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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中外项目教育成本测度:依据、困境和保障维度*

2022-06-06陈芳王荣党赵明霞

智库时代 2022年26期
关键词:测度学费成本

陈芳 王荣党 赵明霞

(1.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云南财经大学国际工商学院)

一、引言

中外合作办学在“双高”“提质培优”建设中,教育培养成本的研究成了众多学者关注的焦点。如何测度项目的培养成本和建立有效的提升机制,是提高教育成果和效益的基础性、关键性问题。

随着国家“放管服”政策的推进,有的省(市)已采取学校“自主定价+政府监督”的教育收费定价模式。为满足绩效评价的成本信息需求,单位需要衡量运行效率,考核业务实施效果,并评估资金使用效益,这就要求学校必须准确测度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培养成本,以为学费收费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政府部门正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完善高校生均经费预算拨款和公办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等多项管理制度。这一背景决定了高校对于公办高校生均培养成本的具体测度范围及方式必须进行重新思考和界定。这样的研究有利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强化教育成本测度与管理;有利于优化高校资源配置,科学规划高等教育发展规模,合理分担教育成本在国家、社会、企业、家庭及受教育本人应担份额;有利于增强高职教育的改革动力。

本文主要从教育成本测度的理论根基、中外项目教育成本测度的主流方法、中外项目教育成本测度的现实困境、实践证据、学费承受力分析以及高职院校中外项目保障维度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二、中外项目教育成本测度的理论根基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中外项目教育成本主要从教育成本延伸而来,通常指的是教育活动中所耗费的资源的货币价值。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教育成本进行界定,对本文深入分析中外项目教育成本带来了更多启发。见表1所示。

表1 教育成本的国内外经典观点比较

以上定义各有侧重和优势。基于本研究对教育成本测度的目的,本文主要借鉴狭义的教育成本概念:即依据会计核算,运用财务会计核算系统,核算、统计教育资源消耗而形成的货币化成本,包括高校和个人的财务成本。该定义主要包含以会计核算为基础的货币化成本,便于确认、记录、计量。本文后续内容的“教育成本”将以狭义概念为准。由此,中外项目教育成本指的是中外项目中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用于核算和统计教育资源消耗而形成的会计核算的货币化成本。

(二)测度的理论依据

教育成本的主要理论源于公共产品理论、人力资本理论、教育产业理论、投入产出理论和成本分担理论。这五大理论均认为高等教育培养成本呈现上涨趋势,应当向受教育者收取学费。而教育成本如何分配?这五大理论则各有主张:公共产品理论主张高等教育成本的承担主体是国家(1954年萨缪尔森);人力资本理论阐明个人也是高等教育成本的承担者之一,因此要进行成本控制;投入产出理论表明教育应该讲究效率,合理的成本开支应得到有效和及时地补偿(1936年W.里昂惕夫);成本分担理论则成为众多国家教育成本分摊和定价的基础(1986年布鲁斯.约翰斯通)。支撑本文分析的核心依据是成本分担理论,即在高等教育中,根据“谁受益、谁分担”的原理,按照受益大小合理分担国家、社会、企业、家庭及受教育本人的成本。学校在确定受教育本人经济承受能力时,其依据是该学生家庭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正如林金辉教授认为,“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确定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既要适当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又要研究学生承受能力”。其核心必须坚守高等教育在我国具有公共品的性质,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公平的入学机会是其本质要求。因此,我国高等教育是政府向居民提供的公共品服务,其定价机制主要基于公平性考虑。

三、中外项目教育成本测度的主流方法

(一)测度方法分析

教育成本测度方法主要有三种,分别为数理统计法、会计法和作业成本法。其中,会计法与作业成本法计量最准确。由于政府会计制度的全面实施,高校财务会计核算主要采用权责发生制,这两种方法也成为了中外项目教育成本测度的主流方法。

高校教育成本会计核算法是指高校采用会计方法对教育成本进行归集、分配、计算,确定核算对象成本的核算方法,构建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由于政府会计改革实现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基础、双功能、双报告”的核算模式,且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高职院校成本测度通过设置“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全面确认、记录、计量高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成本项目,从而有利于准确科学的计算办学成本、生均培养成本。

作业成本法是以作业为基础的成本计算方法,其指导思想是“作业消耗资源、产品消耗作业”。首先分析、确定资源动因和作业动因;其次,根据资源动因将资源费用分配到各项作业,最后根据作业动因将作业成本分配到各成本对象。相对而言,该方法在间接成本的分摊上具有优势,既能准确核算成本,又能让高层作出有效决策。作业成本法的思想和方法已被有的高校应用于教育成本测度中。

(二)实践操作分析

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新要求,成本测度的原则和范围是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设置“业务活动费”和“单位管理费用”科目进行归集,测度方法选择运用“基本成本+专项支出”法或“项目直接成本+项目间接成本”法。本文认为,在测度高职院校的教育成本时,应在真实反映教育实施成本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区域物价、教育种类、学生类型等因素,将两种常用的测度方法进行组合,形成双层次多维度的测度方法来适应高职院校中外项目教学管理的需要。

