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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唐传奇爱情小说的写作类型

2021-09-23徐永丽

文教资料 2021年18期
关键词:唐传奇

徐永丽

摘   要: 唐传奇爱情小说在“郎才女貌”这一观念下,呈现出情钟男女、尤为重情的特点。小说分为为情而死、被情所弃和因情而婚三种类型。

关键词: 唐传奇   为情而死   被情所弃   因情而婚

“小说亦如诗,至唐代而一变,虽尚不离搜奇记逸,然叙述宛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迹甚明,而尤显者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1](51)。爱情小说是唐传奇的重要题材之一,在“郎才女貌”这一观念下,呈现出情钟男女、尤为重情的特点。

魏晋小说在叙写男女恋情时,突出的是男子与仙女遇合的神奇经历,而不是男女感情具体产生的过程及结局。魏晋小说中,很少有男女相悦之情的表达。但唐传奇爱情小说中的男女人公之间有真实的感情基础,这种感情基础是女子仰慕男子才华,男子欣赏女子容貌。唐代科举制度的完善,使众多寒门子弟得以在科举考试中崭露头角,成为时代的新宠儿。对于男子才华之重视,成为社会对男子的主要评判标准。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唐传奇爱情小说中出现了“郎才女貌”这一婚恋观。可以说,“郎才女貌”是唐传奇中的男女感情产生的最重要条件之一,正是因为这一观念的存在,才使唐传奇爱情小说达到激荡人心、感人肺腑的艺术效果。在“郎才女貌”这一观念影响之下,唐传奇中的爱情表现出与之前的魏晋小说不同的时代风尚,其中对于情的标举是重要特点之一。在唐传奇爱情小说中,男女对于情之热烈追求是一种普遍现象。唐传奇爱情小说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为情而死、被情所弃、因情而婚。

一、为情而死

首先看唐传奇爱情小说中为情而死的创作类型。此种类型的内涵是小说中的女性,出于各种原因,最终因为这一段感情失去生命。这类小说的代表作有《任氏传》《霍小玉传》《飞烟传》《李章武传》等。

《任氏传》中的任氏是一狐女,为郑生所爱。对于郑生妻族崟九的强暴,任氏拒奋力抗争,并用言语打动崟九,保全自己,对郑生忠贞不贰。最后郑生力邀其陪伴自己外出,任氏虽然知道与郑生同行,会有生命之忧,但是最终还是与郑生同行,为犬所害。任氏之死,是为情而死,尽管小说中的郑生始终如一地爱恋任氏,但是正如作者沈既济所言:“嗟乎,异物之情也有人焉!遇暴不失节,徇人以至死,虽今夫人,有不如者矣。惜郑生非精人,徒悦其色而不征其情性。”郑生对于任氏只是悦其色,并未真正理解任氏的深情,在《任氏传》中,任氏狐女的形象体现了为了情,生而可以死的境界,一往情深,至死不悔。

《霍小玉传》是唐传奇爱情小说中颇具悲剧色彩的小说。出身娼门的霍小玉深深爱上了门第高贵的公子李益,霍小玉起初并无与李益结为夫妇之意,她所希望的是能与李益有八年欢爱:“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室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原毕此期。然后妙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夙昔之愿,于此足矣。”然而其八年欢爱之愿并未能实现,当初对她信誓旦旦的李益不久便辜负盟约,避而不见,霍小玉用尽各种办法,仍无从相见。在黄衫豪士的帮助之下,霍小玉得以见到日思夜想的李益,对李益尽诉其愤懑,最后饮恨而终。感情炽烈的霍小玉去世之后向李益复仇,使李益终生猜忌其妻妾,无法获得幸福的婚姻生活。霍小玉之死,是在其深情被弃之后的愤懑之死。

