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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坏性创新理论述评与研究框架构建

2021-04-29邵美蓉安立仁董津津

研究与发展管理 2021年2期
关键词:供给方需求方破坏性

邵美蓉,安立仁,董津津

(西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西安710127)

随着环境的日益复杂化和动态化,企业间竞争愈加激烈。行业内领先的大型在位企业在难以预测的技术和市场变革中可能顷刻间满盘皆输,名不见经传的新企业也可能异军突起。破坏性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自提出以来就备受关注[1],被认为是管理实践中指导企业进行和应对不连续变革的最具影响力的理论之一。学术界也将破坏性创新视为研究热点,主要聚焦破坏性创新概念内涵、影响因素、实现机制等方面[2]。近两年国外期刊,例如Journal of Product Innovation Management,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等,也推出了破坏性创新主题特刊以促进该理论的发展[3]。

目前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破坏性创新内涵模糊,存在定义不清、随意和过度使用等问题[3];对破坏性创新影响因素的系统梳理较少[2,4];破坏性创新实现机制单一且研究视角较为分散,一般侧重剖析创新过程的某个环节或切入点[5-6]。分散化的研究在解释逻辑和整体认知上不够清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破坏性创新理论的发展,也不利于实践参考。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相关文献梳理、鉴别与总结,从破坏性创新对产品供给方和需求方所产生的不连续性影响(如技术、习惯失效等),重新挖掘破坏性内涵及外延,并按对不同主体的影响进行分类;其次在内涵界定基础上,系统梳理破坏性创新的促进和制约因素;再次,综合时机观、过程观、关系观、资源观和能力观等研究视角,并结合破坏性创新的内涵与影响因素,提出企业破坏性创新的实现机制,具体包括破坏性创新路径选择及路径实施,并在此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系统研究框架;最后进一步指出未来研究方向,以期丰富破坏性创新的理论研究。

1 破坏性创新概念及分类

1.1 破坏性创新内涵及外延

破坏性创新经常被不一致或宽泛地使用,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其本质缺乏清晰的认识[3,7]。CHRISTENSEN[8]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提出了破坏性技术概念,认为破坏性技术可以提供与主流技术不同的价值来源,最初在性能方面不如主流技术。后来为拓展应用范围,以破坏性创新替代破坏性技术概念[3]。许多学者在此基础上对破坏性创新概念进行了探析,一般从动态和静态视角进行阐述且各有侧重,主要聚焦于破坏性创新过程、具体形式及战略性工具等角度。

表1 破坏性创新内涵分析Tab.1 Connotation analysis of disruptive innovation

综上所述,破坏性创新内涵相关研究成果颇为丰富,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但对内涵界定仍处在过程和形式等“现象层次”上,未能从本质上思考破坏性创新的内涵。这就导致有些学者将破坏性创新视为技术问题,有些学者将其视为市场问题,更有学者将其简单地看作一种蓝海战略或低端市场入侵策略,认为价格便宜、产品小巧方便、关键性能相对较低的产品能迎合部分利基市场,就是破坏性创新。这极大地削弱了破坏性创新这种不连续性创新的研究价值。更重要的是,受CHRISTENSEN权威研究的限制,即破坏性创新从低端市场和利基市场发力,“悄悄地替代”原有主流产品市场的概念范式。这限制了研究者对破坏性创新本质或内涵的挖掘,但仍然可以从CHRISTENSEN的概念中挖掘出“失效”含义。破坏性创新概念内涵的模糊和松散使用,进一步导致一系列问题,如破坏性创新绩效难以测量[16]、多为案例研究,使得实证研究发展缓慢[4]、破坏性创新预测能力大打折扣等[3]。本文试图从破坏性创新的特征与本质出发,挖掘其内涵,揭示其本质,给出一个更具表征性的定义。

从语言学追溯“破坏”,其含义是“摧毁、毁坏、割裂使破碎、变化、毁弃”等,意味着原有的事物失效。分析熊彼特最初的含义,破坏性创新包含两方面:①对供给者而言,指其产品功能属性的创新使原有产品加工方式失效;②从产品使用者即需求方角度而言,指使其原有的使用物弃用,或实现相同功能的操作习惯、获取方式发生根本变化,使原“习惯”失效。因此,破坏性创新本质上是一种不连续性创新,具体体现在供给方或需求方这两方面的不连续,同时兼具原有操作、工具、习惯甚至是资本失效的含义。因此,本文给出如下定义:破坏性创新是一种导致供给方原有产品技术、知识原理或工艺等在一定程度上的失效,或者导致需求方原来产品主流的使用习惯、操作方式和产品感知等彻底转变的不连续性创新。

按照上述破坏性创新内涵,大到产业结构和商业模式,小到加工工艺,都存在破坏性创新。根据文中对破坏性创新内涵的界定可知,破坏性创新与激进式/突破性创新(radical innovation)、渐进式创新(incremental innovation)的范畴均存在重叠。破坏性创新是现有技术产品或现有市场的“失效”,这种失效可能由不连续性的激进式/突破性创新引发,也可能由连续性的渐进式创新导致。从本文对破坏性创新的概念界定来看,判断是否属于破坏性创新,主要依据文中所述的“失效”原则。当然还有一些创新类型并不在破坏性创新讨论范畴之内,如系统性创新和重大创新涉及各类行业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17],已超出企业破坏性创新研究的范畴。

