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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在产权交易行业资源共享联盟的应用

2021-04-08魏生

产权导刊 2021年2期
关键词:数据共享产权交易区块链

魏生

[摘要]一直以来,产权交易市场呈现碎片化的发展状态,由于各机构独立的利益和数据所有权诉求难以统筹满足。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议依托区块链技术搭建产权交易行业资源共享联盟链,此建议可以说是本行业多年持续开展互联网技术创新的新里程碑。本文意在探索该项目的实施要点与解析如何应用区块链技术去满足相关场景应用需求。

[关键词]产权交易 “一带一路” 区块链 联盟链 数据共享

1  产权市场的“开拓创新之路”

产权市场是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晴雨表”,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有基础性、权益性、区域性资本市场之称,发挥着信息集散、价格发现、资本进退、资源配置、规范流动五大功能的市场基础性作用。作为一种中国特色的类金融平台型组织,产权交易机构有其重要使命,承担着为国有产权及其他各类产权安全有序流转提供专业性服务的职责,通过阳光化平台的建设,促进交易行为的市场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公开化,进而更直接、更具体、更广泛地参与到经济结构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国企规范改制、企业并购重组、中小企业融资、科技成果转化等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性市场行为当中。

近年来,产权交易机构一直处于开拓创新的前沿,体现在其发展模式的种种转变,例如:从单一职能的企业国有产股权交易专业机构向多元化、多层次、多板块综合型的要素和商品交易市场的转变;从一般性产权市场向基础性权益性要素及资本市场的转变,重点探索新兴权益性和大宗商品类交易市场平台发展的新路子;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一站式招投标、股权登记管理、电子结算清算、信息技术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努力拓展新的服务模式,包括股权托管登记中心、区域股权交易中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和资本运营平台等。

特别是在投融资服务领域,集团化运作的产权交易机构更是锐意进取,通过金融服务资源的整合,致力于提供体系化的服务能力,例如:提供企业股权登记、确权、见证、融资、并购、置换、上市孵化等资本市场股权管理一站式综合服务;提供金融资产从注册、登记、托管、咨询、评级、设计、交易到结算的全程第三方服务;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投融资信息发布系统和运行模式,为投融资各方搭建个性化、多层次、多元化、高效率的市场服务平台;提供传统金融资产交易类产品,包括金融股权、实物资产、不良资产、交易鉴证等,以及类资产证券化产品,涵盖资产权益流转、票据收益权、信托收益权、应收账款收益权、小贷资产收益权等;创新探索新型业务,包括定向债权投资工具、信托份额转让、信贷资产交易、担保资产增信交易、VC/PE、融资租赁、积分权益交易等;大力发展投行、PE、信托、银行、证券等金融类、融资类会员,整合各种金融杠杆工具,为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品种规范化市场化流转和处置服务;创新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为各类交易主体资本进退提供优质服务,为盘活存量资产、拓展增量资本、服务实体经济服务。

