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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思想的演进及其逻辑*

2022-11-24韩莹莹

关键词:政治协商人民政协协商

韩莹莹

(华南理工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0)

一、问题缘起

作为中国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人民政协”)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践中创立和发展起来的。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对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功能作用的具体观点和总体看法,不仅是人民政协理论建设的重要依据,也为不同时期人民政协的实践发展提供遵循、指明方向。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从 “代权力机关”到“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再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从初期的政治协商到改革开放后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逐步拓展,再到新时代凝聚共识的提出,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思想经历了从探索到不断丰富完善的演进历程。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思想是人民政协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协创建和不断发展的理论渊源,回答了人民政协的基本问题,指引了人民政协的前进方向。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思想的实践产物。毛泽东人民政协思想、邓小平人民政协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人民政协的新思想、科学发展观关于人民政协的新论述[1],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中国共产党关于人民政协思想的主要来源。截至目前,人民政协思想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两个方面:一是人民政协理论演变过程。主要有“三阶段说”,即代权力机构(1949—1954)、统一战线组织(1954—1978)和中国特色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1978—)[2];“四阶段说”,即合作创建阶段、探索发展阶段、巩固提升阶段和完善定型阶段[3]。二是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和功能。在性质方面,人民政协具有作为统一战线的政治组织和作为协商民主形式的双重属性[4]。在定位方面,主要涉及对人民政协在中国政治体系中定位的探讨。人民政协产生并不属于政治体系,但在政治运作中又嵌入政治体系[5],是一种“准权力机关”[6]。在功能方面,人民政协具有实践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的双重功能,在不同历史时期,政协的功能重心发生微调[7]。总的来看,多数研究主要侧重于人民政协理论发展的历时性概括和静态的理论分析,缺少对人民政协理论演变的深层原因和发展逻辑的深入探讨。在不同时代背景与政治主题下,中国共产党关于人民政协有不同的话语表达,这既是人民政协理论发展的结果,也是实践的诉求,体现了现代化国家建设和政治发展的内在逻辑。那么,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思想经历了怎样的发展演变?其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基于此,本文系统回溯和审视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思想的演变历程,并将其置于中国政治发展的框架体系之中,探索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思想的演变逻辑,以期为新时代人民政协改革创新提供参考。

二、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思想的演变历程

(一)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演变

1.从代权力机构到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认识到:无产阶级要战胜强大的敌人、夺取政权,就必须联合一切革命的阶级、团结各种政治力量,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缘此,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形成了反帝、反封建和反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随着解放战争胜利形势提前到来,摆在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面前的迫切任务是迅速召开由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民族和社会各界进步人士等共同组成的政治协商会议,组建民主联合政府、建立新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最初的建国构想中,第一步是邀请各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召开新政协会议,商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问题;第二步是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央政府。但当时国内战争尚未完全结束、解放区土地改革尚未完成,实施全面普选的条件还不具备,无法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审时度势对建国程序作了重大调整,由原先的“政协—人大—政府”调整为“政协—政府”。缘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肩负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应运而生——由于它所具有的广泛的代表性、民主性,被赋予了代行人大职权、承担制宪建国的历史重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明确将中国人民政协协商会议定性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周恩来在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指出:“在筹备会讨论中,大家认为在整个新民主主义时期,这样一个统一战线应当继续下去,而且需要在组织上形成起来,以推动它的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它的最好的组织形式。”[8]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虽然不再代行人大职权,但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定位没有改变。

2.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到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主要包括两个联盟:一个是工人阶级同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形成的工农联盟;另一个是工人阶级同可以合作的非劳动人民的联盟,主要是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作为一种政治斗争策略,中国共产党对不同联盟采取不同性质的联合。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资产阶级作为剥削阶级被消灭,我国阶级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尤其是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此背景下,邓小平对统一战线的对象和范围作出了新的判断:统一战线已经发展为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9]360。而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此时人民政协的核心任务就是团结、动员各族人民和海内外爱国力量,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3.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从抗日战争时期开始,中国共产党就开启了与各民主党派协商合作的实践。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协作为党际协商合作的组织平台和制度化载体被固定下来。随着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推进,在总结以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发展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十分重视推进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从中共十三大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到1994年修订的《政协章程》中首次增加了“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表述[9]538。可见,随着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性质的认识不断深化,人民政协在宏观制度层面得到了显著推进和发展。这意味着人民政协开始与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挂钩,成为开展和实践中国政党制度的载体和平台。

