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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与边缘:左右江苏区土地革命新论

2020-03-13余涛

广西社会科学 2020年5期
关键词:东兰县东兰土地革命

余涛

(广西民族大学 a.马克思主义学院;b.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广西民族大学研究基地,广西 南宁 530006)

左右江苏区是土地革命时期由邓小平、张云逸、韦拔群等中国共产党人在广西西部创建的一块重要革命根据地,也是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唯一的红色根据地。目前学术界对于左右江苏区土地革命的研究,主要是从宏观层面概述土地革命的政策及成效①主要研究成果有:陈欣德《左右江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运动》辑入《左右江革命根据地》(下),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版,第1080-1093页;黄成授《广西壮族革命史》,广西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第158-162页;张声震主编的《壮族通史》(下),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984-993页;钟文典主编的《广西通史》第3卷,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94-195页;王明前《左右江革命根据地的苏维埃和土地革命》,载《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王明前《红旗卷起农奴戟——中国苏维埃土地革命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367-373页。。总体而言,现有研究对苏区土地政策实施效果的差异化梳理不够,特别是对导致这一差异化的原因尚未分析。因此,本文试图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史料,尝试对这一问题展开探讨,以深化对这一历史问题的研究。

一、左右江苏区中共组织的发展概况

实行土地政策需要系统的组织领导才能取得实效。中共强调“党是土地革命的领导者”,在实践中就“必须注意党组织底工作,勿使其发生较弱的现象”,要“组织有威望的、能工作的党团,以执行党的命令”[1]。左右江苏区中共组织在当时到底发展怎样,需要具体分析。实际上,左右江苏区从地域上大致可分为以东兰县和凤山县为主体的中心区,以及其周边县份如百色、奉议、果德、平马、恩隆、都安、凌云、隆安等为主体的边缘区两部分。由于中心区在地理位置上远离敌人重点设防的大城市,交通不便,中心区的群众从事革命运动的时间较长,革命意识较为强烈,群众基础较好;而边缘区属于敌我力量反复争夺拉锯的游击区,中共的力量在中心区和边缘区的发展情况是不同的。

从中心区中共组织的发展看,大革命时期左右江的农民运动风起云涌。1926年4月,中共广西地委派党员余少杰到右江地区工作,发展党的组织,建立了右江地区第一个党支部——中共恩奉特支。当年11月就建立了东兰县第一个党组织——中共东兰县支部,成为右江地区最早的党组织之一,属恩奉特支管辖[2]。中共东兰县支部成立后,积极吸收优秀的农运骨干,不断壮大党的力量。1926年冬,继右江农民领袖陈洪涛、韦拔群之后,农运骨干陈伯民、陈铭玖先后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后,农军骨干黄世新、陈恩深、黄举平等也先后入党。1929年夏,随着革命形势好转,东兰党员人数迅速增长。东兰县农运骨干韦菁、黄明强、牙苏民、黄大权、黄昉日入党。1929年夏,东兰县共建立了县支部、农军总部支部和武篆支部三个党支部,党员发展到50多人[3],从而为建立中共东兰县委创造了条件。

1929年9月召开中共广西省第一次代表大会,中共广西特委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决定把党的工作重点从城市转移到左右江地区,为建立革命根据地做准备。中心区党组织的发展进一步加速。1929年10月下旬,中共东兰县委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韦拔群、严敏、黄举平、韦菁、黄明强为中共东兰县委委员,严敏任书记,黄举平任副书记(11月严敏调任左江地区工作,黄举平继任书记)。东兰县委成为右江地区第一个中共县委。东兰县委成立后,领导建立了8个区委、37个支部,1930年夏有党员400多人[4]。

