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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研究

2021-02-04向罗生

教育与职业(下) 2021年1期
关键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业教育

[摘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是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当前,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评价存在机构缺失、领域不广、方法不系统、指标不科学等问题。文章指出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的路径:将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的评价结果运用到区域或行业的产教融合发展评价上来,以丰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各层次的评价内容,确保第三方评价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文章提出从校企合作力度评价、校企合作广度评价、校企合作深度评价、校企合作密度评价、校企合作效度评价五个维度来科学设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指标。

[关键词]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

[作者简介]向罗生(1965- ),男,湖南常德人,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硕士,硕士生导师。(湖南  长沙  410208)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9年度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5+5办学模式改革试点”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9B07)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1)02-0049-05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基本办学模式,2017年10月写进了党的十九大报告。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2019年1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进行推进。在实践中,由于校企双方在价值追求、组织结构、管理机制、利益核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亟待重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工作推进。

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的重要意义

我国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广泛参与、市场适度调节、学校自主办学的现代治理体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是指学校、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专业机构、行业企业等进行评价,具有独立性、公正性、专业性等优点。因此,在社会治理创新的背景下,管办评分离的实现必须引入第三方评价。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职业教育发展主线以及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模式,其第三方评价尚处于萌芽阶段。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的部署,亟待从评价机构、评价领域、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上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推动国家产教融合建设,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

1.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是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具有独立性、客观性的特点。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能够促使学校在选择合作企业时分析企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建设、教学实习实训、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其他相关服务中的作用,有效把握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主动性,是推动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行之有效的手段;能够使企业达到要素上、结构上、功能上的契合,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创新,提升员工素质,推动产业发展。

2.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是评价区域或行业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核心内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在剖析产教融合各子系统间、各因子间复杂关系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利益参与者的动态特征,从校企合作多维度来设计其指标体系,全面反映合作各方的实际状况,从而实现对校企合作办学的全面评价,对区域或行业的职业教育发展有促进、调节、服务功能。第一,发挥第三方评价的促进功能,根据职业院校所在区域或行业的不同特点,为职业院校发展指明方向,推动职业院校良性竞争。第二,发挥第三方评价的调节功能,为区域政府或行业部门制定职业教育发展政策提供参考,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第三,发挥第三方评价的服务功能,为国家、区域、行业等提供有效信息,打通校企信息不对称壁垒,促进校企共同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

3.第三方评价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评价的最佳方式。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是对特定范围的特定对象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过程及效果进行检查、评价或指导,科学、公正地反馈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产教融合的两个主体分别是产业和教育,校企合作的两个主体分别是学校和企业,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行评价,既不适合“产业”一方单独评价,也不适合“教育”一方单独评价;既不适合“学校”一方单独评价,也不适合“企业”一方单独评价。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需要国家、社会、学校、企业、学生、家长等多方面的支持和配合,需要多途径同时推进。

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机构选择

1.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机构特点分析。第一,独立性。首先,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评价主体是独立的,机构名称、办公场所和法人资格都是独立的,不依附于其他任一机构。其次,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评价实施是独立的,不受利益相关方及个人的影响,同时对评价结果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可以自行承担的。再次,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评价活动是独立的,评价体系、评价标准、评价指标、评价结果等都是独立制定的,不被学校和企业利益左右。最后,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运行经费是独立的,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可以自行承担,评价产生的收益与成本都是独立核算的。第二,专业性。首先,第三方评价机构以专业理论为指导,尊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客观发展规律,在制订评价方案时综合应用多学科理论知识,在开展具体评价活动时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特点。其次,第三方评价机构以专家作为实施者,这些专家在各自的领域都颇有建树,专业知识扎实,职业操守严谨。最后,第三方评价机构以科学技术为手段,制定了科学的评价指标和严密的评价流程,出具的评价报告可以真实有效地反映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优势与不足。第三,公信力。第三方评价机构客观对待所收集的数据,将公平和公正贯穿评价实施的全过程,以严肃的行业准则和严苛的惩戒机制排除外来各项因素的干扰。第四,开放性。第三方评价机构拟定的评价方案、实施的评价过程和最终的评价结果都应该是公开的,评价的相对方有监督权、知情权和质询权。

