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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奏议文集的编纂与文体观念新变

2021-01-11

华中学术 2021年4期
关键词:宋人文集

张 敏

(西南大学文学院,重庆北碚,400715)

宋代是奏议文集编纂活动的繁荣期,奏议文集的大量编刻也是宋代别集整理与刊印的特色之一。文集的编纂既以宋代奏议文创作的繁盛为基础,也与宋人对奏议文体及其价值的全新认识密切相关。但是学界目前对此关注甚少[1],因此,本文试作论析。

一、立功与立言:奏议文集的编纂

宋代之前的奏议文集编纂发展缓慢。《汉书·艺文志》著录秦时大臣《奏事》二十篇,但该奏议集是否为秦时所纂已不可考。刘勰称:“章表奏议,经国之枢机;然阙而不纂者,乃各有故事,而布在职司也。前汉表谢,遗篇寡存。”[2]指出汉代奏议留存较少的历史事实及其原因。《隋书·经籍志》著录汉代及魏晋的《汉朝议驳》《魏名臣奏事》《晋驳事》等奏议总集九部,凡一五九卷,以及《孔群奏》等奏议别集八部,但惜乎隋时已佚。唐人凡曾在朝为官者,其奏议文通常杂入其文集中。中唐以后文人的奏议文专集有所发展,但是,总体数量并不多,《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唐人奏议别集仅有八部,《通志》载唐人奏议总集也仅六部。不仅如此,唐代奏议文集的散佚情况也非常严重,北宋初年的《崇文总目》共载录唐人奏议别集十部,其中六部已标明亡佚。

宋代奏议文集的编纂活动方始繁荣活跃。这首先表现为奏议文专集的快速激增。仅考宋代书目文献记载,可得宋人奏议别集一百一十七部,总集三部[3]。奏议专集的单刻分两种:一是虽有他文而奏议集单刻,如刘安世在文集《元城集》之外,复有谏草专集《尽言集》;二是没有他文独有奏议集梓行,如包拯的《包孝肃公奏议》。此外,宋人对编刻本朝奏议总集也热情高涨。高宗朝有佚名编《中兴六臣进策》十二卷,孝宗朝有吕祖谦的《国朝名臣奏议》十卷、赵汝愚的《国朝诸臣奏议》一百五十卷、李壁的《中兴诸臣奏议》四百五十卷等。理宗朝,吴泳将北宋仁宗、南宋高宗朝关乎宗嗣的奏议合成《嘉绍本议》三卷,开启了汇编当代专题奏议集为当下政治提供借鉴的先例。

其次,奏议文集的编纂背景复杂多样。仅从撰者与编刻者之间的关系考查,就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少数奏议集由撰者生前手自编定。王禹偁晚年亲自编缀《奏议集》三卷,余靖生前即有《奏议》五卷单行本,叶梦得的《石林奏议》乃公在之日已有手定本,韩琦曾自辑任右司谏时所上奏疏为《谏垣存稿》三卷。这表明在宋代开明的政治文化环境下,宋人对奏章自我珍视意识的觉醒,奏议文开始获得与诗、赋相等同的文体价值。

二是撰者去世后由其家人、门生或朋友代为编刻。家人有预闻先祖榻前之语的便利,亦肩负彰显祖辈功业的责任。范仲淹的《政府奏议》由其子范纯仁辑札而成,陈次升的《谠论集》由其侄陈安国刊刻,李纲去世四十年后,其子李秀之才裒集其表章奏札成集。此外,包拯去世后,门人张田尽得其平生谏草,取其大者而成《包孝肃公奏议集》十卷。江公望的《江谏议奏稿》是由郡学教授邵颖锓版传后。太学生陈东因直言被杀,布衣之交李猷敛尸还葬且藏其遗帖传后。这类弟子故友代为结集者通常具有普遍的心路历程,即结集者与奏议作者虽曾有耳目之接,但向以不得其文为恨。为了搜访遗稿,“遂不远数百里,手抄以归”[4]。若有幸获睹章疏,便“盥手谛观,为之敛衽。遐想气象,如在左右”[5],甚至“伏而读之,不知涕泗之横集”[6],在景仰赞叹之余,又会“私念此文岂终幽晦而不彰,泯没而无传……则某不可閟之箧笥也”[7],于是命工镂版,使先贤之志远播。