2  “互联网+”下产权交易行业如何转型

目前,产权交易行业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产权交易的传统金融服务模式和操作流程显露出一些局限性:一是成交滞后。由于交易实施周期长,经办人和参与人在项目培育期积极性受影响,往往不愿意前期投入大精力挖掘项目价值和做市场推介,从而导致恶性循环,因此场外市场活跃度、成功率和成交量差距很大;二是信息不对称。由于产权项目属于专业性强的非标准化领域,往往涉及政策性、规范性、行业性法规多,结果成为少数专业精英才能参与的业务模式,也成就一批靠信息不对称赚取暴利的掮客;三是大项目导向下存量市场空间有限。项目无论标的大小,审核流程和材料编制工作量是基本一样的,同时,也由于客户开发成本太高,导致当前经办人员更愿意关注少数高端客群,不满足多层次资本市场和普惠金融的定位;四是社会参与度低与市场活跃度低。产权业务不是非常标准化,难以估价,投资者之间互相沟通效率很低,成交很难,不得不以线下方式通过包括经纪服务商等大量专业领域人士的撮合;五是非标市场与人工操作过多。业务流程中存在过多的人工操作环节和线下风险控制手段,导致运作成本高企、流程长和效率低,以及客户体验差,对投资人门槛要求过高。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国际形势正发生前所未有之大变局”。如今全球正在经历以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量子通讯等前沿技术为代表的第四次科技革命。很明显,这是一场更深层次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浪潮正改变人类社会生产状态以及经济格局。习总书记还专门指示,“在如此变局中,必须在创新中寻找出路。要以创新为重要抓手,把握新一轮产业革命、数字经济带来的机遇。”由此可见,“互联网+”思维与互联网相关平台技术的深度引入,当前对于产权交易行业已经到达临界点。而从互联网思维对传统金融模式的开拓性影响来看主要体现在以用户为中心、去中心化、去中介化、互联互通、大数据思维、生态圈打造、场景金融模式等方面(如图1所示),这将推动产权交易行业的模式创新、业务创新和实现“双链”增效,即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可以预见,深刻理解“互联网+”的产权交易机构将会呈现执行理念和操作方式的革新,体现出四个方面的突破性转变:一是投融资通道化。传统金融业的业务模式、分工和专业化将被大大淡化,互联网模式可加速缩短各种金融服务流程,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特别是资金量和专业性不再成为普通人参与金融活动的障碍;二是平台化透明化。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金融脱媒”的发展趋势不可逆,互联网的信息分享、平台化、透明化,使业务参与方直接对话甚至交易的直接撮合实现,会逐步使得越来越多的项目与资金不再通过传统金融机构就可以完成体外循环;三是民主化普惠化。金融服务模式门槛被降低,市场参与者更为大众化,通过互联网进行全流程线上交易,方案设计、信息披露、风险定价、期限匹配等复杂交易环节,将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从而驱动金融市场交易的巨大效益;四是盈利模式转变。金融体系的参与主体得到拓展,金融业态更为丰富,交易时间和交易场所将会拓展,交易模式和风险控制手段得以创新,商业模式可不再是简单的收取会员费、佣金、價差,或者广告收入,基于平台打造的生态体系将成为增值服务的一部分,同时也将成为未来收入的主要来源。

3  产权交易机构“三化并举”的创新探索

笔者在产权交易机构工作过程中,曾通过不同项目探索过基于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及其信息化支持环境——平台化、服务化、社交化(如表1所示)。

第一类是一站式门户平台模式,在实践中,又可细分为综合门户和垂直门户两子类。综合门户往往应用于各大型产权交易所集团门户网站,如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的“交e汇”、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北交互联”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沪联天下”,其规划目的在于形成的一个满足各类投资人对不同金融权益产品及非标、类标金融产品需求的网上金融市场平台,特别要求以客户为中心,提供全流程、统一的业务管理后台和交易控制支持(如图2所示),实现集登记、发行、交易、托管、清算支付功能为一体的全流程一站式金融服务,支持互联网范围内合格投资者参与投融资活动,从而提升融资成功的可能性和便捷性。

对比多交易品种多子机构的综合门户,垂直门户往往是专注于提供面向单一服务职能或单一资产类型的专业化体系化服务,例如曾经专注为各产权交易机构提供专业网络竞价电子服务的金马甲平台和专注司法拍卖领域的阿里拍卖平台,后者有较高影响力和丰富的客户资源,宣称入驻法院超过1200家,其中763家法院已入驻淘宝直播账号,全国近4000名法官学习“云卖房”。“线上化”的功能,帮助基层法院快速直接处置涉诉资产,不用提供高成本的最核心的线下服务,更没有招商、场地、软件系统等费用,总体交易成本十分低廉;“专业化”的服务,支持各级法院系统提升多交易、竞价、结算等多渠道服务能力,开展更人性化的司法业务。对于新进产权交易机构,如果希望构建共同市场或整合第三方资源,需要参考类似思路及做法。

第二类是服务型平台模式(如图3所示)。此平台以综合性金融与交易服务为支点,以全领域和全流程的产权交易体系化业务支撑能力为出发点打造平台。深度应用信息技术,对交易平台基础管理和业务工作各环节、各领域的完全有效渗透,涵盖前端市场业务体系的资料收集、信息披露、发布推介、项目路演、公告通知、市场培育、投资人配对、意向撮合、在线用户报名、在线产品登记等环节,中端管理体系的业务分配、审核管理、竞价撮合、电子合同、电子印章、合同订单仓单发票、在线支付、结算清算、在线融资、资金归集与调拨、决策支持等环节,后端统计分析、风险控制和合规监察等环节,实现交易活动透明化、交易文件格式化、信息发布公开化、竞价过程流程化、内部管理制度化、监督机制规范化,资金、财务、投资、资产、人力、市场等各要素的全面信息化与全面管控,并与各级交易监管机构进行直接信息系统整合,实现流程与数据无缝对接。

