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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投资协定背景下江苏发展对欧经贸的思考

2022-03-19聂晟玮

中国市场 2022年2期
关键词:欧盟

摘 要:2020年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历经7年35轮,如期完成谈判、达成共识,这对于中欧建交45周年的2020年而言更显非凡意义。中欧投资协定的完成源于中欧双方多年的共同努力,为今后深化中欧双方经贸往来合作打开了新的篇章。协定的完成不仅对中欧关系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也将对后疫情时期世界经济的复苏起到有力拉动作用,增强国际社会对经济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信心。欧盟作为江苏极其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分析和研究江蘇与欧盟经贸往来的基础并对其发展前景作出预判,对于江苏高水平开放,抢抓中欧投资协定的历史机遇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欧投资协定;欧盟;江苏开放型经济

中图分类号:F75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22)02-0020-03

DOI:10.13939/j.cnki.zgsc.2022.02.020

1 中国与欧盟经贸合作基础

1.1 从双方货物贸易的角度来看

长期以来,中欧双方互为重要的经贸伙伴。在货物贸易方面,双方交易往来颇为频繁。2019年欧盟取代美国,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合作伙伴。2019年年末欧盟对中国出口商品总额占欧盟同期出口总量的9.3%,对中国进口商品总额占欧盟同期进口总量的18.7%。2019年中国对欧盟出口额达4278亿美元,出口额占同期中国出口总额的14.7%,进口额占同期中国进口总额的12.2%。2020年中欧经贸关系在疫情中逆势前行。全年累计与欧盟贸易总值达4.5万亿元左右,同比增长约5.3%,约占全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4.0%。其中,我国对欧盟出口额为2.71万亿元,同比增长7.2%;自欧盟进口额为1.79万亿元,同比增长2.6%;对欧盟贸易顺差为9210.1亿元。中国作为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和第三大出口市场,进出口、进口、出口占比分别达到16.0%、22.2%和10.3%。中欧经贸往来在疫情中呈现逆势增长,表明合作共赢始终是中欧双方开展经贸往来的主基调,也充分体现了双方互为重要经贸伙伴,经济互补性强,合作领域广、潜力大。

1.2 从双方直接投资的角度来看

中欧投资数据与双方合作意愿、经济体量以及贸易往来状况有着一定的差距。截至2019年年底,欧盟在中国大陆直接投资存量占中国大陆外商直接投资存量的比重为5.6%;中国大陆在欧盟的直接投资存量为939.12亿美元,占中国大陆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量的比重为4.3%。从直接投资总量上看,双边投资扩张均略显乏力。2016—2019年,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金额基本维持在百亿美元左右,投资规模扩张脚步趋于停滞。2019年欧盟对中国直接投资为73.1亿美元,同比下降约29.9%。而从投资结构的角度来看,资金流向行业集中度较高。2019年,欧盟对中国大陆的投资集中于制造业(5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2%)、批发和零售业(8%)等;中国大陆对欧盟的投资亦集中于制造业(5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等,其中制造业占比均超过50%。

2 江苏与欧盟经贸往来的基础

欧盟作为江苏极其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在对外贸易、吸引外资以及对外投资方面均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

自中欧建交45年来,江苏已与欧盟成员国正式缔结了106对友好城市,在区域上实现了东欧、南欧、西欧和北欧的全覆盖,涉及经贸、科技、教育、文化、环保、司法等多个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截至2020年8月,落户江苏的欧洲企业已达8398家,实际利用外资328亿美元,同时有968家江苏企业在欧洲落户。

2.1 进出口贸易往来情况

进出口贸易方面,欧盟作为当前江苏第一大贸易伙伴,近年来与江苏进出口贸易发展较为平稳。从总量规模来看,江苏对欧盟进出口额与全省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发展趋势同步性较高,2015—2020年江苏对欧盟进出口额占对外贸易总额比重持续稳定在15.5%~17%,商品进出口往来较为频繁,且具有较强稳定性。

