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戒烟医院研究*
2022-11-24龚春丽
龚春丽
(湖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鸦片对近代中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清除烟毒一直是近代中国社会关注的重要话题。戒烟可以说是清除烟毒的重要途径之一,而禁毒又必须有相应的戒烟举措。与此相适应,近代中国产生了戒烟所、戒烟医院等戒烟机构。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1937年),中国各地兴办了大量的戒烟医院。这些医院如何产生,从事过何种活动,其与禁烟运动有何关联、产生了何种影响,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学术界在近代中国的禁烟禁毒问题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有价值的成果(1)代表性的论著有:朱庆葆、蒋秋明、张士杰《鸦片与近代中国》,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王金香《中国禁毒简史》,学习出版社1996年版;王金香《中国禁毒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苏智良《中国毒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王宏斌《禁毒史鉴》,岳麓书社1997年版;Timothy Brook,Bob Tadashi Wakabayashi.Opium Regimes China,Britain,and Japa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0.,然而对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出现的大量戒烟医院尚无专门研究。本文以戒烟医院为对象进行研究,以图加深对该时期禁烟与戒烟、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以及相关问题的认识。
一、时代环境与官办戒烟医院的兴办
近代中国的戒烟机构是应对鸦片泛滥的产物,早在晚清时期中国各地相继出现了一些教会、官方或私人创办的戒烟机构。然而,这些机构数量较少,空间分布以及规模和影响均较为有限。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在南京国民政府的主导下,中国各地出现大量的戒烟、戒毒院所,数量超过此前任何时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鸦片烟毒泛滥为害甚巨
清末民初,鸦片烟毒一直禁而未绝。20世纪20年代,由于军阀割据,国内罂粟种植泛滥,致使鸦片等烟毒产量骤增。有学者认为,1927年至1934年是中国烟毒泛滥的顶峰时期,其中1930年左右罂粟种植面积达8 000万亩,占全国耕地面积的6.5%[1]。罂粟种植面积的扩大,必然导致鸦片产量骤增,成为烟毒滋生的根源。“1925—1926年度,中国鸦片产量已达2.2万吨左右,可与1905年清末禁烟之前的鸦片生产规模相比。”[2]这可见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前夕,鸦片的种植规模和产量之大。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鸦片种植和贩卖仍然是严重的社会问题。鸦片交易产量的骤增,意味着鸦片烟毒销量增长,吸食鸦片滋生成风,“土药洋毒已成司空见惯,吸食者更是数不胜数,不分职业,不分阶层,不分老幼,不分男女”[3]140。
鸦片泛滥危害甚巨,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诚如于恩德所说:“自鸦片输入中国以来,举国人士沉溺于其中者,不知凡几,因之倾家荡产,身败名裂者亦不可胜数,百余年间,吾国民生之多艰,民族之不竞。”[4]1时论也指出:“毒祸兹蔓,不论城乡恶癖沉沦,浸及妇孺,甚至严禁鸦片之区域而烈性毒品传播更甚,在经济破产之今日反多一吮骨吸髓之消耗,祸害所及,不惟足以亡国,抑且足以灭种。”[5]因此,烟毒不仅关乎中国民众健康和社会经济,而且影响民族前途和命运。禁烟戒毒成为当时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面对的社会问题。这也成为戒烟医院设立的重要前提。
