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孔氏翰林院五经博士告退及丁忧研究
2021-01-31白金川
白金川
(曲阜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曲阜 273165)
自秦汉以来,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逐渐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对于孔子的推崇,历代帝王不遗余力,同时对其嫡裔也眷顾备至,优渥有加。为了显示对孔子的尊崇,历代统治者大都赐予其嫡系及近支后裔相应的爵位和官职,五经博士就是其中一种世爵职官。清代翰林院五经博士由孔氏先贤先儒后裔世袭,主祭祀、看护林庙,不治院事。
北宋末年,金兵南侵,北宋灭亡后,衍圣公孔端友随高宗南迁,仍被高宗封为衍圣公,在衢州传承,是为南宗。留在北方曲阜的孔子子孙,被金、元另封为衍圣公,是为北宗。元朝统一全国后,南宗让爵于北宗,南宗至此则失去了爵位。明朝始设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北宗五经博士于明弘治十六年(公元1503年)设立。“明弘治十六年诏以衍圣公次子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奉子思子祀事。”[1]7南宗五经博士于正德元年设立。“明弘治六年从衢州守沈杰之请诏设五经博士一员奉衢州祖庙祀事,正德元年授职为南宗博士之始”[1]8。清代仍设南、北宗五经博士。“翰林院世袭五经博士,正八品。孔氏北宗一人,顺治元年,授孔子六十五世孙允钰,奉子思庙祀。南宗一人。自明彦绳授职后,数世未袭。康熙四十一年,始授孔子六十六世孙兴醽主衢州庙祀。”[2]
当前,学界虽然对清代孔氏翰林院五经博士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但大多不是将其作为主体进行分析,仅把它作为衍圣公府组织体系中的一部分进行讨论,大多只是寥寥几句,并且缺少史料论证,另外,研究视角也较为单一。从告退及丁忧的视角研究五经博士,不仅可以充实五经博士的研究内容,拓展研究视角,同时也是对清代职官制度以及孔氏家族研究的补充。
一、告退的程序及原因
五经博士的设置有崇儒重道之意,清代统治者对其非常重视,因此,五经博士的告退有一套严格且固定的程序。此外,告退的原因不仅仅限于病故,还有现任五经博士年老生病不能主持祀事或获取其他身份等原因。
(一)告退的程序
清代孔氏翰林院五经博士告退的程序不仅制度化而且非常严格,需要层层把关。现根据嘉庆二十年(公元1815年)、二十一年(公元1816年)的几条史料①略做分析:
第一条,嘉庆二十年(公元1815年)六月二十六日,浙江巡抚颜[检]致衍圣公府咨称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孔广杓患症在署病故,幼主孔昭炟例应供结,据情咨明衍圣公府。
第二条,嘉庆二十年(公元1815年)七月二十八日,浙江巡抚颜[检]致衍圣公府咨称据西安县申报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孔广杓在籍病故,其子孔昭炟丁忧供结,今查得病故事前已据该府申报,孔昭炟丁忧供结相应详送衍圣公府,吏部礼部查照,为此合咨贵府。内附供结一套内载生员孔昭炟为报明丁忧事所具亲供及邻右所具甘结。
第三条,嘉庆二十年(公元1815年)九月十日,衍圣公府致浙江巡抚部院咨称查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孔广杓病故,所原领札付应呈缴至衍圣公府,以凭咨送吏部注销,并需查明是否系例应承袭之人,望速速施行。
第四条,嘉庆二十年(公元1815年)十月三日,衍圣公府致吏部礼部咨称据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家人王兴呈称家主孔广杓患症病故,幼主孔昭炟供结申报,府县转报至浙江巡抚,相应咨明衍圣公府。衍圣公府请吏部礼部查照所有原领札付,查取到日,另文咨缴,并报明孔广杓病故日期,声明孔昭炟丁忧守制,先行主奉祀事。
第五条,嘉庆二十一年(公元1816年)七月一日,衍圣公府致吏部礼部咨称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孔广杓病故,原领札付未据呈缴,后经查取,据该博士家人王兴将原领札付呈缴,转资礼部吏部注销。为此咨呈贵部。
