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德育理念下小学道德与法治的有效教学策略
2020-06-05梁宝新赵书林
梁宝新 赵书林
摘 要:德育是哺育儿童生命成长的重要力量,童年是道德发展的关键期,我们要尊重道德学习的基本规律,从儿童现实生活出发,有针对性地进行道德教育。道德源于生活、寓于生活,服务于生活。道德教育要坚持“三真”: 立足儿童成长中的真问题,激发儿童在道德学习中的真情感,引导儿童在现实生活中真行动。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生活德育论;拔节孕穗期
自2016年起,原来的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道德与法治课程以生活德育理念为理论指导,密切联系儿童生活实际,引导学生关注生活、反思生活、超越生活,过有道德的幸福人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我们要坚持生活德育理念,探索基于儿童生活经验的有效教学策略。
1 德育,作为哺育生命成长的力量
当我们探讨德育课程的有效教学策略时,首先需要对德育的基本功能有清晰的认知。当德育被视为道德知识的授受过程时,“德育”只是外在于儿童生命成长之外的异己的强制力量,所灌输的只是一些“关于道德的知识”,对于儿童心灵成长影响甚微。只是当德育浸润到儿童心灵深处,引导儿童在真实的生活情境中向善向美的时候,德育才能成为哺育生命成长的力量。
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拔节孕穗期”是一个非常精辟的教育隐喻,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深入思考新时代德育的功能定位与基本理念。
1.1 德育为儿童的道德学习提供适宜的环境
就像植物的生长需要适宜的水土、养分与气候,儿童心灵的成长,也同样适宜的环境。所谓德育,其价值正在于给儿童提供正向的价值引领,为他们的道德成长涵养适宜的阳光、雨露与养分,培育他们的向上向善向美之心,引导他们过富有道德意蕴的幸福生活,在追求自我价值的同时为社会和他人创造价值。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可以把德育分为两种形态。一是显性的德育。显性的德育或者以课程的形式存在,如中小学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或者以德育活动存在,如班团队活动、主题教育活动等等。二是隐性的德育,这体现在教育者的言传身教,体现在整个社会特别是在学校环境中,教育者发自内心地尊崇道德,遵守法纪,崇尚公平与正义。一个善良正直的教师,即使他并不有意地进行道德说教,他也依然能够给学生的道德成长以潜移默化的影响。从根本上说,隐性的德育是更为根本、更具影响力的德育。
1.2 德育是自我教育
在儿童的道德成长中,成人有责任“帮助”儿童成长,但不能“代替”儿童成长。就像禾苗,农夫的职责是播种、施肥、松土,为禾苗的生长提供适宜的养分与水土,为禾苗的生长提供适宜的成长环境,但不能代替禾苗成长。现在的《道德与法治》有一个明细的理论定位:教材归根结底要符合教育逻辑,教材归根结是“学材”,德育归根结底是“学德”。新教材打破了德育教材的灌输、说教结构,实现了教与学的互动共生,为学生整体生命的投入创造了条件,建构了基于生命经验的道德学习方式。
1.3 童年是道德发展的关键期
拔节至孕穗期被称为禾本植物营养与生殖生长的并进期。獲取什么样的营养,就会决定作物将来的长势与生命力。同样,童年也是人生中道德发展的关键期。“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面对儿童,我们有责任对他们进行深入有效的思想品德与行为习惯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儿童的发展是有阶段性的,并且不同时期的道德发展也是不平衡的。有时迅猛,有时缓慢;有时暴风骤雨,有时则平稳渐变。儿童正处在社会化与个性化发展的关键期,我们要呵护他们的成长,给他们积极的价值引领,做他们人生成长的重要他人。
1.4 德育要尊重儿童道德学习的规律
所谓“拔节孕穗”,是禾苗自身的生长,是在适宜的外部条件下,适应自身规律的成长。儿童的道德学习也是如此,我们应该遵循道德学习的一般规律,遵循儿童期道德学习的特殊规律。我们只能顺应规律让禾苗自然而然地拔节孕穗,而不能“拔苗助长”。面向儿童的德育,是一种道德启蒙教育,我们应该遵循儿童的生命成长规律,引导儿童养成基本的道德规范与习惯,不能一味地追求道德高标。
2 德育活在生活里
品德教育是植根于儿童生活的课程,是与儿童生命、生长同步的课程。脱离了儿童生活,品德教育将会丧失生命力,成为空洞的道德说教。
目前的小学品德课程,有一个重要的德育理论作为思想基础,这就是“生活德育理论”。生活德育思想,倡导品德课程要“回归生活”,教学内容要密切联系儿童生活实际,面向儿童成长中的现实需要,增强品德课程的生活气息。那么,如何理解“回归生活”,它包含了哪些方面的思想?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课程把生活作为本源:以生活为本
我们的课程理念是:课程源于生活,生活是第一性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所要学习的道德规范、社会知识、生活常识等等都是从生活中来的,它们不是人们凭空构架、制造出来的,它们都是出于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回归生活”也就是回到这个本源中去。正是基于这种以生活为本的基本理念,我们这门课程是按照一种生活的逻辑来建构的,改变了过去学科逻辑的体系。
2.2 课程把生活作为目的:为了生活
在教学生活中,我们听到的最多的声音是:既然这门课不考试,我们干吗还要学它?开设这样一门课程,根本目的是让儿童过有道德、守规则(法律)的社会生活,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2.3 课程把生活作为德育的手段:通过生活学习生活
