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助推效能
2022-11-12毛娟娟黄鹰西
毛娟娟 黄鹰西
摘要:20世纪60年代初期,浙江绍兴诸暨市枫桥镇党员干部依托群众自行治理,进而创新发展治理的新理念,公安机关创新引导人民群众及社会组织,创新治安体系化建设,让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自此“枫桥经验”举国闻名。“枫桥经验”更是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形成民、警共治的盛况,人民群众也在法制宣传、治安巡查、纠纷调解等方面取得了傲人成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认可“枫桥经验”,“枫桥经验”是极具中国特色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新思路,密切地结合每个时期形势各个任务的变化,与时俱进更新其内涵。其中,江西省吉安市不断积极探索,通过建立能够覆盖乡县的纠纷联合化解平台,践行在源头就进行治理的原则,以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实现了纠纷高效解决为最终目标,充分践行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新时代“枫桥经验”所具备的優势作用。
关键词:“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
一、“枫桥经验”历久弥新
(一)“枫桥经验”的产生及其时代背景
1963年,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党员干部与群众联动参与社会治理,以说理斗争的形式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实现了少捕人、矛盾不上交”。当时的枫桥在未逮捕任何人的前提下,解决了“四类分子”的突出问题。时任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在当地视察工作时了解到,枫桥地区积极依靠群众以合理评审及以理服人的方式制服“四类分子”的做法,认为非常值得关注,于是立即向毛泽东同志作了汇报。
1963年,毛泽东同志听取了关于枫桥镇相关典型案例的汇报,并要求相关部门做好总结与经验发扬。同年11月,因为“枫桥经验”形式较为创新,且在纠纷解决方面效果显著,故毛泽东同志在公安部呈批的发言稿上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自此,区域内自行解决矛盾纠纷的“枫桥经验”开始受到推崇。次年1月,党中央要求全国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学习并推广 “枫桥经验”,大力发展平安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党与民的深度融合,以民为中心治安创新思路,补齐了社会矛盾预防机制,提高了社会风险预防能力,极大程度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和谐社会、平安社会。
(二)“枫桥经验”的创新及发展
“枫桥经验”诞生于我国内外忧患,形势复杂的时期,自社会主义建设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其理念也不断随着更新、升华。
20世纪80年代,枫桥地区在充分依靠群众维护社会秩序的理念指导下,在全国范围内首次设立了综治办,坚持政府为主导、人民群众参与,将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经过不断创新发展,枫桥镇于20世纪90年代开创了先进的“四前”工作方法及“四先四早”工作机制,组织群众主动积极参与防治和化解矛盾纠纷,形成了高效的矛盾化解机制,这一做法也使得中央政法局向全国推广“枫桥经验”。2003年11月,当时被任命为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的大会上作出重要指示,社会和谐、治安稳定的政治意识要摆在首位,“枫桥经验”弥足珍贵,各地要积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不断转化社会稳定发展新思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提醒、告诫党内同志,当前我们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各方面必然会伴随着诸多不确定的风险,防范风险是重中之重,“枫桥经验”是我国新时代防范化解风险的基本原则,对我国社会治理模式的提升有着重大的意义。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全国各地在学习、融汇“枫桥经验”后,不断创新、提升,进而开辟一条属于更适合自己的经验路子,努力在市域社会领域、互联网、海上以及经济、文化、生态等横、纵向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和谐社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首要条件,也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必要条件。“枫桥经验”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传承产物,也是革命精神孕育的果实,更是建设平安社会的有效抓手。为实现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是我国发展新时代的重大任务。
(三)“枫桥经验”的时代价值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问题”是“枫桥经验”的突出特点,相信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是“枫桥经验”的基本内容。坚持好、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组织引导基层民众积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既体现了“枫桥经验”在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突出特点,又融入社会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展现了其特有的制度优越性。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内化不断整合社会资源,丰富的实践素材中日益发展、夯实,已形成一整套相对较为完善的纠纷化解体系。
二、江西省吉安市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成果研究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论述精神,近年来,吉安市积极建设市、县两级矛盾联合调处中心,不断夯实市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础,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老区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路子,着力打造“吉泰民安”之地的“枫桥经验”,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突出“多元化解”定位,完善市域社会矛盾治理模式
一是建立源头防范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提到:“社会政治环境不稳定,再好的规划和方案都难以实现。”为此,吉安市出台了《吉安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关于建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实施办法》等多个文件,始终将维稳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确立和实施社会稳定风险事先评估机制,将出台的政策文件可能产生的风险防患于未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出台的必经程序和前提条件,预防和化解了一批涉稳隐患。二是强化绩效考核机制。吉安市以“一岗双责”作为原则,将市域社会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工作、重大隐患和突出信访纠纷纳入综治考核目标管理,压实各级党委和部门主体责任,及时妥善地处置了一批重点群访群诉矛盾。三是落实司法确认机制。为竭力解决司法机关案多人少、推进多元化解机制落地,在全市各区县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打开沟通渠道,及时有效地对民间调解组织依法形成的调解文件完成司法确认,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自愿性和司法权威性之间架起了一道桥梁。
(二)畅通“横纵化解”路径,健全矛盾纠纷联合化解机制