三是奉政府之命编刻奏议集。元祐八年,内府刊《陆宣公奏议集》,这是宋代官方刊刻的唯一一部唐人奏议别集。李纲的《建炎制诏奏议表札集》四卷,即是绍兴六年承史馆牒,为修纂建炎日历而编类的成果,这是个人奉诏自作奏议专集的案例。哲宗亲政后,下令将元祐臣僚章疏编排成集,或随事编类,或人为一本。至哲宗去世时,编类章疏局已编写投进一千九百册,其规模之大,牵涉人数之广,前所未有。编类本是文书整理与保存的常见方式,但“祖宗以来,臣僚所上章疏,未尝置局编写”[8],因此,“编类章疏”是绍圣新创举,也是宋代奏议文集编纂活动中最为独特的现象。

最后,奏议集的编选方式多样化且影响深远。奏议别集开始出现校注本。南宋崔端诗摭华芟冗,因门分类,成《唐陆贽奏议总要》一书,使名言确论一阅而尽得之,成为孝宗的乙览善本。绍熙二年,郎晔上献光宗《注陆宣公贽奏议》十五卷本作为帝学内容。南宋汪应辰因不满张田所编十卷本《包孝肃公奏议集》,重新考校岁月,系于每章之下,且在章后记录其履历,这是讲究知人论世追源溯流的文学批评方式在奏议别集编纂中的呈现。总集的编选体例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吕祖谦的《宋文鉴》选录北宋臣僚奏议三百一十九篇,以时间为序,以人系文,欲约一代之治体。赵汝愚的《国朝诸臣奏议》则因事为目,以类分次,凡十二门,一百一十四子目。每篇末尾各附注其人所系之官、进奏之年月等。四库馆臣评价这两种方法:“以人而分,可以综括生平,尽其人之是非得失,为论世者计也。以事而分,可以参考古今,尽其事之沿革利弊,为经世者计也。”[9]可谓的论。明清两代的奏议总集编纂方式都未超出这两种方法。

其实,奏议文是否留存,宋人的态度有一个不断转变的过程。北宋初期,奏章密不示人的传统仍被严格恪守,即使是深得太宗、真宗器重礼遇的田锡也自道:“‘立朝以来,章疏五十有二,皆谏臣任职之常言。苟获从,幸也,岂可藏副示后,谤时卖直耶?’悉命焚之。”[10]北宋中期,韩琦在《谏垣存稿》自序中称,本“欲敛而焚之,以効古人谨密之义。然念《诗》、《书》所载,从谏而圣,君之徳也;衮阙而补,臣之忠也。前代谏诤之臣,嘉言谠议,布在方册,使览之者知人主从善之美,致治之原。若皆削而燔之,则后世何法焉?于是存而录之”[11]。可见,《谏垣存稿》的结集问世,韩琦曾经历过一番思想斗争。北宋后期,哲宗直接宣称:“若乃进则诡词,退则焚草,衰世之事,朕无取焉。”[12]鼓励臣子进而献言、退而存集的意味相当明显。

促使宋人态度转变的根本原因当与立言不朽主体意识的高昂有关。始于《左传》的“三不朽”说中,“立言”居末位。但至宋代,立言不朽的地位发生了改变,开始前置。譬如,苏颂明确反对言不若功、功不若德的排序,认为“见于行事之谓德,推以及物之谓功,二者立矣。非言无以述之,无述则后世不可见,而君子之道几乎熄矣”[13]。主张立言是立德、立功见于后世的前提和载体,应强化立言不朽。李觏批评时人志在行事而轻视作文的世俗偏见,认为是“不才子无功于文,而雷同此说以自慰耳”[14]。祖无择强调只有文章可以最终实现不朽,因为“君子不以其命之穷而辍于为道,道之不行而不废于学文,故虽身厄于当时,而名显于后世者由此也”[15]。