第一层次,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立“业务活动费”核算中外项目教育发生的直接成本,“单位管理费用”核算中外项目教育发生的间接支出。

第二层次,在“业务活动费”下设二级明细“基本成本”和“专项支出”,分别核算教学日常发生的直接成本和特定教育种类、学生类型产生的直接支出,如支付外方讲座、咨询、技术支持费等。在“单位管理费用”下设二级明细“基本成本”和“专项成本”,分别核算教学日常发生的间接成本和区域物价、特定教育种类、学生类型产生的间接支出。

两个层次的会计数据的分类归集,不仅扩大了会计数据的反映维度,如区域物价、特定教育、学生类型等,而且也有利于运用作业成本法对不同资源动因和作业动因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

四、中外项目教育成本测度的现实困境:实践证据

中外项目三十多年来在“结构、规模、特色、质量、效益”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存在诸多困境。本文选取国内5所具有代表性的高职院校,针对其开展的中外项目进行调查与分析。样本学校云南2所,辽宁、广西和湖北各1所。研究采取问卷调查方式,主要调研学费标准占生均培育成本及学生家庭支付能力的比重、招生就业等情况。本研究共发放问卷260份,全部收回,剔除不合格问卷9份,最终有效调查问卷共251份,有效使用率为96.54%。各所学校的问卷回收情况见表2。其中,云南省和辽宁省的院校回收情况最多,其余调查学校分布相同,具有样本分布代表性。参与本次问卷调查的有建筑材料工程技术、智能交通技术运用、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等理工类专业学生。项目负责人采用电话访谈方式,主要调研实际成本测度存在问题、项目执行中反映出的成本问题。

表2 5所调查学校的样本分布

(一)生均成本测度中的困境

1.相关性原则落实不到位相关性原则要求教育成本只能计入与高校教育活动相关的经济活动。中外项目教育成本测度中,显著暴露的问题是对成本测度纳入的范围和内容不清晰,即对其成本构成的要素和内容缺乏理论研究和实践佐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普通高等教育各有侧重,其教育培养成本内容也有所不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成本应全面涵盖并凸显实用型和应用型技能提升的培育过程中投入的成本。因此,做好生均成本测度工作首要的是根据高职院校的办学特点明确成本(费用)项目。但实际测度时,成本项目“相关”的程度界定模糊。频繁出现不该计入成本的计入,应该计入成本而未计入的情况。

2.合理性原则有“渗水”现象。合理性原则要求合情合理核算教育成本。一方面,成本项目应当能够反映中外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核算成本所使用的方法必须科学合理。成本定价的经济指标、定价成本水平、定价估算技术等,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公允水平。生均成本测度中难点是间接成本的分摊,需要根据项目合理地确定分配标准(系数)。

3.成本替代被固化采用现行的学费收费标准近似替代中外项目的基本成本简单方便,但测度不够精确科学。由于上调学费成本数据不充分等原因,“我国超二分之一的高职院校的学费近十年没有变动”。收费标准明显低于基本成本,导致以此为基础的生均培养成本测度不够精准,已不能客观准确反映实际的成本。因此,生均成本测度重点应将反映经济要素的经济科目逐一对应到财务会计系统的会计科目,从而利用财务会计系统的数据对生均成本进行归集和测度。

(二)项目管理中的困境

1.学校的宣传推广过度以学校为中心,没有更多考虑考生的需求和接受方式,宣传方式呆板老套等。甚至部分成本项目由于宣传不到位、招生人数少等原因,学校存在投入产出不对等,出现了未落实的项目。

在“了解中外项目的渠道”的调查中,学校专门招生宣传占39.04%;网络查阅占25.50%;朋友推介占10.76%;其他方式占24.70%。数据显示,中外项目“学校专门招生宣传”比重较小,说明该项工作开展不够深入细化,“主渠道不畅”,尚有待充分挖掘的空间。

2.测度依据“不接地气”有部分成本项目测度依据调研不充分,测度数与实际数出入较大,实际执行超过测度成本。

3.优质等价认同度不高由于资金投入有限,实际执行中很难达到要求。如:项目团队人员精力投入问题、国际化素养提升、聘请国际水平师资、外方院校来华授课等一系列问题,进而未能提供优质等价的教育资源。

在“您认为学校是否提供了优质等价的教育资源”调查中,等价提供仅占11.15%;较好提供占28.29%;基本提供占44.62%;未提供占15.94%。数据显示,学校在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等价提供”比重仅约为10%,这应引起高职院校领导的高度重视,深入挖掘内部教学资源,优化配置加强管理,切实为学生提供物超所值的教育资源和服务,实现不出国门的留学目标。

五、学费承受力分析

(一)政府财政性投入空间分析一般而言,公办高校教育经费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和学费。有研究成果表明:生均教育经费支出低的地区高等教育质量也越低。比较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与全国的情况,可以反观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和未来的增长可能。

表3显示,近三年云南省高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比较低,低于全国水平,最低年(2019)与平均水平相差20%,最高年(2018)与平均水平相差30%,提高云南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空间巨大。从政府层面,本文认为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提高生均经费预算拨款。

