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事诉讼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及提升对策
2020-03-17蔺学梅
蔺学梅
[摘 要] 在法律的教学内容中诊所式教育的应用越来越受到教育领域人群的欢迎,是当今法律界实践教育的经典形式之一。在法律学科当中,民事诉讼法的应用性和实践性都很强,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方式能够丰富传统的教学方法,但目前我国法律教学工作中仍有许多资源和制度需要完善。探究在教育改革不断发展的大环境下,民事诉讼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总结法学教育的新思路,落实民事诉讼法教学的提升对策。
[关 键 词] 法律;诊所式教育;民事诉讼;教学改革;教学体系
[中图分类号] G728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0)36-0182-02
近些年,法学教育不断改革,目前法学核心当中民事诉讼是教育内容的重中之重,相关院校也在不断完善创新,结合新的教育需求改革教学方法,实现新的教学变化,实现法学教育的良性发展。在法学教育工作当中,要重视学生的主体位置,开展互动式教学,为民事诉讼教学搭建相关平台,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强化法律技能,帮助学生实现法律知识的累积,保证其后续法律职业水平的提高。
一、当前民事诉讼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传统民事诉讼法学教学方法
传统的民事诉讼教学中,大部分教师采用的都是“填鸭式”教学方法,单纯地重视教学理论的讲解而忽视民讼法与司法实践的关系,这种传统、死板的教学方式应用至今,最主要的原因是很多法学学院阻断了目前法学课程和民事诉讼法学之间的学习。逐渐使民事诉讼法成为枯燥乏味的科目,民事诉讼法专门课程当中,理论和实践缺乏有效的连接。另外,在很多法学课堂上,教师大部分采取台上讲解,让学生记笔记的方式,只要学生熟读书本内容就可以通过考试,分数成为判断学生对学习知识掌握程度的重要标准,这种教学方法对学生主观能动性的调动和学习参与性的增强没有任何意义。
(二)传统教学方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民事诉讼法教学当中,大部分教师仍然使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模式,使学生作为教学的参与者,这种教学方式培养出来的学生不能满足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民事诉讼法教育的不足主要表现在缺乏成熟的教育运行模式。大部分学校的教育观念落后,教学方法传统,对学生个体能力的培养和个人特长的发掘不够重视,这一受传统观念影响的教育方式过度重视理论知识的积累,而忽略学生专业技能实践能力的培养,对学生个体认知水平和实践到动手操作能力有不良的影响,更谈不上让学生将所学的法律技巧应用到民事诉讼的实践当中。
二、法律诊所式教育视角下教学方法改革的措施
(一)在法律诊所式教育的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变革
法律教育领域的工作人员要重视教学理念的转变,改变传统的法律教育理念,在教育工作中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要在人才培养目标中将塑造优秀的法律职业人才作为法律教育工作的最终目的,教育工作者要重视法律教育观念的树立,要采取积极、完善的思路开展教学,结合符合目前社会发展需求的教学方法完善教学策略,只有教学思维发生变化,相对应的教学行为才有可能实现提高。法律教育工作者要有改变传统教学思维的勇气,要善于转换思维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基本发展。
(二)准确定位教学目标
高校法学教育有别于其他普法工作,其工作的主旨是为法律界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法学专业的学生往往会成为今后法律界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司法实务工作的法官、检察官等以及法律学理论的研究人员。所以,在确定教学目标的定位时,要有别于律师实务课程,民事诉讼法教学不仅要让学生掌握司法程序知识,而且要向学生传授司法理论。要实现学生未来职业发展规划的顺利进行,就要强化教学实践,保证学生掌握身后的法律知识理论。所以,民事诉讼法教学除了要让学生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和相关诉讼程序的进展,更主要的是向学生介绍立法背景和理论,掌握相关的知识内容,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更深入地掌握诉讼法学习的重点,明确立法的依据。
(三)重视课堂内容的取舍和教学方法
在高校诉讼法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在向学生传授专业知识的时候选择更容易被学生接受的方法。传统的教学工作中,大多为教师在台上照本宣科,学生记笔记,整理学习难点,教学内容过于死板。教材当中的内容要全面讲解的话节奏过快,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法的教学课时基本为五十四课时,想要充分发挥这些课程时间的作用,就要对教学内容有所取舍。对于不存在理论争议且浅显易懂的知识一笔带过,对于存在争议并且不易解决的问题要深入讲解。总而言之,要在教学过程中有所侧重,让学生掌握全面的诉讼法知识点和相关立法,完善教学内容。
另外,不同的讲解方式所取得的教学效果也有差别,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有看似相似却有很大不同的内容,在讲解这类问题时要重视方式方法。在讲解有相同点的知识时,可以采取比较的方式进行,这样能收获更好的效果。可以在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法律知识理論比较抽象,学生的实践能力又比较低,所以在教学工作中引入相关案例能够引导学生掌握更多的抽象法律知识和理论,让学生结合感性的案例理解抽象的法律,或者在案例中总结法理,这些都是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重要方法。