而与诗、词等文体相比,奏议文显然更易于承载立功立言的主体精神。奏议文的创作既包含上奏者的政治才能、学识才情和文字修养,也是上奏者立朝行政、以言立功最为直接的载体。因此,在成熟的印刷技术支持下,奏议文集的编纂成为宋人高扬主体不朽精神的最好选择。司马光主动为吕诲的奏议集作序,称:“古之人称死而不朽者,如臧文仲既没,其言立是也。然文仲之言传于今者无几,盖时人不能存录,遂使遗逸,岂不惜哉!光于献可,忝备僚友,献可平生造膝之言,固不可得而闻。今既没,其子由庚等捜求章奏遗稿,得二百余篇。光请集而序之,俾后之人察其言,足以知献可之心。然则献可身虽没,其心长存也。”[16]深刻阐释了文集编纂与文章流传、作者不朽之间的重要关系。宋人奏议文集的编纂所彰显的立功立言不朽精神,可从以下两方面理解:

其一,揭示奏议文集所承载的论文知人之垂范价值。从文体角度看,曹彦约认为袁桂的奏对“文字合体要,议论中准的,行之今日可以著效,传之后世可以垂法”[17]。刘安世有“殿上虎”之称,其“所上章疏,讽谕论列,动系国体,诹访审订,咸有根据。严而恕,简而不苛,气平守固,辞直事核,皇皇乎仁义之说也”[18]。这些奏章是言官之楷模,辅弼之龟鉴,卿大夫之药石,其义理与辞采的文体价值可垂范后世。从知人角度看,家族后人视先祖的奏章为宝贵的精神遗产,文集可使其人其文“勒石传远以昭前人之遗烈,此孝子职也”[19],后生晚学也会因“惧其书之弗传,将敬慕有时而怠”[20],从而整理和编刻先贤遗烈的奏议集,使其久传于世。吕诲为台谏官数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以弹奏执政而数次遇黜,司马光认为后世“当官事君,苟能效其一二,斯为伟人矣”[21]。奏议文集揭示着上奏者立朝事君之本末,在流传后世的过程中具有知人论世和垂范后人的不朽价值。

其二,彰显上奏者的功业在历史进程中的不朽意义。富弼历仕三朝,拨乱以创业,扶危以中兴,“公于仁宗时,言犹雨露也,陨而为天下泽。其在英宗时,言犹海潮也,震天地,转山石,孰不骨骇胆逝,而敢抗之欤?其在神宗时,言犹鸣凤也,律吕于九霄之上,而余音千里之远”[22]。他的谋谟勋业对当时政治产生的巨大影响,借由奏议文集可被铭记行远。胡铨当绍兴和议如火如荼之际,上高宗封事请求立斩秦桧等人,令奸谀胆落金人失色,使民心振奋士气高涨,杨万里称赞其“民到于今受其赐”[23]。即使对那些尚未被采纳的建言,宋人也珍视其对历史发展可能具有的价值。范仲淹捍寇西陲,贰机政,陪宰席,韩琦坚信“公之所陈,用于时者,大则恢永图,小则革众弊,为不少矣。其未用者,今副稿所存,烂然可究,一旦朝廷举而行之,兴起太平,如指掌之易耳”[24]。朱熹认为李纲的政治生涯是一场个人悲剧,但“使公之言用于宣和之初,则都城必无围迫之忧;用于靖康,则宗国必无颠覆之祸;用于建炎,则中原必不至于沦陷;用于绍兴,则旋轸旧京,汛扫陵庙,以复祖宗之宇,而卒报不共戴天之仇,其已久矣”[25],指出其政治才华对历史所可能产生的影响力应不容忽视。

二、扶皇纲与立人道:奏议文体的经世价值

宋代奏议文集的大量编纂促使奏议文在古代书目中开始设门立类,奏议文在文学总集中的地位也得以提升。《汉书·艺文志》附录奏议文集于“六艺”,《隋书·经籍志》将奏议文集散列于史、子、集部。但宋代《遂初堂书目》《直斋书录解题》均在集部单设章奏类,与别集、总集、文史等并列。《文献通考》则在别集中专门单列章奏。这些都标明奏议文集在宋代摆脱经、史而获得独立的文体地位。此外,受《文选》影响,文学总集多以诗赋为先来编排文体。但至南宋陈仁子辑《文选补遗》时,将诏令、奏议等朝廷实用文体置之书首,且选录的奏疏、封事、上书等总量占全书近三分之一的比重。

奏议文集的编纂和文体地位的提升,源于宋代新型的奏议文体价值观。那么,在宋人的文体观念中,奏议文的本质是什么?奏议文包含哪些要素?其价值如何实现?元祐八年,苏轼上奏哲宗的《乞校正陆贽奏议上进札子》可集中回答这些问题:

