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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赠官演变分析

2022-03-18宋亚涛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品级金朝官职

宋亚涛

历史学研究

金代赠官演变分析

宋亚涛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金代赠官制度经历了一个从建立到完善的过程,赠官最早出现于太祖天辅二年,章宗朝是赠官制度的基本定型时期,又是金朝由盛转衰,走向没落的时期,熙宗和宣宗时期出现两次赠官的小高潮,至哀宗天兴二年赠官最终于金朝消失。官员生前官职品级、民族身份、越级赠官的官员数量、朝廷赠官的目的等在金朝前期和后期的赠官中存在着诸多差异,从而造成金朝前后期赠官的不同特征。

金代;赠官;品级;对比

学术界对于各朝代赠官制度的研究由来已久,但学者们关注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魏唐宋时期,有关金代赠官制度的研究成果比较少。王新英在《金代石刻对〈金史〉的补充与校正》中论述了赠官对象的范围,提出赠官的对象不限于三品以上官员父祖[1]。高云霄在《金朝赠官制度述略——以官民自身卒殁赠官为中心》中探讨了金代赠官的官职种类,认为金代有三师三公官、文武阶官、职事官、东宫官、地方官等11种类别[2]。王姝《金代品官命妇封赠制度考》对金代品官命妇的封赠制度进行了研究,认为品官的官爵等级直接影响到品官命妇的爵位等级[3]。孙红梅的《金代品官父祖封赠制度探析》提出品官的官爵等级决定了封赠父祖的代际范围,也对父祖被赠的官爵大小有着重要影响[4]。

总体来说,学者大都围绕着某一类群体的封赠进行阐述,或为品官自身,或为品官命妇,或为品官父祖,对于金代赠官的演变问题研究较少。本文拟根据金代赠官的发展历程和各阶段的不同特点,以金章宗时期为分界线,将金代前期和后期对官员的追赠进行对比分析,以期对赠官制度的研究有所贡献。

一、金代前期赠官制度的形成

金代的各项制度多是以宋辽为蓝本,再结合自身的特点而制定。金朝原是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其最初的制度建设比较落后,为了实现国家的稳固和发展,建国后便开始学习汉族的先进文化,各方面制度也随之建立并完备。太宗时开始在其统治的汉族地区实行汉官制度。熙宗即位后,又对官制进行改革,废除了带有部落时代贵族长老议事制性质的勃极烈制,在中央设立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在天眷年间,更是对官制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全面实行汉官制度,将女真原来的官职按照新的制度进行换授。相应地,金代的赠官制度同样经历了一个从建立到逐渐完善的过程,大致可分为两个时期:太祖到世宗朝,属于草创、建立时期;章宗到哀宗朝则属于发展完备时期。

赠官是朝廷对功臣的父祖或本人死后追封的官职,不仅具有象征意义,更能够对子女后代产生实质的影响。金代赠官最早见于金太祖天辅二年(1119),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过两次高潮,第一次是熙宗时对宗室进行的大规模追赠,第二次是宣宗时对在战争中牺牲的官吏进行赠官,直至金哀宗天兴二年(1233),赠官随着国家的衰亡而最终消失。

金太祖、太宗时期,由于金朝尚处在国家初创时期,各方面制度都还不健全,赠官制度也处于萌芽时期,此时获得赠官的官员人数较少。根据史料记载,金代赠官制度最早实行是在金太祖天辅二年(1119)对宗室胡十门进行的赠官。胡十门是始祖函普兄阿古乃的后裔,曷苏馆路人。其父挞不野,辽封为太尉。“胡十门善汉语,通契丹大小字,勇而善战”[5]1562,他于辽末拒绝了东京高永昌的招揽,率族投靠撒改。曾随女真军攻打辽保州,大败辽军,并以军功“赏赐甚厚,以为曷苏馆七部勃堇,给银牌一、木牌三”[5]1562。勃堇在女真语中是“长官”的意思,“产生于女真人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组织,最初是女真氏族部落长的称号。金朝建国前后‘勃堇’发展为‘官长’之意,在一段时间内中央与地方的女真官员仍称为勃堇。”[6]胡十门于太祖天辅二年(1119)逝世,他死后获得追赠的官职有两个,一个是监门卫上将军,但《金史·百官志》中却并无该官职的记载,《宋史·职官志六》载:“诸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并为环卫官,无定员,皆命宗室为之,亦为武臣之赠典。”[7]可见,监门卫上将军是专为宗室而设立的官职,也可以当作武官赠官。另一个赠官是骠骑卫上将军,是武散官,官职品阶为正三品下。