第三类是社交化投融资撮合平台模式。此平台向关注投资者转变,目标是建立一个统一灵活、信息充分共享、分级安全管理、多渠道、多种方式利用的投资人数据库和信息推介业务综合平台,整合与对接全集团内部多机构及外部战略合作机构的客户信息和推介渠道,通过资讯产品的个性化定制双向推送,推动业务信息资源共享立体化与信息推广即时化,实现客户资源共享、内部资讯共享、统一服务平台、提供客户自助终端等目标。该方案在合理保护投资人关键资讯所有者信息所有权的基础上,将体系内的海量金融产品,与市场上的海量投资人相联接,一是丰富了业务品种,可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二是为金融交易所未来转型服务,开辟以新型金融产品为主的盈利模式,包括做实基础资产,并加快开发标准化产品。

可以预见,产权交易行业未来“互联网+”创新趋势“三化并举”,即上述三种模式的融合与拓展,而且第三种模式代表未来趋势。金融在本质上连结着投与融双方资源,如果能在投资端实现突破,把资金在投融双方之间进行跨时、跨地配置,将显著提高投资效率,必能打通投融资的整个链条,从而大大提高金融的资金配置效率。该解决方案可以延伸建成开放式的投融资社交网络,需要做到五个方面突破:

一是开放性。坚持开放模式和差异化发展,形成合作生态圈共赢模式,不取代其他机构用户资源,允许用户关联其他账户,既全面满足用户的金融需求,又避免逼迫用戶做排他性选择。

二是联盟化。构建一个开放、对等、可信、安全的投融资社交网络与规则联盟,优化注重投资者与标的企业的沟通模式,通过互联网扩大潜在个人投资者群体并提升挂牌企业的融资关注度。

三是智能化。运用数据分析和智能处理技术,挖掘用户需求,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更具成本效益的金融服务;通过投资人推介平台多渠道,自动、主动地向用户实现多对多的信息撮合,高效、精确地对接资源和需求,降低人工服务成本,提供边际效益;最大限度增强信息交流透明度,降低信用审核和风险控制成本。

四是价值化。通过增值服务设计,以及配套的金融服务内容,把原本资产交易项目成功才可收取的服务收费细分化、专业化、前置化,优化用户体验,实现平台收入来源多元化;产品定价与服务收费透明化,消除信息不对称,依靠专业能力(而不再是信息壁垒或政策利差)获取收益,赢得用户认可。

五是规则化。采用全新的风险管理技术,包括大数据技术,更多引入事前审批,不搞事事审批,通过运营流程的风险管理来控制风险,提高监管机构和部门的监管能力,降低监管成本。

区块链(Blockchain)正是实现上述“五化”的最佳基础设施技术。

4  区块链技术打造“价值互联网”信任体系

TCP/IP等互联网技术有助于打造信息透明复制可达的“信息互联网”,互联网上任意两个体,只需要遵照共同的通讯协议,即可以无第三方介入进行点对点交流信息与交换数据。但是,由于客观上网络通道不稳定与主观上网络黑客攻击等因素的存在,通过互联网进行需要可信的价值传输,如转账,便不得不增加可信权威第三方对信息进行复核与验证。作为可信“价值互联网”的基石,区块链应运而生。

区块链技术是一种互联网底层的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其特点包括去中心化、点对点传输、透明、可追踪、不可篡改、数据安全及信用的自我建立等,有望实现从信息互联网向价值互联网的转变。在区块链系统中,为保证数据的安全与隐私,使用数字签名技术;作为一个分布式系统,为解决“双重支付”问题,要求同时满足信息公开、完整的信息记录、保证信息的一致性和有效性这三个条件;通过信息的全网传播、应用“块+链”数据结构保证数据的全面且不可篡改、建立共识机制来保证分布式系统的一致性和可用性。区块链技术的第一个且最佳案例——全球比特币数字货币系统的安全自主运行近十年,间接证明了该技术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区块链技术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重塑当前的生产关系:

一是“产权”的明确界定。区块链技术可以明确产权(确权),密匙的唯一性保证了只有密匙所有者能对其地址上的资产进行操作;共识机制明确了产权的归属问题;时间戳和哈希指针保证了资产信息的不可篡改;智能合约保证了签约双方的权责分明。