2.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十分缺乏。近年来,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文件,指出了要开展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工作,但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主要表現在:第一,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没有跟上。第二,评价体系尚未建立,评价方法、实施细则和工作规范缺失。第三,缺乏有效手段推动第三方评价的实施。第四,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市场发展方向和前景不清晰。第五,第三方评价机构极少,即便有从事职业教育评价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其运行状况也堪忧。具体表现在:一是“非官方”第三方评价机构极少,第三方评价市场发展不够成熟。二是具有企业性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虽然大部分比较规范,但由于业务范围不大、经费来源较少,导致生存困难。三是专业评价人员缺乏和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直接导致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专业性水平较低。当前,具有合法性、独立性、专业性和公正性并代表国家层面的第三方评价组织尚处于缺位状态。

3. 中华职业教育社适合组织开展全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随着国家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推进,“管办评分离”体制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是大势所趋,一个具有独立性、专业性、中介性、公正性的第三方机构是科学推进此项工作的关键。中华职业教育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统战性、教育性、民间性”的群众团体,主要由教育界、经济界从事和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人士组成,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职业教育界和民办教育界有关人士的桥梁和纽带。中华职业教育社自身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契合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中华职业教育社具备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的政治文化和工作基础。首先,统战性是中华职教社的政治基础。职教社从立社伊始,就广泛联系和团结从事、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集聚资源推动职业教育发展,体现了职业教育的“跨界”特征。其次,教育性是中华职教社的立业之基。职教社对我国近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有不可磨灭的开创之功,以发展职业教育为职志,通过理论研究、宣传推广、建言献策、办学实践、社会服务等多种方式,推动职业教育发展,构建了富有中国特色的职教文化。最后,民间性是中华职教社的特色优势。职教社作为群团组织,主要通过协调沟通、信息咨询、权益维护、国际交流等形式和渠道来发挥作用,在参与国家的教育、经济、社会、政治生活等方面,均以民间面貌出现,发挥着政府部门难以替代的特殊作用。

第二,中华职业教育社具备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的组织机构和人才保障。首先,独立性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的重要基础,也是保证评价结果公正的起点。中华职教社是历史悠久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系非营利性组织,有稳定的工作经费,其自身的公信力是开展第三方评价的天然优势。其次,中介性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机构产生并发展的基本依据,更是协调政府、市场主体、职业院校和社会团体之间关系的重要枢纽。中华职教社是党的群团组织,社员构成主体多元,各方面人才济济。最后,专业性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工作前提,要求团队不仅具备高水平专业知识与技能,而且能够独立执行职务,具有较好的服务质量。中华职教社有8个专门委员会,汇集了300多名教育领域、产业领域专家学者,常务理事会层次高、权威性强、专业性突出。

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路径安排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的路径为:将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的评价结果运用到区域或行业的产教融合发展评价上来,以丰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各层次的评价内容,确保第三方评价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具体评价分为三个层次,采用理论与实践、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评估工作,计算方法主要采用加权平均法和统计指数法。

1.评价区域或行业产教融合发展。通过区域或行业内职业院校(含高职和中职)校企合作的情况,来评价区域或行业产教融合的情况。用X表示一个区域(省、市、区)或一个行业,用Xi(i=1、2……n)表示X区域内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水平,用数理统计方法计算出X的校企合作水平均值,从而得出产教融合的评价指标。具体可以用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值、加权平均值等算法,根据需要确定采取哪一种算法即可。

第三方评价机构发挥信息、资源、技术、人资、网络等优势,搭建区域或行业内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信息共享平台。可以通过上述方法,采集区域或行业企业的需求、学校的需求、学生的需求。第三方评价机构还可以通过田野调查、模型预测等方式精细分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为区域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参与主体提供决策依据。

2.评价学校与企业的校企合作质量。上述区域或行业评价需要运用相关学校的校企合作评价结果(Xi),主要采用“第三方评价”的方式,包括专业设置、实习就业、科研成果、培训、师资等与产业企业五个对接情况以及人才培养目标、人才规格、教学计划、课程和教学内容、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企业发展、市场需求等方面,计算得出。可以采用问卷调查与定量分析等多种评估方法来确保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形成客观层面的判断和对合作工作全周期的安排和反馈。通过评价查找学校和企业合作中的薄弱环节与存在的问题,形成常态化、周期性的评价制度,建立动态沟通模式,随时诊断问题、协商解决方案,促进校企共同发展。