(陆贽)才本王佐,学为帝师。论深切于事情,言不离于道德。智如子房,而文则过;辩如贾谊,而术不疏。上以格君心之非,下以通天下之志。三代以还,一人而已。但其不幸,仕不遇时。德宗以苛刻为能,而贽谏之以忠厚。德宗以猜疑为术,而贽劝之以推诚。德宗好用兵,而贽以消兵为先。德宗好聚财,而贽以散财为急。至于用人听言之法,治边驭将之方,罪己以收人心,改过以应天道,去小人以除民患,惜名器以待有功,如此之流,未易悉数。可谓进苦口之药石,针害身之膏肓。使德宗尽用其言,则贞观可得而复。[26]

苏轼从三个层面解读陆贽的奏议文:从作家素养看,陆贽的才华、学养、智慧、以直道自持的谏诤精神使其奏议文成为经典。从文体功能看,陆贽奏议文具有内正君德、外谋国事的历史价值。从价值实现途径看,格君心之非,通天下之志,以及“使德宗尽用其言”的历史假设,都折射出君主是奏议价值能否实现的关键。

由此可见,在宋人的文体观念中,奏议文不再是仅由语言组成的一个纯文本系统,而是用文章来处理政事的一套立体化的言语行为。它始于臣子的政治才能与道德追求,经由君主的采纳实施而实现惠利国计民生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价值;在作家—作品—读者的关联互动中,臣子和君主是上奏行为的两大主体,缺一不可;君主作为奏议文的唯一目标读者,直接决定奏议能否被采纳;奏议文的实施效果如何,是衡量其实用价值的重要标准。与刘勰的奏议文论相比,宋人强调对读者要素的引入,重视对奏议文实效的评价,这显然更有利于凸显奏议文的实用特质。

奏议文经世济用的文体价值,宋人归纳为“扶皇纲而立人道”[27],即臣子通过立朝干政实现个体使命,并最终维持和推动朝廷纲纪。而奏章要实现裨益社会的价值,君王纳谏是关键。所谓“必有能听言之主,导其臣使言,而后能言之士至”[28]。通观宋代奏议文集序跋,宋人最为推尊的是仁宗和孝宗。“仁宗常虚心采纳,为之变命令,更废举,近或立从,远或越月逾时,或至于其后,卒皆听用。”[29]正是仁宗勇于纳谏,用正人,纳谠议,君臣契合上下和同,从而实现了国治民安。孝宗也是宋人褒赞的典范。真德秀称赞刘夙在轮对时斥近幸盗权,言辞激切,“使遭前代讳言之时,其召谴贾祸当如何耶?而我阜陵优容奖纳,曾无纤介忤意,主圣臣直,讵弗信夫!”[30]宋人对仁宗、孝宗之纳谏君德,以及君臣契合的不胜倾倒,表明开始重视君德对奏章实施的绝对影响力。因为臣子的所有论谏必须经由君主付诸实施并看到成效,上奏行为才算成功。否则,说了也白说,奏议沦为一纸空文,了无作用。

对谏而不用、甚至因谏而黜现象的大胆批判,则从另一个角度彰显了宋人对奏议实效的重视。即使深得太宗和真宗器重的田锡,苏轼也认为“公之言,十未用五、六也,安知来世不有若偃者举而行之欤?”[31]对建议未被采纳的历史事实深表遗憾。绍兴八年,胡铨《上高宗封事》力谏和议之非,却被谪二十余年,朱熹痛感此举使“君臣父子之大伦,天之经,地之义,所谓民彝者不复闻于缙绅之间矣”[32]。这些书写通过揭示忠贞端良之上奏者的坎坷遭遇,表达对其或同情、或不平的情感态度,但本质是表达对君德缺失的愤慨,以及对建议不能付诸实施的无奈。刘光祖指出:“本朝多议论而少成功,虽盛时犹然也。”[33]元朝史官们在《进宋史表》中也称宋人“论建多而成效少”[34],都是从实施效果的角度评估奏议文体的社会价值。

