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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弃市民社会的异化本质

2021-01-11丁瑞媛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异化

丁瑞媛

[摘要]市民社会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唯物史观形成过程中的一条重要线索,是马克思主义资本主义批判理论的起点。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日本新马克思主义主张对马克思的重新解读应当首先从早期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开始。该流派主要奠基人平田清明主张通过对货币异化、劳动异化、分工与交往的考察来批判市民社会中的异化问题,扬弃私人所有,实现“个体所有的重新建构”,最终指向对市民社会的异化本质的扬弃,实现共产主义。

[关键词]平田清明;市民社会理论;商品论;异化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672-1071(2021)06-0036-05

日本战后马克思主义研究中有一支新的力量,即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日本新马克思主义,他们既不同于从根本上追随前苏东的日本共产党正统理论家的“教条主义”,也不同于西方“人本学”的马克思主义,主张在当代学术思潮的对话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针对马克思不同时期的文本进行集中讨论和重新建构,形成了特定的马克思主义学术研究思潮。该流派的主要奠基人广松涉、平田清明、望月清司无一例外地关注到了市民社會问题,形成了一系列个性鲜明的理论成果,在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具有特殊意义。平田清明(Hirata Kiyoaki,1922-1995)作为该流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进行了重新建构,将经济学与历史认识结合起来,用市民社会范畴来解释马克思所创立的新历史观。他认为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从根本上来看是一种商品论视域下的研究,将市民社会视作由私人劳动所构成的“社会分工体制”,主张客观、全面地对其进行批判。

一、 市民社会与异化:商品论视域下的市民社会批判

商品概念是马克思《资本论》著作中着重阐释的内容。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的结果包括剩余价值的产品(商品资本),商品资本首先是价值物(商品),商品概念的把握关系到对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过程的深入理解。通过对马克思各时期的文本进行解读,平田认为马克思《资本论》中的商品论是一种历史理论,甚至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马克思开始考察商品论时,就已经形成了作为历史理论的商品论,社会科学尤其是经济学在马克思那里实际上是对市民社会(其本质为私人所有)的内在的、理论的批判。马克思曾对市民社会的异化问题进行反思,在《德法年鉴》《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分别就市民社会中的资本异化、劳动异化以及政治异化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指出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从根本上来看是一种商品论视域下的研究,通过对货币异化、劳动异化、分工与交往的考察来批判市民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异化即市民社会的异化问题。平田认为,马克思在初涉市民社会问题时,其思想深受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影响。他强调对马克思的重新解读应当首先从早期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开始,并认为“马克思的经济学体系,本身就是通过扬弃早期异化理论继而形成晚期物象化理论而最终确立起来的” [1]61。尽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几乎没有直接提及“异化”概念,但这并不意味着早期马克思的异化论已经消失,相反正说明马克思从理论上更为深入地把握了异化论的现实内涵。

马克思早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明确指出,市民社会的成员是“没有超出封闭于自身、封闭于自己的私人利益和自己的私人任意行为、脱离共同体的个体”,把自我需要的满足作为一切行动的最高旨归,人与人的关系是逐利性的竞争关系和互为手段的对立关系。他认为,在以雇佣劳动和商品经济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社会弥漫着世俗的“犹太精神”,即唯利是图、自私自利、追逐金钱的思想和习气。市民社会的精神就是“利己主义”(egoism),是“人与人之间的争斗”。市民社会是私人活动的场所,其通行准则即利己主义。平田从《论犹太人问题》中读到马克思已经意识到私人所有所导致的经济的、宗教的、政治的异化,并提出只有通过对异化进行总体的批判,才能真正从理论上认识、在实践中扬弃犹太人问题。马克思的异化理论正是从市民社会中的私人所有这一异化产生的根源入手进行批判的。

