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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对知识进行编辑加工时应重视的问题与原则

2022-10-03赵爱清

新闻研究导刊 2022年14期
关键词:版权知识新媒体

摘要:新媒体已经成为人们获取知识信息的重要渠道,通过新媒体传播的知识大多需要进行二次编辑加工,其作品具有明显的碎片化以及二次加工的特征,不同类型的作品创新程度不同,著作权的归属也不同。目前新媒体传播中关于版权纠纷和价值导向偏頗的问题日益引起重视。文章通过对新媒体知识内容的分析,根据创新程度的不同,将新媒体知识加工分成三种类型,进而提出新媒体编辑必须遵循精准性、创新性和正向引导的原则,力争实现内容的创新与价值增值,同时还要掌握解决现实难题的必要的法律知识与技巧。最后针对目前比较常见的“断章取义”“标题党”、版权纠纷问题提出解决的策略。

关键词:新媒体;知识;二次加工;版权;创新;原则

中图分类号:G2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2)14-0090-03

①本文所研究的知识是指通过图书、期刊、报纸等传统媒体或新媒体公开出版发布的知识性信息,是人类在实践中认识客观世界(包括人类自身)的成果,包括事实、信息的描述或在教育和实践中获得的技能,其判断标准在于实用性。不包括以纯娱乐为目的的艺术类内容和信息。

一、问题的提出

互联网改变了人们阅读和学习的方式,借助互联网、移动终端和数字技术等手段,新媒体日益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知识的重要渠道。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第十八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数据显示,2020年有76.7%的成年国民进行过手机阅读[1]。新媒体在信息传播方面具有快速、生动与覆盖面广的优势,并直接促成了知识付费行业高速发展,如喜马拉雅、得到和樊登读书等成功的案例不断涌现。随着新媒体传播的快速发展,除了一些知名的新媒体传播平台(如抖音、今日头条)外,主流媒体和传统出版传媒机构也纷纷开启新媒体运营,走上了媒体融合的道路。

当知识①以不同的形式在新媒体渠道传播时,一般都需要对原创内容和素材进行编辑、演绎甚至二次创作,将知识内容转化为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因此,基于原著或者同一项研究成果可能衍生出多种形式的作品,以满足不同的媒介风格与不同受众群体的需求,这些作品对知识进行二次编辑加工的创新程度表现出极大的差异,新媒体作品与原作品之间的著作权关系也不尽相同,很容易出现侵权现象和知识产权纠纷。中国裁判文书网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6月11日,以“著作权”“网络传播”“复制权”“合理使用”等为关键词,共查询到生效文书2436份。另外,由于新媒体传播的主体分散化,其权威性和严肃性无法与传统媒体相比,某些作品为了获得流量而传播低俗、庸俗或价值导向偏颇的内容。如何准确识别创新与侵权的边界,如何正确对知识进行二次编辑加工,是新媒体传播中编辑和制作人员无法回避的问题。

二、新媒体传播中对知识进行二次加工的类型

根据笔者对现实的调查与分析,目前新媒体传播渠道对知识的二次加工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其创新程度以及著作权归属方式也不同。

(一)复制转变形式类作品

这一类作品的编辑工作相对简单,其主要目的是转变知识内容的表现形式,是将知识从传统媒体转换到新媒体的必经之路。常见的是将图书、期刊、报纸的内容转变为适合新媒体传播阅读的形式,以图文配乐、有声书或者视频的方式在新媒体平台提供给读者,例如将某小说转变为有声书的方式上传到平台。此类编辑加工对原作品内容主要是复制转变表达方式,也包括必要的精简和结构上的重新组合,以适应读者碎片化阅读的需求。此类新媒体作品以原著为基础和依托,在内容上没有明显的创新和增量信息。因此应获得原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支付相应的报酬。

(二)演绎类作品

目前,新媒体平台上大量的图书解读类节目属于在原作品基础上进行的二次加工和演绎,“其内容既包括原作品作者的基本表达,又包含演绎作者的独创性表达”[2]。此类工作带有改编和创意的元素,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引导读者和消费者,满足人们对知识精华的快捷习得与领会。樊登读书就凭借对书籍的阅读力、诠释力、再创造力及演说能力,借助媒介技术提供解决社会大众阅读问题的新渠道。其吸引读者的关键因素包括“讲书人”的能力、被选中的书籍蕴含的功能性内容以及呈现书籍精华的多样形式[3]。此外,将某一专门领域的知识(如医学健康类)加工为通俗的科普类作品也属于演绎类。显而易见,这种类型的编辑加工运用了现代网络和新媒体技术,以原作内容和知识为基础,加入了新的元素,并融合了编辑加工者自己的技术和观点,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新媒体编辑在此过程中的劳动是综合性的,包括选题策划、收集和筛选知识信息、对知识解读重构改变阐释方式等。在文案创作过程中须厘清对原始知识的引用和创新的边界,规范引用行为,做到“合理使用”,避免产生侵权问题。