1.2 破坏性创新的分类

为更深入阐述和理解上述界定的破坏性创新内涵,须对破坏性创新进行分类。目前,基于CHRISTENSEN研究范式的分类主要有两种[18]。①依据新产品对现有市场的侵入方式分类,如CHRISTENSEN等[3]将破坏性创新划分为新市场破坏与低端市场破坏,还有学者在此基础上将其细分为高端和低端破坏[18],SCHMIDT和DRUEHL[19]将新市场破坏分为边缘市场和分离市场破坏性创新。这种市场入侵方式的划分方法是基于市场观的解释,将破坏性创新视为市场策略或战略工具,忽视了产品技术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很容易与传统的低端创新、利基策略和蓝海战略等混淆,一定程度削弱了破坏性创新的重要价值。②基于创新产品和服务价值属性的提供方式,分为破坏性技术创新及破坏性商业模式创新[9,18]。这种分类方式倾向于现象和形式上的描述,林春培等[18]认为该种分类方法具有局限性,因为大量破坏性创新都是破坏性技术和商业模式共同作用下的结果,从集合论角度来说没有明确的划分依据,两者存在交叉。像点对点航空、在线教育、网上书店等所谓的破坏性商业模式创新,其本质上源于信息传输与存储、互联网和计算机等技术的发展,商业模式已经上升至业务经营等其他层面。而且,这种划分较为笼统,难以甄别破坏性商业模式创新和一般意义上的商业模式创新。更重要的是,以上两种分类方式并未充分体现破坏性创新的不连续性这一本质特征。此外,还有其他经典分类方式,并不局限于CHRISTENSEN的研究范式,例如HENDERSON和CLARK[20]从构件维度(改进和颠覆)和联结方式维度(变化和不变化)将创新分为渐进式创新、模块化创新、架构创新和激进式创新,也包含对破坏性创新的分类。不过,这种分类是基于技术变动方式的角度,强调了产品技术层面,但未结合市场需求。

综上所述,基于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不连续性解释,本文试图对破坏性创新进行重新分类,分为3种情形(如图1所示)。①供给方原有产品功能、技术知识原理和生产工艺等的失效,而需求方即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和对产品的感知并未显著变化。例如:用于存储程序和各类数据的存储器,经历过磁盘存储到光盘再到U盘的演变,从技术维度上存储媒介和技术原理发生了质的变化,生产者原有的产品和生产工艺被新的替代,对普通大众消费者而言,存储器技术的不连续性变化并未真正改变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偏好和产品感知:CRT显示器到液晶显示器的演变,对于生产者而言是完全不同的产品,属于不连续创新,甚至使原来整个生产系统和产业链都失效了,但对于消费者而言则没有明显的变化,并没感觉到什么“失效”。这种情形下的产品,多是“冷门”技术知识或对普通大众来说专业性知识过强的产品,一般技术知识原理的演变不易被消费者感知。②产品功能、技术知识原理和生产工艺等失效,同时造成消费者对产品性能属性的感知,即旧有使用习惯、偏好或观念等的“失效”。例如:胶卷相机和数码相机这一公认的破坏性创新[21],数码相机最大变化是将感光元件从胶片转变为CCD/CMOS,对生产者而言原有核心部件技术、知识和工艺失效了,对消费者来说数码相机不需要以往买胶片和冲印的程序,低成本、便利性和即时性的特点使消费者原有使用习惯“失效”了。这种情形在现实中最为常见,如功能手机与智能手机、传统书籍与电子阅读器以及传统汽车与电动汽车等。在汽车制造中,旧有的燃油箱储能方式和发动机驱动系统转变成电池包储能和电动机为核心的驱动系统,同时电动汽车使消费者旧有的消费理念、驾驶习惯、汽车维护保养方式方法等“失效”。③供给方的产品功能、核心的技术及知识原理、生产工艺等并未失效,但原有产品和生产工艺的改进导致消费者使用习惯和感知发生明显变化。手动挡和自动挡变速箱就是相应的例子,两者运作原理基本相同,均是通过控制离合和齿轮组达到换挡变速的目的,对制造商而言技术上是连续性的,但使用自动挡的驾驶者无须再手动挂挡,显著降低了驾驶员的操作难度和专业性要求。

图1 破坏性创新的三种类型及其举例Fig.1 Three types of disruptive innovation and examples

2 破坏性创新的影响因素分析

目前有关破坏性创新影响因素的研究仍呈碎片化[4],只有少数学者较为系统地梳理了相关因素[2,4],为破坏性创新因素研究的体系化和系统性奠定了基础。大多学者强调环境和供给方的内部因素,如市场环境、组织结构、组织文化和企业资源配置等,忽视了需求方角度的影响。然而,受需求方是否采纳的影响可能性更大,没有需求方对破坏性创新的采纳,实现不了破坏性创新。企业要实现破坏性创新,不仅受企业自身因素的影响,也与市场即需求方密切相关。另外,破坏性创新过程不同阶段的影响因素也是不同的,而且有的因素在破坏性创新过程不同阶段发挥的重要性也有所差异。鉴于此,本文从供给方和需求方角度梳理破坏性创新影响因素,并总结破坏性创新过程中影响因素的分布特征。