(二)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吁
面对鸦片泛滥,中国社会各界积极呼吁禁烟的同时,从禁烟政策的实施、禁烟的途径等方面出发,提出了设立戒烟医院的主张。
当时,有识之士纷纷强烈呼吁设立戒治烟毒的机构。马寅初在《禁烟谈》中指出,“戒吸是禁烟里面的一项重要工作”,“禁吸应该与戒吸同时进行,并且要戒烟院所,设备周妥,戒烟药剂,确实有效,且无别的流弊和多大的痛苦”,“戒烟院所,能予他们便利,能住院的,住院施戒,不能住院的,准许他在家施戒,或是给予药方,或是给予药剂”[6]。
不仅如此,社会团体积极倡导创办戒烟医院。中华国民拒毒会向政府建议在各地设立戒烟医院时指出:“烟民众多,如何戒绝?……若政府能实行在各地设立戒烟医院,不能自动劝戒者,可随时入院就戒,并无难处,如许其继续吸烟,则不啻延长其痛苦与损失。”[7]中华国民拒毒会还积极推动戒烟运动和设立戒烟医院:“戒烟事业本社当尽力劝勉烟民自动戒烟,并研究最有效力之戒烟药品及方法;期于最短时间内能协同本地各慈善团体创办戒烟医院,以便烟民就戒。”[8]
宗教界也积极主张创办戒烟医院。新教传教士认为:“办医院和戒烟所是当时社会最需要的服务,又是接触中国人的最佳途径。”[9]因此,1926年召开的中华基督教第四届年会通过决议:“规定各基督教医院及慈善团体应设戒烟所拯救烟徒。”[10]
上述这些呼吁对于推动官方、民间和教会投身禁毒运动,开办相应的戒烟机构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南京国民政府禁烟政策的推动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鉴于鸦片等烟毒带来的极大社会危害,加之国内外舆论压力,设立全国禁烟委员会,开始在全国禁烟。从1927年9月到1930年12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关于禁止鸦片烟毒的章程和条例。1927年9月颁布的《国民政府财政部禁烟暂行章程》规定:“自1928年起限三年内鸦片烟完全禁绝”,并“特设禁烟处管理全国禁烟事宜”,“凡人民有鸦片烟瘾者,除二十五岁以下绝对强迫禁吸外,二十五岁以上者因年老或疾病关系须请领戒烟执照,保证戒烟方准吸食,并应用按年减食方法,自民国十七年起,每年至少减食三分之一,至十九年止一律完全戒绝”[4]284。1928年的《禁烟条例修正案》指出:“各省禁烟总局及分局应设戒烟医院及戒烟所,掌管该区域内人民戒绝鸦片烟事务。”[11]同年,国民政府修正公布《禁烟条例》。1930 年2月,国民政府行政院颁行《禁烟法施行规则》规定:“严密查禁吸用鸦片或其他代用品,一经查获,除将人犯送交法院依法惩处外,其有烟瘾者,并送入医院或戒烟所,限期勒令戒绝。”[6]701930年4月,禁烟委员会依《禁烟法施行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市县立戒烟所章程》[4]318-319。1935年公布的《禁烟治罪暂行条例》规定:“吸食鸦片者,处六月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三百元以下罚金。有瘾者,并限期交医勒令戒绝。”[12]这些法令为戒烟医院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推动了戒烟医院的建立。因此,南京国民政府在推行禁烟禁毒时,把设立戒烟医院作为一种重要举措,从而推动了这一时期戒烟医院的兴办。
除以上外,此时期戒烟医院的设立,与国际社会的影响也有一定的关系。如国际禁烟会议、国联都对中国的禁烟运动有积极的影响。20世纪20年代后期,“全国禁烟委员会的成立和全国禁烟会议的召开,是国际禁烟会议刺激的产物,如果没有中国代表在会议中像罪犯一样受审,也就不会引起政府高度重视”[3]217。国联行政院也支持中国的禁烟运动。1935年,国联行政院通过中国六年禁毒计划之报告:“其决议案中称行政院对中国代表关于中国政府进一步禁毒计划之宣言,其深切注意,中国代表宣言中希望各国代表能通力合作以获全效,行政院于此自可保证各国必能如中国所望。又关于海牙公约第四章之实行问题,中国在原则上已同意,愿与各国做实地调查……会议时西班牙及葡萄牙代表对中国禁毒之努力,均表示贺意。”[6]159-160因此,国际社会促进了中国禁烟戒毒运动的开展。这为各种戒烟医院的建立创造了有利条件。