从语源上来看,黑格尔通过对英国经济学穆勒与斯密的研究,最终确立了异化概念这一哲学范畴的内涵。“异化”(Entfremdung)一词与法语中的aliénation(转让)一词同源。法国大革命时的《人权宣言》中曾提出“人权不可转让”的口号,曾经使用到“转让”的概念,霍布斯、洛克、卢梭之后的近代市民思想也多次讨论政治国家中契约的主体即人民是否应当向国家转让自然权利的问题。“转让”成为法、政治层面上的问题,主要在于市民社会中的物成为商品被转让,可见“转让”概念已经成为市民社会中的经济日常话语。在平田看来,黑格尔和马克思所关注的正是这种市民日常生活中的“转让”问题。他曾对“转让”概念进行了如下规定:“将自己的劳动产品作为商品转让给他人,实际上是将生产该劳动产品所需时间的劳动让渡于他人。” [1]204换言之,“转让”即向他人的让渡(Vergeben=abandoner)或放弃,即对他人之物的“领有”(Aneignung=appropriation)。劳动生产出的劳动产品成为商品,“从客观经验上来看成为他人之物,这是一种外化、转让的过程”[1]204。关于这一点,平田从马克思文本中找到了依据,他指出马克思早在《论犹太人问题》中已经意识到了该问题,并提出“转让即外化的实践”的论断,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明确将异化过程定义为Ent-und Veruberung(外化、转让)。

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目的的批判,提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生产的归宿是为了人,为了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可以说,平田对这一观点进行了深入剖析,他认为,所有的近代经济学家,无论是采用经济学的说法,或是法学的说法,都将自身劳动阐释为原始的所有,并且认为对自身劳动成果的所有才是市民社会的根本前提。这个市民社会的根本前提,是近代社会形成的原理,是政治上的民主主义国家的基础。只有在市民社会的这一根本前提下,才有可能形成“自我”即个体的人,并且利于发挥个体的能力,同时产生对他人的物的支配,市民社会的人将这种“通过转让获得的领有”视作市民社会的生活原理。

平田曾指出马克思所谓的“近代社会”的形成过程,一方面是市民生产方式与旧时期生产方式交锋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市民生产方式向资本家生产方式的自我转变过程[1]67。在前一个过程中,“个体”逐渐丧失原本具有的共同性与社会性,共同体遭到破坏,私人所有逐渐形成。而在后一个过程中,市民生产方式促进并激化了私人所有的不平等,从而导致了多数的直接生产者的私人所有被少数的大所有者占有,资本家私人所有形成的协作、生产资料成为事实上的社会所有。可见,市民生产方式所形成的个体所有,实际上具有“私人所有”的特征。当生产资料成为私人所有,生活资料也随之成为私人所有,生产、交往、消费统统具备了排他性特征。随着生产与生活中的共同性的消除,人们不仅排除了自己以外的他人,甚至将自己从自身的人的共同的本性中排除出去。因此,认识到个体所有与私人所有之间的差别,对于把握市民社会的真正内涵具有关键性的意义。当原为私人所有的劳动产品以商品的形式外化或转让他人,以及个体劳动在客观上为他人所支配或领有时,便产生了异化,私人所有正是异化产生的根本原因。

二、 所有与交往:建立在私人劳动基础上的社会分工论

基于平田所提出的商品论,市民社会被定位成一种商品所有者进行彼此间商品交换而形成的社会,商品所有者同时是该商品的私人生产者。因此,由私人个体所组成的社会(市民社会),是由私人劳动通过商品交换继而构成社会分工的社会,是由私人商品生产者或是私人劳动所构成的社会分工的体制。

(一) 私人劳动所构成的“社会分工体制”