从近期发展情况来看,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之下,江苏对欧盟进出口贸易总额实现1065.84亿美元,同比提升0.4%;其中江苏对欧盟出口764.38亿美元;自欧盟进口301.46亿美元,同比增长2.1%。

2.2 江苏吸引欧盟直接投资情况

利用外资方面,江苏凭借完整的工业体系和产业链配套优势,优良的产业发展环境和发展前景获得了外资企业的广泛认可。改革开放以来,外资经济一直是江苏经济的特色和优势所在,常年贡献约1/4的固定资产投资和税收、超过六成的对外贸易额、超过七成的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三成以上就业岗位,长期以来江苏利用外资规模持续领跑全国。

欧盟作为江苏第二大外资来源地,2019年欧洲主要国家在我省协议注册外资金额占比为5.8%,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占比为5.3%。从投资结构来看,2019年外资在苏投资金额分布与欧盟对中国大陆的投资结构相仿,外资在苏投资的产业分布同样较为集中,其中制造业占比约48.8%。

2.3 江苏对欧盟直接投资情况

从直接投资的总量来看,江苏对于欧盟地区成员国的直接投资规模并不大,截至2019年年末,江苏对于欧盟第一大投资目的地德国的直接投资存量仍未突破10亿美元,投资增长缺乏动力支持。从投资结构上来看,江苏对外投资的产业分布同样是以制造业为主,2019年制造业境外投资占江苏境外投资总量的比重为52.0%;其次是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列第三。

2.4 当前欧盟的宏观经济环境

从2020年欧盟经济发展状况来看,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于世界经济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冲击。欧盟于其《2020年秋季经济预测报告》中表示,欧盟各国由于普遍受到疫情冲击,失业率增速缓于经济增速;财政赤字和公共债务继续扩大;由于需求疲弱、劳动力市场不景气以及欧元汇率强势对于物价走向形成下行压力,通货膨胀率持续低位徘徊;经济复苏尚未完成却又遭遇阻断,经济前景存在下行风险,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从积极一面看,欧盟一揽子复苏计划可能会给欧盟经济带来比预期更大的推动力。2020年年末,欧盟和英国达成脱欧后的贸易与合作协定,也将对2021年欧盟经济产生积极影响。在此背景之下,中欧加强合作必将发挥关键性的引领作用。欧盟进一步深化与中国的合作,将有利于欧洲经济爬坡过坎,对于世界经济复苏也将有所助益,为共同维护开放的贸易和投资环境提供了机遇。

3 中欧投资协定对江苏对外经贸的影响

中欧投资协定是全球最大发展中经济体和全球最主要发达经济体之间达成的一项全面、平衡、高水平的投资协定,对于深化中欧乃至全球经贸合作深化都具有重要影响。从江苏层面来看,欧盟作为江苏重要的贸易伙伴、外资来源地和投资目的地,中欧投资协定中所确定的放宽投资市场准入承诺,势必对欧盟成员国与身为中国外贸大省的江苏之间的经贸往来产生强大的推进力量。

3.1 从促進对外贸易的角度来看

一是中欧投资协定完成谈判将促成双方投资的便利化,进一步加深双方的经贸关系,同时也为中欧自贸协定打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为早日实现双边贸易的自由化起到了推动促进作用。二是目前中欧人口总和超18亿,占世界人口比重超24%,中欧投资协定的签订将惠及全球近1/4人口,有利于激发我省企业深入挖掘区域市场潜力,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在中美博弈长期化的大背景下减少对美国市场的依赖。三是此次协议的核心内容之一包含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改善将对加速商品和要素的流动带来正向的影响,有利于促进我省国际运输、国际保险、国际咨询等相关服务贸易行业的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我省在跨境电商、数字贸易方面积累的竞争优势,带动商业信息的跨境流动,促进我省数字经济的发展和创新,推动我省相关新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进而为江苏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3.2 从扩大利用外资的角度来看