因此,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南京国民政府出台了相应的禁烟政策,加之社会各界的影响,政府和民间相继创办了各种戒烟医院。1927—1937年,中国各地戒烟医院的兴办与发展可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一是起步阶段(1927—1932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在禁烟禁毒的推动下,各地戒烟医院陆续兴办。禁烟委员会依据禁烟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令各地设立戒烟所,或指定公立医院监理戒烟事宜。到1931年,各省呈报设立戒烟机构者有湖北、山东、黑龙江、安徽、浙江、江苏等六省,戒烟所及戒烟医院41处,戒烟者中有男3 024人、女256人,戒烟人年龄多在20岁至50岁之间,其中以25~40岁者为最多[13]。除专门的戒烟机构外,各地政府还委托医院兼办戒烟。以上海为例,1930年,上海市委托公立上海医院、妇孺医院、留贤堂妇孺医院、红十字会总医院、东南医院、江苏戒烟医院、粤上医院戒烟医院等八所兼理戒烟,烟民自请投戒[14]。总体而论,这一时期各地设立的戒烟医院数量不多。这与相关政策的刚刚启动,以及国民政府未能有效控制相关省份也有一定的关系。
二是初步发展阶段(1932—1935年)。1932年到1935年,戒烟医院的创办得到初步发展。各种戒治烟毒的条例、章程的颁行,有力地推动了中央、省、市县、区镇等各级各类戒烟医院的兴办。1932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戒烟医院章程》,规定在中央和各省(市)设戒烟医院,县设戒烟医院或戒烟所,区镇设戒烟分所,并对各级戒烟所的人员设置、管理要求和经费等具体事务作了明确规定。1932年,呈报设立戒烟院所者达到15个省市,上报的戒烟所、戒烟医院数量达202处,戒烟者中有男3 049人,女303人,戒烟人之年龄多在20岁至50岁之间,其中以25~40岁者为最多[15]。到1934年,各省上报的戒烟所、戒烟医院有597所,戒烟者81 344[16]76。戒烟所、戒烟医院开办数量比前一段明显增多。上海就因禁毒政策的实施,而设立了多所专门的戒烟医院。上海市有戒烟戒毒机关始于1934年临时戒毒所的设立,在前因经费所限,曾委托中国红十字会总医院、公立上海医院、江苏戒烟医院等兼办戒烟外,尚未设置市办戒烟医院。严禁烈性毒品条例颁行后,因有军事机关共同查缉,获犯骤增,专设机关办理勒戒或便自动受戒,令卫生局先于淞沪警备司令部对面设临时戒毒所一处,专为拘获毒贩实施戒毒。该所于1934年6月开始工作,后又在南市三泰码头设沪南戒烟医院一所,专供自动请求受戒烟毒之用,于1935年4月开始工作,再后还在闸北天通庵路设沪北戒烟医院一所,专供自动请求受戒烟毒之用,于1935年5月开始工作[17]。
三是快速发展阶段(1935—1937年)。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实行“两年禁毒,六年禁烟”计划,禁止民众吸食鸦片,包括烟民登记、领证、调验、施戒四个方面。这推动了戒烟医院的建设。1935年,全国专设戒烟所、戒烟医院964所,兼办戒烟的医院299所,共计1 263所[18]。1936年,全国禁烟总会通令全国普设戒烟医院,为使“各地烟民均有戒烟机会,每千人中应设一戒烟床位”,“各省市政府各禁烟委员会,对于救济烟民之戒烟医院,或戒烟所,应普遍设立,俾各地烟民均有平等入院戒烟之机会”,“各县市登记烟民人数满二万者,应设二百床位,烟民人数满一万者,应设一百床位。每一床位,每月以戒绝二人计,二年内可以容纳烟民之人数,分年分期应行施戒之烟民人数,不相上下,各该地方均应按烟民实数,依此标准,妥为设计,迅速成立院所,照章施戒,庶五年期届全县市烟民可以逐渐戒绝,无遗留。”到1936年,各地戒烟所、戒烟医院共有1 036处,由普通医院兼办者463所,共计1 499所[19]36。1937年,戒烟院所“因受战事影响,多数省市,未报告,已报之各省市,大都比去年增加”[20]。以福建为例,该省1935年只有一家专门的戒烟诊所,但1936年又开设了76家,1937年,总共有84家诊所或医院可以帮助烟民戒烟,已经有17 800名受戒者去了诊所,几乎每个县都有这种戒烟所[21]282。
