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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Nvivo研究

2020-12-14陈丽君陈雪萍

教育与职业(上) 2020年11期
关键词:共生理论政策工具治理现代化

陈丽君 陈雪萍

[摘要]对1985年以来与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相关的33份政策文本进行Nvivo编码分析发现,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政策文本存在政策工具整体结构有待优化、多主体共生协同治理不均衡、治理基质和界面调控作用有待提升以及政策工具在职业教育共生治理系统上均衡匹配性有待改善等问题。因此,建议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调整政策工具类型结构配置,加强职业教育治理政策影响力;协同共生主体参与职业教育治理,健全行业协会治理保障机制;增强共生基质和界面的调控作用,实现职业教育治理良性循环;注重政策工具在共生层面的均衡使用,推进共生治理系统互惠互利。

[关键词]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共生理论;政策工具;Nvivo

[作者简介]陈丽君(1977- ),女,四川宜宾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陈雪萍(1995- ),女,广东惠州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在读硕士。(广东  广州  510665)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广东省哲社规划制度理论研究专项项目“网络时代推动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GD20ZD18,项目主持人:陈丽君)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0)21-0005-08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做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署,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观要求推动了我国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经过5—10年的时间,职业教育要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大幅度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目前国内学者通过不同视角对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背景、目标、内容以及实现路径等提出了见解,但相关研究主要以定性研究为主,结合政策文本的定量研究不足。因此,本研究拟基于政策工具和共生理论构建二维分析框架,对我国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政策文本内容进行Nvivo质性研究,从而归纳梳理出我国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发展脉络与演进逻辑,廓清政策文本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政府未来制定与优化职业教育治理政策提供实证依据。

二、研究设计

(一) 政策文本选择

本研究以1985年以来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与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相关的政策文本为研究对象,主要通过“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治理”“教育治理现代化”“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等关键词在“北大法宝”中国法律检索系统以及中央各部委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检索。政策文本依据三个原则进行筛选:一是公开性与权威性原则,仅选取由中央政府层面公开发布的政策文本,地方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文本未纳入选取范围。二是相关性原则,选择与职业教育治理密切相关的政策文本。三是规范性原则,在政策效力上主要选取立法政策及行政政策,包括法律、法规、决定以及意见等。基于以上三大原则,共筛选出与职业教育治理相关的有效政策文本33份,时间跨度为1985—2020年。

(二)研究理论与框架

本研究以政策工具类型为X维度,嵌入共生理论的职业教育治理政策文本内容为Y维度,构建了一个二维分析框架。首先,基于罗斯威尔(Rothwell)和泽夫尔德(Zegveld)的政策工具理论,建构以政策工具类型为X维度的分析框架,将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政策类型分为环境型、供给型和需求型政策工具。环境型政策工具表现为政策对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影响力,包括策略性措施、法规管制、金融支持、目标规划和税收优惠等具体要素。供给型政策工具表现为政策对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推动力,表现为信息技術支持、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和资金投入等多个层面。需求型政策工具表现为政策对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拉动力,主要是政府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海外人才引进、市场配置管理、治理服务采购等来减少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市场障碍。其次,嵌入生物学的共生理论,建构以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政策文本内容为Y维度的分析框架。“共生”原意指不同生物密切生活在一起,后来经过不断发展,共生理论成为描述生物圈不同物种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共同生存、协同进化关系的方法论。共生系统由共生单元、共生基质和共生界面等要素构成。共生单元是由不同层次的生物共生体构成的交换单元,职业教育治理中的共生单元主要包括政府、企业、职业学校、行业协会等共生治理主体。共生基质是各主体能够互利共生的前提条件,具体表现为财政支持、数据技术、专业人才等。共生界面是共生单元关系得以长效发展的载体或通道,主要表现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决定共生系统稳定性的关键要素。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本研究通过Nvivo质性文本编码共形成父节点6个,子节点24个,参考点614个,其中政策工具参考点320个,政策文本参考点294个,从而描述出1985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政策工具类型以及政策文本整体情况。