2.1 供给方影响因素分析

2.1.1 促进和制约因素破坏性创新的促进因素对供给方而言,是指有利于企业进行和适应破坏性技术变革,使原有产品、技术、工艺失效的同时又有助于提升企业效率的诸多因素。反之,若一项创新使原有生产方式有很多失效,但其本身并没有超越原有的效率,则难以实现破坏性创新,即所谓的制约因素。总体可从外部环境、组织、关系、资源和能力5方面来梳理,如图2所示。

图2 供给方破坏性创新影响因素分析Fig.2 Analysi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upply side

1)外部环境。学者对外部环境因素的关注,主要集中在环境特征、技术、市场、产业和政策等方面。环境动荡性和不确定性既可促进也可制约破坏性创新。有学者认为,动荡的行业环境能提高企业对技术不连续变革的敏感性和准备程度[22],市场动荡经验越丰富的企业更易识别破坏性创新机会[22],并能有效防止组织惯性。而有些学者认为需求和技术不确定性使企业很难预测潜在新需求的性能和特征,这种不确定性会影响破坏性产品和技术开发,不利于创造出吸引消费者的新产品[23]。

在技术环境因素中,科学技术本身的发展突破是促进破坏性创新的关键因素。例如:以特斯拉为代表的电动汽车的迅猛发展,主要受益于核心部件电池上百年来的技术演进[24];以Kindle为代表的电子阅读器源于电子纸和LCD等显示技术的发展;图像传感器行业中CMOS的出现挑战了CCD技术,促使索尼在这场破坏性技术变革中成功转型为CMOS制造商[25]。市场环境因素中,有学者认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反而为企业提供生存机会[22],有助于提高企业破坏性潜力[4]。还有学者强调补充市场的重要性,如果补充市场不能满足企业新产品形式或新加工过程的要求,例如互补市场发展速度低于创新本身,则新产品、新工艺与互补产品及行业结构不相适应,企业便无法为更多消费者服务[2,22]。在产业层面因素中,臧树伟和胡左浩[26]提出,良好的产业发展背景、产业分工和产业内知识流动,使企业在开展破坏性创新过程中获取更多优势。在制度环境因素中,政府作为制度供给主体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26]。政策支持和政府监管保护分别促进和制约着破坏性创新。RUAN等[27]、单娟和董国位[28]分析中国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政策时,强调了政策支持对破坏性创新的培育作用,通过政策法规、知识产权保护、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扶持和帮助[26]。ANSARI和KROP[22]则提出,政府的监管保护有时会偏向某些行业大型在位企业,这种体制格局的保护短期内可“隔离”某些行业,容易使这些企业滋生不愿意技术变革的惰性,限制了应对新技术变革和全球化挑战的能力。

2)组织因素。就组织因素而言,学者们较为关注企业战略、激励机制、组织结构和组织文化惯性等对破坏性创新的影响。虽然目前尚未有学者系统地提出哪些企业战略类型对破坏性创新的影响更明显,但企业战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尚甜甜等[4]总结出主动性战略、商业模式和收购策略等对破坏性创新的影响。本文认为,两者间关系的关键在于企业战略与破坏性创新是否相匹配。在激励机制上,普遍认为企业常规的短期激励机制并不利于不连续技术的破坏,因为破坏性创新的盈利模式和竞争投资选择短期内在财务上并不具吸引力[29],难以激发高管人员承担风险去探索全新的市场[30]。这是因为破坏性创新总是使“某种东西失效”,增加了表面的财务不确定性。在组织结构因素中,有学者指出组织固有的流程和较大的组织规模降低了企业的灵活性,对破坏性变革的反应减少[31]。因为任何组织都有“对抗”创新带来“失效”的“本能”。但也有学者认为企业在组织形式和结构上对破坏性创新准备的配置越合理,越利于新产品开发[22]。例如:一些专家建议大型成熟公司创建单独的业务部门[3],因为独立的衍生产品或组织部门可防止旧有产品和新产品研发的资源分配冲突[32-33];也有学者建议产品开发团队要定期重组,以减少惯性并增加技术不连续变革的适应性[22],即应从组织层面主动“迎接失效”。

另外,文化惯性和组织惯性将导致管理者无法引入变革。新产品或工艺的不连续性变革往往建立在新知识、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企业以往产品、技术和工艺等创新体系中的知识库和制度规则与新产品或加工工艺不相匹配,因此企业要面对制度变革等压力[34]。而根深蒂固的文化和长久以来的程序化操作,会让组织成员面对变革时产生压力和焦虑等心理防御心态[35],对是否进行破坏性创新犹豫不决[8,11],甚至为了维持现状和其利益而采取抵制态度[11],这样很难使企业愿意改变原有产品形式和加工方式等[36-37]。例如:柯达公司受文化和组织等惯性的影响,固有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难以准确评估新的市场需求,当消费者对相机的使用习惯和产品感知发生了飞跃变化时,外部的破坏性创新已使柯达的市场快速“失效”,柯达公司再进行产品转型已措手不及[21,29]。