4.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各界民主人士共商国是、协商建国开始,选举表决式民主和协商讨论式民主并存的理念就在国家政治制度层面建立起来了。江泽民强调:“选举投票行使权力和重大决策之前充分协商这两种民主形式比一种形式好。”[9]506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10]人民政协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将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联系起来,团结合作、协商议政,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避免了西方政党制度下多党轮流执政、恶性竞争局面的出现,从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载体。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新定位更是深刻阐释了人民政协职能的本质特征和协商民主的核心要义。从新中国成立时的“党派性协商机关”演变为现今的“专门协商机构”,这种转变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历史发展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思想的创新与发展。

5.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1]。作为一种重要政治制度和民主形式,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如何将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新时代对人民政协的内在期许。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0]这一重大论断是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对人民政协提出的新要求,既彰显了人民政协的价值属性,又适应了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和基本趋势。从国家治理宏观层面对人民政协进行重新定位,同时将人民政协发展纳入到国家制度建设的整体方略,这不仅是人民政协理论的升华,更是为新时代人民政协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二)人民政协职能的拓展

1.政治协商。从中共中央“五一口号”的发出到人民政协的创建,在难以实现全国性普选人大代表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治协商达成建国共识,完成了新中国建构的历史使命。这种民主协商思想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组织中国革命的进程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根植于中国土壤,极具中国特色。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各革命阶级的联盟”,强调以党派合作与协商来代替党派竞争与冲突,奠定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基础。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由46个单位的622名代表组成,其中党外人士约占56%[12]。可以说,协商建国的成功实践树立了党派合作的典范,也赋予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基本职能。在人民政协代行人大职权期间,国家大政方针都要先经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充分协商讨论后,再建议人民政府施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政协参与了国家大政方针的诸多决策,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协商讨论了土地改革、恢复国民经济、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等重大决策,审议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法律草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虽然不再代行人大职权,但仍继续存在于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向人大和政府提出建议案的协商权和建议权。毛泽东在《关于政协的性质和任务》(1954)中明确指出:“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我们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各党派、各民主、各团体的领导人物一起来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13]360此后,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虽不断调整,但政治协商作为其基本职能延续至今。

2.民主监督。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是互相监督的关系[13]268。这是关于人民民主监督职能形成的最早渊源。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侧重的是党派之间的监督,而非将其作为政协的职能。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政治生活秩序被重新建构,人民政协的独特作用开始显现,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思想才呼之欲出。1979年,邓小平提出人民政协要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后又多次提出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9]369。这是党的领导集体首次将人民政协与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与监督职能联系起来,意味着人民政协在民主政治层面上功能定位的重大突破与发展。1982年,《政协章程(修改案)》中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才在文本表述上臻于完善,但还缺少程序性规定。之后,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从“政治监督”到“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2017)中“协商式监督”的提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在探索中不断完善,经历了一个从模糊到明确的不断规范和拓展过程。

3.参政议政。随着政治体制改革和市场导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不断积累、时有爆发,人民政协原有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职能已不能满足更大范围内的利益表达和沟通协商的需要。在此背景下,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将参政议政作为人民政协一项新的基本职能,极大拓展了人民政协发挥作用的空间。相比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在内容上更加广泛、方式上更加灵活,主要通过调查报告、提案和建议案等方式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或对社情民意进行反映,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拓展和延伸。参政议政职能的确立,使人民政协的履职范围逐步深入到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对于政协委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汇聚民意起到了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政协工作的主动性和灵活性。

4.凝聚共识。人民政协是在协商建国的共识中诞生的,是在团结和民主的共识中发展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40号)指出:要在坚持做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的同时,把凝聚共识作为政协重要职能。这一论述意味着凝聚共识已经成为新时代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体现了新时代党对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在国内改革发展迎来新问题新挑战、各类矛盾突发的情形下,就需要人民政协紧扣经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发挥大团结、大联合的优势,健全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和诉求机制,调节社会关系。“人民政协广泛凝聚共识,并由此而形成合力,塑造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政治结构,这是人民政协制度的初心。”[14]70多年来,人民政协的发展历程就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各界社会人士凝聚共识的过程。人民政协独特的政治价值和制度优势是通过切实履职来体现的,凝聚共识可以说是政协三大职能的统一深化和目标指向。凝聚共识是方向、是目的,三大职能是手段、是方式。人民政协三大基本职能的履行过程就是一个增进团结、求同存异、凝聚人心的过程,凝聚共识贯穿于履职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通过有效的程序机制把国家方针政策转化为共识和行动,在协商交流中把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汇聚起来。发挥好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基础性职能,在协商交流中形成共识,在团结民主中凝聚人心,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三、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思想的演进逻辑