因此,全面抗战爆发前,中国各地戒烟医院达到一定的规模,无论在数量,还是在空间分布上都超过以前任何时期。尤其是东中部地区和省会等中心城市及其周边,遍及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安徽、山东、山西、四川、江西、河南、河北、福建等地。这些戒烟医院在各地的烟毒戒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二、戒烟禁毒与戒烟医院的主要活动
戒烟医院是戒烟戒毒的专门机构,有别于一般的医疗机构,负有相关的特定职能。作为医疗空间,它主要收治戒烟者,实施康复训练。作为戒毒机构,它负有化验、研制戒烟药物和探索戒烟方法的功能。作为禁毒相关机构,它负有戒治统计、宣传禁烟的功能。1927—1937年,各地的戒烟医院围绕烟毒戒治,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活动:
(一)收治戒烟者
收治烟毒患者是1927—1937年戒烟医院的主要活动之一。其收治的人员分为两种:一种是被强制戒治烟毒,来医院戒烟毒者大多为政府强令勒戒的吸食烟毒人员;另一种是自请投戒的自愿戒毒者。
对于强制戒治的对象,往往是政府收缉后送交戒烟医院强制戒治。这是戒烟医院的主要收治方式。大多数戒烟医院承担了强制戒治烟毒业务。1928年,江苏省禁烟总局为厉行禁烟,特设立戒烟医院以便于烟民就戒,并致函江苏高等法院,“将烟犯送院戒除烟瘾以绝后患”[22]。南京市戒烟医院烟毒患者,大都由首都警察厅及警备司令部拘捕送院勒戒,“由警察厅严厉搜捕烟毒犯,先后拘捕男女烟民约二千余人,年老患病者交保勒令戒烟,年轻者送临时戒烟医院,由卫生署中央医院卫生事务所派医士护士用新法代为戒烟。先后设立邓府山救济医院、朝天宫及市立戒烟医院三处。同时施行全市总调查,抽查户口,调验烟民,验出有烟瘾者,即送院勒令戒绝”[6]189。强制戒治烟毒戒绝出院,要有戒烟医院出具证书方可。
除拘捕送院勒戒者外,还有自投司法科转送来院或者直接投请戒烟医院施戒者。以南京市戒烟医院为例,该院1936年入院烟民即达100 861名,其中勒戒者7 381名,毒犯1 872名。政府对勒戒烟民实行分期勒戒:“分期勒戒即将已注册之烟民按照年龄体质分限期间,令其戒绝,再由政府广设戒烟医院,凡到期未能自动劝戒者一律迫其入院就戒。”[23]
戒烟医院对收治的烟毒患者采取住戒的形式,实行严格管理。如江苏省规定“凡受戒烟民,必须住宿戒烟医院”,“受戒烟民非经完全戒绝,不得中途请求外出”[24],以保证戒治秩序和效果。
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收治戒烟毒患者,戒烟医院一般对勒戒的烟毒犯采取免费戒治,对于自愿戒除的烟毒患者只收取少量费用。1928年,北平市在设立戒烟医院的基础上,在市立内外城医院附设戒烟所,“不收医药之费,以鼓舞烟民之戒绝。公安局设有验治所,凡贫民或警犯之有烟癖者,一律送所验治,戒除后再行发落”[25]。南京市立戒烟医院开办以来,“对于受戒烟毒犯,完全免费,虽伙食等亦由院供给,其他衣被等亦均由院置备;自请投戒者,每日仅收住院费三角,贫苦者更予以豁免”[26]1。据南京市戒烟医院历年受戒烟民人数统计表统计,1934年2月至1936年12月,南京市戒烟医院接收解送受戒烟民21 396人,志愿投戒者2 776人。上海市立沪南戒烟医院“收容戒除嗜毒市民,并不收取任何费用”[27]。上海市闸北戒烟医院设立之初,“前往登记者甚众”,“凡烟民前往就戒者,概不取费”[28]。上海市立沪北戒烟医院甚至实行医药膳食完全免费。福建省在推行禁烟时“打算组织大规模之戒烟医院,特准人民向该院断戒。不取药费,以惠烟民”[29]。无锡扬名戒烟医院为慈善性质,除特等病房略收药费以补充经费外,接受强制戒治的普通病房完全免费[30]。不仅大城市开办的戒烟医院实行强制免费戒治,地方县城也是如此。如萧山县长徐希龄奉省令严厉禁烟,“一切手续罚则,均服刑律办理,一面在城内组织戒烟医院,并规定无论男女,不问已登记与否,凡决心脱离黑籍者,均可随时前往报名。医药膳费,酌量取,其无力缴纳则一概免除”[31]。
(二)检验、研制戒烟药物
作为专门的烟毒戒治机构,各戒烟医院对戒烟药物和戒烟方法相当注重。它们一方面重视化验市面销售的各种戒烟药品,另一方面积极研发新的戒治药物。
