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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 不断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

2018-09-08林剑津

领导文萃 2018年16期
关键词:枫桥经验枫桥经验

林剑津

55年前,浙江省诸暨县(1989年改为诸暨市)枫桥区创造了以“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为主要内容的“枫桥经验”,不仅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也是全国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面旗帜。半个多世纪过去了,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沃土的“枫桥经验”历久弥新、与时俱进,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向世界庄严宣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那么,“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理论与实践价值有哪些?在新时代的群众工作中如何把握“枫桥经验”的核心蕴涵?怎样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不断走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专访了中国时事评论员顾伯冲。

《领导文萃》:“枫桥经验”的产生与发展,无论在当时还是延续至今,都对我们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产生了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请您谈谈“枫桥经验”产生的时代背景和演进过程。

顾伯冲:任何社会活动的发生与发展,都有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研究和解决任何问题都离不开一定的历史条件。”“枫桥经验”的产生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是在当时特定历史环境中,枫桥人紧贴实际、敢于创新的探索结果,是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引领新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

20世纪六十年代前后的国际局势及我国大陆周边形势发生了剧烈的变化。面对这种复杂多变的局势,1963年2月,中央决定在农村和少数城市基层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主要是要运用阶级斗争的方法,解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在试点的基础上,各地在部分县、社逐步展开。农村社教运动开始以“清工分、清账目、清仓库和清财物”为主要内容,后期发展成为“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和清经济”四个方面。“四清”对于解决当时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良作风和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具体工作中一些地方夸大了基层阶级敌人的数量。虽然中央决定了“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但部分基层群众遭到不应有的处理和打击,损害了他们的感情。当时,毛泽东同志在为中央起草的有关报告上批语强调:“特别要注意分步骤的方法、试点的方法和团结大多数、孤立极少数的政策”。

作为浙江省社教运动的试点单位,诸暨县(1989年改为诸暨市)枫桥区7个公社有67名“四类分子”被列为重点对象,干部、群众在斗争会上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不打不骂,并且允許斗争对象进行申辩,结果没有抓捕一个人,就把全部“四类分子”说服了,促使他们重新做人。1963年10月下旬,正在杭州视察工作的毛泽东同志听了当时公安部领导口头汇报了这一做法后很感兴趣,当即指出:“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同年11月20日,毛泽东同志在公安部起草的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做关于《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的发言稿上批示:“其中应提到诸暨的例子,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1964年1月,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中央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指示》,同时转发《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此后,一场轰轰烈烈的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热潮在全国形成。

《领导文萃》: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曾两次做出重要指示,对进一步推动群众工作的创新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顾伯冲: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做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早在2003年10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对“枫桥经验”做过重要批示。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雄才大略和远见卓识,将“枫桥经验”置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进行思考,放在加强党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大格局中加以谋划,不断赋予了“枫桥经验”时代内涵,有力地推进群众工作的时代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促进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为实现党在不同时期的战略目标创造了良好的环境。2013和2014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实践“枫桥经验”的一种延伸,也是“枫桥经验”时代化的成果。总之,各地通过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坚持正确的群众路线,察民情、解民忧、集民智、聚民心,把广大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巩固和扩大了党在新形势下的群众基础,不断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

《领导文萃》:“枫桥经验”作为我们党群众路线实践的一个缩影,它的产生说明了什么?

顾伯冲:善于发动、组织群众是中国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改革不断发展的基本经验。毛泽东同志在总结大革命失败的教训时明确指出:“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1939年,为了巩固统一战线,争取抗战力量,中央做出了《关于深入群众工作的决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关于群众工作的决定。党的七大强调了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将“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概括为党的“三大作风”之一,提出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但是,历史上党的群众工作也出现过一些失误,狂风暴雨式、命令式和当群众“尾巴”等极端化的问题,时有不同程度地存在,伤害了一些群众的感情。对此,我们党始终以巨大的政治勇气纠正自身问题,通过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划底线、立规矩、亮红灯,不断巩固和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枫桥经验”的产生与发展是党的群众工作与时俱进的一个缩影。“政之所兴在得人心,政之所废在逆民意”。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要求党必须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政策。枫桥区在社教运动中对“四类分子”采取先评审后重点斗争的分步骤方法,即先以生产队为单位评审,对守法的进行鼓励;对基本守法的鼓励好的一面也批评不守法的一面;对违法的给予批评;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除了在评审中制服外,个别坚持顽固立场的,以生产大队为单位进行摆事实讲道理的说理斗争,并允许对象申诉。这些柔性的群众工作经验体现了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对现实国情的准确地把握,也是对群众工作历史经验与教训的深刻总结。