《飞烟传》中的步飞烟,乃是曹参军之爱妾:“容止纤丽,若不胜绮罗。善秦声,好文笔,尤共击瓯,其韵与丝竹合。”才貌双全的步飞烟爱上了“秀端有文”的书生赵象,两人写诗互通情意。飞烟对于婚姻有自己的理想追求:“丈夫之志,女子之情,心契魂交,视远如近也。”飞烟不满于自己的婚姻:“下妾不幸,垂髫而孤。中间为媒妁所欺,遂匹合于琐类。每至清风明月,移玉柱以增怀;秋帐冬釭,泛金徽而寄恨。岂谓公子,忽贻好音。发华缄而思飞,讽丽句而目断。所恨洛川波隔,贾午墙高。连云不及于秦台,荐梦尚遥于楚岫。犹望天从素恳,神假微机,一拜清光,九殒无恨。”飞烟对已有的婚姻感到失望,渴望收获一份理想的感情,所以飞烟与赵象的恋情因为婢女告发被其夫所知后,毫不畏惧,乃至最终被鞭笞至死。飞烟之死,为了追寻心目中“心契魂交”的爱情,死而无悔:“生得相亲,死亦何恨!”《李章武传》中的张氏子妇为李章武相思成疾,二三年后为情而亡,这篇小说主要的篇幅用在写张氏子妇亡后对李章武的深情。当李章武若干年后再寻访张氏子妇的时候,张氏子妇的亡魂与之相会,“在冥录以来,都忘亲戚。但思君子之心,如平昔耳”,颇感人。

在为情而死这一类型中,小说描写的重心在女子,当小说中的爱情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维持、无法进行下去而中断时,往往是男子离场,女子独自承担爱情失去之后的痛苦,这种痛苦的承受是以生命作为代价的。《霍小玉传》中的李益面对母亲所定的婚约,“逡巡不敢辞让。遂就礼谢,便有近期”。面对霍小玉的痴情,“生自以为孤负盟约,大愆回期。寂不知闻,欲断其望。遥托亲故,不遣漏言”。在得知霍小玉相思成疾之后,李益“惭耻忍割,终不肯往”。《飞烟传》中的赵象在飞烟被鞭挞致死之后“象因变服,易名远,窜江浙间”。可以说,在这一类为情而死的小说中,男子在事发之后的不作为,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小说中女子之死。

二、被情所弃

唐传奇爱情小说中被情所弃类型,最具典型性的作品当为元稹的《莺莺传》。《莺莺传》中的张生“性温茂,美风容,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或朋从游宴,扰杂其间,他人皆汹汹拳拳,若将不及,张生容顺而已。终不能乱。以是年二十三未尝近女色”。张生的不近女色,并非忘情,而是未曾遇到钟情之人。在张生见到貌美动人的崔莺莺之后,为其所动、所惑。在莺莺之婢女红娘的帮助下,得以与莺莺私会。之后的张生虽有爱莺莺之心,然并未有娶莺莺之意,对自己这种始乱终弃的行为,张生解释道:“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张生把莺莺视为“尤物”“妖孽”,这并不表明张生对莺莺没有深情,实际上反映了张生或者说是小说作者元稹对待婚姻之外感情之态度。从张生这一人物角度來看,《莺莺传》写出了一段缠绵动人的爱情往事。莺莺与张生私会之后,既担心为张生所弃,又不愿因此求于张生:“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殁身之誓,其有终矣。”

由此可见莺莺的性格与《霍小玉传》中霍小玉的不同。霍小玉对于所爱之人,既敢于热烈地爱,又敢于热烈地恨。莺莺不同,始终以一种矜持的态度对待张生,与张生在一起时如此,被张生所弃之后也如此。小说中的莺莺能够跨越礼教的束缚,不待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与张生私会,这是莺莺对于情的肯定,“儿女之心,不能自固。君子有援琴之挑,鄙人无投梭之拒”。这实际上道出了莺莺与张生发生恋情最直接的原因——彼此喜欢的儿女之情。纯粹的爱情总是美好的,作为莺莺对于张生的爱恋,乃至私会,其实是她遵从“不能自固”内心之声音的表现。莺莺最后被张生所弃,实际上是莺莺青春之梦的丧失,是莺莺爱情的幻灭。元稹的《莺莺传》似一曲哀婉缠绵的情歌,告诉读者一个曾经发生过的感伤的爱情往事。

三、因情而婚

唐传奇爱情小说中因情而婚类型的代表作有《柳氏传》《李娃传》《无双传》《离魂记》等。《柳氏传》中的柳氏为蕃将沙吒利所获后,不忘旧情,韩翊对柳氏也念念不忘,在侠士许俊的帮助下,韩翊与柳氏得以相聚,后将军侯希逸出手相助,柳氏得以还归韩翊。尽管韩翊与柳氏遭遇种种曲折流离,然不失为一个团圆完美的结局。这种团圆完美的结局除了韩柳二人彼此深情之外,许俊的义行、将军侯希逸及皇帝的成全是不可或缺的外在的因素。

