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了”语义价值的语法化结果解析
2020-09-18王彩霞
○ 王彩霞
(南开大学 外国语学院,天津 300071)
作为汉语普通话时体系统重要标记之一的“了”是众多语言学家(吕叔湘[4],1942;李临定[5],1990;张济卿[6-7],1998a,1998b等)研究的热点论题。然而,现有的“了”的语义及其结构学方面的研究多数是基于共时性研究之上的,因而其结果并不能清楚描述及解释“结果补语‘了’”这个概念。具体而言,我们借此文以解决两个主要问题。
1)描述性问题:多义语法助词“了”作为结果补语(RVC)时,其语义价值的描述还不甚清晰。
2)解释性问题:在一些对“了”的共时研究的文献里,也出现了“动相补语‘了’”(le-phase complement)这一说法(Shi[8],1989;吴福祥[9],1998),而目前的研究成果还无法清楚地区分“结果补语‘了’”(le-RVC)与“动相补语‘了’”(le-phase complement)以及“时体助词‘了’”(le- aspectual-temporal particle)的不同。
本文首先基于赵元任(Chao[10], 1968)及Huang[11](2006)的研究成果,采用Gosselin (2010[1], 2011[2], 2013[3])的“动相体”理论重新定义“结果补语(RVC)”,而后借助语法化原则及语言测试以便解释并区分“结果补语‘了’”与“动相补语‘了’”以及“时体助词‘了’”的异同并同时阐明其三者之间的关系。
一、汉语普通话中对“结果补语(RVC)”的定义
赵元任(Chao[10], 1968)在其专著中介绍了“结果补语(RVC)”这个概念。此后,“RVC”这个用语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中文的语义学研究文献里(Smith[12], 1997;Klein et al.[13], 2000;Xu[14], 2010, 等等)。如今,这一概念也早已被中外汉语言学家及语法学家所熟知并沿用至今。
(一)Chao[10]435-449理论中的“结果补语(RVC)”的定义
依据赵的观点,“结果补语”:RVC(Resultative Verb Complement)可以述谓以下三种成分:
a.主语如“吃饱”:“饱”这个状态所形容的是主语;
b.宾语如“点着”:“着”则是来描述宾语如“蜡烛”;
c.谓语动词如“碰到”:“到”用来限制谓语动词“碰”。
显然,上述定义存在太过宽泛且不够明确的问题。因此,它无法区分“结果补语‘了’”与“动相补语‘了’”的不同。事实上,赵也曾在其专著中举例说明这两者的异同:
(1)碰着了[10]446-447。
(2)猫逮着(了)个耗子[10]446-447。
赵元任认为例(1)中的“着”是一个结果补语“RVC”,并表达“触到某个关键点”的意思。例(2)中,“着”则被认为是一个表达“尝试后成功”的动相补语。如果我们将这两个句子加以对比就会发现“着”的用法并没有什么区别。例(2)中的“着”完全可以被理解为“结果补语(RVC)”。这说明赵的定义本身存在不够清晰且太过宽泛的问题。此外,金立鑫 (2009[15], 2011[16])也曾指出赵将“补语”的外延扩大化导致其分类上产生了交叉情况的问题。为此,众多学者也曾针对这一概念进行了重新定义,其中Huang[11](2006)的理论引起了笔者的兴趣。
(二)Huang[11]理论体系下的“结果补语(RVC)”与“动相补语 (phase complement)”
基于前人研究,Huang[11]重新定义了“结果补语”与“动相补语”。他指出:结果补语标明了由主要动词所表达的动作的一个结果状态。这个结果补语要求某个名词成分充当“语义宿主”(semantic host)……动相补语表达了由主要动词所指代的一个动作的完成。由于它基于动作本身而非某个名词性成分,因此它并不要求一个“语义宿主”。[11]68
如果我们用Huang的定义来描述“结果补语‘了’”的语义价值,那么我们会遇到另一个问题 :“结果补语‘了’”既不能被划分到“结果补语”中,因为它没有名词性的“semantic host”,又不能被归入到“动相补语”中,因为它不表示动作的完成。因此,尽管Huang在赵的基础上细化并明确了“结果补语”和“动相补语”的差异,但是其理论还是无法解决“结果补语‘了’”的问题。在Huang之后,金立鑫[15]将结果补语归入到“次级谓语”(secondary predication)中。