《领导文萃》:请您谈谈“枫桥经验”产生的具体过程。

顾伯冲:1963年6月,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吕剑光根据省委工作队领导的指示,派出省公安厅8位同志参与枫桥社教运动试点工作,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敌斗争总结》。10月底,这一经验经公安部领导汇报后得到毛泽东同志肯定。11月初,公安部派一局局长凌云和办公厅副主任陈光逵来到枫桥,召集在枫桥参加试点工作的省、地、县三级公安干部到紫薇大队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听取了大家对这次运动中对敌斗争的看法和对监督改造“四类分子”的意见。凌云同志回到杭州后与省厅参加试点的8位同志共同研究讨论枫桥区社教运动中对敌斗争的有关问题,在指导思想、不同对象的区别对待、是“文斗”还是“武斗”、少捕还是多捕、监督改造5个方面形成共识。后来,这8位同志重返枫桥,总结出了“少捕,矛盾不上交,以说理斗争的形式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为新人”的经验。公安部接到这个经验材料后,又组织公安部和浙江省公安厅的同志一起进行了集体修改。随后,形成了以中共浙江省委工作队、中共诸暨县委名义上报的《诸暨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同年11月得到了中央的推广。此后,公安部和浙江省公安厅领导多次亲赴或派员到枫桥蹲点、调研,不断完善“枫桥经验”,并分别于1971年3月第十五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1977年12月第十七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持续推广,使之成为了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

《领导文萃》:“枫桥经验”产生于强调“阶级斗争”的年代,而今我们推广学习这一经验,需要把握什么?

顾伯冲:恩格斯说过:“任何哲学只不过是在思想上反映出来的时代内容。”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任务和要求,这种任务和要求反映到社会活动中,就会形成各种各样的当时的时代特征。“枫桥经验”也一样,从最初的“调和阶级矛盾”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维护社会治安”;从新世纪初“加强社会管理”到新时代“创新社会治理”,尽管一些具体做法深深地烙上那个特定时代的痕迹,但其“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核心与灵魂始终未变,对于新時代走好群众路线,创新社会治理具有普遍的示范和推广价值。学习弘扬“枫桥经验”,最重要的是领会其中蕴含的精神实质和实践价值,并转化为亿万人民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发展战略而不懈奋斗的磅礴力量。

《领导文萃》:能否请您具体谈谈?

顾伯冲:概括起来,“枫桥经验”的主要核心蕴涵体现在以下五种精神上。一是“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人本精神。“枫桥经验”产生于“左”倾严重的年代,但他们没有打人,没有捕人,更没有杀人,而是通过说服教育的办法,就把“四类分子”改造为社会主义新人。这无疑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保护、对人的尊严的尊重,也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中“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快速发展,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时代内涵也随之变化,反映的是由较低层级供需矛盾向中高层级供需矛盾的转变。过去5年,我国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到3.1%。居民收入年均增长7.4%,超过经济增速。到2020年,将消灭绝对贫困。当前,在思想、人格、精神等方面得到更加尊重、关心和爱护,是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最重要的部分。因此,与时俱进地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层次性,是贯彻人本思想的基本方法,也是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时代要求。

二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求实精神。在社教运动初期,枫桥区的部分干部群众也希望采取这种激烈斗争方式。针对这种情况,当地党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发动群众开展了“武斗好还是文斗好”的大讨论,广大干部和群众形成了一致看法:“武斗斗皮肉,外焦里不熟;文斗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后来“四类分子”没有了,就及时把工作着力点放到了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上,创造了“群防群治”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新经验。“枫桥经验”的一个鲜明的亮点,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既不照搬别人的做法,也不回避当地的矛盾,因地制宜,尊重规律。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考虑到形势的发展变化,考虑到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要善于处理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这是“枫桥经验”能够持久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真谛所在。

三是“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担当精神。“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这本身就是敢于负责的担当精神的体现。在当时“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大气候中,枫桥区保持比较清醒的头脑,除现行犯外一律不捕人。同时,评价地、富、反、坏“四类分子”的表现好坏以是否守法为标准。他们在困难面前不偷奸耍滑、问题面前不瞒天过海、矛盾面前不自欺欺人,而是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没有这一点担当精神是难有作为的。“枫桥经验”昭示我们,坚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从党性原则出发,顶着压力也要干好应干的事,冒着风险也要担好应担的责,只有做到不怕事、不误事,才能实现不出事、做成事。