一是未来随着欧盟地区疫情的结束和全球经济的缓慢复苏,欧盟企业对外投资的能力将有望逐步提升。中欧投资协定不但给全球深化投资合作注入了信心,还将有助于推动中欧双方贸易投资规模的扩张,进而促成消费投资的增长。由此,欧盟地区成员国对江苏直接投资所占份额或将持续改善,逐步与之经济体量相匹配。二是江苏作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对外开放的领头羊之一,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基地。基于江苏完整的工业体系和产业链配套优势,产业发展环境优越,未来欧盟地区成员国对江苏直接投资的总量规模或将持续稳步增加。三是从外资流向来看,利用外资结构或将更趋多元化。短期内,江苏省近半数外资流向制造业的局面仍将继续保持;从中长期来看,在协议大幅放宽双方市场准入的制度保障下,随着市场开放程度的逐步扩大,外资流向趋势或将随之逐步发生转变,制造业利用外资仍将是主流,但比重可能将逐步小幅下降,与之相应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金融业利用外资比重可能将逐步增加。

3.3 从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角度来看

一是中欧投资协定向全球释放出了共克时艰的积极信号,无异于给中欧双方企业投资经营打下了一剂“强心针”。二是江苏在多年经济高速增长的基础之上,对外直接投资规模连年增长,目前已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主要省份之一。中欧投资协议的达成或将促成江苏对欧盟地区成员国直接投资的显著提升,有利于江苏优势产业通过投资获取先进技术、高端品牌等优质资源,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三是协定重点着眼于制度型开放,对于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将会起到促进作用,推动中欧双方在商品、技术、服务、资本以及人员等要素上加快流动,为资金和人才等要素实现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提供了可能,为提升双方要素市场一体化程度打开了新局面,为江苏早日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提供了良好条件。

3.4 从加强国际经济合作的角度来看

一是协定为稳定双方产业链供应链拓展了新空间。疫情全球性扩散扰乱了国际贸易活动和全球供应链原本的有序运转,暴露出当前经济全球化中产品内分工体系的脆弱,同时也引发了一些国家的产业整合与兼并重组。对此,一些国家将对外投资多元化,并加紧将供应链转移至国内市场或其他地区,以防止风险并确保稳定。具体而言,主要涉及产业链优势企业向上下游的延伸,化学品、汽车等行业内龙头企业整合下游产业链资源,集成电路、军工、能源等行业的突破性创新,以及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战略清晰的企业集群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由于中欧双方产业发展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因此中欧投资协定的达成对于我省应对产业链供应链的外部冲击将会有所助益。二是欧盟属于发达经济体,拥有世界先进的技术水平,处于产业链的高端。协定将有利于我省引进来自欧盟地区发达国家的外资外智,促进我省制造业水平的提升和利用外资质效的提高,推动江苏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三是协定的宗旨在于为中欧之间相互投资打造相对公平、透明、可预见的营商环境,强化双向投资合作,中欧双方都将从协定提供的更好投资保障、更多投资机会中收获实实在在的利益。

机遇往往与挑战并存,应清醒地认识到,中欧投资协定的完成对于江苏高质量开放所带来的积极推动效应之外,还隐含着一定的挑战。协定对于投资有关的环境、劳工问题作出专门规定达成共识。这意味着协定落地后,可能将会在劳工成本、生态环保等方面对我省企业提出更高要求,形成一定的压力。从产业角度来看,汽车、医疗器械等欧洲传统优势制造业,将会成为欧洲投资者来华投资的重点领域。此外,协定将在原有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在我省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开放市场,降低投资门槛、突破现有限制。这意味着来自欧盟的国际先进医疗机构将更为便捷地通过业务合作等方式入驻我省,为我省医疗健康行业带来先进管理经验、服务模式以及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的同时,也将对我省原有医疗健康行业形成一定竞争压力。