3)关系因素。企业与其他主体间关系也会对破坏性创新产生影响。MICHAEL[6]提出,组织间信任可以影响潜在买家对破坏性技术的看法,甚至增加买家采用破坏性技术意愿。ANSARI和KROP[22]认为企业合作关系多样性,如通过外包、许可等与其他公司建立多样化的合作关系和网络,可增加企业面对变革时的生存力。还有些学者关注企业与科研院所、供应商等不同类型主体的合作对破坏性创新的影响。企业可以通过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协作,通过利益分配和知识资源共享来开发破坏性创新技术[4,38]。绝大多数学者认为,企业也应该与供应商建立良好持久的合作关系[15,22,37],频繁联系有利于企业了解消费者的偏好变化和产品组成构件变化[39],但也有学者认为与供应商的紧密联系并不适用于复杂产品行业的破坏性创新。随着生态系统研究的兴起,如何在生态系统中进行破坏性创新也逐渐引起学者注意。ANSARI等[12]认为,企业进行破坏性创新将导致生态系统内多方主体的关系紧张,因此在动态过程中需要制定生态系统内部成员的竞合关系策略,以合理定位和平衡二元及多元竞争合作关系。

4)资源因素。资源配置惯性是阻碍破坏性创新的重要因素,这种惯性是“维持”原有配置的“有效性”,而破坏性创新则有可能使之“失效”,惯性自然就会“本能”阻碍。如HUESIG等[31]提出了“资源—过程—价值”框架,认为随着时间推移,企业资源变成过程,最后衍变成价值观,导致企业僵化[1],对新产品或技术工艺反应较为延迟和低效,在资源分配过程中拒绝破坏性技术[21]。相反,企业一些独有的资源优势,如互补性资产和技术[25]、内部用户访问[23],是技术转型期间产品创新的催化剂[25]。制造破坏性产品所需组件的先前经验[23]、知识资产[40]和企业声誉[37]等无形资产,也对企业破坏性技术变革的制定和实施具有积极作用。ROY和COHEN[23]认为,破坏性产品内部用户的共同定位和制造破坏性产品所需组件的先前经验,有助于公司理解产品开发和设计的内容,能提升公司设计新产品的技术能力,帮助企业克服其价值体系带来的惯性。较低成本的知识资产是企业市场部署的重要工具[40]。良好信誉能获得较高的信任,不仅容易吸引优良的商业合作伙伴,还可能改变购买者对新产品的看法和感知。还有学者将管理者注意力视为一种稀缺资源,认为管理层的关注是企业识别和应对不连续技术变革的重要前提,如果高层管理人员积极寻求新产品或技术能力的机会,那么在自身技术和产品等被新技术替代而“失效”之前,可前瞻性地预期未来并采取行动进行“自我破坏”[41]。

5)能力因素。破坏性创新作为一种不连续性创新,对企业、管理者和团队等不同层面的能力均有要求。企业相关能力中,动态能力和吸收能力尤为重要。企业破坏性创新可能面对原有知识技术和资源等的失效,在此情形下动态能力发挥重要作用,具体包括整合和重组自身资源、高度的组织柔性等,这些更容易促进新产品和技术的开发和引用[34,37]。知识吸收能力对创新的促进已得到普遍认可[42],尤其在不连续性的技术变革中,企业不仅要从外界获取不同类型的知识,还需将其有效转化和应用到破坏性创新活动中。在管理者能力方面,管理者首先需要具备前瞻性和敏锐洞察力。KALTENECKER等[32]在研究软件行业破坏性创新策略时,将富有远见的高层管理人员视为一个有效策略,认为有远见且鼓舞人心的高管人员能有效激励员工,可加速软件公司的技术转型。如果企业家具有高度敏锐性和洞察力,则能洞悉潜在新需求以创造或填补市场缺口[15]。除此之外,管理者或企业家还需具备一定冒险精神和风险承担能力,才会倾向通过激进的变革来创造新市场需求[15]。在团队层面中,创造力水平越高的团队,越容易突破根深蒂固的旧有观念[43],更容易激发创意思维并敢于挑战消费者的日常认知和习惯。尤其是研发团队,在创新活动中需要灵活地将外部想法和资源与公司内部想法和资源连接起来[1],才利于研发新产品和尝试新的技术工艺。

2.1.2 供给方影响因素的主要分布学者们对破坏性创新实现过程的划分莫衷一是[31],但总体上可将其概括为构思、孵化和商业化3个阶段[44]。企业在破坏性创新的各阶段所面临的主要任务和问题是不同的,因此需要关注不同过程阶段中相对重要的影响因素。

构思阶段主要是企业形成潜在的新商业理念[44]。在破坏性产品开发前,企业首先需要分析当前环境动荡性和不确定性要素,并综合考虑相关技术的发展现状、产业前景、政策导向、市场竞争程度和补充市场的创新速度等各类环境要素,在企业实践中常表现为“PEST分析”。寻找新商业理念时,还要结合企业战略导向,并努力突破组织和文化的惯性约束。另外,企业不能脱离生态系统单独生存,在构思阶段就应考虑未来与企业生态系统内其他成员关系的可能性。管理者的注意力配置、前瞻性、敏锐的洞察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在很大程度决定了企业新商业理念和新想法的方向。

