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五个思维”促进公益诉讼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2021-11-24董洪光
摘要:本文简要概述了五个思维的具体内容,主要针对公益诉讼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突出服务大局、三检并举发力、实施刚柔并济、点面共同结合、加强队伍建设以及完善诉讼制度的措施。
关键词:五个思维;公益诉讼;生态文明建设
引言:生态文明已经成为了当今政府和广大人民重点关注的问题,为了建设好生态文明需要明确检察机关背负的重要责任,不断对公益诉讼的工作进行强化,才能够对生态文明的建设有所贡献。
一、五个思维概述
第一需要坚持政治思维,必须将习近平提出的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将党的十九大中传递的精神深入贯彻起来,积极地发挥政治职能的作用。第二需要坚持法治思维,不仅需要对司法权以及行政权之间的关系进行正确地把握,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律履行公益诉讼的正确职责,还需要充分利用检查监管被法律赋予的手段与积极措施,依法监督行政机关的履职行为,更要将诉讼的程序规范化,将办案的机制完事起来。第三需要坚持系统思维,生态文明的建设有其执法体系,需要各个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发力。第四需要坚持整体思维,必须要将建设生态文明的工作纳入党和国家的整体工作,以整体的思维进行推进。第五时坚持创新思维,对办案采取的方式进行不断的优化,实施理论、实践以及制度上的创新。
二、基于“五个思维”促进公益诉讼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措施
(一)突出服务大局
检察工作需要突出服务大局的职责,只有从大局出发才能够确保检察工作能够将党的精神凝聚起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进而使公益诉讼的案件获得最好的办案成果。监察机关要想突出大局,需要以科学合理的工作理念指导工作,利用政治和法律的支持帮助自身完成相关的工作[1]。
(二)三检并举发力
检察官代表了公共的利益,宪法与法律也将维护公益以及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手段以及措施赋予了相应的检察机关,因此检察机关需要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做到统筹兼顾。不同的法律手段具有不同的效用。其相辅相成才能够实现公益诉讼的顺利开展。检察机关需要将行政方面公益诉讼的工作切实加强,对于部分拒不整改的行政机关需要用法律的武器提起诉讼,督促其依法履职,完成生态文明的建设工作。与此同时,公益诉讼的手段需要被综合利用起来,使民事和刑事的检查监督工作做到有效衔接。在公益诉讼领域中涉及到的犯罪性案件,不仅需要打击其刑事犯罪的行为,还需要加强其相关的民事公益诉讼,以要求其立刻停止不正行为并消除其造成的影响。
(三)实施刚柔并济
检察机关要对诉前程序的意义有正确的理解,既要做好监督,又要给予支持,用柔性地诉前检察真诚主动地帮助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完成整改,在发现违法行为的时候需要积极普法与释法,和行政机關一起共同探讨解决的方案,将诉前的工作效果达到最大化。同时还需要刚性监督诉讼,对于对诉前程序无动于衷,没有采取整改措施的案件坚决起诉,充分发挥其警示的作用[2]。
(四)点面共同结合
公益诉讼方面的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必须要将办案的数量与质量结合起来,将其中的关系妥善处理好,注重点和面的结合,不仅要处理大量的公益诉讼案件,更要抓住典型案件,将其示范效应充分发挥出来。对于重大的案件更要深入挖掘,将其作为典型案例。典型的案例能够帮助检察官进行普法工作,还可以做到护法、守法,因此需要检察院将典型案例的价值最大化地发挥出来。在挖掘高质量案件的时候还需要了解案件的普遍性,对于当地频繁发生的类似案件,需要积极严肃地进行调查和反馈,发现其内在的联系,形成规模效应。
(五)加强队伍建设
公益诉讼是一项新兴的业务,其负责的领域较为广泛,且办案的环节较为繁多,并涉及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需要有充足的人才储备以及专业的从事队伍,该工作对从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作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因此当前需要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将熟悉公益诉讼业务且具有专业性的检察官培育出来,将公益诉讼的队伍逐渐壮大起来。尤其要注重检察长的培养,由于其需要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对案件负起主要责任,既需要参与案件的诉讼,还需要做好队伍的协调工作,让所有检察官齐心协力将公益诉讼的相关工作完善起来。在加强队伍建设的时候还需要上级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对公益诉讼的队伍进行严格的指导,将其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发挥其攻坚力量。
(六)完善诉讼制度
公益诉讼作为我国当前特色的检察制度,是对社会主义相关检察制度的进一步丰富,更为世界上的检察制度提供了模板并为全球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由于其出现的时间较短导致其制度尚不完善,需要检察机关做好理论上的探索之后实施制度的完善与创新,最终确保该制度能够满足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符合客观的科学规律。
结论:为了响应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加强公益诉讼方面的工作,需要检察机关担负起身上的重大责任,以五个思维为视角,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公益诉讼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杨春雷.坚持“五个思维”强化公益诉讼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J].人民检察,2019(02):6-9.
[2]梁莉.奋力开创生态检察工作新局面[J].中国检察官,2019(11):18-22.
作者简介:董洪光,女,(1981—),辽宁葫芦岛市人,满族,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事案件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