(三)创新类作品

基于那些已经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作品,如历史典籍与名著,根据研究者提供的文案内容编辑新媒体作品,其核心价值包含了创作者的智力成果,类似于原创作品。例如《蒋勋说红楼梦》《蒙曼品最美唐诗》等,这些作品是作者自身研究成果的新媒体展现,也是知识价值增值程度最大的劳动,属于知识再生产。此类作品的内容创作者拥有著作权,在此过程中,新媒体编辑人员的主要角色任务是选题策划,政治和价值导向把关审核,为创作者提供技术服务,并为作者提供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新媒体平台根据合同或协议拥有新媒体作品的独家传播权和收益权,因此,事前签订完备的合同是避免此类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的关键。

三、新媒体编辑工作中须遵循的原则

新媒体编辑在对传播内容进行二次加工与审核时,至少要遵循三条原则。

(一)精准性原则

首先,在内容的选择和策划上要精准满足目标受众的需求,突出特色。“在新媒体环境下,社会主流文化日益分裂为无数的文化碎片,市场分化为无数个不同的细分领域,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得到极大丰富”[4]。新媒体编辑根据受众使用媒介的过程,即罗森格伦提出的“问题”(problem)—“解决”(solution)—“动机”(motive)的逻辑[4],在确定的目标领域找准客户的需求,在内容的选择和加工环节找准需求者的“痛点”,从问题入手直击痛点,再提供明确的解决方案,引导读者进行深度阅读与互动。

其次,精准转换原素材知识的精髓。对内容进行二次加工时做到精准转换,使核心内容和精髓保持不变,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延伸与拓展,这就要求新媒体编辑除了拥有新媒体技能外,还要有较高的文化和学术素养以及超强的文案写作能力。

(二)创新性原则

信息爆炸使人们的专注力成为稀缺资源,那些能够吸引人们产生兴趣和投入精力的内容,必然是具有鲜明特色和创新性的。传统媒体中知识产品的价值可以通过媒体的权威——严格筛选和媒体品牌来“贴标签”赋能,如发表在国际知名刊物上的论文容易被人们默认为是高价值的。而作为新兴领域,新媒体作品的受欢迎程度更多地由消费者的关注度和偏好决定,因此,创意以及内容形式的创新性就是竞争力的硬核。具体来说,新媒体编辑在对知识进行二次加工时,运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改变知识的表达方式使其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这种劳动凝结了编辑制作人员的智慧和创意。对原作品内容进行新的阐释和演绎,本身就是一种创新性的增值劳动。毫无疑问,创新性是持续吸引受众及提高影响力的基石,也是有效规避著作权纠纷的法宝。

(三)正向引导原则

编辑工作必须以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法律规则为准绳,才能使作品获得更多读者的青睐,并拥有持久的生命力。无论是知识的生产还是传播,目的都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服务,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服务。只有坚持正向引导原则下生产的作品,才能实现知识的持续和有效传播。编辑人员在对新媒体传播内容进行选择、审核与加工时,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传播具有正能量和对社会、对人民有益的、健康的内容。“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5]。新媒体编辑应杜绝为博眼球吸引流量和涨粉而产生的低俗创意。

四、实践中须重视的问题与技巧

新媒体编辑在处理知识信息时,既要坚持原则追求高质量的内容,又要吸引受众的关注满足用户需求,在实际工作中常常面对一些矛盾需要平衡,需要不断探索运用科学合理的技巧和方法解决困难。以下就目前突出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

(一)碎片化传播的高度浓缩应避免断章取义

知识信息在新媒体平台上传播的突出特点是碎片化,这种趋势是为了适应人们阅读方式的碎片化。例如,普通用户在抖音平台上可以发布的视频为15秒,最长也不过5分钟;有些讲书节目在几个小时内将一本书的精华内容和主要观点梳理出来。对学术期刊来说,这种碎片化的传播更需要对内容进行高度浓缩,打造适合多种媒体传播的多元产品系列[6]。无论是哪种新媒体表现形式,都需要高水平的内容文案作支撑。因此,在对基础内容进行二次编辑加工时,既要进行高度的概括浓缩,又要避免断章取义甚至对原作的曲解,处理不好这一矛盾,就容易偏离精准性原则。为解决这个难题,编辑制作人员必须对原作内容及相关领域的知识非常熟悉且充分理解,并具备高超的文案写作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新媒体编辑除了事先认真阅读原素材的内容、查阅相关领域的资料外,还可以邀请原著作者或者相关专家学者参与知识的二次加工,通过编辑与作者之间充分的沟通合作,实现对内容的精确浓缩,并力争创新增值。