由以上诸条史料可知,五经博士病故后,其告退需经地方官、衍圣公及吏部、礼部三个环节。首先由其子上报府县,府县转报巡抚,巡抚上报衍圣公;同时,衍圣公要求巡抚将原领札付应呈缴至衍圣公府,并需查明是否系例应承袭之人;随即衍圣公府请吏部、礼部查照所有原领札付,报明原五经博士的病故日期,并声应袭五经博士丁忧守制。原领札付以及钤记呈缴之后,由礼部、吏部注销。至此,一套完整的告退程序才算完成。
(二)告退的原因
清代翰林院五经博士的任职为终身制,该职位的遗缺往往出现在原五经博士病故后。但五经博士告退的原因不仅仅限于病故,仔细分析孔府档案可以发现,还有现任五经博士年老生病不能主持祀事或获取其他身份等原因。现对其略做分析:
1.原五经博士病故
病故是原五经博士告退的主要方式。如上文提到的嘉庆二十年(公元1815年)五经博士孔广杓病故。康熙四十年(公元1701年),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孔衍桢病故,吏部致衍圣公府咨称:“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孔传锺痘亡,按定例五经博士员缺应照衍生公咨送题补。今衍圣公孔毓圻咨请孔兴燫顶补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员缺,本部准其顶补。”②由此可知,原五经博士的病故与新任五经博士的选补是同时进行的。
2.年老生病
五经博士因年龄稍长或者身体不适而无法胜任职务时,往往主动提出告退。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孔毓垣致衍圣公府申称:“……自上年染失血弱症不痊,难以供职,嫡长子孔传锦年已壹拾叁,读书习礼堪以承袭,伏乞宗主循例咨,并为此备由另缮书册一本。”③年老患病的五经博士孔毓垣,不仅主动请辞,并备另缮书册,伏乞衍圣公按例保举其嫡长子孔传锦成为下一任五经博士。
3.获取其他身份
五经博士一经承袭便终身任职,除了年老生病、犯罪革职等外在原因之外,获取其他身份也是其告退的外在原因之一。五经博士作为圣贤后裔,往往享有各种优待与赏赐,因此,当五经博士获得帝王给予的新身份时,便会从原职告退。如嘉庆三年(公元1798年),衍圣公致礼部称:“前袭博士于嘉庆元年正月初一日恭遇覃恩,荷蒙貤封光禄大夫衍圣公在案,查本爵本生胞弟孔已蒙恩赐正一品荫生,且因年未及岁,现在博士悬缺,一时别无合例之人咨请承袭在案。”①前五经博士貤封光禄大夫,则需选出新的五经博士以补空缺。
二、丁忧
丁忧是指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若父母或者祖父母等直系亲属去世,则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等守制。清代地方官员丁忧的时间一般是27个月。《钦定大清会典》规定:“内、外官员例合守制者俱以闻丧月日为始,不计闰,二十七个月,服满起复……凡汉官丁忧及承重者,以闻讣日始解任回籍,守制不计闰,二十七个月。服阙……以原官起用……”[3]
清代统治者十分重视以孝治天下。重视丁忧制度便是清朝重孝道的体现,这不仅是传统礼制的体现,也是古人对孝道的尊重。五经博士的丁忧往往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是五经博士已经在职时期的丁忧,需丁忧期满再起复。其二是五经博士丁忧时期并未任职,需丁忧期满再任职。现结合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的几条史料④,对于前一种丁忧加以分析:
第一条,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七月十六日,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孔传锦致衍圣公府申称孔传锦已经供职,今生母王氏卒于署内,例应将丁忧报明地方官并备文呈报所有族长邻右。附甘结二套内载左邻余治臣,右邻叶茂东及南宗族长孔贞翌,房长孔兴儒为孔传锦例应丁忧事所具甘结。