与此同时,凤山县的建党工作也已开始。1928年秋,中共田南道临时特委派遣陈洪涛到凤山县下三段(今属巴马瑶族自治县盘阳、赐福、凤凰乡)、李正儒到西山开展建党工作。1929年8月初,黄松坚和韦菁一起被派往凤山县盘阳区开展建党工作。同月,中共凤山县特支在盘阳成立,黄松坚任书记。1929年11月10日,受上级党组织委派的中共党员李林、赵天保在本农区坡心村社更屯组建中共社更支部。同年12月,中共凤山县特支书记黄松坚在下三区组建中共弄里、弄览、福厚、法福、京利、巴追、板欢、法旺8个支部,同时成立中共盘阳区委员会和凤凰区委员会。同日,中共东兰县委委员韦菁在凤山县城组建中共城厢支部。至此,中共凤山县特支下属有特支直属4个支部和1个小组,2个区委会及区委会下属的9个支部。1930年春,区、乡党组织建立全部完成,计有5个区委会,25个支部。1930年2月,右江工委将凤山县特支改建为中共凤山县委员会,黄松坚任书记。凤山县特支、凤山县委先后领导建立了本农、长里、盘阳、赐福、凤凰等5个区委,共辖25个党支部,党员283人[5],也是当时右江地区党员较多的县委之一。

中共在东兰、凤山建立党组织的同时,也努力在边缘区发展党的力量。如在百色起义后,中共右江工委将恩隆县特支改为中共恩隆县委员会,书记滕德甫,委员5人。县委下辖10个支部和1个小组。1930年3月,滕德甫为保护群众作战牺牲。右江特委书记陈洪涛在平马整顿党组织,建立中共恩隆县特支,县委终止[6]。中共思林县委员会也在百色起义后正式建立,书记陈金平,委员4人。县委下辖两个支部,1个党小组。1931年5月,由于敌情险恶,思林县委终止[7]。又如1930年12月,敌人占领右江沿岸各县城镇,成立不久的百色临时县委只能管理二都半个区和三都半个区。韦拔群同黄举平商议后决定,撤销百色临时县委[8]。再如1930年1月21日,红七军第一纵队第二次解放隆安县城,成立隆安县革命委员会,县革命委员会主席是中共党员李干(壮族),同年2月7日,红七军撤离隆安,县革命委员会解体[9]。由此可见,中心区的东兰、凤山县基本上都建立了较系统的县、区、乡三级党组织,中共的基层政权也相继成立,为中共领导土地革命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而在边缘区,中共系统的组织建设困难重重,而且由于敌情复杂,形势严峻,随时要撤销或转移。

二、中心区土地革命的实践及成效

除了在各地努力发展党的组织外,按照上级指示“要积极的在工人雇农贫农中发展党的组织”[10],中共广西特委较为重视组织和革命的工农化。左右江苏区“共有千余党员,成分上是雇农贫农占多数,余为中农”[11]。如党员黄永祺生于都安县都阳土巡检司下都阳的壮族农村家庭。1930年7月下旬,果德县苏维埃政府成立,黄永祺当选为主席。党员黄德胜是恩隆县林凤乡洪梅村江洪屯人。百色起义后,黄德胜被群众选为洪梅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这些党员干部能坚定执行中共的土地政策。黄永祺当选为果德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后“根据右江苏维埃政府颁布的《土地法暂行条例》,分别在龙马的都阳、敬村,感圩的局平,果化的龙由等地进行土地革命试点”[12]。洪梅村苏维埃政府主席黄德胜“积极带领本村群众开展打土豪、分田地的工作”[13]。中心区的东兰、凤山县在党组织、党员的动员下,土地革命顺利开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其一,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打消群众的担忧成为顺利开展土地革命的前提。如凤山县委组织了6个宣传队,印发红色小册子,人手数册,在县委书记黄松坚的带领下,分别到中区那禄乡、长里八达乡等地宣传土地革命[14]。此外,培训基层党员群众也是一项重要工作。凤山县长里区八达乡在划分农村成分时,刚开始分不清富农和中农、贫农的标准,县苏维埃政府土地委员会主席到该乡,组织农民学习了“土地法暂行条例”中有关划分阶级成分的规定,使大家逐步掌握了政策标准[15]。为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水平,邓小平与韦拔群研究决定在东兰武篆旧州屯开办党员干部培训班,培训东兰和凤山两县的党员干部,为全面开展土地革命培训党员骨干队伍。学员大多是从东兰、凤山两县的党员干部选拔而来,约有100人,由邓小平、韦拔群、雷经天等人亲自授课。学员毕业后回各乡开展土地革命工作。