平田认为市民社会中,作为个体的人类生来就具有类的本质,个体本身是不可比较的,具有个体存在价值,原本不需要由任何外部标准来赋予其存在的意义。然而,在近代市民社会与资本家社会中,个体及其活动被看作是完全私人的东西,类本质被异化,社会尺度从外部被强加进来。由于个体劳动被认作私人劳动,因此,私人劳动的社会意义只有在生产商品价值这一抽象层面上才可能呈现出来,而个体的社会意义,只有作为商品的生产者及其所有者这一抽象层面上才能得到体现。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论述生产与交往时曾指出,分工的各个发展阶段,实际上是所有的各种不同形式,分工与私人所有实际上是等置的概念,前者是从活动本身上来看,而后者则是从活动的产物上来看。分工的原义是指对劳动的分割,一般可分为工场内分工和社会分工。平田认为,马克思所指认的等置于“私人所有”的“分工”,指的应该是社会分工,而并非工场内分工。劳动的分配,尤其是社会劳动的分配,即市民社会中私人个体所创造的社会劳动的分配,是私人个体自发形成特殊劳动的专业化后产生的社会劳动的分配,是社会必要的各种特殊劳动机能的自发的整合。社会劳动的分配,其客观结果是私人个体参与社会必要的各种特殊劳动机能的整合,结合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凝合力。鉴于私人个体客观地隶属于社会集体,这种社会凝合力即生产力也归属于社会中的私人个体。从这层意义上来看,分工实际上是“对社会凝合力即生产力的分配,是私人分有。随着分工的自然产生与发展,这种私人分有也逐渐深化,最终形成排他性的私人所有”[1]162,市民社会是一个以广泛的分工为前提的社会。

平田指出“社会分工”或者说马克思所理解的“所有”概念包括三层涵义:其一,围绕自己的所有物即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关系行为(生产活动);其二,在从事生产活动时客观形成的人们彼此间的社会关系中自身与他者的关系行为(对“类”的归属);其三,从意识上特别是法意识上产生自他的区别意识,即自身与他者产生排他性的分离。“分工”正是在这三个层面上的“所有”[1]162-163。这三个要素中的任何一个都与其他两者相互关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市民社会成为一个商品的社会,在这里人被物所支配,个体所有在私人交换的社会中表现为私人所有,私人所有本身兼具排他性和社会性,是个矛盾统一体,使整个社会成为一个以交往为核心的市民社会。

(二) 交往关系的异化

“交往”是平田指认日本马克思研究中“缺失的基础范畴”之一,“交往”(Verkehr,commerce)一词在日文译本中常直接译为“交通”,语义包括“交往”“交流”“交换”“交际”或“交易”“贸易”等多重含义。马克思曾指出“在使用commerce一词时,正如德语中的Verkehr一词,涵义相对而言更为宽泛”(《马克思致帕·瓦·安年柯夫》)。在马克思那里,“交往”除了表示人的经济活动,还指代人的一般行为,在表示特殊的、历史的私人活动的同时,还表明了具有历史贯通性的人类普遍的生命活动。马克思对“交往”的研究始于《巴黎手稿》,马克思在《穆勒评注》中规定了交往的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生产本身内部的人的活动的交换”[2]173,即人与他人的劳动在生产劳动的过程中的结合与交换,第二种是“人的产品的相互交换”,即人与人之间劳动产品的交换,是一种社会交往。这两种交往的形式结束了人格的分离,实现了人格与人格之间的交往,同时通过交换使自己的劳动与他人产生关系,使自己的劳动成果在与他人产品的交换过程中满足了自己与他人的需求。

平田对“交往”概念作了如下规定:“各独立个体在特定的社会形式下,彼此进行物质的、精神的交际活动”[1]81,个体之间的交往是“物质的交往”和“精神的交往”这两种交往形式的具体的统一。马克思曾指出,市民社会是“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3]146。交往的异化起源于个体以私人所有为中介的交往。正如马克思所言,“私人所有的丧失或放弃,就是人和私人所有本身的外化”[2]172。市民社会中的私人所有具有排他性,个体作为孤立的、分散的存在,需要将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商品与他人交换来完成与他人的交往,这是市民社会最基础、最日常的交往形式。这种私有者把自己的劳动产品(私人所有)转让给他人的外化,即私人所有的外化,实际上就是交往的异化。

