在曾巩的墓志碑铭写作中。《库部员外郎知临江军范君墓志铭》:“故君之事,予喜为之见于文,使后之君子得览焉。”[17]这种乐于作传的心情,一方面固然因为恳切的请托,更在于曾巩认为范君是一名君子,“君之行宜有述”。曾巩明确表达了为贤人君子立传的主动意识,将之视为能文者不可推卸的责任。其他如“刻此幽文,美实长存”[18]“维仲荐美,列辞墓门”[19]“识美幽堂,日远弥新”[20],等等,这类文字中都提到的“美”实质上是指道德品行。正因为如此,曾巩特别在墓志铭之后强调了传之久远的目的。曾巩在《与欧阳舍人书》中对碑志这种体裁表达了全面而深刻的思考,他对这类文章的写作极为谨慎,其写作态度非常严肃。他在每篇墓志铭中一定会交代自己与墓主的关系,如《故翰林侍读学士钱公墓志铭》:“公与余尝为僚,相善,其且殁,以遗事属余,而其家因来乞铭。”[21]《尚书比部员外郎李君墓志铭》:“余惟君游余父子间四十年矣,铭其可辞?”[22]曾巩认为,碑志与史传有一定的不同:“盖史之于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23]但是最终都要落实到“公与是”上,也就是强调公正客观、准确真实。从“公与是”的写作原则出发,曾巩进一步提出了著名的“畜道德而能文章”的作家人品道德与写作才能的要求。

在书序的写作中,曾巩以书序存人的观点尤为突出。他认为自古至今书籍的流传,除了与自身创作水平相关外,还有赖于书序的推明阐扬,如《强几圣文集序》。虽为文集作序,但曾巩主要落脚于文采和人品:“其所长兼人,以此魏公数荐之朝廷,以谓宜在馆阁,然未及用。魏公既薨之明年,几圣亦以疾卒。”[24]曾巩为之作书序的重心并不在介绍书籍的内容,而是其生平。在选材上注意择取重点,反复强调其文学才能,痛惜其未及用而卒。可见其以文集序存人的目的非常明确。曾巩在《思轩诗序》中紧扣“思”,强调诗歌是作者动止语默的真实记录:“得士大夫之作,读而推之,以察君之志,将无小大言动,万事之作止,一择其宜,则思之尽,岂独一时寄此轩之内哉!”“君之大父水部君,当太宗时,实通判是州。今六十余年,而君来世其官。众于是考于州人,以求水部之余思遗德,又荣君之能业其家,而谓君之势且益显,以大其宗门,将岂止于此!后有君子低回此轩,而迹君之思见于事者,不违于理,不坠其先人,则诗之信天下,其可蔽也哉?”[25]这些叙述,挽合了林慥祖孙三代,借助诗序的评价与推介将人物的功业事迹传扬下去,这正是写作者的责任所在。

在书序这类文章中,曾巩在对著书立说者进行评价的同时,还表现出对文学传承的极大热情和信心。曾巩对文统有一条清晰的论述线索。他在《王平甫文集序》中再次梳理文学发展的历史,感叹周衰之后能继承先王之遗文的朝代不过汉、唐、宋三代,其中能追古作者的也不过“三数人”。在曾巩心目中,合格的作者是孔子、孟子、杨子、子夏、左丘明、司马迁、韩愈这些人。这些人是“拔出之材”,其言“有益”[26]。

不仅如此,曾巩还认识到,书序这种体裁不仅对作者本人有着传扬作用,作者所写的书籍作为文学瑰宝也可借书序的写作流传下去。正因为如此,曾巩在诸多目录序、文集序的写作中花费了大量心血。曾巩的身份是学者、思想家,也是著名的散文家,他对写作的艰辛深有体会,在其校勘整理古代书籍的过程中深深体会到书籍留后传远之不易。这种感情在《陈书目录序》中有着鲜明的表达:“观察等之为此书,历三世,传父子,更数十岁而后乃成,盖其难如此。然及其既成,与宋、魏、齐、梁等书,世亦传之者少,故学者于其行事之迹,亦罕得而详也。”[27]这段文字详细记录了《陈书》的成书经历,叙述时将强烈的感情寓于字里行间,既叹息成书过程之“难如此”,也痛惜历尽千辛万苦写成的书却“传之者少”。曾巩亦感慨 “自唐之乱,古书之在者少矣”,认为“古书之或有录而亡,或无录而在者亦众矣,非可惜哉。”古书在流传过程中大量散佚,曾巩深感痛惜,因而,其对书序的写作是秉承着让文学瑰宝流传不朽的意识而作。他在《礼阁新仪目录序》中说:“此书所纪,虽其事已浅,然凡世之记礼者,亦皆有所本,而一时之得失具焉。昔孔子于告朔,爱其礼之存,况于一代之典籍哉?故其书不得不贵。”[28]曾巩认为,《礼阁新仪》一书的内容虽然浅显,但作为一代典籍,确有传之、存之、承之之必要,如此亦可见曾巩传承文化遗产的自觉认识。