表3 高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情况表

(二)家庭可支配收入空间分析

家庭可支配能力是教育成本测度当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为更准确地研究家庭可支配收入情况,以下调查数据作为主要依据:

1.“您所读专业一年的学费”1万元以下占2%;1-1.5万元占16.33%;1.5-2万元占59.36%;2万元以上占22.31%。数据显示,中外项目学费1.5万元以上约60%,是同类专业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2-3倍以上。

2.“您的学费占家庭年总收入的比重”10%以下占14.74%;10%-20%占 21.51%;20%-30%占13.55%;30%以上占50.20%。数据显示,学费占家庭年总收入的比重“30%以上”约为50%,说明中外项目学费较高,家庭年总收入较低。

3.“您的家庭对您的学费支付”很吃力占27.49%;比较吃力占18.33%;有点吃力占20.72%;能承受占25.90%;不清楚占7.56 %。数据显示,“很吃力、比较吃力、有点吃力”的比重约为65%,说明中外项目学费对普通学生家庭的经济压力较大。

为进一步研究学费收费标准与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情况,本文以云南省X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工程Y专业为例,该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由学院自主定价,并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表4显示,人均可支配收入呈逐年上涨趋势。在收费标准一定的情况下,收费标准占家庭可支配收入比重逐年下降,对于普通家庭而言,就读中外项目其经济压力依然较重。从学生及其家庭层面,本文认为教育成本呈上升态势,要完善成本分担模式,合理增加政府、社会、学校的成本分担份额,降低家庭及受教育本人应担的份额。

表4 学费收费标准与云南省家庭可支配收入情况表

六、高职院校中外项目的保障维度

教育成本与学费呈正相关,是学校制订学费收费标准的依据,与生均拨款呈负相关,是财政部门生均拨款的基础。通过中外项目分析可知,我国大部分家庭并不富裕,支付中外项目的昂贵学费有较大困难。为培养视野开阔、通晓规则以及具备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要求的高技能、国际化人才,本文认为,应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辅助”的多元化成本分担模式, 以减轻学生及其家庭的学费负担。从前述分析来看,现有制度尚不健全,需顶层设计和规范,应从政府、社会、学校三个维度进行制度优化。

(一)政府维度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建立法律法规尽快修订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办法》,加强对高职院校中外项目前期调研、立项审批、教学管理、教育质量评估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

2.财政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财政是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主要渠道,因此,财政部门需要主动强化自己的责任意识。具体来说,财政部、教育部、各省(市)需深入调研,从法律层面完善高职院校生均经费预算拨款制度,保证职业教育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稳中有升,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应尽快制订《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具体指引》。

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完善成本监审办法尽快完善并出台《公办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重点明确测度的范围、内容,对生均培养成本的操作性和规范性作出具体规定,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加强高职院校生均培养成本测度的指导。以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分类别、分专业等制定各省(市)高职院校收费标准,通常按3-5年周期,结合成本项目的变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科学合理的调整。

(二)社会维度

应大力做好宣传,鼓励社会资本进行捐赠,同时借鉴西方经验,国家对捐赠企业应制定一定的优惠措施。例如,捐赠资产实行税前列支,即根据高等教育捐赠比例,给予捐赠企业相应等级的税额扣除比例和结转扣除年限;捐赠的社会资本投入于高等教育的比例越高,企业获得的国家福利越高。此举显著促进了社会力量对高等教育的捐赠力度。

(三)学校维度

中外项目办学要做到“结构、特色、规模、质量、效益”,学校必须强化管理跟进项目,筛选、提供良好的办学条件和优质的教学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扩宽渠道招生,电话跟踪报志愿学生,提升报到率等多项措施,破解招生难困境。在预算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每年应有一定额度的项目专项资金,用于确保中外项目的正常开展。结合高职院校的特点和优势,加强自创收入的力度,根据教育培养成本测度的原则,明确成本内容及准确测度项目成本,按照合理的分担比例、弹性制订学费标准。在制订职称评审优先等措施的同时,还要激励教师积极参与中外项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

七、结论与局限

中外项目在“双高”“提质培优”建设中,教育培养成本与机制的研究已迫在眉睫。由于政府会计的实施,在财务会计处理采用权责发生制的背景下,教育成本测度具备了理论基础与实践条件。本研究形成以下结论:

(1)提出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成本的核心概念与理论支撑通过比较教育成本的国内外界定概念及五个经典理论的核心观点,本文提炼出中外项目教育成本的核心概念,并提出成本分担理论作为核心理论。(2)建立双层次多维度的测度方法即将“基本成本+专项支出”和“项目直接成本+项目间接成本”两种常用的测度方法有机组合。(3)认为测度存在“双重”困境田野调查数据发现中外项目教育成本存在生均成本测度困境和项目管理困境。(4)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辅助”多元化的成本分担模式,倡导建立政府、社会、学校三个维度的保障措施,以提升高职院校中外项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动力。

本研究的局限性在于选取样本的代表性不够充分有待扩展,研究结论在其他院校中是否具有普遍性有待进一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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