第二条,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七月十六日,浙江巡抚熊[学鹏]致衍圣公府咨称据西安县知县马普布呈称据叶[茂东]进呈称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孔传锦到任,生母王氏病故,孔传锦例应丁忧,除备文报衍圣公府,咨明大部外,呈报于衍圣公,希望转报以守制,且复查无异,可咨明吏部及衍圣公。
第三条,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十二月一日,衍圣公府致吏部礼部咨称据浙江衢州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孔传锦呈称,其生母王氏病故,孔传锦系嫡长子,例应丁忧,报明希望咨明大部以便守制。
第四条,乾隆三十二年(公元1767年)八月十五日,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孔传锦致衍圣公府申称已领凭任事,今生母王氏卒于署内,例应报明丁忧于地方官并呈明大宗主,今不计闰月27个月已服满,遂备文呈报。
第五条,乾隆三十二年(公元1767年)十二月三日,衍圣公府致吏部礼部咨称据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孔传锦呈称领凭任事后,生母王氏卒于署内,丁忧报明地方官及大宗主,今丁忧不计闰月已27个月服满,遂转咨此事。
由以上诸条史料可知,在职五经博士的丁忧也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原五经博士去世,由应袭五经博士将丁忧呈报族长邻右、府县地方官,然后将上述事实及丁忧事所具甘结呈报给衍圣公;同时,当地府县上报巡抚,巡抚复查无异后上报衍圣公,衍圣公上报吏部、礼部以便守制,待丁忧期满27个月(不计闰月)后呈报衍圣公以备文,随后衍圣公向吏部跟礼部报备此事。至此,五经博士的丁忧程序才算最终完成,其丁忧期满后即可复职。
对于在丁忧时期还未任职的五经博士,则需待丁忧期满才可以承袭。乾隆五十年(公元1785年),五经博士孔传锦病故,嫡长子孔继涛也相继病故,其嫡长孙孔广杓例应承袭,衍圣公循例咨题承袭,礼部致衍圣公称:“议得衍圣公并不查明孔广杓现在服制未满,率行题请,疏属不合,服满之日再行提请承袭等语。”⑤衍圣公由于没有核实孔广杓尚在丁忧期不能承袭,被罚俸9个月。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八月三十日,孔广杓丁忧服满,例应起复。孔广杓将服阙日期呈报地方官和衍圣公,衍圣公循例向吏部、礼部保举孔广杓,吏部同意后下达衍圣公,随后,衍圣公知照地方官查照施行,并转发吏部咨发吏字一号文凭给孔广杓并规定上任时间。五经博士上任后向衍圣公报备,最后衍圣公向吏部说明情况并请吏部查照验收。至此,丁忧时期未任职的五经博士才算正式承袭任职。
《汉书·食货志》载:“辟土殖谷曰农”,以恋土情结为核心的乡土文化赋予农民独特的乡土烙印。在有关农民的经典描述中,赋予土地一种情感和神秘的价值是全世界农民所特有的态度(Redfield, 1956)。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土”是他们的命根(费孝通,1998)。[5]37对传统农民而言,土地不仅仅是一种谋生手段,一份社会保障,更是一份情感寄托。如何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始终是农村改革的主线,重点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事关中国乡村未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特性。
以上丁忧程序主要针对孔氏南宗五经博士。对于北宗五经博士而言,由于五经博士与衍圣公为同胞兄弟,五经博士的丁忧必然与衍圣公同时进行,因此,其程序相对简单一些,只需由现任衍圣公上报吏部、礼部,待丁忧期满再上报吏部、礼部报备即可。
三、争袭现象
原五经博士告退后,新的五经博士会即刻承袭。由于圣贤后裔五经博士享有免差徭等各种优待,且有极大的荣誉感。因此,当应袭嫡长子孙因故具亡时,容易出现职位争袭的现象。即使是北宗的代管五经博士,同样也会出现相争的情况。分析孔府档案可以发现,孔氏北宗、南宗五经博士都出现过争袭的现象。现结合史料做简要分析:
(一)孔氏北宗代管相争