(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在课堂教学中,要重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只有调动学生的主动性才能实现学生整体能力的提高,教师要在教学工作中丰富知识内容,引起学生的关注,让学生更为用心地学习课程知识。大学生的生活内容比较丰富,其理解和接收知识的范围更为广泛。如果完全以课本知识为主,学生难免会感到枯燥,所以,教师要认真备课,在讲解的时候要结合科学先进的知识理论,结合社会实践内容开展教学,以此吸引学生的关注。另外,要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要在课程结束之时引导学生进行新课的预习,让学生带着问题来学习后面的内容,充分表达自己的疑问,教师展开针对性的讲解。比如在诉讼当事人的教学内容时,关于被告的确定、第三人的认定和共同诉讼人的认定开展教学。大学的专业课程和其他教学不同,如果完全由教师讲解知识内容,不管是知识的丰富程度还是广度都不能满足学生个体的发展需求。教师要鼓励学生读一些专业的知识理论,要让学生了解课外阅读对于个人的知识累积和实践总结的重要意义。
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教师在讲解专业问题时,可以提供相关的论文线索,引导学生主动查阅,学生的课外阅读是强化其知识储备的重要方法,比如法律教学中的人民陪审制度,多数国家都将其作为民主制度审判中的体现加以规定。但因为不同国家具体方式有所差别,相较于我国诉讼法所规定的人民陪审制,因为媒体方面的关系,社会大众对于英、美、法國家的陪审团制更为熟悉,教师要引导法学专业的学生对这些方面的问题全面地了解相关的法律,教材在陪审团制和参审制方面的讲解内容不能做到全面具体,所以教师可以让学生通过课外阅读材料加以了解,也就是说,法学专业的学生所学习的知识内容除了要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之外,还要重视实践应用和理论研究,要在这些内容发展的基础上强化个体认知,所以教师在督促学生开展课外阅读的同时,要锻炼学生写的能力。民事诉讼法课程一般对学生写的能力比较重视,相比较来说,刚开始进行法律学习的学生写作能力较低,正因为这样,教师要鼓励学生积极写作,让其在写的过程中了解并能够分析民事诉讼的相关法律问题,强化个人的见解,深化对专业知识的认识。因为学生个体认知有限,所考虑问题的广度和深度会受到知识储备的影响,想要让学生独立地实现诉讼法学理论的拓展,研究是比较困难的,所以教师要鼓励学生讨论,要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讨论的过程当中来,强化表达能力,通过多年工作经验总结,在法律教学课堂上让学生构建小组将探讨结果以小组的形式表述出来。这种教学模式相较于独立完成论文的方式对学生个体能力的提高有重要的作用,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讨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制度以及法律规定中的不足,或者是制度所发挥的时效性的内容,让学生结合课外文献进行讨论。这种讨论的模式要比单纯的讲解更为生动形象,能够让学生更为清醒地认识知识体系。
(五)重视现代化教学工具的作用
随着学校教学设备的完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课件,除了能够减少板书的书写时间,充分利用课堂时间之外,还能够让单调枯燥的法律问题变得更加形象生动,特别是在一些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具体程序等部分内容中,比如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的各个阶段,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不同等具体问题,如果凭借教师的口头讲解或学生个体认知就会出现理解不足的问题,但通过多媒体视频的播放形式向学生展示一些庭审记录或教学影像就能够强化学生的理解和认知。
(六)结合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
在所有法律学科当中,民事诉讼法是实用性较强的一门课程,教师要重视教学当中实践教学环节的落实,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其内容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可操作性,所以课堂内容要重视实践操作,强化学生的理解。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到法院参加案件庭审的旁听,或者在课堂上播放一些庭审记录,当课程结束之后,要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的活动,通过多样化的实践活动,强化学生对民事诉讼法的认知。对个体的感性认识要有良好的把控,保证民事诉讼法教学过程生动灵活,让学生真正掌握举证、质证、认证等环节的实践过程,重视程序化的理念,为今后实际工作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总之,教学改革的发展完善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新时代对人才需求的主要培养目标,良好的发展机会为法学教育提供了很大的挑战。各高校法学教育要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养成,要重视法律人才的人力资源建设,优化教师的团队结构,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的素质和提高职业能力水平,要重视法律相关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完善、创新,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个体能力,为学生今后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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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马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