孵化阶段主要是开发破坏性创新产品并在市场初步验证这些新理念和创意[44]。在新产品开发以及市场初期扩散时,企业依然要密切关注技术和市场的动态性和不确定性因素。因为产品研发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和风险,尤其对破坏性创新产品来说,意味着供给方原有知识技术原理和生产工艺等的失效,也许耗时数年,短期利润导向的激励机制和常规的组织部门可能并不适用。例如:阿里巴巴成立了专门的云计算研发部门,经历了10年才研发成功。在孵化阶段,企业仍需关注创新产品早期市场扩散时如何平衡和处理与生态系统内其他成员的竞争合作关系。另外,新产品研发使旧有知识和技术“失效”,因此须加强产研合作,并充分利用企业产品组件的先前经验等独特资源和无形资产,同时努力克服资源配置的惯性。在孵化过程中,往往需要动态能力、知识吸收能力和团队创造力发挥重要作用。

商业化阶段主要是企业扩大规模并且所研发生产的创新产品被消费者普遍接受。即使市场上初步验证了破坏性产品技术,但企业应关注不断变化的环境和不确定的市场需求。同时,企业需要制定合理的竞争战略和营销策略等,为破坏性创新产品的全面市场化提供指导。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需要与上下游供应商和采购方等不同主体形成多样性的合作关系,并凭借企业的信誉、内部用户访问、原有的销售渠道等各类资源和良好的动态能力拓展新市场。此时,创新产品挤占了更多的市场空间,显著改变了大多数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和偏好,极有可能引发生态系统成员的联合抵抗,因此如何平衡和应对生态系统内的成员间关系也很重要。

2.2 需求方影响因素分析

2.2.1 促进和制约因素破坏性创新促进因素对需求方而言,反映的是促进消费者原来主流使用习惯、观念和产品获取方式等的改变,使原使用模式“失效”。显然“失效”本身会产生“本能”抵抗,不利于破坏性创新,但若带来的好处很大则有利于破坏性创新。目前学者主要从外部环境、消费者对产品创新属性的感知和消费者特征3方面展开研究[45](如图3所示)。产品创新属性是消费者对创新产品或技术的感知,消费者特征即反映了消费者某些特质以及对创新产品的态度。

图3 需求方破坏性创新影响因素分析Fig.3 Analysi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emand side

1)外部环境。外部环境因素中,社会影响是消费者态度或行为的重要决定因素,反映了社会网络成员对他人态度或行为的影响程度。MATSUO等[46]发现,规范性社会影响对消费者接受创新产品具有积极作用,尤其是没有经验的消费者更易受周边压力而遵守积极的预期。网络外部性因素能够降低消费者对新产品的抗拒,因为随着新产品用户数量增加,信息更加流畅且服务质量也逐渐提高,为消费者带来更多价值,即增加了消费者的效用而减少了抗拒[47-48]。社会制度和文化也是影响创新扩散的重要环境因素[45],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监管和社会文化等有所差异。例如:PARRY和KAWAKAMI[49]分析了新一代电子阅读器在日本市场采用率和扩张速度远低于美国的原因,认为日本电子书的供应和定价具有相应法规和制度,同时社会文化也在无形中影响着消费者的阅读习惯和偏好,这些制度和文化因素使得消费者抵抗电子阅读器的市场破坏。另外,技术动态性使消费者的产品选择和购买时间因不确定性而变得复杂,增加了采纳成本。技术变化速度越快,消费者越强烈地相信会有更好的产品即将面世,这种技术期望反而推迟了购买创新产品的意愿[50]。所以,不同外部环境因素对破坏性创新的作用也有所不同。

2)产品创新属性。创新扩散理论提出产品创新属性是影响消费者采用决策的关键因素[45],也是破坏性创新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不少学者认为,消费者对产品属性的感知会形成对创新产品态度,进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和使用行为。在产品创新属性的评估中,产品相对优越性、兼容性、易用性、可试性、可观察性等产品创新属性的感知,对消费者采用行为的积极作用已得到广泛证明[51]。产品创新属性相关因素中,创新产品的风险则会制约消费者偏好和使用习惯的改变。例如:消费者对创新产品的功能风险、财务风险、隐私风险和社会风险等风险的评估可能会造成不可预期的潜在副作用,从而推迟或拒绝破坏性创新产品。还有一些产品或技术具有侵入(intrusiveness)特征,MANI和CHOUK[52]认为,移动定位服务系统和一些智能产品技术未经许可侵入消费者的生活,会引发消费者的负面情绪反应,从而不利于采纳新技术,即不利于破坏性创新的成功。

3)消费者特征。消费者自身特征也会影响其对创新产品的接受,破坏性创新将使消费者之前的习惯失效,从而产生采纳成本及心理成本。消费者的环境偏好对产品技术创新的采用很重要[53],因为随着技术进步和新产品进入市场,消费者心中产品属性参考点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发展,无形中更易接受创新产品。消费者自我效能感也具有积极作用,消费者使用创新产品的能力感知越强,对新产品使用和适应更具信心,由原来习惯的“失效”所带来的采纳成本较低,因此往往表现出较少的对立反应[52]。当然,破坏性创新意味着破坏了消费者对产品原有的使用习惯、观念等,势必会引发不同程度的抵抗。消费者功能障碍和心理障碍是目前研究主要关注的制约因素[51,54]。当创新功能属性不能满足消费者预期时,就会出现功能障碍,包括产品使用模式、产品价值和相关风险等[54],产品采纳成本不足以抵消创新产品的收益。具体而言,消费者认为创新产品的使用模式不符合现有工作流程与实践预期,或新产品的某方面价值不及旧产品,或产品风险超过心理阈值,就会引发消费者抵抗。当创新感知属性给消费者带来心理冲突或问题时会出现心理障碍,诸如习惯和传统信念等的约束。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受习惯驱使,往往会考虑现有的、习惯性使用的产品而非新的替代品。有时候创新偏离公认社会规范,或迫使消费者打破根深蒂固的传统信念时,也可能出现与传统和规范相关的障碍[54]。总之,原有习惯和传统信念等的“失效”,使消费者心理成本高于创新产品带来的效益,消费者就会抵抗。此外,消费者普遍存在一定惰性,即更加偏好低成本决策,如果“惰性”越强,则对新产品采纳和扩散的阻力越大[22]。