其二,组织并依靠以贫雇农为核心的阶级队伍。“党应该特别注意贫农和工人的组织,因为他们是农村中拥护党的政策的主要成分”[16]。东兰、凤山县委指示各区、乡组织雇农工会,作为在农村开展土地革命的基本群众组织,成为党开展土地革命的依靠力量。如在凤山县8个区苏维埃政府对应设立8个区雇农工会,67个乡苏维埃政府中,有25个乡设立乡雇农工会,即长里区八达、那爱、平江、板任、巴林、板满6个,芝山区上林、那王2个,参里区八龙、江里、那烘、松里4个,中区朗里、三洞、恒里、才劳、苟文、巴板、那禄7个,本农区袍里、社更、拉力、行兴4个,盘阳区法福1个,赐福区塘乐1个[17]。雇农工会设有主席和生产、调查、组织、宣传等委员,原则上吸收最坚定的雇农参加。东兰县东里屯共耕社就是依靠雇农工会才顺利成立的。《韦拔群评传》中这样写道:

1930年一二月间,东兰县东里乡成立了贫雇农工会,一天晚上,韦拔群召集贫雇农工会会员陈继保、陈保根、陈日衣、韦尔芳等人在东平河畔开会。韦拔群说:“我们闹革命是为了贫苦农民翻身,生活好,现在我们虽然分了点田地,但是生活还是高低不平,我们怎样搞,个个才能有吃有穿呢?大家要想一想啰……”后面还讲了一些打破思想顾虑的话。“拔哥,还是你给我们先开一条路吧,你怎么样子讲,我们就怎么样子跟。”“对!对!”……韦拔群听后便说:“照我的意见,今年的田地大家一起耕一起种,以后得来的谷子一起分,这样大家都有饭吃,不会有高低不平衡的现象了。”这时,大家都精神起来,腰板挺得直直地坐着,异口同声地说:“好办法呀!”“干!”“说干就干!”韦拔群见状摇手让大家静下来,接着说:“别急呀!你们愿意,还得听听群众的意见啊!”于是,大伙嚷嚷着站起来,分头开展工作去了……1930年3月29日这天吃过早饭,成群结队的群众穿得整整齐齐,手里举着各色的小旗,欢天喜地来到共耕社成立大会的会场,会上一致通过了《东里共耕社章程》[18]。

可见,对如何开展土地革命工作,基层的党员自有办法。韦拔群首先召开东里屯贫雇农会议,向大家详细解释开办共耕社的益处和目的,并提出办共耕社的具体设想和方法,从而消除了少数贫雇农的顾虑。他们又向其他人开展工作,群策群力,最终获得了东里屯群众的一致同意。

其三,明确团结和打击目标,销毁土地契约和债务契据。凤山县盘阳区党支部成立后,党员选择在群众基础较好的福厚乡、盘阳乡、法福乡进行土地革命。这几个乡给地主打长工和租地主田地种的佃户约有300多户。他们受地主压迫剥削较重,阶级觉悟高,具有革命斗争精神。党支部把贫雇农发动起来,团结中农,清算地主压迫剥削的罪行。在提高政治觉悟,了解和掌握政策,明确做法的基础上,召开乡群众大会,当众烧掉各种契约,宣布没收土豪劣绅、地主的财产和田地,分给贫苦农民。在盘阳、法福两乡没收了地主罗肇修、韦土官、黄家骏、黄显伦的田地,分给无田地的贫雇农[19]。据不完全统计,土地革命期间,全县(根据地辖区内)共没收地主田地31869亩,粮食1330115市斤,耕牛1110头,共有143户地主的田地、财物被没收[20]。