(一)X维度:政策工具类型维度分析

根据政策工具类型构建分析框架的X维度,对政策文本内容进行编码统计和数据分析,形成职业教育治理政策工具类型的节点和参考点(见表1)。统计结果显示,环境型政策工具编码数量最多,参考点总计163个,有24份政策文本提及。在二级编码中,策略性措施和法规管制出现频率最高,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编码频次最低。这表明在职业教育治理中,政府较多运用策略性措施以及法规管制等举措对职业教育进行治理,而对税收减免、放宽金融管制等激励性措施应用不足。其次是需求型政策工具,参考点总计81个,有22份政策文本提及。在二级编码中,市场配置管理占比最高,而海外人才引进出现频率最低。这表明政府较重视市场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的作用,对海外治理人才和团队的外援和辅助运用较少。再次是供给型政策工具,参考点总计76个,有21份政策文本提及。在二级编码中,信息支持出现频率最高,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服务出现频率最低。信息支持的高频使用体现了国家对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治理相结合的重视,能够有效提升职业教育治理的水平和效率,但治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未得到充分重视。

(二)Y维度:职业教育共生治理系统分析

将共生理论嵌入职业教育治理政策文本内容构建分析框架的Y维度,编码形成职业教育共生治理系统文本的节点和参考点情况(见表2)。统计结果显示,共生治理单元参考点数量最多,共160个参考点,有23份政策文本提及。在二级编码中,政府治理出现的比例最高,行业协会治理出现频次最少。这表明政府较多运用“自上而下”的职业教育治理模式,以政府为主导展开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其次是共生治理基质,共86个参考点,有24份政策文本提及。在二级编码中,数据技术驱动比例最高,专业治理人才频次最低。这表明政府重视运用大数据驱动技术来提升职业教育治理效率,但对职业教育治理财政资金投入、专业治理人才培养的力度不足。最后是共生治理界面,共48个参考点,有19份政策文本提及。在二级编码中,国家法律法规占比最高,地方规章制度和行业企业法规占比较低。法规是职业教育治理有序开展的基础,未来国家在政策制定时应多转向地方政府、职业学校以及行业企业的多元主体法治化治理。

(三)X维度与Y维度的交叉分析

将政策工具(X维度)与职业教育共生治理系统文本(Y维度)进行交叉分析(见表3)可知,我国职业教育共生治理系统呈现以环境型政策工具为主,供给型和需求型政策工具运用不匹配、不均衡的整体特征。从横向上看,首先,共生治理基质使用的政策工具频次最高,主要以供给型政策工具为主,出现47次,而环境型和需求型政策工具分别出现7次和5次。这表明在治理基质方面政府倾向于运用信息支持和资金投入等措施,而较少使用间接手段和市场拉动力参与职业教育治理。其次,共生治理界面主要运用环境型政策工具,文本编码频次为31次,占比94%,而供给型和需求型政策工具分别出现1次,分别仅占比3%。供给型与需求型两大政策工具的运用缺失,表明在法规制度层面政府未能有效发挥供给型工具的正向推动和需求型工具的减少阻碍作用。最后,共生治理单元政策工具编码次数为30次,其中环境型政策工具占比70%,需求型政策工具为17%,供给型政策工具为13%。这表明促进多元主体参与职业教育治理的推拉力不足。从纵向上看,需求型政策工具在整个二维分布表中仅出现11次(占比9%),说明在职业教育共生治理系统中政府忽视需求型政策工具在减少职业教育治理障碍、扩大职业教育国内外市场、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中的重要作用。总体来看,政府缺乏对需求型政策工具的有效运用,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政策文本内容与政府工具类型的匹配度有待提升。

(四)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演进历程分析

以1985年国务院颁布的职业教育治理政策文本为起始时间节点,可以将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过程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治理起步探索阶段(1985—2001年)。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职业教育的发展要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和业务部门的积极性,鼓励集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办学。”这是最早体现教育治理理念的政策文件,教育分权管理体制由此确立,我国进入教育分级治理的起步探索阶段。在这一阶段,政府主要使用的政策工具类型为环境型政策工具和需求型政策工具,极少使用供给型政策工具。在职业教育共生治理系统层面,主要依靠“人治”治理,包括政府、职业学校、企业等共生治理主体;而共生治理界面,即“法治”在这个时期的治理地位不突出;共生治理基质,如大数据、财政资金以及人才等,也相应受到忽视,数据技术未被普及化应用。原因主要是在我国职业教育分权化治理阶段,政府为了获得更高的治理权威,必须先整合权力才能更好地下放权力。整体而言,此阶段政策工具以环境型工具为主,治理模式主要以“人治”为分配治理单元,数据技术治理和法治治理等层面较弱。