二是降低信用成本和去中介机构。区块链技术可以通过共识机制,让完全不信任的节点,在没有中心化或中介化机构的情况下,做到互相协作。

三是智能合约“代码即法律”。智能合约中的“合约”是指用计算机代码确定下来的逻辑规则,发布到区块链网络后,既保证了其去中心化的特征,又形成一种不可更改的公开契约,所有人都可以监督契约的内容及其执行;智能合约的“智能”,则能实现计算机程序根据各种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自治性的响应。

四是价值在网络上的传递。区块链技术则能实现价值在网络上的转移,从货币到商品,从房产契约到权益类凭证,任何现实世界中有价值的资产都可以被表征化,便可在区块链系统中进行交易和管理。

区块链是解决三类场景痛点的“数据黑科技”。针对互联网上建立信任、监控信任、维护信任的成本高昂的痛点,区块链利用算法自动计算与可追溯性解决构建出自信任关系;针对互联网上防伪、防篡改困难、保护隐私困难的痛点,区块链的密码学技术解决了互联网上造假难以杜绝和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问题;针对互联网作为信息传递的网络,难以保证价值的安全传递的痛点,区块链解决了互联网上难以解决的虚拟货币的双花问题,智能合约解决了承诺和交付不一致的问题,使得资产与规则也能在链上直接传递与确认。

2020年4月10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通过顶层设计的形式,明确数据成为五大生产要素之一。然而作为数据信息应用的基础,数据资产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所有权不清晰、具有“看过、复制即被拥有”等特征,这与资产的唯一性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区块链正好是实现数据资产化的最好技术载体,区块链可对数据资产做唯一标识,不可篡改,可追溯,并且以一种去中心化的方式在全网获得共识。区块链将数据资产封装为可上链的数据对象,通过唯一的赋码机制确保资产唯一性,为每个数据资产确权。数据资产在流转过程中可能发生合并、拆分,区块链技术可以确保权属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当数据源方及使用加工方通过区块链技术使各类资产完成上链、确权、定价、拆分、交易行为,数据资产的唯一性将确保其不会被复制和篡改,从而其价值也能得到保障。

5  产权交易行业资源共享联盟的“区块链+”整体方案

5.1  问题提出

我国经济正在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促进要素的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的配置和利用效率。但从实际情况看,要素市场却是我国市场体系发展中的一个短板。当下产权交易行业的发展现状是市场碎片化,即各交易机构依托行政主管部门“裂土封疆”,整个行业呈现碎片化的状态;由于各产权交易机构的利益主体不同,制约了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价格发现的作用不充分。而产权交易行业的发展痛点在于交易合作环节难以开放,出现了所谓的机构墙、系统墙、利益墙、隐私墙、合规墙。

单打独斗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产权市场是由产权交易机构组成的共同市场平台,是各交易机构围绕交易价值链形成的联盟共同体。交易机构可以与众不同,但市场必须是统一、开放、共享的,交易机构与产权市场必须要相互借力,广泛地寻求跨地区、跨行业的合作。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议,聚焦投资人信息共享的发展痛点,借助区块链技术分布式记账、信息防篡改等優点,结合人工智能信息处理的效率优势,在“三化并举”模式的基础上,汇集各方的资源、能力,指导搭建一个共同的金融服务平台,合作共建产权交易行业资源共享联盟,有效解决信用信息流动不畅、不同企业主体协作困难等问题,为产权交易行业构建真实可信的信用基础设施(如图4所示),而区块链也正是实现前述开放化、联盟化、智能化、价值化、规则化五大产权交易行业创新发展要求的最适合的技术。

5.2  总体构想

生态圈的核心价值是群体共同利益与规则至上,通过网络协同和数据智能,力求生态圈协同效应最大化,是实现联盟共同利益的必由之路。区块链技术以其链上数据和智能合约不可篡改,可溯源的特性,可以较低成本地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在联盟生态圈内各交易机构互联互通中所最为关注的“信任”问题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应用区块链技术,将构建联盟共享数据信用体系,优化未来应用场景交互环境;通过链上的数据签名进行共享信息的确权,打造信任和诚信的环境氛围;结合分布式账本特点,确保共享与应用环节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为联盟提供更安全、更可信的生态体系。

