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研究
2021-06-30赵五霞
赵五霞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治理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反映出政府管理能力与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本文从财政部门角度出发,阐述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分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提出应对措施。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作为国有资产的一部分,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资产使用主体,如果管理不善、使用不合理都可能会造成资产流失、闲置。因此,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为避免国家资产损失、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可以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信息清晰化,有利于打造透明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在使用年限、单位价值和物质形态上有别与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它通常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的实物形态。它是为满足行政事业单位自身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为有效履行行政职能,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
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对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为单位履职提供物质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固定资产作为单位的重要内部资产,是推动行政事业各项职能顺利履行的重要物质保障,良好的资源配置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履职能力,从而降低各种风险,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有助于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固定资产的管理与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紧密相连,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中要确保财务核算准确,账实、账账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要结合业务需要合理使用、配置资产,对于闲置资产要及时调配,确保物尽其用,实现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有助于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水平。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水平的高低,彰显了单位整体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强弱,具体来说,一个单位的资产管理水平离不开单位领导较高的管理能力、中层骨干良好的业务素质以及资产具体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当单位中的所有人员都能做到各司其职,尽心尽力,有责任、有担当,那么这个单位的政策落实执行能力、为民办事能力以及公共服务水平都是一流的。
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性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造成大部分单位都存在着资产账账不符、账卡不符、账实不符等底数不清的问题。具体表现在:有些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不规范,出现登记总账,未登记明细账、卡片账,或者登记明细账,未登记总账、卡片账等各种账与账不相符的情况;资产增加时账务处理不及时或不准确,使资产未在账内体现,从而游离于监管范围内,失去控制;还有些单位利用资产购置漏洞,在采购资产时采取“化整为零”战术规避政府采购,有的虽然通过政府采购途径购置资产,但与供应商串通一气,偷梁换柱,出现购非所需现象;有些单位使用资产时不能严格履行资产使用登记制度,造成资产使用状况不明,增加管理难度;有些单位资产盘点规定流于形式,盘点不及时或盘点时敷衍了事,不能及时发现账外资产、毁损资产、遗失资产等,还有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本着“老好人”思想,对盘点中发现的资产毁损、遗失问题报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如实上报,长此以往造成账实不符;还有些单位报废、处置的资产不办理相关手续,造成有账无物。这些问题表明单位相关人员很难说清楚所拥有的固定资产数量,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严重不符,底数不清。
(二)资产使用效率不高
以前年度,财政预算审批部门对单位购置资产审批把关不严,大部分单位购置资产时只从本单位本部门的需求出发,有需求随时买,不统筹单位已有资产,也不考虑资产效益分析,频繁出现同类资产重复购置现象,使得许多资产购置回来后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资产使用率不高。近几年来,随着相关资产管理办法的实施,财政预算审批口径收紧,资产采购审批环节也采取了事前管控事后监督的措施。但由于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固定资产信息交流不畅通,仍然普遍存在有些单位资产闲置而该资产又是其他单位需要的情况,致使资产分配不均匀,使用效率不高。
(三)资产处置不规范
自2006年以来,随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相继出台,在制度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在增减变动、报废处置等环节做了明确规定。虽然有制度规定,但在资产处置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大多单位处置手段简单、随意性较大。如:有些单位无偿调出资产时仅移交资产未履行调拨手续或未经财政资产部门审批;有些单位出售资产时仅由单位领导同意后就对资产进行了处置,没有经过评估机构评估、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使得有的资产尚处于可使用状态就进行了处置;还有的单位对于年代久远的报废、报损资产,因账务资料不完整、报废手续不齐全等原因不主动核销。
(四)单位主要领导对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高
一是单位主要领导“重业务轻财务”。很多单位在班子成员分工时主要领导主抓党建、维稳和核心业务工作,认为资产管理工作只是业务工作的辅助内容,资产管理过程中只要资金审计、“三重一大”不出问题就行。二是由于领导们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认识不到位,安排的从事资产管理工作的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不高,致使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不按时盘点、入库不及时不规范等各种严重问题,从而影响整个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效果。三是由于单位领导的不重視,资产管理未专门设置相关工作岗位,很多单位的资产管理人员由会计或出纳担任,出现一人兼多岗、岗位不相容局面,造成资产管理职能不明确,资产管理内部缺乏有效监督,单位内控制度形同虚设。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改进建议
(一)强化落实财政部门管理职责,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要求
地方财政部门应在国家现有的政策、法律框架内研究并细化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各项具体制度及管理办法,确保制度能落到实处、切实可行。一是要尽快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针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或实施细则,并在每个环节制定相应配套的保障制度。如在采购环节,建立相应的资产采购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与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要相互适应,相互配合;在资产调拨环节,建立资产调拨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调拨条件,如何履行手续,调拨方与接收方账务如何处理等。二是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系和管理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确保政令畅通。如有的县(市)固定资产的管理是在财政部门,有的则在国资委,两个部门各有各的制度,机构改革后县(市)级国资委并入财政部门,这时财政部门就要梳理原有的制度体系,明晰职责分工,明确新的资产管理要求。
(二)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抓好部门预算资产配置审核工作,严把资产配置“入口关”
对目前存在的资产闲置、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财政部门应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源头上把好关。比如在资产配置方面,严格按照配置标准,对照各单位资产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对新购资产结合单位在职人员、存量资产数量以及上年度购置资产状况等进行审核,通过部门预算在资金上严格把关,有效控制资产超标准、超范围购置现象。
(三)加快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体系的构建,实现资产动态管理
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体系的构建,积极推进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全面运用,通过系统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有机结合,并通过系统对资产购入、使用、核算、处置等环节全程跟踪,实现对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通过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由静态向动态转换,积极推进固定资产行政区域资源共享共用管理平台建设,建立有效的资源共享运行、保障、激励机制,拉动跨部门、跨县(市)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有效运行,实现真正意义的“政府公物仓”,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四)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问责机制
财政部门应会同组织部门、纪检部门联合制定资产管理问责机制,以行政手段将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纳入对单位考核、领导班子的考核中,督促单位领导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同时建立明确的资产管理激励机制,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能力作为组织部门选拔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树立导向意识,引导资产管理人员增强责任意识。
(五)加强与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协同合作,做到对资产全方位监管
行政事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落实离不开有效的监管与审计。财政部门应与行业主管部门对资产购置的资金来源、是否与业务需求匹配、是否超标准配置进行监管;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安全完整纳入审计、巡查范围,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保值增值;建立资产公示制度,接受广大群众监督。通过全方位监管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
四、结语
固定资产管理水平高低直接影响行政事业单位业务工作有效开展,影响行政职能发挥,影响服务群众能力。因此,财政部门应要立足自身职能,加强上下级财政间、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同级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对预算單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上从制度建设、预算约束、多部门联动发力齐抓共管上下功夫,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全生命周期强化资产管理。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