南京国民政府实施烟毒戒治政策后,由于政府禁令严紧,各地药商医家为迎合社会需求,纷纷调制戒烟方剂。所以,市面上销售的戒烟药品层出不穷,名目繁多。这些戒烟药物当中有相当效力的非常少,而夸大宣传用来敛财的占多数。戒毒者凭借宣传任意购买使用,不仅耗损患者资财,而且影响戒毒和禁烟政策的实施。早在1928年,全国禁烟会议的议决案就提出:“民间各种戒烟药品,非经地方各依法化验,给与证书者,一律禁止售卖,并由官府特准设立之戒烟医院,广制药品发售。”[32]为整顿戒烟药物市场,保证戒治烟毒药物质量,维护戒治戒治烟毒的政策效力,戒烟医院积极化验戒烟药物。南京市戒烟医院自从开办以来,特意开了研究室专门从事研究工作:“详析市售各戒烟药品之效力,上年已将试验蛋黄素法及发泡法等,作有节略之报告,刊于工作年报内,本年又有黑海星、保安固本丸……等数种,试验研究结果,效力均难令人满意,且竟有丝毫无戒烟功能者。”[26]15
与此同时,戒烟医院积极研制和开发新的戒烟药物。1928年,江苏省“为普济烟民起见,将购办机器及原料开始制造戒烟药片。此种药片,并无麻醉药品,效力不但可以抵抗烟瘾并能健胃补体,共分五类,服完一料,烟瘾自绝,闻不日即有大批制成。供全省烟民戒烟之用”[33]。徐州戒烟医院还发明了戒毒特效药,该院“聘千祯禄医士,施用最新戒毒法戒烟,发明喜拇吐生静脉注射,该药用中西药剂化合配成,勿论嗜吸鸦片、海洛英、吗啡等烈性毒品者,经注射一针或两针,五日后即永远断瘾,再吸毒品,即作呕吐,在徐埠戒烟院已试百人,皆有显著成效”[6]194。
(三)探索适当的戒烟方法
如何经济有效地戒除烟瘾不仅是戒治者的期望,而且是戒烟医院的职责所在。所以,探索新的戒烟方法也是戒烟医院的重要工作之一。以南京市戒烟医院为例,该院原来使用的戒治烟毒方法有发泡法、斯加力氏法。用这两种方法戒烟花费昂贵,而且发泡法手续繁复,斯加力氏法能导致神经错乱。所以,南京市戒烟医院积极探索最经济简便同时又能施戒多数烟民的方法,使用了代用品递减法。南京市戒烟医院所用代用品递减法,“以鸦片酊为主药,订立一定方式,依法施用,并另给补助剂以维持其消化系和神经系的常态”。后来,南京市戒烟医院鉴于烟民众多、工作人员缺乏,本着节约经费、不增加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将鸦片酊法改用鸦片丸法。改用之后,不仅使用方便,而且效力可靠。据南京市戒烟医院所称,该院为戒烟者所用的鸦片丸,“以鸦片为主药,再加以其他副药如甘草、白树胶乳糖等,制成成分不同之锭剂八种,编成号码,每种大小外观具各相同,视烟瘾的大小,给与适量之丸剂……”[26]5此外,上海市立沪北戒烟医院自1936年起,“添设研究院,试验各种施戒方法,及施戒对于人体究生何种变化”[34]。这种研究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四)实施康复治疗与训练
戒烟医院在帮助戒烟的同时,还针对戒烟戒毒并发症实施康复治疗训练。其办法是:诊断出并发症后,增强受戒者自身机能,进行心理干预,巩固戒治效果。烟民受戒时,通常发生的症状有:失眠、遗精、抽筋、四肢酸楚、恶寒、冷汗、下痢、心脏弱等;而且,患呼吸器病者常易引起咳嗽;患肠胃病者会发生呕吐下痢等并发疾病。对于这些烟毒并发症患者,戒烟医院在戒治患者烟毒的同时,综合治疗其并发症状,进行身体康复治疗和训练。上海市立沪北戒烟医院对于酸痛及抽筋、恶寒及冷汗、咳嗽、消化不良、心脏衰弱等并发症,均有专门的处方进行治疗;如有其他病症发生,再予以相关治疗。不仅如此,戒烟医院对于戒治出院的人员也给予戒后诊疗的方便。上海市立沪北戒烟医院鉴于“戒绝烟民出院后,因心理作用,或饮食不慎,间或发生失眠酸痛下痢等症状,易引起再犯之观念”,所以于1936年4月“特开门诊部,以便于已经出院的烟民,每天上午九点到十二点,凭出院时所给予的号牌,来院就诊,并免费给药”[34]。
鸦片烟毒不仅祸害吸食者身体健康,而且也严重危害患者心理健康。为此,戒烟医院在注重对烟瘾患者药物、技术治疗的同时,还对患者进行身体康复训练和心理问题的干预矫正。在康复训练方面,其措施有:进行康复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在心理方面,其措施有:注重调节烟民的心理及精神,并尽力给予生活上的照顾,抚慰其情绪,矫正悲观厌世、自暴自弃、成瘾依赖等消极扭曲心理,培育信心,振奋精神。1935年,江苏省在镇江召开的全省禁烟所长会议上即通过了各县戒烟所烟民精神训练方案[35]。戒烟所于管理施戒之外,“办理烟民精神训练……增设烟民工厂,改善烟民待遇”[36]。上海市卫生局主办之沪南戒烟医院“屋宇轩厂,地点适宜,戒除毒瘾之法则新颖,受戒者毫不感觉痛苦,內部之设备整洁布置亦颇周密。嗜毒人入院后,除由医师实施戒毒外,并规定时间,由受戒人在庭前散步,观览花草,怡悦性情,又设有乒乓球、铁杆等可以运动,锻炼体格。室内则备有无线电收音机、书报、棋子等物,以娱住院戒毒人之身心”[27]。又如,沪北戒烟医院“有娱乐及各项消遣之设备,如无线电,各种棋子,乒乓,书报等,每日下午,每一病房轮流开放,烟民可随意至院内花园及运动场散步,或运动一小时”[34]。南京市戒烟医院“聘有国术教师,每晨起身后,分男女二队,举行早操,教练国术,以锻炼其体魄”[29]27。