联盟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基本理念,联盟成员之间保持开放、平等、互信的协作关系,推动行业资源的共享及与未来应用场景结合,促进开放,创新共享、互利共赢、标准输出,从而支持联盟成员乃至整个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联盟基于自主可控的区块链基础,联合联盟中的产权交易机构,后期可分阶段分层次引入其他服务机构等上链,共同搭建行业金融区块链平台。为联盟成员在最新业务导入和实施上,搭建专业互动平台,实现高效对接与资源互换,为资源整合提供契机;支持成员单位对其上链业务进行合规性管理,满足监管机关穿透式监管的要求,最终使得资产和资金在符合监管的基础上,低成本、大范围、高效率的对接流动。

图5是产权交易行业资源共享联盟的初步构想。有六个关键需求要实现:一是数据:如何广泛收集项目信息、投融资资源?二是信任:如何将信息互联网升级成为价值互联网?三是沟通:如何建立可信对接渠道,关键信息保障隐私及控制权?四是标准:如何与各机构交易系统实现松耦合,如何落地联盟契约规则?五是平等:如何共建区块链联盟,维护生态利益,制定规则?六是三权:如分离与保障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授权等。

5.3  联盟链治理机制

区块链联盟的体系,包括联盟治理机制、联盟链基础设施、可信的数字资产管理、联盟共享与激励机制等四个层面的内容:

一是联盟治理机制。区块链联盟的治理机制以区块链技术分布式理念为基础,联盟链上治理与链外治理相结合。联盟设立理事会,理事会作为区块链联盟中的共治协调机构,主要负责联盟自身和联盟链的运行规则制定与会员引入。联盟运行规则将以区块链智能合约形式固化为区块链链上治理方式,所有共识节点参与,通过区块链共识机制自动完成。

二是联盟链基础设施。联盟链具有开源开放、多中心化、互操作性、隐私保护、可移植性和可拓展性等特点,不仅应用场景广泛,还能有效发挥区块链技术的优势。将与市场上已存在或即将涌现的公有或联盟区块链,呈现多链并存、相互协作的生态。联盟链致力于建立安全合规的区块链基础设施架构,建立稳定高效的联盟链管理机制,建立支持多平台多角色的区块链应用平台,提高产业覆盖度。联盟链治理规则主要包含身份管理、平台治理、联盟链公共数据管理等等。

(1)身份管理:实现包括身份注册、身份核实、账户管理、凭证生命周期管理等用户管理功能。

(2)监管支撑:区块链底层架构支持监管机构的接入,满足信息审计和披露的要求。支持设置监管规则、提取交易记录、按需查询、分析特定业务数据等的监管活动。

(3)治理机制:联盟链通过一定的治理机制形成有序体系。联盟平台提供节点管理、监控等功能,以满足日常治理及运营管理要求。

三是可信的数字资产管理体系。建立包含全量信息的数字资产体系,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将产权交易行业不同业务资产对接到数字世界,构建跨界融合的数字化生态。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资产登记公示平台和数字资产管理平台,为不同区块链上的数字资产进行登记、评价和认证、管理、转让的技术支持。

(1)数字资产与区块链:区块链为数字资产增信。依托区块链技术建立共信机制,利用联盟链内各方可供参考的数据源对资产权属、贸易真实性进行交叉验证。

(2)数字资产登记:利用分布式账本和智能合约等底层技术,构建数字资产跨链登记平台,针对企业各类数字资产进行信息化登记,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可溯源,化解资产流转过程中的的信任机制和资产登记管理难题,实现区块链联盟上各平台数字资产信用延伸。

(3)数字资产公示:通过经授权的数字资产权属信息、交易数据及资产主体履约信息等,构建平台公示体系,为监管机构、司法部门等提供数字资产信息公示,强化责任机制与监管效力。

四是联盟共享与激励机制。联盟以贡献值方式对参与者进行共治激励。共治体系的核心是数字资产的交易和流通。区块链平台实现实物资产数字化、数字资产确权化、确权资产通证化。流通体现资产价值,而通证是交易和协作的价值凭证。基于智能合约,通证的价值创造、转化、使用与处理,最终形成通证激励体系。不论是信息、资产、数据的提供方(项目方),还是需求方(投资人),或是服务方,能为生态提供附加价值,即可得到相应的奖励(贡献值)。定期进行累积,年末可按贡献值比例分配或结转至下一年度。激励机制经过理事会审议,根据规划写入智能合约,在满足预设要求的情况下自动执行。