3.评价职业院校内部二级学院与企业合作。可从学校层面依托学校相关部门(如对外合作部门),构建一个自上而下的评价或管理机构,按照校企合作评价模式对校企合作评价工作进行统筹管理。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推进校企合作评价的目标规划和具体工作。第一,二级学院设立校企合作工作负责人,负责学院校企合作的整体统筹。第二,由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合作和推进,并定期汇报二级学院校企合作的工作情况。第三,对二级学院与企业的合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员性的监控与评价,加强企业和社会的评价,建立基于产教融合的、科学合理的、动态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反馈诊断报告和改进建议等方式,反映第三方对二级学院校企合作质量的认可程度,从而进一步激发校企合作潜力,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由此可见,区域或行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评价的基础性工作是校企合作评价,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第三方评价具有一定的层次性。

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指标体系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要以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评价为重点,研究一套科学的数据体系。笔者提出从五个维度来科学设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指标。

1.校企合作力度评价。总分设置为20分,其中,校企合作组织领导占5分;校企合作月度工作调度考核占5分;重大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推进占5分;一般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推进占5分。指标体系包括:(1)组织保障指标:领导机构、专门部门,具体组织机构,考核机制等。(2)制度保障指标:推进校地校企合作的办法,三年发展计划,校地校企合作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实施成效考核细则等。(3)合作保障指标:与园区合作、与地方政府合作等。(4)理论保障指标:产教融合研究机构、产教融合的理论研究、校企合作实践开展情况等。

2.校企合作广度评价。总分设置为20分,其中,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签约、履约占10分;一般校企合作项目签约、履约占10分。指标体系包括:(1)合作平台指标:牵头组织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数,参加本校牵头的职业教育集团(联盟)的专业,本校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联盟)、行业组织数等。(2)合作企业指标:签订并履行合作协议的企业数量,企业参与专业教学程度,企业投入增长率等。(3)合作办学指标:学校与国内外高校、企业合作办学项目数。

3.校企合作深度評价。总分设置为20分,其中,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占4分;教师培养占4分;企业奖(助)学金和捐赠占4分;人才培养占4分;实训基地建设占4分。指标体系包括:(1)专业课程共建指标:各专业建立由紧密合作行业及企业相关专家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制订专业建设委员会守则;企业参与教学课程建设,每年定期召开课程建设会议,与企业及有关单位共同制订课程标准、教学大纲。(2)师资共享指标:建有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库,聘请来自行业企业的具有实践经验的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担任兼职教师;职业院校为企业员工提供一定的培训。(3)人才共育指标:学校教师参与工学结合的比例,企业奖(助)学金,校企专家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全省技能大赛及获奖数;(4)基地共建指标: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数、企业捐赠额、顶岗实习基地数量、合作企业接收的顶岗实习学生数、就业学生数等。(5)成果共用指标:校地校企共建市级、省级、国家级科研平台,共建产品研发中心数;校企合作获国家及省级教学成果奖数量等。

4.校企合作密度评价。总分设置为20分,其中,专业对接产业占4分;就业实习对接生产制造占4分;科技成果对接技术创新占4分;名师对接工匠占4分;继续教育对接职工能力提升占4分。指标体系包括:专业和课程设置与现实产业需求和人才标准对接指标;就业实习与生产制造过程对接指标;学校名师与企业工匠师资对接指标;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企业科技成果需求对接指标;学校教师与企业职工能力提升对接指标。

5.校企合作效度评价。总分设置为20分,其中,人才培养质量占10分;社会服务能力占5分;学院发展水平占5分。指标体系包括:(1)人才培养质量指标:毕业生就业率、雇主满意度、母校满意度、学生专业技能抽测合格率、毕业设计考核合格率、毕业生三年职业发展晋升比例、国际国内职业技能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数等。(2)社会服务能力指标:技术服务水平提升度、职业培训能力增强度、科研项目与平台增加度。(3)学校发展水平指标: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紧密度,硬件设施、实习实训条件改善度,“双师素质”教师比例提升度,课程建设质量提高度,社会美誉度等。

2018年9月,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联合主办了全国装备制造业产教融合现场会,介绍并推广了上述校企合作“五对接”具体合作和“五维度”评价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在以上五个维度的基础上,可以得出每个学校(学院)校企合作的综合水平指标,由此计算出每个区域或行业产教融合的综合水平指标,整个国家的产教融合第三方评价指标体系得以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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