(三)“结果补语(RVC)”与“次级谓语(secondary predication)”
与Huang不同,金立鑫并没有沿用补语这一说法而是在Nicolas[17](1978) 的“secondary predication”启发下将“结果补语”也划分到“次级谓语”中。他认为中文的“次级谓语”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5]393:
1)核心词为一个谓词;
2)述谓句中的某个名词性成分;
3)并且其句法位置处在主要谓语动词之后。
与Huang的定义相比,金更注重句法及语义关系的描述,从而更加明确了“结果补语”的语义及句法的功能。然而,与Huang的情况类似,其理论仍旧无法正确地描述“结果补语‘了’”的语义价值。因为“了”作为结果补语时无法述谓某个名词成分。
在金立鑫和Huang的理论的启发下,我们认为Gosselin[1]的“动相体”理论更适合描述并解释汉语“结果补语”和“动相补语”这两个概念。
(四)“动相体”理论下的“结果补语(RVC)”与“动相补语 (phase complement)”
Gosselin[1]从Vet[18](2002)和Tournadre[19](2004)的文章中得到启发,首次将“动相体”理论并入到他的SdT①(Gosselin, 1996[20], 2005[21])时体语义分析模型中。他提出事件(eventuality)本身具备五个动相,分别对应该事件的五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图1中的事件[B1,B2]具备5个动相,其中的“准备相”和“结果相”对应了事件的“外部体”,而中间的“起始相”“正中相”和“结尾相”则对应了该事件的“内部体”。此外,每个动相本身也相当于主事件[B1,B2] 中的一个子事件,而且子事件本身亦具备和主事件相同的五个动相。主事件与其下属的动相便构成了如“菜花”般的分形结构。与Huang和金立鑫的理论相比,Gosselin的模型的优势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图1 事件的动相结构[1]52
1)它并不要求一个名词性的“语义宿主”(semantic host)或者说“语义宿主”已不能构成其必要条件;
2)该模型能同时涵盖“结果补语”与“动相补语”。
如果我们将此模型运用到“V-了”的分析当中的话,“结果补语‘了’”(le-RVC)就可以被归入“动相补语”当中。在此情况下,“了”作为次级动词存在于“V-了”结构中可表达“结尾相”或是“结果相”。因此,“结果补语‘了’”所表达的应是主事件的一个“结果相补语”(RPC),而“动相补语‘了’”所表示的是其主事件的一个“结尾相补语”(FPC)。
在阐明“结尾相补语‘了’”与“结果相补语‘了’”的定义之后,下文解决第二个论题:如何正确地区分“V-了”的三个变体并解释它们之间的联系?为此,我们采用两个工具:语法化原则和语言测试。前者用于展现“V-了”不同变体的关系,而后者则能帮助我们在语言的实际应用中区分它们的不同。
二、“V-了”的语法化与语言测试
现有文献并不缺乏对“V-了”的语法化进程的分析(梅祖麟[22],1981;Shi[8],1989;吴福祥[9],1998;谢晓晖[23],2011,等等),其中吴福祥的研究成果最具说服力。我们的研究便建立在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国际语言学界所普遍承认的语法化原则以阐明“V-了”各用法或变体之间的关系。
(一)“V-了”的语法化路径
吴福祥在其文章中指出“动相补语‘了’”与“时体助词‘了’”都来源于实义动词“了”(liǎo)这一观点[9]452。吴认为它们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表完成的实义动词“了”首先虚化成“动相补语‘了’”,而后者又经过了一系列的语法化演变最终成为词尾时体助词“了”。吴所提出的“V-了”语法路径刚好与Heine[24](1993), Hopper & Traugott[25](1993), Kronning[26](2003)等提出的动词语法路径高度吻合。