“立人道”之于奏议文,即以臣道为根柢,彰显和弘扬为人之臣的道义。宋代新型的君臣关系是:“君以敬待其臣,是之谓礼。臣以诚事其君,是之忠。二者皆职分所当然,非相为伪也。”[35]即君臣摆脱了施报对应的合法性,回归到君臣各自的自然身份,并重视各尽职守。臣道是人臣尽责的自觉德性实践,是人臣与自身之间的本然对话,具有内向化的时代特质。受此臣道理念之影响,宋代士大夫对奏议文所彰显的两种价值观念尤为推崇:

一是恪尽职守,临大任而能担当。刘勰认为奏议文作者应具备强志成务博见穷理的基本才识:“郊祀必洞于礼,戎事必练于兵,佃谷先晓于农,断讼务精于律。”[36]即深谙政务练达治术是写作奏议文的前提,理想的奏议文作者应是通才。宋代在此基础上则重点强调臣子居官尽责的自觉意识。如周必大赞扬刘度的奏议心平气和理正辞直,所涉不论是薄物细故,还是大小之臣,“必随事以言,知设官之本意”[37]。魏了翁称赞杨伯昌出入中外三十多年,“居一官则尽心于一官,任一道则尽心于一道”[38],对臣子恪尽职守的意识和道德的强调,与宋代大量冗官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怠政现象有关。当然,“平时诵孔孟之言,孰不以直道自期,一旦立人之朝,宠禄饵于前而刑祸怵于后,鲜有不委己徇人而畔其素学者”[39]。平居无事时,士大夫都能陈大经、明大义、别大分、语大计,昌言放论,因此不能在平常时节考查臣子,而要在处变失常的情况下,判断其能否任劳当危。

二是事君不欺,直言极谏,终生以直道自持。周必大称赞黄中访天下利害和朝政阙失,“有犯无隐,毕陈所蕴”[40]是忠于职守、以诚待君的楷模。陈师锡在徽宗朝恪守言职,排击权奸,虽遭流离窜斥,但李光认为“于今望之,凛凛尚有生气,而彼纷纷者果安在哉!览是书者亦可为持禄养交、择利畏祸者之戒云”[41]。认为其以风节自见的臣道精神能正向引导士风转变。曾文清晚年被谪,但以直道自持并终身不悔,陆游观瞻其奏议遗稿,称:“先生时年过七十,聚族百口,未尝以为忧,忧国而已。”[42]可谓爱君一念,至死不渝。士人个体的臣道坚守既会受到士风的影响,又会翻转过来改变和重塑士风。因此在道丧俗弊、士气日卑的宋代,对士人个体道德价值的嘉许和弘扬,其目的是激励士风,从而服务于社会理想秩序的建构。

三、知体而得宜:奏议文体的批评

宋代奏议文创作的繁盛是奏议文集大量编纂的基础,而宋人对奏议文创作的批评则是在以辨体为先的传统和首要原则下展开的。倪思倡导“文章以体制为先,精工次之,失其体制,虽浮声切响,抽黄对白,极其精工,不可谓之文矣。”先体制而后文之工拙的思想,宋人不仅持之以论诗辨体,而且“凡文皆然,而王言尤不可以不知体制”[43]。作为王言的代表,不仅具体的奏议文类贯穿着强烈的知体意识,比如“表章工夫最宜用力,先要识体制,贺谢进物,体各不同”[44],宋人甚至认为“知体得宜为难”[45]。那么,何谓“知体得宜”?宋人的回答是:“其学正,其识精,其气和,其辞达,故其所论深切著明。”[46]也就是聚焦在理、技、气三个层面:

一是“理胜”。作为告君之辞,奏议文的本质是说理之文,即通过修辞说服君主。说服常有二途:或为讽谕,广引譬喻优柔微婉,但常被君主忽视不听;或为明谏,暴扬激讦恐以危亡,但易导致君主怒而不信。宋人认为此二者均不可取,主张告君之体,必词顺而理直,“主于理胜而已矣”[47]。所谓以理取胜,首先是明析事理。论政之得失必开陈反复周尽事理,论民之利病则援据该详皆有所据,“仁而不肆,切而不迫,当于事情,达于国体,而不离于道德”[48]。如此才能使君主乐于听纳。其次是明审时势。即度事势,审时机,合理分析和精准把握事势以促使事态良性发展。程颐《答人示奏草书》云:“观公之意,专以畏乱为主。颐欲公以爱民为先,力言百姓饥且死,丐朝廷哀怜,因惧将为寇乱可也。不惟告君之体当如是,事势亦宜尔。”[49]友人的上奏重点是强调人民遭遇饥荒,将引发动乱。程颐认为这样分析事态,只会使君主忧惧忿疾,进而吝财以防民变乱。因此建议突出民饥将死,使人主产生哀矜恻怛,反而会轻财以救民之死。最后是明察时机,也就是要准确地理性判断上奏的时机,“若知时之不可行而徒为高论,以卖直取名,汝罪不容诛矣”[50]。