天会十三年(1135)正月,金太宗驾崩,次日熙宗即位。熙宗即位后,出于政治稳定的需要,先后在天会十四年(1137)和天会十五年(1138),对逝世的宗室成员进行大规模的追封。谩都诃是金朝宗室,多次跟随女真军南征北战,在天会二年(1124)为阿舍勃极烈,参议国政,天会三年(1125)去世,“天会十五年,大封宗室,追封王。正隆例封郑国公,明昌五年,谥定济”[5]1545。此外,宗室斡者也于同年被追封为鲁王。

除封授王爵外,一些宗室成员也于此时获得官职的追封。《金史》卷六十五《阿库德列传》载:

天会十五年,准德、申乃因、阿库德、白达皆赠金紫光禄大夫。束里保、丑阿、富者粘没罕、达纪、胡苏、胜昆、主保、温迪痕、阿库德皆赠银青光禄大夫,皆天会十五年追赠。[5]1539

据笔者不完全统计,熙宗初年被赠官的宗室及其他官员达到三四十位之众,赠官的官职等级也都普遍在三品以上。因此,整体上无论是从人数来说,还是从官职等级来说,这次大规模追赠都可以称得上金代赠官发展的第一波小高潮。

经过熙宗、海陵王、世宗三朝君主的建设与发展,金朝赠官制度逐渐建立起来,到章宗朝各项政治制度基本确立,赠官制度基本完善。尤其是在章宗时期,其“在位二十年,承世宗治平日久,宇内小康,乃正礼乐,修刑法,定官制,典章文物粲然成一代治规”[5]285。章宗统治时期,国家政治清明、百姓安居乐业,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修正礼乐、刑法,确定官制,终成一代之法规。因此,金朝各项政治制度基本上在章宗朝已经发展定型了,赠官制度也于此时发展完备,这一时期还对赠官的条件及范围做出了详细规定:“文武官官职俱至三品者许赠其祖。”[5]255然而,章宗后期,亲信奸佞小人,沉溺饮酒作诗,国家朝政混乱,“志存润色,而秕政日多,诛求无艺,民力浸竭,明昌、承安盛极衰始”[5]403。朝政腐朽衰败,加之此时的国内自然灾害导致了农民起义,外部又出现了蒙古的崛起,威胁边疆安全。在内外的多重交困下,国家开始走向衰落。金朝以章宗时期为分界线,国力由盛转衰。但国力的衰落不意味着赠官制度的衰落,反而处于内忧外患中的宣宗时期,金代赠官却迎来第二波高潮。

二、金朝后期赠官制度的变化

宣宗即位后,内有民族起义,外有蒙古军队的强大攻势,在严重的内忧外患之下,他被迫与蒙古达成和议后,迁都南京汴梁。随后,金中都失守,蒲鲜万奴在辽东自立,金朝只剩河南、淮北、关中一带地区。兴定元年(1217),宣宗听取权臣术虎高琪的建议,对南宋发动战争,谋求南下立足,致使金朝军队南北两线作战,损失惨重。为了对逝世的官员及其家属给予褒奖,并团结国内民众共同抵御外敌,他也着手在国内开展大范围的追赠活动。如兴定五年(1221),在金紫光禄大夫燕宁战死后,朝廷为达到“降异恩以励节义之士”[5]2591的目的,下诏赠燕宁故祖皋银青荣禄大夫、祖母张氏范阳郡夫人。在战争中牺牲的大批将领及官吏成为宣宗朝赠官的主要群体,而频繁的战乱也使得宣宗一朝被赠官的官员数量达到金代之最。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在宣宗朝获得追赠的官员达到四五十位之众,成为金代赠官官员数量的巅峰。

此外,在宣宗朝的获得追赠的官员中还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获得赠官的官员半数以上生前官职品级较低,为三品以下的中低级官吏,并且获得赠官多是在其生前官职品阶的基础上提升一个品级。这说明在宣宗朝,国家已经无力组织力量抵御外敌入侵,中低级地方官吏则在维持地方治安和抵御入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也成为这一时期主要获得赠官的群体。如“孛术鲁福寿,为唐邑主薄。大元兵攻唐邑,福寿与战,死之。赠官三阶,赙钱五百贯”[5]2663。如保大军节度使梁持胜,“贞祐初,出太学博士为咸平治中,宗室承裕辟为僚佐。承裕死,太平谋不轨,以兵胁持胜作文移,持胜不从,大骂,即日遇害,时年三十六。赠韩州刺史”[8]。国家对中下级官吏进行赠官的最大目的在于激励军队战斗士气,抵御蒙古侵略,维护国家安定。