(五)开展戒治统计和禁烟宣传
除以上活动外,各戒烟医院还进行了戒治统计、禁烟宣传等活动。1936年,上海市公安局通告戒烟医院医师,催填戒烟医院工作调查表,“公安局根据报告,审核、办理戒烟成绩,确系优良者,当即函请卫生局指定为烟民正式纳费戒烟之所”[37]。无锡扬名戒烟医院对历年受戒烟民人数、年龄人数比较、职业、吸烟年数均进行了统计,还有住院病人的详细报告。南京市戒烟医院对历年烟民入院出院人数、历年入院烟犯毒犯人数、入院烟民原因、出院烟民出院原因、戒绝出院烟民籍贯、特别病室戒绝人数之性别比例、戒烟出院烟民年龄、职业、每日吸量、体重增减比例、吸食年限、吸食原因等进行了统计。
戒烟医院还进行戒烟和禁烟的宣传,宣传吸食烟毒的危害,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观念。如南京市戒烟医院“有定期讲演,灌输卫生公民社会新生活运动各项知识,定备书报,自由阅读,张贴图画,俾资醒目警惕。……院内更备有无线电收音机二架,按时开放……凡烟民中有能说书者,亦准其选择有益身心者规定时间向大众做公开之宣说,有时则放映教育、卫生、禁烟等影片”[26]27。除针对院内戒者外,戒烟医院还通过院刊发布禁烟宣传文章,刊布戒烟信息引起公众重视等。
除以上主要工作外,戒烟医院还负责查验相关人员有无毒瘾。如对烟毒犯或吸烟吸毒嫌疑人进行调验工作,判断其有无毒瘾。“凡查获吸食鸦片嫌疑人犯,均先予送戒烟医院调验,如验明无烟瘾者,立予开释……”[38]
戒烟医院的上述活动形式多样,防、治兼有。不过,各种戒烟医院或戒烟所,因设施、人员配备的不同,而在具体工作的内容上存在差异。一般而言,戒烟医院人员较充足,条件较好,工作较为复杂;小规模的戒烟所往往因陋就简,工作较为简单。同时,国民政府还对戒烟医院的运作和工作采取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如1935年4月,国民政府颁行的《禁毒禁烟实施办法》中指出:“各省市县所设之戒毒所或指定之戒烟医院,其组织设备,施戒手段,及治疗方法,是否适宜,暨入所受戒之人数,有无增减,各省市县政府均应随时实地调查,按月列表,汇报本行营查核,行营当根据报告,遴派负有医学经验之人员,分赴各地视察,并纠正督促之。”[6]97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民政府禁毒禁烟政策的实施。
三、对戒烟医院的评价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戒烟医院因特定的时代环境而得到迅速发展。各地戒烟医院办理规模和水平不一,分布也不均衡。但是,它们积极从事烟毒戒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戒烟医院存在诸多不足,反映了该时期禁烟戒毒的困境。
(一)戒烟医院烟毒戒治活动的成效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全国各地积极创办戒烟医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这些戒烟医院帮助烟瘾患者戒除烟瘾,为消除烟毒的危害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种戒烟医院收治大量烟毒患者进行戒治,取得相当成效。据统计,1931年,全国各地戒烟医院收治戒烟人数3 280人,1932年达3 352人,1934年增至81 344人,1935年高达339 189人,继续施戒者9 253人[16]76-77。1936年,全年戒除者达315 750人[19]。这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和遏制了烟毒危害。如南京市戒烟医院成立于1934年2月,自指定为绝对禁烟区后,扩充戒烟床位,增加设备,到1936年,“戒绝烟民,达二万四千余人,管理方法、戒烟方法、调验方法,经三年实地之研究调验,虽尚少卓越可述,但烟毒则确因吾人之攻击,已少其淫威矣”。