2.2.2 需求方影响因素的主要分布很多破坏性创新对需求方而言是不连续的,会明显改变消费者原来的偏好和观念等,使需求方以前的使用模式失效。企业进行破坏性变革时,将面临创新产品的扩散等多重考验。因此,需要关注构思、孵化和商业化等不同阶段中需求方影响因素的主要分布。

构思阶段是企业产生新商业理念和创意的过程,如前文所述,企业需要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各方面要素。从对消费者不连续性影响的因素来看,在构思阶段首先要考虑的是社会制度和文化环境因素,如电子阅读器这一破坏性创新在日本和美国的市场侵占速度和扩散成功率是不同的,规划和布局时就应考虑社会制度和文化的影响。其次是考虑该破坏性产品的技术动态性对消费者产品选择和购买等行为的影响,以寻找最佳时机。企业在孵化阶段进行产品研发时,需综合考虑各类产品属性,同时还要兼顾消费者环境偏好和心理障碍等特征,才能有效研发出容易被消费者接受的破坏性创新产品。当破坏性产品经过初期验证开始商业化时,企业可运用消费者心理等各类特征、对产品创新属性的感知以及规范性社会影响来制定合理的营销策略,逐渐改变消费者的消费理念和使用习惯等。某些破坏性创新产品的用户数量逐渐增加后,也可运用网络外部性优势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消费者采纳破坏性创新的“收益”,从而减少消费者的抵抗。

3 破坏性创新的实现机制分析

3.1 破坏性创新实现机制的研究视角

如何实现破坏性创新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问题。大多数学者通过案例研究阐述企业如何进行破坏性创新[4],但总体来说研究视角比较分散。碎片化研究导致整体认知和解释逻辑上不够清晰,因此有必要对其总结。通过文献梳理发现,破坏性创新的实现机制主要基于资源—能力观、时机观、过程观和关系观[7]这些研究视角,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破坏性创新实现机制的研究视角与主要观点Tab.2 Research perspective and main viewpoints of disruptive innovation mechanism

资源—能力观强调企业运用资源优势和某些能力,将产品成功推向市场而导致原有市场或需求的“失效”,或者强调某些资源和能力能抵抗破坏性变革所带来的“失效”威胁。PEREZ等[5]分析了卫星行业的破坏性创新企业,认为企业必须全面掌握内部和外部的部署能力,才能有效管理业务关系,进而识别和迎击市场变化带来的“失效”风险。ROY等[25]在研究图像传感器的破坏性技术时表示,CMOS传感器的兴起导致原来CCD技术失效,像索尼和夏普这类拥有相关互补技术并且能接触到内部用户的公司能够在战略上自我更新,预先适应技术失效带来的冲击。ROY和COHEN[23]通过对美国机床行业破坏性创新分析的分析发现,企业是否会成为破坏性技术的领导者取决于内部用户访问和使用组件的先前经验等公司层面的影响因素。

时机观重在分析环境等各类因素对破坏性创新的影响,以及企业在此基础上如何选取合适时机主动或被动迎接破坏性创新带来的原有技术和市场的失效。臧树伟和胡左浩[26]以及臧树伟和李平[55]通过探索性案例研究,提炼出市场时机、技术时机、产业时机和政策时机4个维度,并提出了相应核心构念为后发企业破坏性创新的时机选择提供指导。HANG等[31]则关注企业如何发现时机并创造时机进行破坏性创新。

过程观重在研究破坏性创新的整体过程划分,或者分析破坏性创新过程中的某个环节。SCHMIDT和DRUEHL[19]重点关注了破坏性创新产品的扩散阶段,即新产品入侵方式和侵蚀过程,并确定了入侵过程中导致原有市场和需求失效的具体步骤。WAN等[36]基于破坏性创新过程视角,将R&D与产品生产过程分为工业化研发、研发并行、产品模块化开发和务实决策。O’REILLY和BINNS[44]将破坏性创新分为构思、孵化和扩大规模3个阶段,并认为大多企业家常关注前两个阶段而忽视了第3个阶段,对3阶段均给予重视才能取得破坏性创新的成功。

关系观认为企业破坏性创新会导致技术、市场和供应链等各方面“失效”,从而引发其他主体抵抗,该研究视角强调了企业建立和平衡与其他主体双元或多元关系的重要性。OBAL[37]以云计算破坏性技术为例,分析了组织间信任与破坏性技术采用的关系,强调了企业与供应商的信任和关系承诺在破坏性创新中的重要作用。ANSARI等[12]研究发现,在TiVo公司进行破坏性创新时,原来生态系统内企业商业模式的失效引发其他主体的联合抵御,不得不随时调整和定位与生态系统内其他成员的竞争合作关系。再如,林春培等[39]研究企业如何通过供应链、竞争对手和知识生产服务机构等外部社会联系来实施和管理破坏性创新活动。