金代赠官结束于哀宗朝。这一时期,金代赠官的官员数量大大减少,主要是由于朝廷统治即将倾覆,统治者疲于奔命,无暇顾及赠官之故。天兴二年(1233),朝廷对姬汝作的赠官,是目前从史料中找到的关于金代赠官的最晚记录。姬汝作,字钦之,哀宗正大末,避乱于嵩山,聚集乡邻数百人抗敌自守。天兴元年(1232)他募兵守汝州,将元军击退,因功诏授同知防御使事,有便宜从事之权。第二年,金中京被攻破后,蒙古军多次想要招降姬汝作,他都不答应,其部下有想投降元军之人,但是惧怕姬汝作的威严并没有实行。随后汝州人梁皋和部将温泽作乱,将姬汝作杀害。他死后,哀宗闻得此事“甚嗟惜之,遣近侍张天锡赠汝作昌武军节度使,子孙世袭谋克”[5]2689-2690。姬汝作生前为同知汝州防御使,为正六品,昌武军节度使,官品阶为从三品,并且允许其子孙世袭谋克。姬汝作之后便再未发现有关金朝赠官的记载。姬汝作去世第二年,即天兴三年(1234)蒙宋联军攻入蔡州,金哀宗自缢而死,末帝完颜承麟亦后死于乱兵之下,立国120年的金朝宣告灭亡。

三、金代赠官的变化

金朝在章宗朝盛极而衰,使章宗朝成为金代前后期的分界点,而赠官也在章宗朝前后相应地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主要体现在获得赠官官员生前官职的品级、不同民族身份的赠官官员的比例、赠官官员被越级赠官的数量、以及朝廷对逝世官员进行赠官的目的变化等四个方面。

(一)获得赠官官员的生前官职品级

官员生前的官职品级对其是否能被赠官有着直接影响,通过对金代前后期被赠官的官员生前官职品级对比分析,可以发现金朝前期赠官以高品级官员为主,后期中下级官员数量大大增加,赠官群体逐渐由高级官员转向低级官员,甚至还有普通平民被赠官的现象。如张乞驴是淄州民,当元兵攻取淄州时,张乞驴与淄州官员共同御敌,城破后又率众进行巷战,不屈而死,“乞驴特赠宣武将军、同知淄州军州事”[5]2653。

通过对金代各朝逝世官员的生前官职品级的不完全统计,金前期赠官的官员有45人(未包含熙宗朝的赠官官员34人),其中被赠官的逝世官员品级在三品及以上的为29人,占到了金前期全部赠官人数的64%,可以发现金前期被赠官的逝世官员品级大多在三品以上。熙宗朝情况较为特殊,熙宗登基之初,便对其先祖及宗室进行大规模的追赠。在金朝建立之前的部落联盟时代,中央采取氏族议事会制度,金朝建国初期,又实行了勃极烈制,此时的职官制度并不完善,品级官阶也都不明确,无法确定其先祖宗室的生前官职品级。但到熙宗时,全面实行汉官制度,官职品级都已明确,因此这时对其先祖的赠官的官职及品阶都有了详细的记载,而没有其生前官职品阶的记载。

金代前期赠官官员以高品级官员为主的原因有很多,最主要是因为金朝前期继承了宋辽包括赠官制度在内的政治制度,制度规定官职达到三品及以上的文武官员才能被赠官。是因为赠官的对象有很大部分是宗室,宗室成员担任事务官,官阶普遍较高。因此金前期赠官官员生前官职品级都比较高。

据不完全统计,在金朝后期获得赠官的官员有71人,其中生前品级在三品以下的有36人,占到了金后期全部赠官人数的51%,可以发现金后期被赠官的逝世官员品级在三品以下的超过半数。主要的原因在于金朝后期,一大批中下级官吏在抵御蒙古入侵和镇压国内红袄军起义时,坚决捍卫国家领土,维护地方治安,壮烈牺牲。朝廷为表彰他们的战功,安抚逝世官员亲属,逝世官员品级虽未达到三品,但仍对他们进行了赠官。对未达到赠官条件的逝世官员进行赠官,更能表达朝廷对逝世官员的重视,鼓舞军队士气,维护封建礼教,维护朝廷统治。

