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分配视角下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研究
2022-01-09田海娇
摘要: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在中国这个人地矛盾尖锐的农业大国,土地问题始终是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关乎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问题。本文主要基于对纪王場乡的走访调研,对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土地流转;乡村振兴;实地调研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边际效用开始减少,土地分配平均化造成农户土地规模小、分割细碎、劳动生产率低下,土地流转问题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十九大报告指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农村土地第二轮延包至今,时限已近。作为整个农村政策的基石,土地政策备受各方关注,更与每一个农民和土地流转经营者的利益息息相关。但仅仅延包还是不够的,必须让土地带给农民更多收益,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继续突进土地制度改革。
二、研究方法
纪王场乡位于国家级贫困县利辛县腹地,目前全乡现有耕地面积7.78万亩,以传统的粮食作物为主,近年来由于市场价格波动以及自然灾害的影响,出现了投入高、收益低的现象,严重挫伤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为此,乡党委政府经过多方面调查研究,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壮大规模经营、规避市场风险、增加农业收入。其中土地流转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在当地大力推广,全乡目前流转土地2.26万亩,占全乡耕地面积三分之一。流转土地多由种粮大户以及专业合作社承包,部分种植传统粮食作物。当地政府积极鼓励贫困户进行土地流转,使贫困户实现增收,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本次调研我们通过对各个自然村进行逐一走访调查,深入农户家中从多个角度了解土地流转前后农户生活情况的变化,并在此基础上对农户尤其是贫困户反映的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以及建议进行总结归纳,并反馈给乡政府工作人员,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增强纪王场乡土地流转实施效果,切实改善农户生活。
三、调研结果
调研发现,农户在与企业或政府进行土地流转时主要分为口头协议、民间契约、订立合同三种方式。其中“口头协议”方式占25.37%,“民间契约”方式占17.91%,“订立合同”方式则高达56.72%。由此可见,当下农村在土地流转方式上趋于正规化,一半以上的农户通过履行正规程序,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农户对现阶段土地流转政策“非常满意”的占17.91%,“满意”占32.83%,“比较满意”占28.36%,可以看出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实施效果较为明显,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满意度很高。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不满意”占有20.90%,这需要政府方面在后期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政策实施过程中多多听取农户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
现阶段农村土地33%用于“全部自耕”,30%的土地“部分自耕,部分流转”,只有33%的土地“全部转让”。表明现阶段纪王场乡土地流转规模呈现两极分化现象,土地流转平均水平不高,农户土地流转意识薄弱,大部分农户还是按照传统的方法自耕土地,真正采取土地流转方式利用土地的农户还是少数。
根据所调查的样本,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不太了解”的有9%,“基本了解”的高达68%,“比较了解”的占15%,“非常了解”的仅占8%,由此反映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关注度以及对土地流转政策带来的效益与不足了解程度还远远不够。政府可以采用农户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土地流转政策的好处,便于政府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
农村不到一半的土地有16.41%流向“外来企业”,20.90%流向“专业合作社”,28.36%流向“亲戚乡邻,34.33%流向“种植大户”。由以上数据可知,农村土地流转后土地流向本村农户居多,真正用于大型规模化种植用地很少。可见,农村土地流转的实际作用发挥并不明显。
农村土地流转后有59.70%的土地用于“种植粮食作物”,16.42%的土地用于“种植树木”,10.45%的土地用于“种植蔬菜”,7.46%的土地用于“养殖牲畜”,5.97%的土地用于“种植花卉”。可见,一半以上的土地流转后,种植的作物没有变化,还是传统的粮食作物,流转的土地并没有增加土地的利用率与收益率,这种方式下土地流转的意义并不大,现阶段土地流转需要抓住土地流转的实质,真正使土地流转发挥出他惠农利农的作用。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发现,虽然当下纪王场乡土地流转政策实施良好,也获得了大多农户的认可。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当前纪王场乡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前文所述纪王场乡土地流转规模存在两极分化现象。在土地流转实施过程中,有的村庄土地流转率很高,甚至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而有的村庄土地流转率很低。据统计,纪王场乡一半以上的农户选择自耕土地或者部分自耕、部分流转。
农户不选择将自家土地流转出去的原因有45.45%是由于“土地分散,无人耕种”,农户土地分散难以整合,使得大面积种植经济作物或者景观树变得不可能,所以使得农户手中零散的没人征收,只能自己耕种。33.33%的农户是由于“租金太少”而拒绝土地流转,当土地流转资金难以维持基本生计时,农户为了自给自足而选择土地自耕。另外有12.12%的农户是由于“传统观念影响”“恋土”情结严重而拒绝将自己家的土地租给别人,坚持自耕土地。还有9.10%的农户担心土地流转“破坏土壤肥力”,而拒绝流转。由此可见,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户心中还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政府进行协调帮助,给予解决。
有79.10%的农户认为土地流转后不会造成土地污染而影响土地肥力。有20.90%的农户则担心土地流转后,土地挪作他用,而降低土地肥力,影响土地后续使用。因此,大力完善土地流转审批制度,切实保障土壤肥力十分必要。
土地流转过程中,56.88%的农户希望要素市场化,而43.12%的农户不希望要素市场化。由此可见,现阶段农村土地所有者对“企业+农户”的商业模式的渴求,希望通过要素市场化,利用市场的大量需求来满足农户的供给愿望,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与收益率,实现农户收益最大化。
土地流转过程中,政府起着宣传、组织、管理、协调的作用,是土地流转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角色。调查中,农户对当地政府提出几点期望,64%的农户希望政府“集中整合土地”,正如前文所述,农户不能够进行土地流转的原因之一,在于农户手中的土地过于分散,难以集中,政府可以发挥它的组织协调作用,将农户手中零散的土地统一征收起来,实现土地整合,便于土地流转用于大规模种植经济作物。此外,还有13%的农户希望政府规范土地流转合同,以保障土地流转农户的权益。另有12%的农户希望政府能够“规范土地流转收益范围”,土地流转价格不一、收益不等,政府根据市场供求,结合土地优良,统一规定土地流转价格,将促进农户土地流转积极性。11%的农户希望政府能够“规模统一土地流转”,通过政府组织协调整个村庄一起流转土地,实现共同富裕。
四、结语
第一,在土地流转政策实施过程中,政府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政府作为土地流转政策的传播者,应该积极宣传土地流转政策所能给农民带来的收益,真正走到农户身边,让农户了解土地流转的意义所在。
第二,在农村土地流转程序上,要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格式,以合同制、备案制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和服务。在一定范围内,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价格水平,做到统一化与细分化的相结合模式。
第三,在农村土地流转实施过程中,不仅要鼓励推进土地流转,还要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积极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大厅,实现挂牌办公、制度上墙,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加强土地经营纠纷调处工作,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1]。
第四,积极引进先进知识和技术,加强对土地流转的农户的技术培训。积极学习最新的知识和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增加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投入,对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清勇,刘青,魏彩雯,丰雷.2017年土地科学研究重点进展评述及2018年展望——土地经济分报告[J].中国土地科学,2018,32(02):72-80.
作者简介:田海娇(1998-),女,河北邢台人,硕士,证券投资方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