《李娃传》是唐传奇的名篇,出身倡家的李娃在荥阳公之子为其耗尽资才之后,尽管“情弥笃”,依然与姥设计将其拒之门外。荥阳公之子先被李娃所拒,复为其父所弃,沦为乞丐,冬日乞讨之时被李娃发现,这时的李娃良心发现,认为荥阳公之子沦落至此乃是自己的过错:“不然,此良家子也。当昔驱高车,持金装,至某之室,不逾期而荡尽。且互设诡计,舍而逐之,殆非人。今令失志,不得齿于人伦。父子之道,天性也。使其情绝,杀而弃之。又困踬若此。天下之人尽知某为也。”之后,李娃对荥阳公之子在生活上尽心照顾,并督促其恢复学业,终使其扬名天下。李娃对荥阳公之子生后来的百般照顾,是一种自我救赎的表现。正如李娃所说:“今之复子本躯,某不相负也。愿以残念归养老姥。君当结媛鼎族,以奉蒸尝。中外婚媾,无自黩也。勉思自爱。某从此去矣。”李娃并没有期待能与荥阳公之子有秦晋之偶,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身份与地位,这并不代表李娃不爱荥阳公之子。李娃对荥阳公之子之情,只是纯粹的男女之间爱慕之情,并不涉及婚姻,在《李娃传》中,老姥曾说:“男女之际,大欲存焉。情苟相得,虽父母之命,不能制也。”由此可知,《李娃传》真正强调的是小说中男女之间的深情,小说的结局李娃最终嫁给荥阳公之子,一方面有荥阳公之子对李娃难以割舍的真情,另一方面是其父亲在儿子成名后对李娃的感激,可以说荥阳公的态度关系到小说故事的结局。作者白行简于文末议论道:“嗟乎,倡荡之姬,节行如是,虽古先烈女,不能逾也。焉得不为之叹息哉!”由此可见,白行简写《李娃传》的目的之一是赞扬像李娃这样虽出身娼门,却有着美好德行的女子。或许正因为如此,才给小说安排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薛调的《无双传》情节离奇,曲折动人,王仙客与无双最终偕老终生,固然是因为王仙客对无双之志“死而不夺”,更主要的原因是古生的挺身相助,如没有古生的奇妙离奇的死而复生之法,无双与仙客又怎能有情人终成眷属呢?陈玄佑的《离魂记》写倩娘的灵魂离开躯体,追随所爱的王宙,两人“凡五年,生二子,与镒绝信”。在没有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两人结合在一起。倩娘情钟于王宙,无法反抗父亲为自己所定的婚约,只能以灵魂出窍的方式与王宙在一起。倩娘对王宙的执着,最终使其能与所爱的人在一起。灵魂出窍,这是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以现实中不可能发生之事情助小说中人物之成功结合,说明现实中如没有父母的赞同,即使有情男女也难在一起。

在唐传奇这类因情而婚的爱情小说中,有情男女最终能够得以在一起,男女双方对彼此的深情、执着是重要原因之一,当小说中的男女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在一起时,男女双方或其中一方必然表现出强烈的对于情的执着。对于所爱的人,在任何情形下都不放弃,是这一类小说叙写的重心,当主观的努力依然无法实现美好的结局时,小说作者便借助外在因素的促成其团圆的结局,这些外在的因素或者是父母的支持、侠士豪客或皇帝的出手相助,甚至以离奇的离魂的方式实现愿望。唐传奇这一类小说更典型地体现了唐传奇中对情的重视,是钟情男女最突出的表现。

综上而论,唐传奇爱情小说体现了“郎才女貌”的婚恋观,在这一观念统辖之下的唐传奇爱情小说表现出迥异于魏晋小说的特点。唐传奇爱情小说中的为情而死、被情所弃及因情而婚这三种不同的写作类型,在本质上都是对情的重视,体现了唐传奇爱情小说情钟男女的特点。唐传奇爱情小说体现了唐传奇作者以一种前所未有的认真态度对待生命中真挚的感情,唐代小说的主要作者群体是唐代的士子。从这一角度来看,唐传奇爱情小说实际上体现了唐代士子对于爱情的赞美与追求。

注释:

本文所引唐传奇中的语句,均出自鲁迅的《唐宋传奇集》,齐鲁书社,1997年版。

参考文献: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

[2]李时人,編校.何满子,审定.全唐五代小说[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

[3]陈文新.传统小说与小说传统[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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