(二)获得赠官官员的民族身份

金朝是一个由多个民族组成的国家,在其统治范围下生活着女真族、汉族、渤海族、契丹族、奚族等多个民族。在金朝统治者开疆拓土的同时,也都把当地的居民纳入到统治范围之内。为了分化瓦解打击辽朝和宋朝的统治,拉拢辽朝和宋朝投降的契丹族、汉族的官员或平民,金朝对契丹人和汉族人实行了优待安抚政策,许多契丹人和汉人在金朝为官。在攻打辽的宁江州战役中,为了争取渤海族人的援助,使渤海人从辽的统治下分离出来,金太祖曾说过“女直、渤海本同一家,我兴师伐罪,不滥及无辜也”[5]25,战后金朝招抚了许多渤海遗民,许多的渤海遗民也在金朝担任重要官职。为了维护金朝统治,不同民族的人在金朝做官,他们死后,金朝统治者也对他们进行赠官。

对金代前后期赠官官员的民族身份进行对比分析,不同民族的官员获得赠官的比例在金朝前后期发生了很大变化。据笔者不完全统计,金前期赠官的官员数量有79人,其中女真族官员达到68人,占到了金前期赠官官员群体的86%。可见,这一时期朝廷赠官以女真族官员为主,这虽然与女真族是金朝统治民族有着直接的关系,但也从另一角度说明了朝廷更加重视女真族官员,其品级高于汉族官员,地位也高于汉族官员。等到金朝后期,赠官的官员数量有71人,而女真族官员的数量有35人,占到了金后期赠官官员群体的49%,汉族和其他民族官员占到了金后期赠官人数的51%,其中以汉族官员居多。这说明到金朝后期,朝廷日益依赖汉族官员。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即“九公封建”事件。在北方蒙古军的打击下,金宣宗在贞祐二年(1214)被迫选择南迁汴梁。随后河北、山东等地相继失陷。金朝为了收复北方失地,抵御蒙古军的进攻,不得不对当时在河北等地的地方实力派首领进行封授,以换取他们对国家的忠心。《金史》卷一百十八《苗道润列传》载:

四年二月,封沧州经略使王福为沧海公,河间路招抚使移剌众家奴为河间公,真定经略使武仙为恒山公,中都东路经略使张甫为高阳公,中都西路经略使靖安民为易水公,辽州从宜郭文振为晋阳公,平阳招抚使胡天作为平阳公,昭义军节度使完颜开为上党公,山东安抚副使燕宁为东莒公。九公皆兼宣抚使,阶银青荣禄大夫,赐号“宣力忠臣”,总帅本路兵马,署置官吏,征敛赋税,赏罚号令得以便宜行之。[5]2574

而在九公中有王福、武仙、张甫、靖安民、郭文振、胡天作、燕宁7人是汉族人,唯有移剌众家奴、完颜开2人为女真族。这说明汉族官员在金代后期的影响力越来越大。“金宣宗‘九公封建’的举措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朝廷兵力不足的矛盾,抗击、减弱和迟滞了蒙古军队的攻势,鼓舞了全国军民的抗蒙斗志,收到了较好的效果。”[9]70-74于是在金朝后期,在赠官的官员中,汉族官员被赠官比例相对于金前期来说是大大增加的,尤其是在宣宗朝,被赠官的官员有一多半是汉族官员,并且大部分人都是被越级赠官的。这说明了金后期朝廷对汉族官员的重视,朝廷需要依靠汉族官员来维护统治。

(三)越级赠官的官员数量变化

赠官是朝廷给予逝世官员的恩典,而对逝世官员进行超越品级的赠官,则更是表达了朝廷对于逝世官员的褒奖。纵观金代各朝可以发现,金代前后期越级赠官的官员数量占的比重很不一样,金前期越级赠官的官员数量很少,在金后期占了很大一部分,尤其是在宣宗朝,获得越级赠官的官员数量占到整个金代越级赠官数量的40%。这背后有着其深刻的政治原因。

宣宗朝时期,国家处在内忧外患的境遇中,外有强敌蒙古大举南侵,大片领土失陷,内有红袄军叛乱,“时山东、河北诸郡失守,惟真定、清、沃、大名、东平、徐、邳、海数城仅存而已,河东州县亦多残毁。”[5]304朝廷需要通过越级赠官的形式来鼓励官员们守护领土、奋力抵抗蒙古军、维护家园。越级赠官对于文武官员来说是巨大的荣誉,会提高官员的品阶和资序,提高官员的政治地位,还会给予逝世官员的亲属大量经济上的补偿。这就会吸引着官员为赢得这份荣誉而浴血奋战,朝廷企图以此来达到抵御蒙古、维护统治的目的。因此,在金朝后期与蒙古、南宋的战争中,有大量官员战死后被越级赠官,所以金代后期越级赠官的官员数量也就大大超越了金前期。