2.治理转折调整阶段(2002—2012年)。在治理转折调整阶段,需求型和供给型政策工具使用频率占比上升,职业教育的“法治”共生治理界面有一定增长,逐渐进入职业教育内部治理法治化阶段。共生治理基质对职业教育治理的推进作用增强,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数据支撑治理技术、法规管制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都得到提高。2002年,国务院提出政府要加强职业教育的法治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依法治教的水平。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各级政府要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之后,教育部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指出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整体来看,此阶段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治理理念由一元工具向多元工具转变,治理模式由“人治”向“法治”转变,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在各个层面都得到提升。

3.全面治理现代化阶段(2013年至今)。在全面治理现代化阶段,我国职业教育治理在不同要素上都有很大幅度提升。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教育部已出台14部政策法规,为职业教育治理提供制度保障。政府把权限下放到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通过加大使用需求型政策工具,比如通过采购职业教育治理服务、加大职业教育发展市场的自由管理权等,增强职业教育治理活力。同时,职业教育治理单元、治理基质以及治理界面得到不同程度上升,各大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参与治理的频次增多,对职业教育治理的财政投入、与信息技术融合的效果等越发凸显。2014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出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确立了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的主要方向。2019年,“双高计划”提出要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体系,形成学校自我管理与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此阶段,政府治理呈现出由“独治”向“共治”、由“揽权”向“放权”转变的特征,企业、职业学校和行业协会等在职业教育中的独立治理能力得到提升,我国职业教育全面进入治理现代化阶段。

四、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政策文本存在的不足

从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演进历程来看,政策工具类型的运用由单一型向多元型转变,政府不再是治理的唯一中心,但在职业教育治理政策文本中,還存在以下不足:

(一)政策工具整体结构有待优化

从政策工具维度看,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治理政策文本呈现环境型政策工具使用过溢且内部结构分配不均衡,供给型和需求型政策工具推拉力不足的特征,政策工具整体结构有待优化。在环境型政策工具方面,过度使用策略性措施和法规管制,而具有激励和诱导效应的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等子政策工具未受到充分关注。从系统共生进化的角度考量,职业教育治理的模式应当遵循“多元共治、互惠共生”的价值目标和内在要求进行相应的创新变革,实现政府、职业学校、行业企业以及市场等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体制性整合。因此,基于共生治理模式,对于参与职业教育治理的利益主体给予税收和金融支持具有极大的政策效应,能够调动社会共生力量的主动参与性。在供给型政策工具方面,政府未充分重视职业教育治理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政府提出要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职业教育资源开放共享,但未从根本上明确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的计划具体如何推进、责任主体以及受益主体是谁等。在需求型政策工具方面,政府治理服务采购和海外人才引进出现频率较低,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拉动力不足。政策文本中提到要鼓励政府、企业通过购买服务、合作设立等方式形成稳定互惠合作机制,但针对职业教育各大共生治理主体如何通过授权委托、政府使用多大拨款额度于购买服务却未明晰;指出要完善中外合作机制,引进国外高水平的专家和优质资源,但却未明确使用何种激励手段来鼓励国际治理人才参与职业教育治理。总体而言,需要进一步优化政策工具类型内部结构,综合环境型政策工具的影响力,平衡供给型和需求型政策工具的推拉力,使各项政策工具形成正向合力,共同促进我国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

(二)多主体共生协同治理不均衡

从职业教育共生治理系统来看,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治理政策呈现出以政府主导,职业院校、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等多元共生主体共同参与职业教育治理的特征,但多主体共生协同治理职业教育未得到充分的平衡。职业教育共生治理单元编码显示,政府参与职业教育治理的责任权力偏大,行业协会参与治理的能力较弱。2010年,国务院指出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协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各级政府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职能转变,注重由“办”职业教育向“管理和服务”过渡。近年来,政府不断下放相关治理权限,但多元共生治理主体还要进一步加强协同与合作,政府、职业学校、企业以及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社会力量等共生治理主体的治理权力协同分配有待于进一步优化。共生理论指出,共生是互利多方以求和谐共存的一种现象,不是一方依存于另一方,而是相互依赖以达到平衡的一种状态,本质上是一种合作共存與双赢关系。为实现职业教育多元治理主体的整体利益最大化,可以共生理论作为职业教育治理的责权分配导向,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模式。