四是“敢于突破条条框框”的创新精神。当年,枫桥区不随大流,勇于突破各种禁区,敢想、敢做、敢当,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此后的55年里,他们始终坚持“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并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不断丰富和拓展“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把处理敌我矛盾经验发展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经验;由政治斗争的实践转为社会治安的实践;由社会治安发展到包括民事调解在内的综合治理,其中贯穿的一条主线就是创新。创新是任何事物发展的一个必要环节,如果不创新,因循守旧,就会被时代所吞噬。当前社会治理中不敢创新的主要原因是:思想不够解放,墨守成规,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以开拓的精神面对、分析和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工作不够大胆,怕出问题,怕担责任,在解决复杂问题和局面时,守摊有余,创新不足;知识不够全面,满足于运用简单的直线思维来思考和解决问题,在面对和处理复杂问题和局面时,习惯于在“非白即黑”之间进行简单的抉择,思维不开拓,视野不开阔,心有余而力不足。 “枫桥经验”的发展过程,充分说明了只有创出与新形势、新矛盾相适应的新路,工作才会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创新虽然伴随着风险和失败,但不创新工作就会处于一种缓慢甚至停滞不前的状态。

五是“既合大法又合民意”的善治精神。在具有强烈政治化色彩的年代里,枫桥区通过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说理斗争,实现了既不捕人、又治安好的目标。这一经验做法具有“上符国家法律精神、下合社情民意”的特征,表现出对和谐秩序的追求,是善治精神的具体体现。现阶段存在的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错综复杂,往往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引发的问题与不充分造成的问题交织在一起,历史遗留、积累的问题与新产生的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利益矛盾问题和思想认识差异问题交织在一起,官僚主义、工作方法不当造成的问题和落后的乡风民俗引发的问题交织在一起。善治礼序是法治的价值导向和最高境界,让人民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法律范围内的权利。学习推广“枫桥经验”,要求我们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充分汲取我国几千年形成、积累的重礼明法、追求和谐等伦理精神。这是实施法治的深厚土壤,通过综合施策、久久为功,实现法治建设的本土传统与现代法治文明的内在统一,共同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共同构建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

《领导文萃》:当前我们正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代,学习推广产生于55年之前的“枫桥经验”,面临的社会背景有何不同?

顾伯冲: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表明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传统的社会管理的微观基础、党的群众工作所处的经济社会环境和体制机制,都相应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人们的利益需求、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日益多样化。比如,伴随着经济体制转变和工业化、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原来由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构成的相对简单的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现在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了,适应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现代化要求的社会阶级阶层结构正在形成。1978年,在我国4亿多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17.3%,第三产业占12.2%。到2016年,在全国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的占28.8%,第三产业的占43.5%。其中,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工人队伍中庞大的新生力量,2016年全国进城务工人员的总量达到2.82亿人;1978年,我国9.6亿人口中,农民占82%,到了2016年,农民只占42.6%,并且呈现高龄化趋势,40岁以下的务农农民已经很少了。这些新的变化,使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的对象更加多样、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工作的社会环境更加复杂。同时,老百姓对我们党和政府的认同已经从情感认同逐渐向法理认同、利益认同转变;对党委、政府的诉求不但有着物质方面的,而且有着更多的社会诉求,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较之以往有了很大增强;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仅需要勤勤恳恳,而且对专业背景、领导能力和工作作风等方面有着更高的要求。

《领导文萃》:的确,时代变了、环境变了,在新时代我们学习贯彻“枫桥经验”,让群众工作更加行稳致远,需要从哪方面着手?

顾伯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中表示:“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当前,应当紧紧把握好这样几个关键问题。

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识新时代学习“枫桥经验”的价值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闪烁着真理的光芒,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阐明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学习实践“枫桥经验”,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新”字理解本质要义和重要意义。首先,立足新时代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需要审视“枫桥经验”的理论价值。进入新时代,面对新的社会主要矛盾,党的群众工作的对象更加广泛多元、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工作环境也越来越复杂。走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需要我们充分认识和汲取“枫桥经验”中所蕴含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党的思想路线、“以人民为中心”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唯物辩证观、“创新发展”“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规律等理论价值。其次,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解析“枫桥经验”的实践价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也是一个由大国努力走向强国的历史发展阶段。在这一过程中,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涉及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领域。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和汲取“枫桥经验”中秉持的“在党的领导下,依靠、发动、组织群众,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在坚持党委的主导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根本目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等实践价值。再次,放眼新时代的战略布局认识“枫桥经验”的制度价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大蕴含。要通过社会治理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和汲取“枫桥经验”中依靠制度化解矛盾、管理社会;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处理村务;将法律精神与乡规民约建设结合起来等制度价值。