以上研究视角为后续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总体来说视角较为分散和单一。破坏性创新是外部环境、资源、能力、关系、时机等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如果强调单方面因素或基于单一视角,不能全面反映破坏性创新的实现机制。并且,不同类型的破坏性创新,具体路径也存在差异。因此,为了厘清破坏性创新实现机制的整体解释逻辑,应将外部环境、资源、能力、关系和过程等多重因素及分析视角纳入破坏性创新的实现机制之中。

3.2 破坏性创新的实现机制

本文认为,破坏性创新实现机制的分析应综合前文归纳的研究视角,并结合供给方和需求方不连续性的影响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在创新过程中的主要分布特征,从路径选择和路径实施两方面来阐述破坏性创新实现机制。

3.2.1 破坏性创新的路径选择企业在进行破坏性创新之前,首先将面对是否进行破坏性创新以及选择何种路径的问题。基于前文破坏性创新内涵和分类的研究,将企业破坏性创新路径归纳为3类:供给方不连续—需求方连续(路径Ⅰ)、供给方不连续—需求方不连续(路径Ⅱ)和供给方连续—需求方不连续(路径Ⅲ)。是否进行破坏性创新以及具体选择哪条路径,主要取决于破坏性创新的时机和企业目的。

该部分主要基于“时机观”的研究视角。破坏性创新“时机观”的学者已总结提出技术时机、市场时机、产业时机和政策时机对企业选择和实施破坏性创新的重要影响[26,55]。企业应综合分析这些时机因素,例如产品相关核心技术的发展趋势、未来市场竞争程度、产业发展前景和竞争格局、政策导向等。通过时机分析并综合考虑企业内部情况确定破坏性创新的可能性,然后选择具体路径。

从供给方和需求方不连续性的角度来看,企业选择“供给方不连续—需求方连续”路径主要受技术和产业因素驱动,相关科学技术的突破发展将使原来的技术失效,导致产业内企业间新一轮的技术竞争。企业为顺应技术发展和产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应用新知识和技术原理进行技术变革,以降低成本、提高产品性能和生产效率,防止被其他竞争对手淘汰,但并不要求破坏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和偏好等。“供给方不连续—需求方不连续”路径则往往受技术、市场、产业和政策等综合因素的驱动,目的是通过技术变革来创造新需求或新市场,从而获取较大的利润空间。“供给方连续—需求方不连续”路径主要受产业和市场因素的驱动,产业内技术发展的稳定成熟加剧了同质化竞争,同时又存在潜在的消费者需求,促使企业通过技术改进等方式创造新需求或新市场,以较小的代价换取市场盈利空间。

3.2.2 破坏性创新的路径实施在确定何种破坏性创新路径之后,将面临不同路径的实施问题。此时,研究视角以过程观为核心,分析不同路径下破坏性创新过程中构思、孵化和商业化阶段的相对重要性。在供给方不连续—需求方连续的破坏性创新路径(路径Ⅰ)中,企业原有的产品、技术知识原理和生产工艺等失效,但并没有使消费者主流的使用习惯和产品感知等“失效”。这种悄然的“自我更新”并不要求消费者改变使用习惯和感知,或者对普通消费者而言产品技术专业性较强,大多数消费者的知识不具备发现和了解产品背后的实质性原理或生产工艺变化。产品对消费者来说是连续性的,所以这条路径的破坏性创新实现过程重在构思和孵化环节,商业化阶段的产品扩散则并未产生较大障碍。在供给方不连续—需求方不连续的破坏性创新路径(路径Ⅱ)中,企业创新时不仅原有产品、技术知识和生产工艺等失效,而且也将造成消费者产品获取方式、使用习惯和偏好等的“失效”。因为该路径对供给方和需求方而言均是不连续性的,所以构思、孵化以及商业化3个阶段都是破坏性创新过程的关键环节,每个环节均存在较为艰巨的挑战。在供给方连续—需求方不连续的破坏性创新路径(路径Ⅲ)中,企业原有的产品功能、技术知识原理和生产工艺等并未失效,但显著改变了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和感知。因为这条路径对供给方来说是连续性的,并未造成技术知识和生产工艺等的失效,所以孵化阶段的产品开发并没有较大的挑战,构思和商业化则是整个创新过程中较为关键的环节。

在分析不同路径下破坏性创新关键环节的基础上,本文建议从资源观、能力观、关系观和过程观等多个视角出发,同时结合供给方和需求方因素在破坏性创新构思、孵化和商业化阶段的主要分布特征(见图2和图3),制定3种破坏性创新路径实施的具体行为策略。综上所述,破坏性创新的实现机制如图4所示。

图4 破坏性创新的实现机制Fig.4 Implementation mechanism of disruptive innovation

4 研究框架构建

目前,关于破坏性创新的研究主要包括破坏性创新内涵与分类、影响因素、实现机制等方面。虽然研究较为丰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①破坏性创新概念的不一致或宽泛使用,破坏性创新的类型划分存在不足;②影响因素的研究普遍较为碎片化,没有区分供给方和需求方不连续性的促进和制约因素,以及缺乏各因素在破坏性创新过程各阶段的分布特征研究;③破坏性创新的实现机制单一且研究视角较为分散,影响了解释逻辑的整体性和连贯性。基于目前存在的问题,整合前文分析,本文试图构建破坏性创新研究的基本研究框架(如图5所示),以整合和填补整体逻辑架构的缺失。