5.4  基于BaaS中台搭建联盟平台

基于区块链的产权交易行业资源共享联盟链平台(如图6所示)。联盟实际打造了一个产权交易行业生态圈,产权交易行业资源共享联盟主要由产权交易相关组织、基建项目建设组织、金融机构相关组织以及司法鉴定机构等组织构成,联盟中的任何机构都可以按自主设定的访问权限把任何信息数据上链共享,交易相关方按授权规则设定合规访问数据,相关的访问控制由区块链网络中的智能合约控制,合约和上链数据一样不可篡改。区块链与智能合约技术全面赋能产权交易环节,保障交易数据不可篡改,以数据确权和流转跟踪的方式提供可信的股权、企业、招商引资、实物资产、房产、设备、机器、农村、私募等,为交易各方、参与交易过程中的第三方、项目关联方等提供可信的数据基础。

为了快速构建区块链联盟,本项目基于企业级区块链即服务开发平台(Blockchain as a Service,简称BaaS),结合区块链中台思想进行构建(如图7所示)。BaaS是一种基于主流技术的区块链平台服务,可以帮助快速构建更稳定、安全的生产级区块链环境,大幅减少在区块链部署、运维、管理、应用开发等方面的挑战,以便更专注于核心业务创新,并实现业务快速上链。本项目的BaaS平台将为产权交易行业资源共享联盟提供一整套平台管理的基础措施与服务能力,包括联盟管理、合约服务、身份服务等,底层支持混合云的方式构建区块链节点等基础设施,区块链BaaS提供的基础服务赋能产权区块链联盟,提供区块链部署工厂服务界面化一键部署区块链节点,通过区块链联盟管理为联盟成员快速提供各种区块链服务升级与交易改造,产权联盟组织可通过区块链联盟服务实现可视化联盟区块链管理、联盟组织管理、联盟组织权限控制以及联盟应用交易管理,产权联盟的交易数据经过脱敏后通过信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实现产权交易数据的可信性以及可追溯,实现产权联盟生态圈的可信价值输出。产权共享联盟链依托中台为区块链应用前台业务提供快速强力的能力支持,延伸区块链价值资源复用、数据统一和业务能力沉淀,同时提升组织效能,基于产权共享联盟链中台可快速扩展构建更多区块链+产权场景应用,推动区块链在产权交易应用场景快速落地。

5.5  依托智能合约构建联盟链步骤

产权交易行业资源联盟链构建步骤如下:

(1)产权共享联盟链平台是产权交易组织共同协议组成的产权联盟,由牵头机构创建联盟链,基于区块链BaaS平台提供的联盟管理服务,包括联盟节点部署、合约涉及、应用管理、身份管理以及数据公示等构建产权共享联盟链平台(如图8所示)。

(2)联盟组织方通过邀请的方式使得产权交易联盟的投资方、项目方以及监管授信等机构加入到产权联盟,成为产权共享联盟链的区块链数据共识节点,共同参与产权联盟应用交易的数据流转与价值传递(如图9所示)。

(3)產权共享联盟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定义联盟链数据规范,统一化产权交易联盟各方参与区块链联盟数据交互过程的数据格式,其中数据规范主要由数据来源方、时间戳、数据签名以及资产数据包共同组成,最终以项目数据、房产数据、环境资源数据、交易信息以及溯源数据等数据存储到区块链,便于审计与管理(如图10所示)。

(4)产权交易系统、联盟成员内部系统以及司法机构等系统通过接口对接或者数据采集的方式实现区块链数据读写,底层基于SDK与API方式与产权共享联盟链进行数据交互,实现组织业务系统与产权共享联盟链的对接,实现基于区块链的产权可信交易(如图11所示)。

产权共享联盟链中台为产权联盟提供可编程的智能合约服务,基于区块链合约服务将智能合约以数字化的形式写入区块链中,由区块链技术的特性保障存储、读取、执行整个过程透明可跟踪、不可篡改。同时,由区块链自带的共识算法构建出一套状态机系统,使得智能合约能够高效地运行(如图12所示)。基于该技术,产权联盟的项目方、评估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合作伙伴可根据具体的业务定义相关的智能合约,如项目融资合约、项目溯源合约、证券化合约等,基于BaaS将合约运行在产权共享联盟链,实现跨机构的可信业务数据流转,提高跨机构办事效率,同时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以及可信性,整个通过产权共享联盟链的智能合约写入的数据将通过联盟管理门户、信用公示平台等方式输出可信数据、可信资产、可信股权等价值,解决产权交易涉及的多方参与的安全性以及不信任问题。

(作者为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高级顾问,广东省大数据技术标准化委员会专家委员、广州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专委会专家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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