二是积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切实使“枫桥经验”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一要求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更加清晰、完整,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思路,进一步指明了社会治理的方向。今天,我们学习、推广“枫桥经验”,要着眼于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变化,树立与开放、动态、信息化社会环境相适应的社会治理理念,使“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完善。因为,社会主要矛盾以一种集中、凝练、典型的形式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基本关系、核心要素、关键问题,是社会发展的一面镜子。当前,着重需要构筑这样几个体系:一是立体化的社会治理组织体系。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形成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相适应的社会治理体系,把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服务优势,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二是服务化的社会管理保障体系。依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同人民群众意愿和需要緊密结合起来,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充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寓治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治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三是动态化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发挥好各种社会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更多地运用民主的方式、群众路线的方式、说服教育的方式,尽可能通过平等地沟通、协商、协调、引导等方法进行社会治理。同时,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兼顾好各方面群众的关切,促进社会动态平衡。四是系统化的社会安全防控体系。坚持走全方位、社会化之路,牢固树立整体防控意识,坚持“情报预警、源头管控、动态布防、精确打击、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以有关职能部门为主体,群防群治辅助力量为补充,社区、社会和内部单位防范为基础的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建设,实现街面防范网格化、社区防范物业化、农村防范自治化、场所防范保安化、重点部位技防化。五是数字化的社会管理信息体系。着眼于社会管理、城市运行管理、政务服务以及数据资源管理的需要,推进电子政务业务应用系统在基层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为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提供数据和应用系统支撑;大力推广民生热线、绿色邮政、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等做法,构建快捷高效的群众诉求表达新通道;建立网上岗亭、网上报警体系和地理信息系统,依法规范网络信息传达秩序,推动实现社会服务与社会治理工作的智慧化、精细化。六是规范化的社会公平执法体系。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从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入手,对执法具体环节和有关程序做出具体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要健全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系统,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以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思想方法,把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向深入推进。把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向纵深推进,十分重要的就是要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具体说,就是要认真把握这样几点:首先,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始终正确把握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高度重视又不超越阶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公平感。其次,牢牢把握以问题为导向的思想方法。纵观人类发展历史,一切发展进步无不是在破解时代问题中实现的。学习推广“枫桥经验”,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抓住与人民群众利益攸关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环境等问题,从而使“枫桥经验”更接地气,持续发展。再次,正确处理以创新为重点的“土洋关系”。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在当前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凸显的新形势下,推广学习“枫桥经验”,既要传承也要创新。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全国互联网覆盖率达到85%以上,电子通讯网络也已迈入4G时代。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加强民生服务网站、政务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 群等建设,为党和政府了解民意、体察民情、化解民忧提供新渠道,为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供新平台。第四,不断提高以服务为先的群众工作水平。做好群众工作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要顺应时代变化、社会变迁,顺应群众的新变化,把握群众的新诉求、新期待,必须提高新时代走好群众路线的具体能力。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使领导和决策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从而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公平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领导文萃》:您刚才讲到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这很有新意,也是大家面临的一个大课题。请问,如何让“枫桥经验”在互联网上发扬光大?

顾伯冲: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开幕会上强调指出:科学技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国家前途命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人民生活福祉。互联网是二十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目前,中国成为全球使用互联网人数最多的国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这方面的工作要求很多,我在这里不一一列舉了,只是对具体工作提三点建议,也就是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既要从网上了解社情民意,又不能以“网上一时最大声音”作为全部民意,要辩证看待网上舆情,善于全面、准确、系统地号准民意之脉,为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既要经得起网上“点赞”,又要听得进网上“吐槽”,好话坏话都得听,以包容的心态接受批评与监督,对大家的重大关切要及时予以回应,在“时”“度”“效”上精准发力。三是既要定期进行“网络对话”,也要经常“脚板走访”,不能仅仅停留在同网民的信息交流上,而要直观地同民众面对面零距离地交流,形成线上与线下良性互动,解民所需、为民谋利、赢得民心。这是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深化发展“枫桥经验”的重大现实课题,千万不可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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