(三)治理基质和界面调控作用有待提升

从职业教育治理演进历程来看,政策内容的各个要素和治理措施都在不断丰富和完善,但共生治理基质以及治理界面的现代化程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从政策具体措施来看,围绕共生治理基质主题,政府对职业教育治理财政资金和专业治理人才培养重视不够。2014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计划(2014—2020年》,指出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政策文本中强调财政资金的重要性,却未细化财政额度以及财政资金的投入使用主体等;强调培养应用型本土化人才,而对于鼓励企业“走出去”并挖掘具有国际视野的海外治理人才却未充分重视,对具有创新性和全球视野的高素质职业教育治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不足。围绕共生治理界面主题,地方政府规章制度和行业企业法规出现频率最低,未充分实现职业教育基层治理的法治化。行业企业等是职业教育治理主体,要使职业教育共生治理系统实现互利共生就必须遵循一定的条例,以章程或多方协议等约定共生主体之间的合作方式,而在我国的职业教育治理政策中并没有明确针对这类条例的内容。从系统共生的角度而言,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是共生治理主体在共生“法治”治理界面的权限上,综合共生治理基质的人才、技术以及财政的推进力而开展的一项系统性工程。未来职业教育治理政策应提升“法治化”治理地位,在赋予社会共生主体更多自治权的同时,以“法治”为保障、以“共治”为路径、以“善治”为目标。

(四)政策工具在职业教育共生治理系统上均衡匹配性有待改善

从政策工具类型(X维度)与职业教育共生治理系统(Y维度)的交叉分析来看,政策工具和政策内容的均衡匹配性有待提升。整体来看,我国职业教育治理政策文本涉及共生治理单元、共生治理基质以及共生治理界面三大内容,但政策工具在这三个方面存在分化选择倾向。共生治理单元和界面均以环境型政策工具为主,具有激励性质的供给型和需求型政策工具使用率极低。职业教育共生治理系统存在多种分布状态,是由治理单元、治理基质以及治理界面形成的由点到面的一体化共生过程,只有在多因素形成合力的情况下才能最大程度地推动职业教育共生组织前进。由此而言,只有综合发挥三种政策工具在职业教育共生治理系统中的均衡化作用,才能确保职业教育治理的运行呈现互利共生状态,推动职业教育共生系统内部互惠性稳定关系的发展,促进多方利益交流机制的达成。因此,政策工具类型与职业教育治理共生治理政策要均衡化使用,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政策工具的实际效用,加快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五、制定与完善职业教育治理政策的建议

从二维分析框架出发,针对职业教育治理政策文本存在的不足,政府未来在制定与完善职业教育治理政策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政策工具类型结构配置,加强职业教育治理政策影响力

从政策工具类型(X维度)来看,政府要适当缩减环境型工具在职业教育治理政策的配置比,提高供给端和需求端工具的使用频率,优化供需两大政策工具的内部结构比例,加强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政策的推进力和拉动力。在环境型政策工具方面,建议适当降低策略性措施以及法规管制等子政策工具的出现频率,减少“命令管制型”工具的外溢效应,增强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政策的灵活性,充分发挥税收优惠在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方面的激励性作用。对参与职业教育治理的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给予税收减免、投资抵减等政策优惠,并且为行业企业创造更多的融资条件,拓宽金融支持投资渠道,建立健全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治理的财政金融融资机制,明确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职业学校等治理主体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权利和义务,降低其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的交易成本。在供给型政策工具方面,建议加强职业教育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职业教育治理公共服务能力。例如,政府可与企业、行业协会等共同研发职业教育治理项目,推出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教育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在职业教育治理公共服务层面,鼓励综合型、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与中高职学校、企业以及重要科研院所合作,发挥职业教育共生主体在治理中的载体作用,加大各行各业在国家、区域等层面的职业教育治理力度。利用职教集团的优势教育资源,提升职教集团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的权力,制定区域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为职业学校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提升我国职业教育治理的管理和创新能力。在需求型政策工具方面,建议加强职业教育治理海外人才引进,提升政府职业教育治理采购能力。从共生治理系统角度而言,海外人才引进能够有效拓宽我国职业教育治理的人才渠道,形成国内外共生治理环境,达到共生效益。在职业教育治理服务采购层面,政府要健全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制度,试点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的方式参与职业教育治理。同时,根据共生利益导向原则,我国政府要引导构建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的利益共赢机制,积极鼓励多元主体参与职业教育购买服务,以契约合同作为合作基础,坚持利益共赢原则。