4 建议

面对中欧投资协定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江苏应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在抢抓历史机遇的同时趋利避害,促进全省开放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1 充分发挥江苏制造业基础优势,推动和引导外资深度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

作为制造大省的江苏,基于现有的产业发展雄厚基础,保持制造业吸引外资的强大优势,对于实现江苏“十四五”规划预期目标“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目前,欧盟与江苏双方投资制造业占比均在50%上下,以制造业见长的江苏,吸引同样以制造而闻名的欧洲企业,尤其是在汽车产业、环保设备制造、机械制造、物流设备制造、医疗器械、新能源与新材料等领域,中欧投资协定都将有着非常广泛的合作前景。

“十四五”期间,应重点推动和引导外资深度参与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积极引导欧洲企业在研发、生产组装上完成本土化布局,通过技术溢出效应,提升我省高端制造业人才培养和产业配套水平,推动产业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加快集群内企业、科研机构“走出去”和“引进来”,为欧洲企业和机构提供广阔的“本土化”空间、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投资氛围。支持本省的制造业企业通过委托开发、专利授权、众包众创等方式引进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推动利用外资由重点引进技术、资金、设备向合资合作开发、对外并购及引进领军人才转变,推动江苏制造向江苏“智造”、江苏“精造”、江苏“优造”转变。

4.2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以高水平的公平竞争规则为双边经贸活动提供更为优质的营商环境

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在于要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素市场体系,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中欧投资协定旨在规范国有企业的行为,要求其根据商业规范行事,在购买和销售商品或服务时不得歧视。中国承诺将为欧盟企业提供参与标准制定的平等机会,提高授权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和公平性。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江苏新一轮以开放倒逼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应针对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内容,扩大服务业市场准入,有效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将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到实处,建立和系统推进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改革机制,重点聚焦劳动力市场监管改革,在稳就业、保障劳动力权益、提高用人单位积极性三方面平衡监管的弹性和灵活性。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健全要素市场化运行和监管机制,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加快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和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转变,让国际化视野下优秀的营商环境成为江苏招商引资的“金名片”。

4.3 突出產业循环的关键支撑,加快形成江苏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

从开放大省到开放强省,江苏应在制度型开放上勇当尖兵,继续发挥为全国发展探路的作用。在制造业规模大、开放程度高的坚实基础上,充分发挥江苏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有利条件,作为国内产业循环的发起点和连接点,亦是我国走向国际循环的重要通道和有力支点。

江苏应担负起走向国际循环的重任,聚合全球资金、信息、技术、人才、商品、数据等高端要素资源,打造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中心枢纽。加强中欧标准化团体间的合作,并协助欧洲企业跨越标准障碍进入中国市场,支持江苏企业境外注册自有商标和开展产品国际认证,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

4.4 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节能减碳为推手助力江苏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江苏在2035年远景目标中提出碳排放提前达峰后稳中有降,既充分体现“走在前列”的责任担当,也为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要坚持把节能降碳作为推动江苏全域探索生态优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推动能源革命,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在中欧投资协定完成的机遇下,未来可通过引进欧洲先进的环境保护技术,提高江苏处理环境污染的能力,也可通过合作的方式,建立环境保护技术研发中心,提高我省环境保护技术水平。此外,还可借鉴欧洲经验通过合作加强环境立法,通过法律手段提高环境保护力度,完善环境标准体系。通过推行环保教育,提高和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意识,重视养成生态文明理念,助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朱文龙.国际投资领域投资定义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J].东方法学,2014(2).

[2]李成学.欧盟国际投资协定政策的实践演进及对中国的影响[D].长春:吉林大学,2016.

[3]张建平,樊子嫣.“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投资便利化状况及相关措施需求[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1).

[作者简介]聂晟玮(1982—),女,江苏南京人,自然科学助理研究员,公共管理硕士,研究方向:宏观经济预测分析、国际经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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