其四,依据《土地法暂行条例》,分配土地。土地分配根据《土地法暂行条例》以乡为单位“按照全乡贫苦无土地的农民人数,由土地委员会决定分配的标准”,然后召开全乡农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最后发给土地证。东兰县各乡分配土地的具体办法大概有三种类型:一是按人头分配,原则上劳动力每人一份,非劳动力每人半份,外出当红军的,也分一份土地给其家属耕种;二是只分给雇农,补给贫农(地主少,没收土地不多,因此采用这种办法);三是抽多补少,抽肥补瘦(无土地没收的乡所采用的办法)。当时多数乡采用第一种办法,都邑区的板兰、苏邦、苏托三个乡采用第三种办法。在分配土地的过程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例如板兰乡干部韦桂荣,带头抽出一块田(4升秧种的面积)补给韦敏宽;弄勇屯韦庆邦抽出一块田(4升秧种的面积)给牙满屯韦桂芬家;六兀屯韦卜汉抽出一处田(5升秧种的面积)补给板兰屯陈怀恩家;苏托乡覃卜优抽出一斗六升玉米种的旱地分给黄恒春、黄恩尤两家[21]。分田到户后,政府发给土地证确认产权。如东兰县长江区安桃乡苏维埃政府发给壮族农民韦甫的土地使用证上写明了姓名,分得土地的名称、类别、地质、亩数、用谷种量等[22]。东兰县于1930年5月基本完成土地分配工作。在党员干部的发动下,一部分群众不要求把土地分到各家各户,而愿意共耕。“韦拔群动员自己的家属,带头把全部耕地、耕牛和农具首先入社。”在他的带领下,东里屯民积极报名参加,纷纷入社。“三月二十九日,东里屯举行了共耕社成立大会。大会通过了共耕社章程……东里全乡共一百二十户,五百七十多人全部入社,居住在西山的瑶族同胞也有的参加了东里共耕社。”[23]尽管东里共耕社顺利建立起来,但右江党组织认为共耕社必须建立在农民高度自愿的基础上,才能发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在土地革命全面展开后,由于大多数群众不愿意参加共耕,所以很少建立共耕社。

土地分配是在区、乡等基层单位开展的,由于东兰、凤山中共基层组织健全,执行力和战斗力较强。这两县地主豪绅的土地以及一切财产都被没收分给各族贫农、雇农和红军士兵。土地分给瑶族人民后,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粮食产量随之增加。以当时瑶族人民主要聚居地的西山、中山、东山而言,土地革命时期平均每四把谷种种下后能收获谷一斗多,折合白米一斗,“这一丰收产量为史无前例”[24]。据统计,东兰全县农民平均每人都分到可供九个月米粮的土地,再种些玉蜀黍、薯芋等杂粮,就够一年的粮食,每家每年收获的粮食,至少相当于在反动统治下的中农了。因此这两县的农民群众已经得到土地革命的利益,生活获得相当改善。

随着中心区的土地革命深入开展,农民得到了自己的土地,极大激发了他们的革命热情,他们踊跃加入革命阵营,进而促进了苏区的巩固。东兰县较早完成土地革命的一些区、乡,如武篆的东里、勉俄、旧洲,兰木的定桃,泗孟的屯长,太平的纳腊、巴王、田亮,长江的板隆,都相继成立了童子团、少年团、运输队、草鞋队、缝衣队、交通队、给养队、耙田队、破坏队、侦查队、牧牛队,几乎全民皆兵。由此可见,左右江苏区土地革命在形式上虽然与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稍有不同,但是革命道路的基本内涵,即土地革命和农村根据地建设的相互促进,无疑与中央苏区具有一致性。

三、边缘区旧政权对土地革命的阻挠

中国历史上各个政权机构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官方力量很少深入基层。处于左右江苏区中心的东兰、凤山县,中共的组织机构直接延伸到基层,党员就来自当地农民群体,熟悉地方民情,通晓地方事务,群众已直接处于党的政治影响之中。由于“东兰的干部比较好,故成绩亦较好,土地革命比较深入”[25]。而处于边缘区的奉议、平马、思林、果德、隆安、凌云、向都等县由于没有建成系统的中共组织,虽然也都成立了苏维埃或革命委员会,但是各县苏维埃大多属于临时性质,它不是由区、乡苏维埃组织起来的,党在群众中的基础仍然非常薄弱。