二是“辞达”。以“辞达”评文,宋人聚焦于叙事、抒情兼善的语言运用技艺。以表文为例[51],“大抵表文以简洁精致为先,用事不要深僻,造语不可尖新,铺叙不要繁冗,此表之大纲也”[52]。宋代表文在务求辞简意明的基础上,益以文华,又欲新奇。就叙事而言,宋代崇尚简约。据传王安石在金陵,有中使传宣抚问,并赐银合药茶。王安石作谢表,其词云:“‘信使恩言,有华原隰,宝奁珍剂,增贲丘园。’盖五事见四句中,言约意尽,众以为不及也。”[53]欧阳修的表文也“善叙事,不用故事陈言,而文益高”[54]。就抒情而言,宋人追求情真意切使文章超迈凡俗。宋代的文话著作认为诸葛亮的《出师表》和李密的《乞养亲表》,感情沛然如肺肝中流出而丝毫不见斧凿痕迹,从而一致推尊其为“文章以气为主,气以诚为主”[55]的抒情艺术典范。

三是“气盈”。“文气”是古代文论中一个意蕴丰富的经典概念。对奏议文体而言,宋人关注士气与文气之间的关系。士气既是士阶层在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尤其是君臣关系综合作用下的产物,也与士之个体的气节、气概相关联。士以才用于世,以气用于才;气有余则偏激,气不足则羸弱。因此,士气之盈弱直接决定奏议文气之短长。北宋的士气“盖最盛于庆历、元祐之际,而莫弊于熙宁、绍圣之时。方其盛也,朝廷庶事微有过差,则上自公卿大夫,下及郡县小吏,皆得尽言极谏,无所讳忌。其论议不已,则至于举国之士咸出死力而争之。当是时也,岂无不利于言者,谓其强聒取名,植党干利,期以摇动上心。然而圣君贤相,卒善遇而优容之,故其治效卓然,士以增气。及其弊也,朝廷有大黜陟、大政令,至无一人敢议论者,纵或有之,其言委曲畏避,终无以感悟人主之意;而献谀者遂以为内外安静,若无一事可言者矣”[56]。士气过于激厉,则异论相搅意气相争;士气过于颓靡,则要么钳口结舌为当然,要么摭拾细故以塞责,要么谀语谄言以悦上。士气的盛衰作用于奏议之文气,则表现为“淳厚见于立国之初,中正作于庆历之际,矫激起于熙宁之后”[57]。就一代之奏议文气而言,宋人推崇的是不偏不倚的淳厚与中正之气。就士人个体而言,则反对以仕途荣辱而影响士气的盈弱,因为“每以所遇之忧乐为气之盈虚,则其文安能及古,盖可悲也!”[58]奏议文要想兼具劲正之气和悃款之诚,则“对人主语言及章疏,文字温柔敦厚尤不可无……何以事君?君子之所养,要令暴慢邪僻之气不设于身体”[59]。也就是辞直气和,不夸不缓,雍容温润,谅直忠爱,如此才称得上得告君之体。

按上述三则知体得宜的标准衡鉴奏议文,宋人将“骄夸大言”“狠愎之言”和“文人谀语”界定为 “失体”之奏议文。叶适指出王安石的《谢宰相表》最工,为近世第一,但是吕祖谦在编选《宋文鉴》时却不录,“盖大言之尤者不可为后生法故也”[60]。黄震也认为王安石的《贺复熙河》是“率其徒以欺上”之文,《进洪范表》是“误上之言”。这些“骄夸大言”常由气盛理偏所致。而“狠愎之言”则多源于心不平,气不定,沽激以邀名,矫亢以惊俗。比如王安石的《除平章》等谢表,斥人以奸邪,以谗诬,是“狠愎之言”的代表,《乞退表》也是“执迷终身之言也”[61]。“文人谀语”则是气索理短的世俗称颂之语。宋人认为韩愈的《贺庆云》等皆“文人谀语,牵于时俗,无足论者”[62]。甚至柳宗元所有“达于上听者,皆谀辞”[63]。文人谀语大多颠倒是非变乱黑白,随时俯仰以为进身之资,对社会危害极大。