(二)语言测试
我们在这里提出两个测试以便区分“V-了”各个变体的不同。第一个是使用时间状语[时段 +了](等同于法语中的 [depuis+ durée]),第二个是采用代用语“V-完”(等同于法语中的finir de)。我们因此得到了以下测试:
如果“V-了”与[时段+了]兼容→ [结果相补语“了”] (le-RPC)
如果“V-了”与[时段+了]不兼容→[结尾相补语“了”] (le-FPC)或者[时体助词“了”] (le-ATP)
如果“V-了”等同于“V-完”→ [结尾相补语“了”] (le-FPC)
否则→ [结果相补语“了”] (le-RPC)或者[时体助词“了”] (le-ATP)
如果“V-了”既不与[时段+了]兼容又不等同于“V-完”→ [时体助词“了”] (le-ATP)
时间状语[时段 +了]②标明了事件的结尾界点B2与参照时间区间的起始点I之间的距离。因此,与其兼容的事件就必处在其结果阶段中,即结果相。第二个语言测试则是建立在代用语“V-完”之上,这是因为动词“完”一直被中外语言学界(Chao[10],1968; Li&Thompson[27],1989; Huang[11], 2006’等等)认为是典型的结尾相补语的代表。
我们通过一些例句以说明如何将这些测试应用于具体的语句中。吴福祥[9]454在其文章中指出“V-了”是唐五代一种普遍使用的完成体格式,并且他将该时期语料中的“V-了”的例句分为甲乙两类。在吴看来,甲类例句中的“了”是结果补语,乙类例句中的“了”是动相补语。吴认为乙类例句的“了”的意义与甲类相比更为虚化或者说其语法化程度要更高些。这与我们的看法有些许出入。我们在这里分别引用了吴文章中的每类例句中的两例来证明我们的观点。
甲类例句[9]454:
(3)借物莫交索,用了送还他。[28]
(4)心中道了,又怕世尊嗔责。[29]398
乙类例句[9]454:
(5)一人死了,何时再生?[29]80
(6)小娘子如今娉了,免得父母烦恼。[29]794
吴认为例(3)-(4)中的“了”是结果补语,而在例(5)-(6)中的“了”为动相补语。我们用“动相体”理论重新分析以上几个句子后刚好得出相反的结论。我们通过语言测试的方式来证明该结论的合理性。出于简化测试的考虑,这里我们只截取了例句中涉及“了”的部分。
(7)用了送还他。=用完送还他。
(8)心中道了。=心中道完。
例(7)-(8)中的“了”被动词“完”代替后并未改变句子原意,这意味着这两个句子中的“了”应是一个结尾相补语。我们再来看乙类例句的测试。
(9)一人死了。≠ * 一人死完。
(10)小娘子如今娉了。≠ 小娘子如今娉完。
“了”与事件“死”和“娉”连用后所表达的意思与“死完”“娉完”不一致。此外,我们还看到例(9)中的“死完”是说不通的,这意味着此处的“了”不可能是一个结尾相补语。我们认为此处的“了”是一个结果相补语。为此,我们可以借助[时段 +了] 的语言测试来证明该观点。
(11)一人死了五年了。
(12)小娘子如今娉了月余了。
这里“死了”“娉了”是可以与“五年了”和“月余了”相兼容的。因此,此处的“了”自然是用作结果相补语而非结尾相补语。
在比较了“结尾相补语‘了’”例句中的事件类型与“结果相补语‘了’”例句中的事件类型后,我们发现当“了”与瞬间性事件连用时,它表示该事件的结果相,而当它与持续性事件连用时,“了”则表明该事件的结尾相。这便说明“了”的动相价值会受到事件类型的影响。我们因此得到了以下规律:
有界事件(telic events)+“了” → [结果相补语“了”] (le-RPC)
无界事件(atelic events)+“了”→[结尾相补语“了”] (le-FPC)
这一规律也变相证明了“结果相补语‘了’”与“结尾相补语‘了’”之间不存在语法化程度上的区分。事实上,“了”的这两个变体也确实是同时并存于语料中。而这个结论与吴福祥[9]的看法有些出入。我们认为“了”的这两种动相价值确是动词“了”在语法化过程中产生的两个变体。然而,其价值的选取更多地取决于事件类型本身。