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五经博士孔宪砫受病不能动移,难以尽职。因此,选胞弟孔宪砺为代管五经博士。光绪十二年(公元1886年),孔宪砺因父病故丁忧,委胞侄孔庆铎代理。光绪十六年(公元1890年)春,孔宪砺丁忧服满,例应起复,却闻另札委派孔庆坛暂行代理。原来族人孔宪筠、孔宪藻等上报衍圣公,认为孔庆铎年未及岁,不能主祭禀控,衍圣公要求孔宪砺与代管博士孔庆铎一同来曲投验,结果屡提屡抗。孔宪砺则称孔庆坛久生涎袭之心,贿买惯讼之孔宪筠、孔宪藻,捏称伊侄庆铎年未及岁,且来曲投验司房刘相干索费不遂屡被阻。后经衍圣公查实孔宪砺所言皆不属实,衍圣公选孔庆坛为新代理,将孔宪砺代管博士斥革注册,并移咨兖沂道兖州府转饬汶上县,追缴移送钤记一颗、信牌一纸,以凭分别转发注销。
(二)孔氏南宗争袭
南宗五经博士孔衍桢病故后,其嫡长子孔兴灿、嫡长孙孔毓培均病故,曾孙孔传锺也于康熙四十年(公元1701年)病故。孔传锺在病故前已经承袭五经博士一职,按律如嫡长有故,嫡次承袭;如无嫡次,许及庶长;如无庶长,许应弟侄应同承袭者。因此,孔传锺母亲杨氏以及祖母詹氏认为,本宗孔毓芬之子孔传诗,序属传锺之弟,合律应继氏男嫡长孔毓培之后。孔兴燫认为,衢州家庙因衍圣公孔端友而建,应袭博士为孔端友嫡派子孙而设,是端友嫡派子孙方可承袭,非端友嫡派子孙不可承袭。“查定例内开,一军职,抱养族属疏远之人,用财买嘱冒袭,及受财卖与同姓冒袭已经到部袭过者,其冒袭之人永不得袭等语。此虽军职言之,其为袭荫则一也”②。孔传诗系四十七代祖旁支子孙,分派已经二十六代,是疏远族属之人,妄希谋袭。族长孔闻行认为,孔兴燫系孔衍桢嫡次子,序应承袭。孔詹氏、孔杨氏认为,孔传诗应袭。争论不休,无法抉择,地方巡抚申报衍圣公之后,衍圣公认为,应由孔兴燫承袭,并上报吏部,吏部准其顶补,至此,承袭之争才结束。
四、结语
清代孔氏翰林院五经博士的告退、丁忧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对于孔氏北宗而言,五经博士的承袭主要有衍圣公及吏部、礼部两个关键环节,对于南宗五经博士而言,除衍圣公及吏部、礼部之外,还需要地方官的参与,其程序相对北宗五经博士来说较为复杂,用时也相对长一些。而且为防止争袭现象的发生,确保昭穆相当、伦序不失,五经博士上任时需要由吏部咨发札付,衍圣公也要给五经博士钤记一颗作为凭证,现任五经博士病故或者革职时需要上交札付以及钤记加以注销。遇到五经博士争袭时也需仔细核查,“案关承袭未便含混,查案咨部核示并咨明抚院俟接准部复再行核办在案”⑥。无论哪个程序出具的甘结,都需地方官及衍圣公核查,核查无误后上交吏部、礼部封存。完整且严格的程序体现出清代政治制度的严密性以及统治者崇儒重道之意。
历代王朝的统治者必须以道统收复人心,以此来维系统治。尤其是少数民族统治者入主中原的时候,更需要道统来加持,以维护其地位的合法性。清代统治者将圣贤后裔五经博士作为尊崇道统的一个标志,从而使其对于清朝统治有着不同凡响的意义。五经博士作为国家尊奉的对象,享有免差徭等各种优待,虽有着极高的地位,但是不能过分地高估其对政统的影响。五经博士在乾隆时期被禁止上京朝贺,究其原因,就在于清代统治者仅仅将其视为道统与政统的标志与纽带。换言之,从本质上来说,清代统治者之所以重视道统,就在于其可以维护统治。因此,道统始终被清代统治者认为是一种统治的工具,所以,五经博士同样也是统治的一种工具而已。虽如此,五经博士在中华文明的传承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他们是道统存在的象征与证明,也表明了道统的长盛不衰。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清代统治者对五经博士的优待,也是对中华悠久历史和文明传承的有力保障。总之,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是中国的底蕴和国魂之所在,崇礼圣哲、优礼圣裔正是彰显了对文明的皈依和对道统的承继,更是从制度上维系了让中华社稷赖以为继的中华文化,这对于中华立国的象征意义,在历史上是一贯和连续的。
① 见曲阜孔子博物馆藏孔府档案:第0125卷。
② 见曲阜孔子博物馆藏孔府档案:第0107卷。
③ 见曲阜孔子博物馆藏孔府档案:第0109卷。
④ 见曲阜孔子博物馆藏孔府档案:第0110卷。
⑤ 见曲阜孔子博物馆藏孔府档案:第0111卷。
⑥ 见曲阜孔子博物馆藏孔府档案:第0439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