注释:

[1] 目前论及这一问题的仅有以下两篇论文:梅华《宋代奏议集序跋之书写特色及心理期待》,《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6期;武建雄《论宋代奏议文论观的重道德人格倾向》,《华侨大学学报》2017年第5期。

[2] (南朝)刘勰撰,詹锳义证:《文心雕龙义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830~831页。

[3]《郡斋读书志》著录章奏别集12部,总集1部;《遂初堂书目》著录别集89部,总集1部;《直斋书录解题》著录别集40部,总集3部;《文献通考》著录别集45部。剔除重复,共得别集117部,总集3部。

[4] (宋)吴祗若:《绍兴庐州刊本跋》,(宋)包拯撰,杨国宜整理:《包拯集编年校补》,合肥:黄山书社,1989年,第309页。

[5] (宋)楼钥:《代仲舅汪尚书跋了斋表稿》,《攻媿集》卷七八,《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153册,第258页。

[6] (宋)张栻:《江谏议奏稿序》,《张栻集》下《南轩先生文集》卷一四,长沙:岳麓书社,2010年,第621页。

[7] (宋)王炎:《林待制奏议序》,《双溪类稿》卷二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155册,第709页。

[8] (宋)曾肇:《上徽宗乞罢编类元祐臣僚章疏》,(宋)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一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84页。

[9] (清)纪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史部卷五五《诸臣奏议》提要,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册,第1523页。

[10] (元)脱脱,等撰:《宋史》卷二九三,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28册,第9792页。

[11] (宋)韩琦撰,李之亮,等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成都:巴蜀书社,2000年,第721页。

[12] (宋)苏轼撰,张志烈,等:《苏轼全集校注》文集五,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970页。

[13] (宋)苏颂撰,王同策,等点校:《小畜外集序》,《苏魏公文集》卷六六,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008页。

[14] (宋)李觏:《延平集序》,《直讲李先生文集》卷二五,《四部丛刊》初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26年,第118页。

[15] (宋)祖无择:《河南穆公集序》,《龙学文集》卷八,《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098册,第828页。

[16] (宋)司马光撰,李之亮笺注:《吕献可章奏集序》,《司马温公集编年笺注》卷六五,成都:巴蜀书社,2009年,第148页。

[17] (宋)曹彦约:《跋陵阳袁使君桂廷对策》,《昌谷集》卷一七,《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167册,第204页。

[18] (宋)梁安世:《尽言集跋》,(宋)刘安世:《尽言集》附录,《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427册,第317页。

[19] (宋)楼钥:《跋韩庄敏公遗稿》,《攻媿集》卷七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153册,第222页。

[20] (宋)赵磻老:《淳熙庐州刊本跋》,(宋)包拯撰、杨国宜整理:《包拯集编年校补》附录,合肥:黄山书社,1989年,第309页。

[21] (宋)司马光撰,李之亮笺注:《吕献可章奏集序》,《司马温公集编年笺注》卷六五,成都:巴蜀书社,2009年,第148页。

[22] (宋)晁说之:《韩文忠富公奏议集序》,《景迂生集》卷一七,《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集部第387册,台北:世界书局,1985年,第335页。

[23] (宋)杨万里撰,辛更儒笺注:《跋忠简胡公先生谏草》,《杨万里集笺注》卷一○○,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7册,第3819页。

[24] (宋)韩琦撰,李之亮,等笺注:《范文正公奏议序》,《安阳集编年笺注》卷二二,成都:巴蜀书社,2000年,第724~725页。

[25] (宋)朱熹:《丞相李公奏议后序》,《朱子全书》卷七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4册,第3658页。

[26] (宋)苏轼撰,张志烈,等:《苏轼全集校注》文集五,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566页。