平田认为,商品的交换是“贸易”最为普遍的形式,当劳动的目的是生产用于出售的商品时,“交换”由此产生。这是一种经济过程,是彼此没有关联的人通过自身劳动获得产品,并将该产品相互转让的过程。不仅如此,个体间以独立的意愿进行彼此沟通,让“交换”也成为一种社会过程,前提是人与人之间的“无关联性”。最初的“私人所有者”是“商品持有者”,而这种“私人所有者”被平田指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其形成原因正是由于交换。当私人所有产生,“交往”概念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原本指代人格对人格的交往、精神的交往等社会行为的交往,变成了以商品和货币为中介的商品交换。所谓交换就是交往的异化,交往以交換的形式存在便是异化。

通过商品持有者之间不断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人与人之间的“无关联性”随之转化为彼此间的排他性,生产该商品的人类劳动成为了私人劳动,产品成为可以自由支配和处理的具有排他性的所有物。市民社会是一种具有外在性的、冷漠的、具有合理性的社会,然而这种表面上看似分散的、具有排他性的市民社会,实际上也是由各种相互依存关系客观组成的社会。商品交换的结果是个体生产的商品为他人的生活所必需,个体之间相互提供彼此的生活必需品,客观地产生了相互依存性。个体劳动亦是如此,客观上具备了社会特征,个体劳动者成为具有社会价值的社会存在,通过个体劳动达到对自身社会存在价值的自我确认。因此,正是由于存在交换这一人的外部行为,市民社会实际上又是一个具有社会连带性特征的社会。

(三) 货币拜物教与市民生产方式

市民社会中的分工与交换关系所带来的异化的交往关系,首先体现在货币异化上,货币作为交换的产物成为人崇拜的具有神性的东西,即货币拜物教出现。早在古希腊时期的亚里士多德就已经提出,当物成为商品或是“财富”时,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还兼具交换价值。商品的社会属性,是单纯的物所不具备的,只有当物作为商品用于交换时才会形成。平田将商品的这种社会属性定义为商品特有的“领有力”,货币正是由此产生。马克思指出人在市民社会中的利己主义个人的自我异化的生活实践必定要造成一个实际的神,“实际需要和自私自利的神就是钱”,“钱是从人异化出来的人的劳动的和存在的本质;这个外在本质却统治了人,人却向它膜拜”[4]443、448。马克思所指出的“自私自利的神”、“统治了人,人却向它膜拜”的钱的出现,正是货币异化。在以商品和货币为中介的交往中,人们一味地追求商品的交换价值,具有普遍性的中介货币,而非商品的使用价值,由此带来了社会交往的异化。

随着市民社会中抽象价值的生产过程的展开,逐渐形成一种可以购买、支配他人的劳动产物或他人劳动的独特的“领有方式”,即市民生产方式,并提供了货币产生的客观条件。要维持这种生产方式的存在,必然要形成货币。劳动产品的价值形式,是市民生产方式最抽象的、也是最普遍的形式。将市民生产方式与共同体生产方式进行历史的、理论的比对可以发现市民生产方式促进并激化了私人所有的不平等,最终向资本家生产方式转变。因此,市民生产方式不仅是社会生产的一个特殊形式,同时也具有历史的特质。

三、 个体所有的再建构:扬弃市民社会的异化本质

平田从商品论视域下对市民社会的分工与交往方式、交往的异化、市民社会的生产方式等方面进行考察,试图还原一个客观全面的市民社会,一方面揭露市民社会的异化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另一方面也从积极意义上探讨市民社会问题。市民社会兼具排他性特征与社会性特征,是对劳动进行社会整体分工的社会、是社会交往的社会。人们在交换中实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的价值,满足了自身的需要,独立存在的人和被分割的劳动被重新整合起来,各种内部的、外部的因素在各自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实现体制统一的社会,形成“社会生产有机体”。不仅如此,抽象的人类劳动客观地带来了人的结合,产生了不同于共同体时代的社会分工,这使得市民社会的人在丧失了共同个体性的同时获得了私人个体性。这是平田在商品论视域下对市民社会异化进行分析时看到的,市民社会中的私人所有带来人与人之间的异化,形成事实上的不自由、不平等,但是某种意义上来看“是人类有意识地形成历史的重要动因之一”,是一种进步。正如平田所言,“只有从积极的意义上来对市民社会中的自由、平等进行评价的人,才是真正能够对其进行批判的人。市民社会的魅力正是在于其具有上述批判性特征” [1]92-93。客观、全面地对市民社会进行批判,才能真正指向对市民社会异化本质的扬弃,即马克思所提出的共产主义的道路。