民主是伴随现代国家产生的。不同的民主制度实际上是民主在不同国家的具体呈现形式。1840年,西方列强通过侵略战争从外部强行开启了古老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在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中,多种现代化方案一一宣告失败。中国共产党不辱使命,推动中国政治现代化最终形成了以社会主义为取向的人民民主模式。所谓人民民主,实际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即“由谁统治”和“如何统治”。首先是国家权力的归属,即人民是掌握国家权力的主体;其次是人民权利的实现,国家维护和保障人民权利,使人民自由发展[15]。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的现代国家是一个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的国家。因此,推进现代化和民主化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将广大人民凝聚成为一个整体,促进人民的团结和政治的整合。在中国的政治现实中,人民政协作为党的统一战线的组织和重要的民主实践形式,能够通过吸纳社会政治力量,促进各阶层、党派、团体联合和团结的同时,又以协商的运作程序为各利益主体提供诉求表达和政治参与的渠道,使人民政协成为党和国家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政治资源,从而将现代化国家建设与社会团结统一、实现人民民主有机联系起来。因此,人民政协既是中国共产党整合和动员人民的组织形式,又是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制度载体[16]。

70多年来,随着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的变化,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思想不断拓展与深化,其中蕴含了三重演进逻辑,即现代化国家建设逻辑、政治整合逻辑和民主实现逻辑。现代化国家建设逻辑决定着人民政协的发展方向,即人民政协的性质和功能是由中国共产党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具体历史情境所塑造;政治整合逻辑和民主实现逻辑则体现了人民政协的价值功能和实践形式,即人民政协作为现代国家建设的重要制度载体,整合了统一战线组织和人民民主制度形式的双重定位,既承担着将各方社会力量凝聚成为一个整体的责任,又肩负着实践人民民主的职责。在这三重逻辑的互动关系中,现代化国家建设逻辑以民主的方式团结和整合社会各方力量:一方面,政治整合逻辑为现代化国家建设动员广泛力量,形成建设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民主实现逻辑有助于维护现代化国家建设的稳定和秩序。

(一)现代化国家建设逻辑

旧中国在外国列强入侵、传统帝国解体以及军阀割据分裂的历史情境中被迫开启了现代化国家的探索。在这一过程中,为了保持中华民族的完整统一,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党带领全国人民对抗外部侵略并将破裂的政治和社会结构重新整合起来,完成国家建构,进而以政治的现代化带动社会的现代化。正是基于这样的逻辑,人民政协被确立为国家政治架构中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承担着动员和整合各阶级、党派、社会各界人士的重任,将全国人民紧密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共同推动中国的现代化转型,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为了动员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建立新民主主义的人民共和国,在不具备召开普选全国人大代表的情形下,人民政协被赋予了制宪建国的历史使命。人民政协通过广泛的政党协商履行建国程序,奠定了新中国政权建构的法理基础,使新中国在政治上成为现代意义上的人民主权国家。新中国成立后,很快就开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通过对工业、农业和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私有制,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在此期间,人民政协依旧发挥统一战线组织的功能,承担着社会动员的重要任务,积极配合社会主义改造和现代化国家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发生变化,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迅速地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调整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动员和团结一切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的海内外中华儿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此同时,市场导向的经济改革带来了新的权力关系调整和利益格局重塑,比之以往更要求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权力运行体系和民主政治体系,为社会多元主体的利益表达提供足够的制度渠道和容纳空间。因此,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体系中的作用有了重要变化,即拓展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与国家的政党制度相挂钩。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也在政治协商的基础上逐步拓展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且职能履行也越来越朝着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方向发展。

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加之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这对作为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人民政协提出了新要求。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将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结构中连接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各阶层群众、各党派人士、社会各界精英的重要纽带,上通政意、下接民情、汇集民智,于协商议政中化解矛盾、凝聚共识,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二)政治整合逻辑