上海市创办的戒烟医院也取得显著的成效。市立沪南戒烟医院创办后,“不过月余,前往申请受戒者,已有五百余人,凡有吸毒嗜好者,只须觅取妥保,立志戒除,皆可于每日上午八时至下午五时,前往申请,待查明床位有空,即可入院受戒”。卫生局主办之沪北戒烟医院“其内容办法及对于受戒人之待遇,亦与沪南戒烟医院相同,且较沪南戒烟医院之病床,增加一倍,共有二百张”[27]。根据上海市卫生局的报告,“1935年7月起到1937年3月,由卫生局设立的临时戒毒所、沪南戒烟医院、沪北戒烟医院和人犯戒烟医院四处,床位550张,先后戒绝烟瘾者达188 100余人,另外由卫生局指定注册医院兼办戒烟工作之医院20处,同时接受烟民之请求戒烟总数为1 856人,共计戒绝烟瘾者为21 042人”[39]。戒烟医院的成效也得到政府相关机关的认可。如江苏省立戒烟医院自1928年正式开诊以后,“在八个月以内,戒绝瘾毒者已在2 000人以上,日前院长顾则民亲赴国民政府禁烟委员会报告一切,禁委会曾派调查主任杨德寿到院视察,甚为满意”[40]。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戒烟医院实行的免费戒治,无疑可以最大限度地便利烟毒患者的戒治,从而发挥戒烟医院的收治作用。以上海为例,“自1934年6月卫生局专设戒毒所及戒烟医院后,至1935年6月底,免费受戒而断瘾者,共2 723人。就以上数字以观,成效固已大著”[41]。
各地戒烟医院取得的成效不仅解除许多人所遭受的烟毒之害,而且显示了各界戒烟禁毒的决心,增强了民众戒除烟毒的信心。
同时,戒烟医院在化验市面上的戒烟药、新药物的研发、戒治技术及方法的探求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在化验市面上的戒烟药方面,戒烟医院揭露了若干虚假戒烟药,为规范戒烟药品的发售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受戒烟毒者的利益。在研制戒烟药方面,有的医院取得显著成效。如南京市戒烟医院请北平协和医院教授马文昭博士来医院研究新法,经过两个月的研究,试验成功。“该法系一种滋补品,使烟民食后,身体强健,饮食增加,对于烟瘾无论深浅,均可不思再吸,完全忘去,已用此法戒绝烟民40余人,据烟民等谈称:是项新药,服后身体非常舒适,胃口大佳,饭量激增,精神尤觉愉快,完全不思再吸鸦片,今后拟采用新法。”[42]在戒烟方法方面,戒烟医院积极探索了经济简便、效力可靠的烟毒戒治方法。南京市戒烟医院的戒烟方法“颇为经济,每一烟民仅耗药资二三两,极合戒烟医院之用,而其效力则较一般戒烟方法有过之无不及,南京市戒烟医院经过三年的临床实验,受戒烟民多至二万余人,实足证明此法的优异”[26]7。戒烟医院在戒烟药物和戒烟方法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使戒毒者获得了科学有效的针对性治疗。
戒烟医院对患者进行身体康复训练和心理问题的干预矫正的举措对于受戒患者身心健康是有很大帮助的,也体现了这些戒烟医院的戒治特色。
此外,戒烟医院进行的戒治统计、禁烟宣传等活动“不仅宣传了戒烟和禁烟,而且增加了受戒烟民的生活乐趣”[26]27。
上述这些活动推动了戒烟医院戒治烟毒的专业性、正规性和科学性,使近代以来的烟毒戒治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进而对禁毒运动、净化社会风气、打击戒毒领域的欺诈行为有积极的影响。值得注意是的,由于各地戒烟医院创办方式不一,既有官办,也有私立,更有官、私合作兴办。因此,上述各种活动和成效既有官方努力的结果,也有民间努力的结果,更有官私合作的结果。这在客观上反映了政府与民间在对待社会公害上的共同立场。
(二)戒烟医院的不足与困境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各地纷纷设立戒烟医院。这些医院数量众多,举办水平参差不齐。而且,这些医院也存在诸多不足,面临诸多方面的困难。这不仅表现在医院内部,而且表现在医院所面临的社会环境上。