图5 破坏性创新的研究框架Fig.5 Research framework of disruptive innovation

对破坏性创新概念内涵的准确理解是影响因素分析和实现机制研究的基础。目前概念仍停留在过程和形式等“现象层面”的描述,导致概念不一致或宽泛使用,本文从语言学追溯破坏性创新的本质特征,认为破坏性创新本质是一种不连续性创新,“破坏”意味着原有事物的“失效”,因此,判断是否属于破坏性创新应该遵循“失效原则”。本文从破坏性创新对产品供给方和需求方所产生的不连续性影响出发,对不同主体的影响进行了破坏性创新的分类。

影响因素分析是研究破坏性创新活动的基础。为使影响因素的研究更具体系性,本文在破坏性创新概念内涵界定的基础上,从供给方和需求方角度分析了破坏性创新的促进和制约因素以及各因素在破坏性创新过程中的相对分布特征。供给方不连续性的因素主要归纳为外部环境、组织因素、关系因素、资源因素和能力因素,需求方不连续性的影响因素主要为外部环境、产品创新属性与消费者特征。同时,本文将以上各类因素纳入破坏性创新过程中,分析这些因素在构思、孵化和商业化这3个主要过程阶段的相对重要性分布,为不同破坏性创新路径下关键过程环节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破坏性创新实现机制的研究广受学者关注,主要从资源—能力观、时机观、关系观和过程观这些视角进行分析,但现有研究中实现机制较为单一且研究视角比较分散。破坏性创新的实现是外部环境、资源、能力、时机、关系和过程等的综合结果。因此,本文的研究框架旨在构建一种“全局观”,根据破坏性创新的内涵和分类,总结出供给方不连续—需求方连续、供给方不连续—需求方不连续和供给方连续—需求方不连续3条具体实现路径。本文框架建议综合各类研究视角,并基于破坏性创新的影响因素从3种路径的选择和实施来分析破坏性创新实现机制。在路径选择时,以时机观为主要研究视角,从技术、市场、产业和政策等因素进行时机分析,并结合企业目的来选择路径。实施具体路径时,本文建议以过程观的研究视角为核心,依据破坏性创新过程中的构思、孵化和商业化3个主要阶段,分析不同路径下破坏性创新路径实施的关键环节。本文认为供给方不连续—需求方连续的路径,构思阶段和孵化阶段是关键环节;供给方不连续—需求方不连续的路径,构思、孵化和商业化阶段均很重要;供给方连续—需求方不连续的路径,构思阶段和商业化阶段是其中的关键环节。针对3种路径实施过程中关键环节的差异,建议从资源观、能力观、关系观和过程观视角出发,结合供给方和需求方不连续性因素在构思、孵化和商业化阶段的主要分布特征制定具体的行为策略。

5 研究展望

(1)深入研究外部环境因素对企业破坏性创新的影响机理。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外部环境的模糊性、复杂性、动荡性和不确定性等特征愈加明显,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举步维艰。同时,技术环境、市场环境、产业环境和制度环境等多重环境要素对企业破坏性创新的实现也影响深远。在多重环境要素特征的交互作用下,企业如何寻找破坏性创新的机会并应对其他企业破坏性创新带来的技术和市场等“失效”的威胁,是值得深度探讨的问题。

(2)探究创新生态系统视角下企业破坏性创新的实现机制。虽然前文指出企业进行破坏性创新可能会遭遇创新生态系统内其他成员的抵制,但还须深入探究企业在破坏性创新过程中如何成功嵌入创新生态系统。随着技术的进步,产品结构与功能愈加复杂,有些产品(例如电动汽车)需要其他附属的配套服务设施才能实现相应功能,也有些产品受模块化生产的束缚,仅凭自身或少数几家企业难以完成产品的设计与生产。因此,很多情况下企业系统必须有效地嵌入多层次的创新生态系统中,才能顺利实现破坏性创新。后期需要探究破坏性创新过程中创新生态系统的嵌入性问题,包括构思阶段的机会识别、孵化阶段的产品设计以及后期的商业化等。

(3)多视角相结合地研究破坏性创新的实现机制。目前大多数的研究视角比较分散和单一,但破坏性创新的实现机制是一个复杂的多元化过程。企业不仅受资源禀赋和能力的影响,而且涉及复杂的二元和多元关系。传统的资源基础观和能力观固然是破坏性创新研究的经典视角,但在开放式创新背景下,关系视角的研究也逐渐成为重要的趋势,多视角的综合性分析更加贴近企业的战略决策实际。未来的研究中,建议融合多种视角来分析企业不同破坏性创新路径的战略决策和实现过程。

(4)探索新情境下的破坏性创新理论研究。破坏性创新理论自提出以来发展至今,时代背景早已发生剧烈变化。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媒体等新情境,既为企业破坏性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也给企业应对破坏性技术的变革提出了巨大挑战。在新情境下,影响企业破坏性创新的重要因素有哪些?企业又该如何进行破坏性创新?这些成为丰富破坏性创新理论研究的一个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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