人民政协诞生于以统一战线政权来实现国家建构目标的制度构想。统一战线作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斗争策略,其目的在于团结各党派、各阶级等在内的社会政治力量达成政治联盟,从而实现对社会政治结构的整合。为了在保有民族和国家领土完整的前提下建立现代化的新中国,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根据国家政治发展需要和顺应社会结构变迁形势,以其制度化的组织设计吸纳一切可以团结的社会政治力量、实现政治整合,从而为国家政权的创立、建设与稳定运行奠定必要的社会基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社会多种阶级力量并存。中国共产党为了争取广大的中间力量,发展了联合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一切爱国人士等的统一战线。1949年,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形式的人民政协肩负建国使命应运而生。人民政协的组成是以阶级划分为基础的,由各阶级产生的民主党派、团体通过与中国共产党结成阶级联盟,构成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基础,人民政协也因此在国家政治体系中代行人大职权。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涵盖了46个参加单位的各阶级、各界精英代表,不仅使新政权的产生获得了合法性支持,而且通过精英吸纳为新政权的国家建设提供了重要人才储备[17]。通过人民政协这一制度设计,各民主阶级、党派和人民团体等社会进步力量被吸纳进政治体系,实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精英阶层的整合,并按照政治协商原则将社会精英和国家权威紧密联系起来,使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序参与政权建设。

改革开放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快速发展催生了新的社会阶层,如何将其吸纳进政治体系,以维持多元社会结构中高度组织化和政治稳定成为国家政治发展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转变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人民政协,其代表性逐步增强,统一战线的对象范围不断拓展,成为了社会各界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一方面,人民政协通过界别调整来扩大政治参与范围,进一步吸纳新社会阶层,为多元化的利益主体提供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渠道和空间,以回应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下的社会结构变迁;另一方面,通过将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纳入统一战线范围,可以借助他们的身份优势和社会关系吸引更多海内外投资。人民政协通过发挥政治整合功能,使一切体制内外力量的利益和意志得到制度过滤和凝聚,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了社会各阶层的政治认同。

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更趋多样化,整个社会呈现出固有阶层结构被打破、不同社会阶层不断分化组合的复杂形势;全球化、网络化、信息化的时代进程使得生产生活以及社会交往方式发生了巨大变迁,人们的价值观念愈加多样化。尤其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迎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如何最大限度地化解利益分歧、整合社会力量、凝聚社会共识,从而继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安定团结,是当前我国进行现代化国家建设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人民政协作为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非权力机关,具有其他政治组织所不具备的组织形式和制度优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凝聚共识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将凝聚共识摆在更突出位置,为人民政协充分发挥大团结大联合优势,汇聚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指明了方向。

(三)人民民主实现逻辑

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的形式”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人民政协的发展演变实际上与我国政治现代化的目标——人民民主的发展相适应。作为新民主主义重要产物的人民政协将整合社会各阶层的统一战线组织与人民民主形式有机结合,在国家建设过程中成长为中国民主政治运作程序中的重要主体力量。人民政协独特的历史基础和组织特性奠定了其促进人民民主发展的本质属性和实践形态。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同中国实践相结合,确立了人民民主思想。在这一时期,实现人民民主首先要解决的是国家权力的归属问题。新中国的成立正是为了使权力掌握在广大人民手中,而不是少数人手中。1949年,人民政协以各革命阶级联盟的政治协商为基础,为构建一个具有广泛阶级基础和代表性的新生政权提供了实现路径,回应了实现该阶段人民民主的诉求。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领导人积极开展民主政治建设实践,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开启了实现人民民主的新阶段,即如何实现人民权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人民权利、实现人民民主打下了坚实制度基础。然而,由于“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忽视对法制的重视和建设所造成的“大民主”之风,使得民主政治进程遭受巨大挫折,人民民主进程被迫中断。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将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联系起来,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强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以人民民主为前提,不断加强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从基础层面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与此同时,由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带来的社会利益结构的深刻变化,这一阶段民主政治建设的目的在于保障社会公平以及为人民自由权利的实现提供支撑。为了回应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人民政协制度被写入国家根本大法,并先后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拓展为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为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国家政治经济建设提供了依据。人民政协逐步确立了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和社会主义民主重要形式的性质定位,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各界人士政治参与的渠道和范围,为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更坚实的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民主的内容和实践是从更高层次上保障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以及更广泛深入地解决人民权利的实现问题出发,着力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被赋予新的内涵,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提上日程。协商民主的本质在于通过“商量”汇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通过协商寻求利益的交集,凝聚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有效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落地。协商民主的发展有助于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引导人民群众合理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治理。这既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人民民主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推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只有不断完善以人民政协为代表的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保证人民享有广泛、深入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权利,才能更好地推动协商民主的建设。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征程中,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彰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势,推动人民民主的实现,是人民政协未来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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