关于时体助词“V-了”的出现,吴福祥曾指出时体助词“了”的出现与其在[V+ 了动相补语+ O]的句法结构上的使用密切相关。由于时体助词“V-了”和动相补语“了”都处于同一句法位置上,我们很难判定其一定是时体助词。为此,吴福祥[9]459提出了用“VCXO”的格式来判定时体助词“了”的出现。谢晓晖[23]在吴福祥基础上对该格式稍做修改,认为出现在[动+动补+ 了]结构中的“了”即可看作是时体助词“了”。我们将汉语中的“动补”都处理成“动相补语”并将谢的格式重新书写成:[V+ CP + 了]③。结合吴与谢的观点,我们便推出了一个假设:[V+ CP + 了+ (O)] →[时体助词“了”] (le-ATP)。若此假设成立,时体助词“V-了”的出现便可追溯到唐五代时期,因为我们在《敦煌变文集》中可以找到此类例句。
(13)长大了择时娉与人,六亲九族皆欢美。[29]686
此句中“长”为谓语动词,而“大”则是“长”的结果相补语。由于谓语动词后已经出现了动相补语,所以此处中的“了”不会是一个动相补语而是一个语法化程度更高的时体助词。为验证该结论,我们还是采用语言测试的方式。出于简化测试的考虑,我们只选取了例(13)中的前半句。
1.时间状语[时段+了]的兼容测试:
(14)*长大了五年了。
2.代用语“V-完”的替代测试:
(15)长大了≠ *长大完
例(14)中的“长大”与“了”连用后无法与“五年了”兼容,这表明此处的“了”不会是一个结果相补语。而例(15)中的“长大了”也不表示“长大完”的意思,这也证明了句中的“了”不可能是“结尾动相补语”。此语境下,我们只剩下一个选择:即时体助词“了”。除了这两个语言测试,我们还可以根据完整体否定副词“没”与时体助词“了”的不共现现象来进一步证明该结论:即“没”与“长大了”不兼容,“了”必须省去。
提到汉语否定副词“没”,其时体价值亦是研究的热点论题。现有研究成果中,“没”与时体助词“V-了”的不共现现象已被业界学者普遍承认。石毓智和李讷[30]指出否定副词“没”所表达的是对完成体的否定,而潘泰[31]则认为其否定的是一种时制意义“已然”。两者的争议主要是出自对时体助词“了”的定义上而非“没”的用法上。毋庸置疑的是,现代汉语中的“没”与“没有”是可以替换的。“没”亦可以被认为是对“有”的否定,而“有”无论是在古汉语和现代汉语中的粤语,甚至是台湾“国语”中都有类似于时体助词“V-了”的用法。因此,我们认为“没”在语法化过程中通过“语境吸收”拥有了时体助词“有”的语义价值。正因如此,“没”与与其拥有同样时体价值的“V-了”便很难共现。而这就给我们检验“了”是否是时体助词“了”提供了一个新的语言测试:
如果“没”与“V-了”兼容→[动相补语“了”](le-PC)
否则→[时体助词“了”](le-ATP)
此处,我们想补充的是由于“没”的这种用法在元明文献中才陆续出现,至清代才开始广泛使用[32]5,因此“没”难以与元代以前文献中的事件连用。但是,像“死”“长大”这样的事件在现代汉语中也会使用。由此,我们将例(8)中的“道”换成现代汉语中的“说”,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例句:
(16)一人没死了。
(17)没说了几句就面色骤变。
(北大语料库CCL)
例(16)中的“没”与“死了”可以共现,但是此处中的“了”需读成“liǎo”。而例(17)中的“了”虽可在此处省略但亦可与“没”共现。“长大了”与这两句不同,我们在北大语料库中找不到“没长大了”的例句。这进一步证明了我们在前文中得到的结论。
由此可见,“动相补语‘了’”和“时体助词‘了’”的语义区别在于:当“了”用作“动相补语”时,它还是一个词汇体标记,但当它用作时体助词时,“了”已经是一个语法体标记(Huang, 2006[11]; Gosselin[1], 2010)。二者已成为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三、历时分析结果及新模型的提出
这项对“V-了”语义价值的历时性研究让我们重新审视了“V-了”的语法化路径。结合上述研究成果,我们在吴福祥的“V-了”的语法化路径上稍做修改,从而提出了对其语法路径的新的解释。同时,这项历时性研究也启发我们思考与探索历时性研究与共时性研究的关系,对这两方面问题分别阐释。
(一)“V-了”语法化路径
结合“V-了”的动相体语义价值,我们最终将其语法化路径调整如下。