就院内而言,戒烟医院面临着烟民的治疗、管理、教育、娱乐、戒烟法的探求等工作。然而,很多戒烟医院都面临着设施落后、经费不足、人员缺乏,存在管理水平欠佳、戒治效果有限等问题。不可否认,有的省立和市立戒烟医院有较好的条件。上海市立沪北戒烟医院开办费18 000元,经常费每月6 257元,病房4大间,分置病床250张,每间附设护理室1间,重病室1间……有院长兼主任医师1人,医师4人,事务员5人,护士长1人,护士16人,练习生3人,警士3人,工役21人,厨役7人。北平市戒烟医院,“院内设备均极周备,被褥皆用新棉制成,整齐美观。其治疗法系用协和医院马文昭医师新发明之蛋黄素,毫不感痛苦,并由专门医师随时诊察,故绝不致发生危险,及其他。男女护士亦甚多,服侍上定可使人满意”。然而,它们也面临着问题,上海市立沪北戒烟医院是在“烟民投戒者增多,原有两院房舍不敷收容时租赁民房而添设。该租赁地原系开办丝厂,建立时只能一方修理房屋,一方收容烟民,五六两月,烟民人数仅得21人”[34]。至于县戒烟所,更是面临着设备简陋、经费不足的问题。有的临时性戒烟所,小的只有10张床,每个月的预算只有20元。除以上外,有的戒烟医院还存在管理不善、虚于应付、虚报戒治人数等问题。这与当时的政治运作及政治腐败不无关系。
就院外环境而言,戒烟医院也面临困境。一方面,受经济和人才的限制,国民政府以及社会力量对医院的经费投入、人员配备不足。据1933年国民党中央统计处的统计:“禁烟时期,关于戒烟设备,急需筹划完善,国内各地因限于人才经济,未能普设戒烟医院,烟民虽愿意戒除,每苦无自信之路,徒恃戒烟成药,流弊兹多。”[43]1937年,福建省的大多数戒烟所主要靠收费提供服务,尽管戒烟所有近90%的受戒者持有针对穷人的特惠许可证。每家院所都要求至少有一名医生,但许多医生只接受过最低限度的培训[21]282。显然,经费与人才的不足,严重影响了戒烟医院的办理水平。而且,这也影响了戒烟医院的空间分布,即当时的戒烟医院主要设置在大中城市以及县城,除少数乡村外,绝大多数乡村更是难觅正式戒烟机构的踪影。
另一方面,整个禁烟、戒烟的环境不容乐观,吸毒者众多,戒烟医院负担重。各地戒烟医院普遍面临这种困境。以上海市为例,“市戒烟设备,除沪南沪北戒烟医院,人犯戒烟医院临时戒毒所,共有床位550张,每月能施戒烟民1 000人外,并经卫生局指定注册医院二十处,协助办理,惟所需床位仍不敷应用”[44]。这种状况产生固然与长期以来的烟毒流行有关,更与中国的禁烟取得的实效有关。虽然当时国民政府厉行禁烟,但是其政策并非完全能够奏效。如有的地方实力派并不服从中央,甚至还依靠种植和销售鸦片以获利;政治的腐败还使得有的官员、军队将士参与鸦片走私。1937年,日本侵华,民族危机加深。“日本侵占中国大片领土之后,实行‘以华养华’和‘以战养战’的政策,在中国推行毒化政策。侵华战争期间,凡日本浪人和医生所到之处,都肆无忌惮地进行鸦片毒品走私。”[45]因此,禁烟政策难以取得期望的效果。这就导致烟毒难除,并影响很多人戒除烟瘾后复吸上瘾,从而增加戒烟医院的负担。此外,民众缺乏医疗卫生常识,以及鸦片易于获取,也使得很多人容易染上毒瘾。诚如时人所言:“中国以一般卫生常识不足,以致健康不良,急性及慢性传染病流行,加以旧医学进步过迟,新医学尚在萌芽,于是处理疾病方法,除求神问卜之外,则鸦片治病,应运而生。盖鸦片在证候疗效上应验非常,方便而且经济,其结果病未除而烟瘾已成。据上海市立沪北戒烟医院统计,烟民因病得瘾者,为百分之八十八点三之比。”[16]21
戒毒工作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作,需要政府与社会多管齐下,方能取得效果。仅仅依靠戒烟医院也难以实现禁毒,还需要有社会各界努力。1937年,方颐积在《厉行戒毒之重要》一文中就指出:“使市民已吸者全数戒除,其将染者早知自醒,除已由市当局筹有烈性毒品戒除所及筹设戒烟医院为公立戒疗机关外,其关于宣传禁毒之意义,使之家喻户晓者,尚有赖于各团体,各界热心人士之倡导,庶可收禁毒之实效。”[46]
综上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政府与各界在禁烟政策的推动下,积极从事戒烟医院的建设。各地戒烟医院在收治戒烟者、探求戒烟方法、研制戒烟药物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烟毒的社会危害,影响和推动了近代中国的禁毒运动。然而,受制于特定的时局,加之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社会经济和政治腐败等因素的影响,戒烟医院的办理水平以及空间分布也存在诸多不足和困境。戒烟与禁毒政策之间难以形成良性的互动。这同时也展现了当时中国禁烟、戒毒工作的不足和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