课程的性质是学习过有道德的社会生活,这样的生活怎样学习?怎样学到?道德与法治是生活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脱离生活实际来学习道德与法治。就好像站在岸上通过讲解动作要领来学习游泳。我们所倡导的是通过学习者自身的生活经验来学习。学习的过程是学习者生活经验持续不断发改造和推进的过程。“生活”既是本课程目的与归宿,同样也是本课程据此进行的过程和手段。
3 生活德育指导下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的有效策略
道德与法治是面向儿童生活的课程,只有密切联系儿童生活,有针对性地设计与实施这一课程,我们的德育工作才有生机和生命力,真正促进儿童良好品德和行為习惯的养成。那么,我们在教学活动中怎样充分体现德育课程的生活性呢?我们觉得,可以概括为“三真”:立足儿童成长中的真问题,激发儿童在道德学习中的真情感,面向儿童的真生活。
3.1 立足儿童成长中的真问题
儿童是在直面和解决自身身心成长中的具体问题的过程中,促进社会化和个性化发展,实现道德成长的。我们的德育活动,是与儿童的生命成长同谐共振的过程,应该自觉地沉浸到儿童生命成长的真实历程中,积极主动地回应儿童生命成长中面临的真实问题,引导儿童观察生活、反思生活、改善生活,而不是在儿童成长的真实需要之外,我们再把人为的道德知识作为学习任务强加给儿童。
立足儿童成长中的真问题,意味着我们要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化,尊重和彰显儿童在道德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在德育活动给予儿童更多的人本关怀。儿童是课程的主体,也是课程的目的。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目标,不是满足于让儿童习得文本性的道德知识或行为规范,而是促进他们的道德成长,积极回应他们成长中的迷惘与困顿,给他们温暖和抚慰。
立足儿童成长中的真问题,意味着我们要实现课程内容的个性化。就教材编写而言,教材内容更多的是呈现了儿童成长的共性内容;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从学生实际出发,把共性化的课程内容转化为个性化的教学内容。一方面,我们要深入领会教材的编写意图,坚持教材内容的价值取向和教学目标,避免偏离教材的教育指向;另一方面,我们要从了解本校、本班学生的实际思想道德状况开始,对教学活动的部分环节做必要的调整与创新。
3.2 激发儿童在道德学习中的真情感
美国教育家布鲁姆指出,“一个带有积极情感学习课程的学习,应该比那些缺乏热情、乐趣和兴趣的学生,或者比那些对学习材料感到焦虑和恐惧的学生,学习得更加轻松,更加迅速”。正如鲁洁教授所说,德育面对的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是人心,而不是抽象的概念化的人、冷冰冰的理性;德育彰显的是人的向善之心,它展示的是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美丽人生的追求。教学活动中师生的情感激荡,正是这门课最大的魅力所在。当然这种情感不是刻意“创设”出来的,而是师生在面对现实生活中真实的问题情境中所自然流淌的真情实感。在品德课的课堂上,教师不是居高临下地宣讲道德律条的教父,而是用情感激发情感,用心灵哺育心灵,与儿童一起共同追寻美好的道德生活。
在德育活动中,有一个重要的行为准则:“说真话,比说正确的话更重要”。道德学习是一个价值选择的过程,是学生自主建构积极的道德生活的过程。我们的德育活动要主动地实现由思想关注向价值探究的过程,引导儿童在真实的生活情境中进行价值辨析,自主进行道德学习。教师要创设宽松的教学氛围,积极引导儿童在课堂教学中敞开心灵,表达自己内心深处最真切的生命体验。
3.3 引导儿童在现实生活中真行动
德育是实践性很强的教育活动。我们开设思想品德教育课程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学生在考场上得高分、拿名次,也不是为了学生在课堂上把大道理讲得天花乱坠,而是为了,让学生真正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真正成为有道德、有规则的公民。可是,长期以来困扰我们德育工作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学生的知行分离问题。我们在教学中把课堂与真实生活割裂开来了,只满足于道德知识的传授,忽视了儿童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忽视了儿童在真实的社会生活中践行道德知识的习惯养成。
品德教育的关键在于激情导行。我们要善于把抽象的德育知识、德育概念转化为具体可感的行为规范。对于少年儿童来说,我们不能只是给他们讲授抽象的道德概念,与其讲那么多大道理,不如具体告诉孩子们具体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即使告诉了具体的行为规范还不够,还应该创设活动情境,让学生亲自操作践行,并在实际生活中长期坚持,形成行为习惯。德育活动并不是随着《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活动的结束而戛然而止,而是伴随着一个人生命成长全过程的漫长活动,是终身修炼的过程。
注:本文是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生活德育理念下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有效实施的研究”(课题编号1804147)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高德胜.以学习活动为核心建构小学 《道德与法治》教材[J].中国教育学刊,2018(01).
[2] 章乐.引导儿童生活的建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对教学的引领[J].中国教育学刊,2018(01).
[3] 鲁洁.道德学习:关注生活、反思生活、改变生活[J].教育研究,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