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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轴破产重整开创哈市国企混改新模式

2021-04-08徐志越史鑫一叶炜东国竞文

产权导刊 2021年2期
关键词:清偿重整债权

徐志越 史鑫一 叶炜东 国竞文

国有企业混改可以打破国有企业所有制经济的固有封闭性,将多种经济与公有进行融合和渗透,互补优势,实现互赢互利,从而改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实现国有制经济的进一步繁荣。目前,哈尔滨市国企改革呈现出全面启动,不断深入的推进态势,改革主要方式包括产权转让和增资扩股。在混改计划企业名单中,哈尔滨轴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哈轴集团”)是哈尔滨市有影响力的重要装备制造企业,是中国轴承行业三大生产基地之一,拥有先进的科研技术,完善的年营销体系和驰名中外的HRB品牌。近年来,受市场萎缩、新产品研发不足、金融债务增大、历史包袱沉重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影响,已逐步陷入了生产经营停顿、职工基本放假的极大困境,急需寻找一条改革解困之路。

1  研究决策实施破产重整概况

哈轴集团是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所属国有企业,工投集团是哈尔滨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针对哈轴集团实际,哈尔滨市国资委和工投集团曾就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哈轴集团实现改革脱困进行多次尝试,如2014年与香港太子基金合作,2018年与松岭基金合作,但由于多种原因均未能成功。实践证明,哈轴集团作为实体经济的市场微观主体,在与各类投资者的合作上,理应选择行业相关的战略投资者,因为只有这类投资者,不仅能够为哈轴集团提供资本支持,更能带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规章制度,提供市场机遇和成熟客户,在供应链和产品配套等各个方面提供更大的帮助。

基于上述研判,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引进战略投资者,以破产重整的方式来彻底解决哈轴集团问题的重大决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哈轴集团破产重整工作汇报。市政府召开一次常务会议,两次党组会对哈轴集团破产重整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在此期间,受市政府委托,主管副市长也多次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哈轴集团破产重整工作。

2  哈轴破产重整基本情况

2.1  重整主体和资产债务情况

根据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法院”)裁定,哈轴破产重整主体包括:哈轴集团、哈轴制造公司和哈轴股份公司,其中,哈轴制造公司是哈轴集团全资子公司,哈轴股份公司是哈轴集团控股子公司。经资产评估和债权审核,哈轴资产评估值15.88亿元,债务总额55.42亿元。

2.2  公开征集投资人情况

2019年9月6日,市法院指定哈尔滨市国资委主任为清算组组长,清算组担任哈轴破产管理人。9月20日,哈轴破产管理人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发布《战略投资人招募公告》。经综合分析投资人情况,管理人认为,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集团”)作为2018年中国500强企业,具有资产规模大,收益率高,产业关联度强,重组并购经验丰富等优势。按照有利于破产重整、有利于哈轴今后的发展壮大、有利于保障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实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及“平等参与价高优先、同等价格实力优先”的原则,最后确定建龙集团作为哈轴破产重整的战略投资者。

2.3  重整计划草案情况

(1)哈轴破产重整后,哈轴集团和哈轴制造法人主体资格保留,哈轴股份注销。哈轴集团由国有企业变更为非国有企业。

(2)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后,执行主体为重整后的新哈轴,执行期限自裁定之日起1年,其中,6个月内需清偿债务9.16亿元,清偿方式包括:一次性现金清偿和留债展期。

(3)对优先债权,包括: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债权和有财产担保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一次性全额清偿。

(4)对普通债权,每家债权人30万元以下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一次性全额清偿。超过30万元的部分按照普通债权清偿率进行清偿,其中,金融类普通债权人留债展期。

(5)对未申报债权,足额预留清偿资金,待其申报并确认后,按照同类债權进行清偿。自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满三年仍未申报的,预留的清偿资金向普通破产债权人补充清偿。

(6)对暂缓确认债权,足额预留清偿资金,待其债权确认后,按照同类债权进行清偿。

(7)建龙集团明确了新哈轴产业发展目标,重整后,预计投资10.4亿元用于基础建设、设备升级、技术改造等。2023年底实现年产值20亿元,年上缴税金1亿元以上,净利润8000万元以上,现代化轴承生产基地初步形成;至2025年底实现年产值30亿元,年上缴税金1.8亿元,净利润2.8亿元以上,实现轴承产业基地建设的总体目标。

3  开创了哈市国企混改的新模式

2019年7月26日,市法院裁定哈轴破产重整;2019年10月28日,哈轴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哈轴文化宫成功召开;2020年6月12日,哈轴集团召开第三十四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职工安置方案》和《职工债权清偿方案》;2020年7月20日,哈轴破产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哈轴文化宫通过网络形式召开,《重整计划草案》获得表决通过。2020年7月30日,市法院裁定批准了哈轴重整计划。这标志着哈轴破产重整圆满成功并进入到实质执行阶段,这是哈轴获得“重生”和再发展的基础,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