一是以市域社会治理为依托,构建四级一体化纵向平台。近年来,吉安市成立了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共有专职调解员近千人。在村级普遍建立集基层党建、便民服务、信访维稳等功能于一体的矛盾纠纷平台,构筑起上下衔接、市、县、乡(镇)、村四级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充分利用基层治安防控网和市、县现有联化中心和社区(村)网格化资源,夯实多元化纠纷解决基础,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纠纷。仅2020年以来,全市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1737件,调处成功21371件,成功率为98.31%。二是以各级党委组织为主导,横向推进专业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建设。吉安市、县两级共打造以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环境污染等领域为代表的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平台76个。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有专(兼)职调解员29名、法学专家67名和医学专家85名,共调解重大医疗纠纷几百起,涉案金额几千万元,调解赔付金额上千万元,调解结案率高达98%以上,协议履行率100%,极大促进了吉安市医疗执业环境的优化。综合吉安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治理模式,吉安市成立了联调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并专门建立了专业调解人才库和调解能手工作室(聘请了3名全国优秀和模范调解员为市联调中心兼职调解员),形成了专兼职结合、群专结合的调解和咨询队伍和“一站式”服务、“全程式”跟踪、“一体化”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三)拓宽“合力化解”渠道,构建社会参与多元化解格局
一是推动群众自治参与。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吉安市积极拓宽矛盾化解渠道,依托地缘、人缘、亲缘优势,创设了乡贤和民间调解模式。让乡贤参与纠纷调和,使得调解结果更能得到群众认可,大大提升了纠纷解决的效果,“有纠纷找乡贤”成为一道靓丽风景线。在践行和发展“枫桥经验”过程中,以个人名字挂牌的调解室熠熠生辉。吉安市大力推广青原区“杨慧芝工作室”、泰和县“钟义灿说事评理室”、吉水县“胡开生工作室”等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建立基层群众调解团队和调解室80余个。例如:永新县“老谭工作室”本着“万事好商量、调解来帮忙”的宗旨,常年在一线调处矛盾,将纠纷扼制于萌芽,营造了人民调解传帮带、法律普及口口传的良好氛围;“杨慧芝工作室”二十年如一日,杨慧芝大姐成功调解上千起矛盾纠纷。这些调解工作室都充分发动乡贤参与,依托乡贤地缘、人缘、亲缘优势,发挥乡贤作用,解决日常纠纷,甚至信访问题,让简要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引导律师广泛参与。利用律师在纠纷解决中的专业优势、经历优势,积极倡导律师参与纠纷解决,为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发展把好专业关有着重大意义。如今,全市律师队伍已经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力量,2021年以来,律师队伍共参与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千余件,律师队伍凭借引法说理方面的专业技能,使得纠纷解决方面更具有信服力。
三、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吉安实践成果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要启示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吉安实践成果,已然为我们通过群众内部自行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
以党政为主导。以党政机关主导市域社会治理,体现了我们党领导核心作用。这些年来,“枫桥经验”基本精神在逐渐发展创新的路途上,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践行党的组织作为的“主心骨”的力量。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吉安实践成果已证明,党的领导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由党委政府牵头主导市域社会多元解决机制运行,将市域社会矛盾治理的工作职责纳入社会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对当地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法院等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的好坏设置考评制度,才能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公平公正、务实高效处理社会矛盾纠纷,激活矛盾化解各路资源,整合社会治理中多个治理主体、治理平台和服务中心的力量,使市域社会矛盾治理步入健康稳定、高效运行的轨道。
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党和群众的联动、融合正是“枫桥经验”的特色所在,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具体表现形式。这就需要首先梳理主要矛盾以及各级矛盾,划分各级工作人员的责任,通过明确各级主体责任,使其自行依据职责做好、做实、做细群众服务工作。通过优化服务群众的工作流程,让人民群众了解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务和行为,推动市域社会生存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近年来,全国各地组建了大量的民间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将“枫桥经验”应用到各个领域,正在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升。这正是我们得到的启示,要接受、认可人民群众的珍贵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主体,尊重首创精神,积极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观能动性,做到社会治理联动,成果共享。
以法治为依托。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坚持法治思维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市域社会治理中的矛盾纠纷,才能完成纠纷解决领域的重要改革,促成社会秩序稳定而富有活力。当今社会权利主体多元、行为模式复杂,矛盾纠纷的类型也是与日俱增,对党政机关的社会治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以法治理念指导的市域社会治理方式无疑是面对新形势的最优答案。特别是面对类似于当前的疫情防控、重大事件的信访等重大冲突和突发任务时,更需要依法规范行为,不断地引导人民群众日常实践中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应以法治思维为依托,积极探索“科技+”、“互联网+”社会治理新模式,实现社会治理“四化并举”。当然,对于新时代出现的各种风险挑战,我们的法律法规还存在与时代发展不相吻合的弊端,仍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规章制度,加强过程监督,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四、结语
经过60年的发展,“枫桥经验”已经在很多领域开花结果,已经不仅仅限于社会纠纷解决,也成为我国新时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及市域现代化治理先进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吉安实践成果告诉我们,将“枫桥经验”与改革发展市域社会治理领域紧密结合,不仅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焕发新风采,为吉安这片红色的沃土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吉安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使得社会矛盾治理步入健康稳定、高效运行的轨道,进而实现吉安百姓安居乐业,经济飞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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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共吉安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