(二)协同共生主体参与职业教育治理,健全行业协会治理保障机制

从职业教育共生治理系统(Y维度)来看,政府、职业学校、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协同参与职业教育治理的权力并未得到均衡分配。因此,明确各大共生治理主体的治理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治理保障机制,成为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发展的关键链条。根据共生理论原则,要最大效度地协同发挥共生主体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的作用,就必须建立职业教育治理战略联盟机制,形成政府、企业、院校以及行业协会等互利共生的利益链条,兼顾各共生主体的利益诉求,强化“政校企协”的合作机制,从而建立健全具有开放性、共生性特色的职业教育治理模式,并且通过建立共生主体的战略协同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利益保护机制等来实现职业教育治理的良性互动。同时,要关注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的作用。贾旻指出,行业协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目标是实现良性善治的结果,即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平等关系,以达成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善治”目标。我国在推进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强化行业协会等非营利性组织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的主体责任意识。一方面,可以参照德国的“双元制”治理模式,由企业和学校等共生主体共同完成职业教育内容,行业协会负责质量监控,有效实现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另一方面,根据我国职业教育治理特色,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治理的机制,完善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其参与职业教育治理的服务能力。

(三)增强共生基质和界面的调控作用,实现职业教育治理良性循环

从共生系统来看,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是一个由数据技术、财政资金、专业人才以及良性法治体制共同支撑起来的教育治理生态系统。共生治理基质以及治理界面在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的调控力度不足,必然影响整个系统的现代化水平。因此,必须增强共生治理基质和法治治理界面的调控作用,实现职业教育治理良性循环。第一,政府要多渠道扩大财政资金供给,构建政社企校协同推进的职业教育发展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经费管理机制。第二,政府要加大培養国内职业教育治理专业人才的力度,完善职业教育治理人才培养体制,积极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参与培养具有中国职业教育治理特色的专业性高水平职业教育管理者。对外要引进国外智力资源,支持职业学校聘请经验丰富的外国专家为职业教育治理献计献策,着力引进高水平职业教育治理团队,从而充分利用国内外两大职业教育人才市场,通过“两手抓”来做优、做强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第三,注重发挥法律规章的契约治理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治理规范化和法治化,坚持职业教育的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法治治理,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学校以及行业企业的多元协同治理作用。中央层面要加强职业教育治理立法工作,建立职业教育监管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完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地方政府要落实中央层面颁布的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具有区域性特色的职业教育治理规章制度。职业学校要着力塑造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程序公正的法律精神,严格贯彻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学校自身的法治化水平。行业企业要建立健全章程配套制度和落实机制,完善行业协会、企业内部机构组织规则,建立多元共治的职业教育治理模式。

(四)注重政策工具在共生层面的均衡使用,推进共生治理系统互惠互利

从政策工具类型(X维度)与职业教育共生治理系统(Y维度)的交叉情况来看,政策工具与共生系统的二维均衡分布状况有待提升。黄忠敬认为,每种政策工具都有其特征、适用范围以及优劣性,不同类型的政策工具不是万能的,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因此,这要求政府在选择政策工具时要考虑到政策工具对职业教育共生治理系统的有效性,只有当政策工具与共生治理系统的目标、对象、内容相匹配时,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政策效应。在职业教育共生治理系统中,要促进其共生治理层次不断加深,就必须均衡使用三种政策工具类型,平衡政策工具在政策内容上的匹配值,保障利益分配在共生系统中实现互惠平衡。在职业教育治理法治化进程中,为了促进多元共生主体协同参与并提高法治化治理效率,政府可广泛运用大数据信息支持技术、完善职业教育法治化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创立创新职业教育法治化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等供给型子政策工具;而市场配置管理、政府治理服务采购等需求型子政策工具同样需要配置“法治化”治理和建设,在规范的法治治理下才能有序拉动市场需求,稳定市场秩序,保证职业教育治理健康稳定发展。总之,职业教育治理共生系统是一个多元交汇的双向利益交流机制,要保证职业教育治理生态系统的多元循环,就必须协调各共生主体的责权利分配机制。只有均衡发挥三类政策工具的作用,不断提升其与职业教育治理政策内容的契合度,才能促进职业教育共生治理系统的长期、有效、均衡发展,进而有效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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