哈轴破产重整是哈市迄今为止第一家市属国有企业重整案件,也是哈市国有企业通过司法重整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债务风险化解的典型案例。哈轴重整开创了哈市国企混改的新模式。

4  有效化解破产重整中的难点问题

哈轴破产重整存在情况复杂,遗留问题多,缺乏相关经验等现实情况,如在法定时限内,债权人会议未能审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哈轴集团将面临破产清算。作为哈轴重整工作市国资委专班成员,我们全过程参与哈轴破产重整各环节工作。深切感受到过程艰辛,成功不易。

4.1  哈轴股份公司职工股历史遗留问题

1993年,哈轴股份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总股本30000万股,职工股4500万股,占总股本的15%。职工股股东有21336名,当年发行价格为每股1.5元,职工股股东原始出资6750万元。按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哈轴股份公司破产后,出资人权益将全部归零。鉴于哈轴股份公司职工股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广,股东人员众多,关乎职工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经研究,解决路径是:由哈尔滨新大地机电设备总公司(哈轴股份公司股东,是工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哈工轴承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出资要约收购;收购价格为每股1.5元;受疫情影响,管理人通过公开征集方式确定软件公司,制作哈轴股份职工股收购APP,通过网上办理收购事宜。通过上述举措,哈轴股份公司职工股收购工作总体平稳,为哈轴破产重整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

4.2  银行债权人不理解、不支持问题

哈轴银行债权本息合计11.4亿元,其中本金11亿元,共涉及7家银行债权人,包括哈行、工行、建行、中行、浦发、兴业和大庆农商行,其中5家债权有抵押担保,2家债权有连带保证担保。

经初步沟通,银行债权人对哈轴破产重整主要有以下意见。

一是不理解。哈轴破产重整事發突然,无征兆、无预期,未事先沟通,银行各层级均不知情;哈轴制造目前资产负债率68%,远未达到破产程度;对困难企业,银行有支持措施。如银行之间可组成债委会,采取无本续贷、借新还旧、降低贷款利率等方式,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和还贷压力,让企业尽快摆脱困境,轻装上阵。而不应通过破产重整,刻意逃避金融机构债务。

二是对基层银行影响大。此次哈轴集团实施破产重整造成银行贷款损失,对基层银行业绩、排名和员工效益影响较大,如工行红旗支行、建行香坊支行均有上百名员工,反映十分强烈;此外,各省行明确表示,将按规定就贷款涉及的基层银行和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追责。

三是影响哈市金融生态。因哈轴集团破产重整,易引发破窗效应,各债权银行总行将会重新评估哈市金融环境和地方信用,调整受信政策、信贷投放和支持力度,促发舆情公告,从而形成连锁反应。

针对银行债权人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沟通协调工作。首先,在市法院裁定哈轴破产重整后,由一名市政府副秘书长带领有关单位和部门逐户走访银行债权人,解释说明哈轴破产重整决策过程,哈轴集团财务状况和重整工作进展。其次,在研究起草重整草案过程中,管理人再次走访银行债权人,沟通说明重整计划草案起草情况和重整工作进展。最后,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主管副市长带队,再次逐户走访银行债权人,争取理解支持。

上述银行债权人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纳入担保债权组进行表决。从表决结果看,担保债权组参加表决人数76.92%,超过50%,代表债权72.56%,超过2/3,哈轴重整计划草案获得的了大多数银行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

4.3  召开职代会受疫情影响问题

哈轴集团第三十四届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选举过程中,由于受疫情影响,为了符合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避免人员聚集,管理人制定了多套职代会召开方案。经请示市、区疫情防控部门及市总工会最终采取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

职代会召开时,设立1个主会场,10各分会场,共216名参会代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会人数最多不超过30人,在每个会场设立票箱,分发纸质选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现场投票、监票、计票、唱票及宣读计票结果,向主会场报告表决结果,均予以全程录像。

经表决,职工安置方案赞成票占职工代表总人数的67.13%;职工债权清偿方案赞成票占职工代表总人数的68.98%,均表决通过。

从当前情况看,通过网络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较为普遍,通过网络形式召开职代会,表决企业破产重整职工安置方案和职工债权清偿方案还是较为少见的。采取网络形式召开职代会,是疫情防控特殊情况下采取的创新举措,通过依法依规操作,既保证了哈轴破产重整法定时限要求,又符合召开职代会规定程序,表决事项全部通过,成效十分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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