[27] (宋)程珌:《书和靖尹先生焞奏疏后》,曾枣庄:《宋代序跋全编》,济南:齐鲁书社,2015年,第4802页。

[28] (宋)晁补之:《何龙图奏议序》,《鸡肋集》卷三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118册,第659页。

[29] (宋)曾巩撰,陈杏珍,等点校:《范贯之奏议集序》,《曾巩集》卷一二,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200页。

[30] (宋)真德秀:《著作刘公奏稿》,《西山文集》卷三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174册,第551页。

[31] (宋)苏轼撰,张志烈,等:《田表圣奏议叙》,《苏轼全集校注》文集二,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985页。

[32] (宋)朱熹:《戊午谠议序》,《朱子全书》卷七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4册,第3619页。

[33] (宋)刘光祖:《雍国虞忠肃公奏议序》,曾枣庄、刘琳,等:《全宋文》,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第279册,第70页。

[34] (元)脱脱,等撰:《宋史》附录《进宋史表》,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40册,第14255页。

[35] (宋)真德秀:《大学衍义》卷九,《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704册,第582页。

[36] (南朝)刘勰撰,詹锳义证:《文心雕龙义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中册,第899页。

[37] (宋)周必大:《刘谏议谏稿序》,《庐陵周益国文忠公集》卷五五,《宋集珍本丛刊》景傅增湘校清欧阳棨刻本,北京:线装书局,2004年,第51册,第554页。

[38] (宋)魏了翁撰,张京华校点:《杨恭惠公奏议序》,《渠阳集》卷九,长沙:岳麓书社,2012年,第128页。

[39] (宋)真德秀:《跋傅侍郎奏议后》,《西山文集》卷三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174册,第534页。

[40] (宋)周必大:《黄简肃公中奏议序》,《庐陵周益国文忠公集》卷五五,《宋集珍本丛刊》景傅增湘校清欧阳棨刻本,北京:线装书局,2004年,第51册,第554页。

[41] (宋)李光:《闲乐先生奏议序》,《庄简集》卷一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128册,第606页。

[42] (宋)陆游撰,钱忠联,等校注:《渭南文集校注》卷三○《跋曾文清公奏议稿》,《陆游全集校注》第10册,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261页。

[43] (宋)王应麟:《玉海》卷二○二,扬州:广陵书社,2016年,第6册,第3724页。

[44] (宋)王应麟:《玉海》卷二○三,扬州:广陵书社,2016年,第6册,第3737页。

[45] (宋)韩琦撰,李之亮,等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成都:巴蜀书社,2000年,第720页。

[46] (宋)吴澄:《陆宣公奏议增注序》,《吴文正集》卷一九,《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197册,第213页。

[47] (宋)韩琦撰,李之亮,等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成都:巴蜀书社,2000年,第720页。

[48] (宋)蔡戡:《跋张大资政奏议》,《定斋集》卷一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157册,第702页。

[49] (宋)程颢、程颐:《二程集》,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600页。

[50] (宋)韩琦撰,李之亮,等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二二,成都:巴蜀书社,2000年,第720页。

[51]明代胡松在《唐宋元名表》序文中称:“是学也,昉于汉魏六朝,盛于隋唐,而极于宋。”故以表文为例。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382册,第292页。

[52] (宋)王应麟:《玉海》卷二○三,扬州:广陵书社,2016年,第6册,第3737页。

[53] (宋)谢伋:《四六谈麈》,王水照编《历代文话》,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册,第34页。

[54] (宋)陈师道:《后山集》卷二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114册,第727页。

[55] (宋)释惠洪:《冷斋夜话》卷三,南京:凤凰出版社,2009年,第52页。

[56] (宋)赵汝愚:《进皇朝名臣奏议序》,《宋朝诸臣奏议》附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下册,第1725页。

[57] (宋)史季温:《诸臣奏议跋》,(宋)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附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下册,第1726页。

[58] (宋)叶适:《习学记言序目》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729页。

[59] (宋)杨时:《龟山先生语录》卷一,《四部丛刊续编》,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34年,第7页。

[60] (宋)叶适:《习学记言序目》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729页。

[61] (宋)黄震:《黄氏日抄》卷六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708册,第573页。

[62] (宋)黄震:《黄氏日抄》卷五九,《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708册,第483页。

[63] (宋)黄震:《黄氏日抄》卷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708册,第5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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