与吴福祥的 “V-了”语法化路径(参看图2)相比,图3细化了作为动相补语“了”的两个变体的语义价值并指出它们的出现不存在先后关系,即无语法化程度的区分。该图示既向我们展示了“V-了”三种用法之间的关联,又体现出这三者间的不同。将这一结论与前文对“V-了”的共时性研究结果对比后,我们发现它们之间存在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
图2 “V-了”及动词的语法化路径
图3 汉语普通话中“V-了”的语法化路径
(二)以共时研究和历时研究的对应关系为基础的语义分析模型
将对“V-了”的共时性研究结果与其历时性研究结果整合后得到图 4。
图4 “V-了”在共时轨迹上的用法与其在历时轨迹上的用法的对应关系
图4中多义词“了”在历时轨迹上的用法与其在共时轨迹上的用法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在2009年,彭睿就曾以“过”的演变为例提出了“历时阶段与共时变体有着对应的关系”[33]的发现。我们对“了”的历时与共时的研究刚好证明了其观点的可信性与可行性。此外,在彭理论的基础上,我们将语法化的“单向性”原则与共时研究和历时研究的对应性关系相结合,从而得出另一个推论:历时轨迹上的高语法化发展方向反映到共时轨迹上的就是高使用频率的这一趋势。为此,我们可以通过彭的另一篇文章来证明该推论的合理性。
彭睿[34]16在其文章中指出高临界频率(critical frequency)才是导致语法化进程的开始,而高临界频率也自然会导致高使用频率的产生。历时研究与共时研究的这种对应关系实际上就给我们研究像“了”这样的多义词提供了新的途径,我们可以通过分析某一多义词在历时轨迹上的演变路径来帮助我们阐明其各个共时变体的语义价值及各个变体中的相互关系。同理,我们亦可通过研究某个多义词在共时轨迹上的各变体来反推其在历时轨迹上的语法化路径。
四、结 语
本文通过引入Gosselin的“动相体”理论描述并解释了汉语中“结果补语(RVC)”的语义价值。将“结果补语‘了’”(le-RVC)与“动相补语‘了’”(le-phase complement)分别定义成“结果相补语‘了’”与“结尾相补语‘了’”,并通过使用[时段+了]和代用语“V-完”的语言测试来区分“V-了”的这两种动相价值与时体助词“V-了”的不同。
该研究在帮助我们梳理“V-了”的语法化路径的同时,又启发我们通过共时研究与历时研究的对应关系建立一个新型的多义动词语义分析模型。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用作“动相补语”的 “V-了”还属于词汇体标记,“V-了”只有表体功能(完成体)而无表时功能,而已演化成时体助词的“V-了”是一个既表时又表体的语法体标记[35]。由于这两种用法的句法位置相同,因而不易区分,从而导致对“V-了”的时体用法的争议。通过此项研究我们也观察到“了”即便历经语法化演变而最终成为高度虚化的语法体标记,但其语义上仍有所残留:对与其连用的事件的结尾界点B2的凸显与强化。这也便解释学界中将“V-了”理解成“实现体”的本质。
【 注 释 】
①SdT: Sémantique de la Temporalité en français (法语时体语义分析模型)。
②Gosselin 的SdT时体语义分析模型中,“体”(aspect)是由参照区间[I,II]与事件区间[B1,B2]在时间轴上的位置关系所决定的。当[B1,B2]与[I,II]重合时,它所表达的就是完整体(perfective)。而当[B1,B2]处于参照区间[I,II]之前,它所表达的是完成体(perfect),相反则是展望体(prospective)。当[I,II]被包含在[B1,B2]区间时,它所表达的是未完成体。为帮助区分时体助词的各个“体”的意义,Gosselin以法语为例提出了使用法语时间状语[depuis + durée]的语言测试。Gosselin(1996:27)指出[depuis + durée]标明了事件起始界点B1或结尾界点B2与参照区间起始界点I之间的距离。因此,[depuis + durée]无法与完整体和展望体兼容。当它与完成体兼容时,它所表明的是B2与I之间的距离,而当它与未完成体兼容时,它则表明了B1与I之间的距离。
③该格式中的“CP”是“动相补语(phase complement)”的英文首字母缩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