在边缘区的中共组织系统尚未建成,党的力量还不强时,群众不得不面对乡村原有的一套政权体系。乡村的原有政权同个人拥有的财富之间有很大的关联。杜赞奇在对华北农村的研究中发现,乡村领袖往往由富裕有声望的人充任[26]。左右江地区亦如此,历史上左右江实行土司制度。土官将大量田地分赐给手下头目。如凤山县土官“哨以下为石,设总石、总管,给田约二百把;石以下为村,设头人苏老、保正等目,给田约各百六七十把……自宋末叶历元明至清咸丰同治年间,相沿无异”[27]。改土归流后,该地仍保留着土司制度的残余。如在1926年以前的21年间,原安平土司李德普及其子李少鹤3次任弹压官、县知事等职,前后共有13年[28]。又如从1912年到1928年,太平末代土司李昭在1912—1915年任第二任弹压官,其弟李珮于1920—1921年、1922—1925年两次出任弹压官[29]。在李氏父子任职期间,与当地民众矛盾很深。可见土司后裔及手下头目还保持有近半个世纪的权势,他们转变为县知事、土豪、绅士,仍旧是土司权力的承袭者,对管辖下的人民,有生杀予夺之权。他们成为革命时期“土豪劣绅”的典型。如东兰县武篆区豪绅地主杜瑶甫、梁士训各占有土地一千多亩[30],到处是他们的田庄。杜瑶甫的父亲杜文明,曾任东兰团务总局局长[31]。

大革命时期中共领导下的打土豪运动,打倒的大多是一些土地众多的土司后裔和大土豪乡绅。如1927年2月,东兰县农会在县城召开数千人大会,游斗大土豪杜瑶甫,会后还押杜到武篆、西山等地游斗,使其威风扫地,最后畏罪自杀[32]。又如1927年7月23日,韦拔群带领手枪班及农军并农讲所学员,镇压了残酷剥削农民、暗中勾结匪兵的武篆大地主梁士训[33]。但土地众多、农民怨恨的大土豪毕竟只占少数,乡村领袖大多由小地主、富农担任,这股庞大的群体以各种妥协的方式在革命中得到了生存。

乡村领袖依然与财富、知识有关,只要做出革命的姿态,依靠原有的威望,那些小地主、富农们很容易在并不牢固的新生政权中重新取得权力。土地革命举措常常会因为他们的抗拒阻挠而实施艰难。他们对深入开展土地革命,不仅态度犹豫不决,而且经常利用其在乡村中的地位不召集苏维埃政府的会议和群众大会,私自更改决议或者以调查土地关系之后再分配等理由来阻碍并延缓分配土地的工作。凌云、百色、奉议、恩隆、思林、果德、向都等县的政权掌握在富农手里,形成新豪绅阶级。他们不但掌控了当地党组织及政权、军事的机关,阻止党和土地革命的发展,而且还阻止党与群众接触。如在思林,基层地方的苏维埃委员成分多数是中小地主,他们利用其地位或者保存着原来私有土地或者分配水田肥田给自己及自己的朋友、亲戚,而将瘦田、旱田分给贫农、雇农。即使已经分配给贫农、雇农的土地也不解决耕具问题,使他们没有办法耕种。亲自参与左右江土地革命的邓小平曾说:“至于其他地方”,土地“名义上是平分,实际上很少地方分,处处是富农新豪绅反土地革命的作用”[34]。虽然“对于富农领导是右江极严重的问题,我们一开始就注意到,可是富农的魔力大,我们党的领导力弱,故其影响常能存在于苏区中”[35]。由此可见,在边缘区由于党组织力量薄弱,为原有乡村权力体系的继续生存提供了空间。虽然原有体系在革命体系的包衣下,有时也不得不做出一些让步,但这两种权力体系的运行方向并不一致,土地政策在实践中也常常因此而发生变形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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