(四)赠官目的变化

朝廷对逝世官员进行赠官,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和象征意义。金朝从建国之初便有赠官的先例,直到哀宗时期,都存在对逝世官员进行赠官的现象,可以说,赠官制度贯穿了整个金代。然而金前期和后期对逝世官员进行赠官的目的却不尽相同。这主要是由于赠官对象的不同以及官员去世原因的不同,导致了朝廷对逝世官员进行赠官的目的发生了变化。

金朝前期,赠官的主要对象是宗室和高级官员,这些人在金朝的建立和灭亡辽与北宋的战争过程中都立下了汗马功劳,这些官员最终多是功成身退,致仕后病逝于乡里。此时金朝廷对他们进行追赠的目的更多是对他们生前功绩的认可和褒奖,为其歌功颂德,表彰功绩。金朝后期,赠官的主要对象则主要是中低层官吏,这些官员多是在抵御蒙古入侵中战死,也有部分官员死于镇压农民起义,此时国家对他们进行赠官的目的更多是为了鼓励士气抵御侵略为主,安抚逝世大臣亲属,用以维护金朝统治和鼓励更多官员为国效忠。

四、结语

金代的赠官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粗略到精细的发展过程。赠官出现于太祖天辅二年(1119),结束于哀宗天兴二年(1233),并在熙宗和宣宗两朝出现两次赠官的高潮。章宗时,蒙古开始南侵,金朝盛极而衰,章宗朝成为金代前后期的分界点,赠官制度在金代前后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金代前期,赠官官员以三品以上的高品级官员为主体,且多是女真族官员,但是被越级赠官的官员数量较少,此时朝廷赠官的目的在于表彰金朝宗室和高级官员开拓疆土的伟大功绩。金代后期,赠官官员以三品以下的中下级官员为主体,赠官的汉族及其他民族官员的数量明显增多,并且有相当数量的官员被越级追赠,此时朝廷赠官的主要目的是激励将士抵御蒙古侵略,镇压国内叛乱,维护朝廷统治。

[1] 王新英.金代石刻对《金史》的补充与校正[J].辽宁省博物馆馆刊,2011,6(1):112-121.

[2] 高云霄.金朝赠官制度述略——以官民自身卒殁赠官为中心[J].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2(5):18-25.

[3] 王姝.金代品官命妇封赠制度考[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1(1):20-27.

[4] 孙红梅.金代品官父祖封赠制度探析[J].史学月刊,2020, 46(10):19-28.

[5] 脱脱,等.金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5.

[6] 程尼娜.金初中央勃堇制度考论[J].黑河学院学报,2021, 12(2):1-5+13.

[7] 脱脱,等,撰.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3932.

[8] 宇文懋昭,撰.二十五别史大金国志[M].李西宁,点校.济南:齐鲁书社,2000:219.

[9] 都兴智.论金宣宗“九公封建”[J].北方文物,2009,29(1):70- 74.

An Analysis on the Evolution of Official Donation in the Jin Dynasty

SONG Ya-tao

(Institute of History Research, Heilongjiang Provincial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Harbin 150028, China)

The official donation system of the Jin Dynasty experienced a process from establishment to perfection. The official donation first appeared in the second year of Taizu Tianfu. The Zhangzong Dynasty was the period when the official donation system was basically set, and it was also during this period when the Jin Dynasty turned from prosperity to decline. There were two small peaks of official donation during the period of Emperor Xizong and Emperor Xuanzong. And it finally disappeared in the second year of Tianxing of Emperor Aizong. There were many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early and late Jin dynasty in terms of official rank, national identity, the number of officials who passed the rank and the purpose of official donation, which resulted in the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of official donation in the early and late Jin Dynasty.

Jin Dynasty; grants officer; grade; comparison

K246.4

A

1009-9115(2022)02-0066-05

10.3969/j.issn.1009-9115.2022.02.014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5CZS029)

2021-09-16

2021-12-09

宋亚涛(1998-),男,河北邢台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辽金史。

(责任编辑、校对:刘永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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