(二)既要激发读者的兴趣,又要避免沦为“标题党”

对新媒体产品而言,用户能否“入场”阅读,标题起得好不好尤为重要[7]。一个好的标题能够第一时间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和兴趣点,继而吸引其点击和深入阅读。然而网络传播中层出不穷的“标题党”现象泛滥,有些标题与内容完全不相干,甚至会产生负面影响,这既会误导读者,浪费读者的精力,也违背了精准性和正向引导原则。基于此,编辑人员需要在标题的修辞上兼顾新颖和严谨之间的平衡。一方面,在确立标题时要考虑新媒体传播的特点和受众的心理,利用创意和别出心裁的方法,激发读者的好奇心、兴趣点和互动欲望。另一方面,要保证标题与内容存在逻辑上的关联性。可以针对不同的内容和目标受众进行区别化处理:如果是将专业性的学术内容转换为新媒体形式,则仍然以严谨为首要标准,标题中突出内容的创新之处和价值,不必过分追求标题的新奇效果;如果是科普性质的改编作品或者大众文化类作品,则考虑运用一些技巧,采用新颖有趣的标题。例如,制造悬念或者利用强烈的对比冲击激发读者的好奇心,借用某些热词、巧用数字排比等句式修辞,或者利用标题的矛盾和热点话题激发读者的互动表达欲望,但必须避免“文不对题”的问题。

(三)力争创新的同时避免版权纠纷

新媒体作品内容的来源通常是传统媒体的作品,此外还需要运用一些辅助性的素材,如图片、视频、音乐等。如果直接采用,则会面临侵权问题;若用于盈利,还会面临诉讼赔偿的风险。因此,新媒体编辑必须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在编辑加工过程中能够明确识别出哪些行为属于侵权,哪些行为属于合理使用,从而规避侵权风险。一方面,从工作流程来看,首先,要做到规范引用,减少直接复制原著内容的比例,遵循“合理使用”中的“少量”标准。其次,充分利用无须授权的资源,包括处于公有领域的作品、开放存取资源以及不适用版权法保护的内容,使用这些资源无须为版权问题担忧[8]。最后,最大限度进行深度的、独立的解读和诠释,增加新的信息,并进行内容创新。另一方面,从外部监管治理环境来看,隨着国家对新媒体平台的治理监管日益完善,将进一步明确新媒体节目内容的规范,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应知用户提供的新媒体类作品侵权,则应与用户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新媒体编辑还要充分了解第三方平台的发布门槛和限制条款。

五、结语

新媒体对社会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知识通过新媒体进行网络化和数字化传播必将更加广泛,国家对新媒体的治理规范也将越来越全面。新媒体编辑在内容上审核和把关的责任重大,同时肩负着创新的任务。因此,文章提出的精准性、创新性和正向引导原则,是保障新媒体知识内容质量的基础。在对知识进行二次加工编辑的过程中,新媒体编辑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技能,包括政治方向和价值判断、知识储备、法律、新媒体技术、用户维护服务能力等,并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难题和矛盾,运用灵活的方式加以解决。

参考文献:

[1] 第十八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报告权威发布[EB/OL].澎湃新闻客户端,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2369739?ivk_ sa=1024320u,2021-04-24.

[2] 吴瑶,张亚莉.有声书版权的主体认定与权责链关系[J].青年记者,2021(12):80-83.

[3] 洪芯仪.从“樊登读书”APP看书籍解读对社群化学习的影响[J].文化产业,2022(2):4-6.

[4] 高贵武,连哲.试论新媒体环境下电视“长尾”市场的开发[J].国际新闻界,2013(2):40-48.

[5] 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EB/OL].新华社,http://www.gov.cn/xinwen/2022-04/24/content_5686923.htm,2022-04-22.

[6] 赵爱清.媒体融合时代学术期刊传播力的评价与提升路径[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22(2):70-77.

[7] 陈玲.新媒体爆款产品标题的主要类型与风格特征[J].传媒,2022(4):67-69.

[8] 江津.出版业应对新型版权侵权行为的策略研究[J].传播与版权,2019(3):183-185.

作者简介 赵爱清,博士,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编辑出版与传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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