在马克思那里,“近代社会”的形成过程是市民生产方式与旧时期生产方式的不断抗衡,并转化为资本家生产方式的过程。在市民生产方式与旧时期生产方式的抗衡中,随着共同体的不断破坏、私人所有的逐渐形成,个体所有得到充分发展,但同时却丧失了原有的共同性。在向资本家生产方式转化的过程中,少数的大所有者将多数的直接生产者的私人所有据为己有,个体所有日趋形式化,私人所有逐渐普遍化,由资本家私人所有所形成的协作、生产资料成为事实上的社会所有。不断向资本家生产方式转化的市民社会生产方式,最终到达与其相对立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是对市民生产方式的扬弃。对此,平田指出有必要重新审视“近代社会”形成过程中逐渐消失的共同体以及业已形式化的个体所有,即重建个体所有与共同所有的统一。只有“个体(个体所有)与‘类’(共同所有)实现直接的统一,单独的个体有意识地将自身固有的力量凝结为社会力,这一层意义上的共同体(commune)主义,才是马克思所提出的共产主义(kommunisum)的精髓”[1]199。

马克思所提出的“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积极的扬弃,是对人的自我异化的扬弃。市民社会的本质矛盾在于私有财产,经济、国家、法、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都能体现这种异化关系。马克思通过对私有财产的剖析揭示了市民社會的异化本质,并通过对异化的扬弃,将最终目标指向共产主义。在平田那里,马克思所指认的私有财产的扬弃实际上正是对“私人所有”的扬弃。他指出,“扬弃货币这个私人所有的最佳形式,扬弃从根源上产生私人所有的商品生产,在商品与货币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其自身矛盾发展的形式完成这种扬弃,这正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所在。” [1]286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5]286无产阶级的使命,是破坏此前个体所有的一切保障,以及此前用以维护个体所有的一切。

总而言之,按平田的理解,马克思所提出来的社会革命要去除个体所有中的私有形式,真正实现个体的“类”的所有。马克思所提出的共产主义的这种彻底的、社会性质的人类解放,是对本质为私人所有的市民社会的积极扬弃,扬弃市民社会中由私人所有所引起的经济、宗教、政治等各方面的异化、人的本质的异化以及交往的异化。平田从马克思将市民社会与人的存在方式联系起来,从市民社会批判寻求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考察方法中得到启示,他认为由于货币拜物教与劳动异化导致人的类本质异化,要摆脱这种异化,需要将人的存在方式从人对物的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其方式是积极扬弃本质为私人所有的市民社会,扬弃市民社会中由私人所有所引起的经济、宗教、政治等各方面的异化、人的本质的异化以及交往的异化,而这里的扬弃,并非从社会中剔除“所有”,而是要求实现“个体所有的重新建构”,实现“真正的”个体所有,这也正是平田清明个体所有的再建构理论的重要内容。

平田重回马克思原初语境,用市民社会范畴来解释马克思所创立的新历史观,在批判性继承战前的“讲座派”、高岛善哉、内田义彦的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完成了新的超越,凭借其广泛的经济学、哲学、政治学等专业知识积淀,在批判资本主义和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时更为精准、敏锐和全面,为学界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理论视角。

注释:

①“领有”一词,多见于平田清明的著作,是平田相对于“所有”而言的独特用语,主要是指强行占有共同使用的、或他人所有之物,即马克思所指认的不平等的根源。

参考文献:

[1]平田清明.市民社会与社会主义[M].东京:岩波书店,1969.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3]广松涉.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责任编辑:木衫)

(校对: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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