对于故友之作,曾巩也以严肃慎重的态度为其作序,通过自己的写作而使作品传扬下去的意图甚为明确。其《强几圣文集序》云:“几圣之遗文,在魏公幕府者为最多,故序亦反复见之,览者可推而考之也。”[29]曾巩在书序中反复强调强几圣的遗文,就是为了让后来的读者根据序文来推求他的文字,足以说明其重视书序对作者及作品的推介作用。其《鲍溶诗集目录序》称:“溶诗尤清约谨严,而违理者少,亦近世之能言者也。故既正其误谬,又著其大旨以传焉。”[30]他在《王深父文集序》中感叹:“其文有片言半简,非大义所存,皆附而不去者,所以明深父之于其细行,皆可传于世也。”[31]在这两段话中,无论是“著大旨”还是“录片言半简”,曾巩都突出强调了“传”字,实质上也是期待读者通过自己的书序写作发掘作品精华进而传世的意思。《王子直文集序》赞:“而书其数万言者,属予为叙。予观子直之所自见者,已足暴于世矣,故特为之序其志云。”[32]王子直的文集表达了他自己的思想、情感,而曾巩在序中所做的评论、推介对文集的传播无疑也很重要。曾巩《思轩诗序》:“后有君子低回此轩,而迹君之思见于事者,不违于理,不坠其先人,则诗之信天下,其可蔽也哉?”[33]诗歌的内容与作诗者的事功互相参证,足以让后之君子仰慕低回,曾巩的落脚点在留后传远,他明确表达了通过诗序将作者的作品传扬于后世的自信。

曾巩作为北宋时期名重一时的文学家,据称:“自朝廷至闾巷海隅障塞,妇人孺子皆能道公姓字。其所为文,落纸辄为人传去,不旬月而周天下。学士大夫手抄口诵,唯恐得之晚也。”[34]曾巩在当时声望很高,又积极撰写书序,可想而知其书序对文集传播的影响甚大。除了为祖父曾致尧整理文集并撰写《先大夫集后序》以传播祖父的功德、政事、文学外,曾巩还为怀才不遇的好友王回(字深甫)撰写了《王深甫文集序》,赞扬其文集“可谓道德之要言”[35]。他又为王回兄弟王向(字子直)、王冏(字容季)的文集作序,称道:“长乐王向字子直,自少已著文数万言,与其兄弟俱名闻天下,可谓魁奇拔出之材……读其书,知其与汉以来名能文者,俱列于作者之林,未知其孰先孰后。”[36]熙宁元年(1068年)为其学生张彦博的文集作序,称赞文叔“讲道益明,属文益工,其辞精深雅赡。”[37]曾巩还写了《王平甫文集序》《强几圣文集序》《范贯之奏议集序》《类要序》等,并分别对这些诗文集的成就进行了精准的评价和推介。

曾巩不仅对文学的传承极为重视,还具有强烈的文化传承意识:“其诸多目录序记录编校书籍的艰难过程,包括用来互校参证的各类书籍、著作者的来历、成书经历以及书中篇目的文辞、书体、磨损情况等,为后世留下许多可能散佚的资料,多为客观记叙或实录。”[38]他在使馆编撰史书九年,先后编订校雠了《战国策》《陈书》《梁书》等十几种书籍。在这过程中,都有传承文化瑰宝的意识,例如:“故臣既惜其不可见者,而校其可见者特详焉。”[39]“则古书之或有录而亡,或无录而在者亦众矣,非可惜哉。”[40]“故其书不得不贵。因为之定著,以俟夫论礼者考而择焉。”[41]等等。这些叙述文字中饱含着对文化遗产未能传承下来或只有部分传承下来的痛惜之情。这种文化传承意识在其留存下来的十四首金石录跋尾中有着更明显的表现。曾巩的金石录跋尾多为客观记叙或实录,主要记录碑版的形制、来历以及铭文的内容、文字以及保存的品相情况等等,这些叙述可谓事无巨细,一一实录,其意也是为后世留存金石器物的最客观最原始的资料。他在《尚书省郎官石记序》中强调“其楷字盖罕见于世,则此序尤为可贵也。”[42]在《常乐寺浮图碑》中强调“特以后周时碑文少见于世者,故存之。”[43]在《汉武都太守汉阳阿阳李翕西狭颂跋尾》中则说:“郙阁立于建宁五年,翕治崤嵚、西狭、郙阁之道,有益于人,而史不传,则颂之作,所以备史之阙,是则传之亦不可以不广也。”[44]在“有益于人”的前提下,曾巩反复强调“存之”“传之”“备史之阙”,足见其自觉的文化传承意识。他在《越州鉴湖图序》中历叙鉴湖的兴废利害,明确提出反对围湖造田的做法,他说:“巩初蒙恩通判此州,问湖之废兴于人,未有能言利害之实者。及到官,然后问图于两县,问书于州与河渠司,至于参核之而图成,熟究之而书具,然后利害之实明。故为论次,庶夫计议者有考焉。”[45]作为一名作者,曾巩以自己的创作实绩将越州鉴湖水利兴废的历史沿革及有益的对策建议都记录下来,为后代治理鉴湖留下了可供借鉴的宝贵资料。此外,他在致和元年(1054年)撰写的《思轩诗序》、熙宁三年(1070年)整理并撰写的《馆阁送钱纯老知婺州诗序》,均以序的形式记述了北宋中期馆阁大臣宴集时的诗酒风流。《齐州杂诗序》则记载了其知齐州时在公事之余以诗文自娱的闲情逸致,对研究北宋士大夫的业余生活无疑有着可供参考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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