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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建国前后的农村经济变迁

2016-11-24陈敏华

2016年34期
关键词:土地革命农村经济变迁

陈敏华

摘 要: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土地革命使得带有资本主义雇佣性质的经营模式在农村开始日渐兴盛。解放前的小农经济伴随着农业商品化开始日渐分化,围绕土地的经营模式也由过去租佃经营占主导地位转变为租佃与雇佣并列或结合的格局。建国后,出现中农化趋势和一定范围内的贫富差异,并为日后认识领域的长期纷争和僵化思维埋下了隐患。

关键词:农村经济;变迁;土地革命

抗战爆发前,经过数年的土地革命,人地紧张关系虽然有所松动,但在大部分乡村封建经济仍占统治地位。加之战争的破坏,使得土地集中仍普遍存在;手工业、金融业及商业的情形也不容乐观,在混乱中日显枯竭萧条。可以说,整个乡村经济是凋敝不堪。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除重视民族主义的号召力外,把很大精力放在了继续土地革命以照顾民众切身利益、扩大政治参与以提高民众政治地位等事务上,使得带有资本主义雇佣性质的经营模式在农村开始日渐兴盛,经济发展出现了新的趋向。到新中国建立初这一势头略显规模,党内就此还开展了激烈的争论。与党在农村加大经济变迁步子相伴随的,农民心态呈现出了多样的态势。有获得土地后的暂时兴奋感,也夹杂着因长期私人恩怨引发的复仇感,这些心态延续到建国前后的土改时,在个人复仇之外还扩展出了阶级复仇,极端的平均主义思想也随处可见。种种迹象表明,这些心态伴随着中共的土地革命而产生,但又与中共的初衷相背离。也就是说党在为推动乡村社会变迁作出各种努力时,其他新的障碍却不请自来。面对以上种种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党内的统一认识显然有助于铲除有碍社会变迁的不利因素,当然有效吸纳个人想法也是不可或缺。

一、土改中农民多样心态的萌生

解读各级党组织的政策文本不难发现,早期党领导的土地革命以阶级斗争理论打破了乡村社会延续许久的宗族关系,以往的族长、房长、家长等开始被冠之以“地主”、“富农”、“中农”等政治身份示众。在与地主争夺土地的阶级斗争中,乡村社会的整体面貌似乎发生了大的变化。但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像文本描述的那么简单。土地革命的实践在各地呈现出了非常复杂的图景,原有社会结构并未随着革命政权的建立而相应解体,反而出现了革命体系与原有体系相互依存的局面。“由于习俗的难以改变,党并不能直接挑战,只能采取退让或妥协。”①与此相关的是,“阶级斗争夹带着五花八门的心态蓬勃展开,私人恩怨、仇富心态还有各种各样‘农民意识与马克思主义变相地结合起来。趁火打劫、乱杀乱抢、阳奉阴违等现象遍地开花。”②同时,国民党散布的改良主义幻想,在农民中的影响也很深。到抗战时期,农民的政治意识虽有所提高,但前期形成的心态未发生根本改变,胆小怕事、顾虑重重仍主导者他们的行为。之后中共强化革命意识形态的努力下尽管有所改变,但常常以个人复仇的狭隘做法表现出来。此外,绝对平均主义和惧怕冒尖等心态也随处可见。

二、农村社会多种经营模式

解放前的中国社会是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30年代随着帝国主义侵入的日渐推行,小农经济伴随着农业商品化开始日渐分化,围绕土地的经营模式也由过去租佃经营占主导地位转变为租佃与雇佣并列或结合的格局。从生产关系的角度来看,这两种生产模式可以区分为租佃关系与雇佣关系。因二者着眼点不同,使得土地所有者与生产者代表了不同的阶级身份。“前者着眼于土地关系,因此区别为地主、自耕农和佃农(即半自耕农),后者着眼于劳动关系,区别为雇佣他人劳动的地主、富农和与人佣工的雇农。”③从社会经济史的视角看,租佃经营下的出租地主与雇佣经营下的经营式农场主的性质也有着本质区别。前者凸显的是封建主义,具体生产方式为传统的家庭经营,后者涵盖着资本主义,主要依赖雇佣劳动。这一混合局面的出现可能由于以下原因所致:一是中国农村的资本主义经过几百年的进程有了萌芽和发展;二是与中共领导土地革命并随之建构了乡村革命政权有关。早期是苏维埃政权打破了乡村社会的原有结构,从法令上承认农民是乡村社会的主人。到抗战时期,土地革命中农村地主剥削中带封建主义成分之部分进行取缔,对资本主义优越于封建主义的特性予以认可,也促使雇佣经营模式在很多地区压倒了传统的租佃经营。三是源于两种经营模式迥异的收益。一般来说,自己经营农场,可以合理调配土地与劳动力,这是靠佃户家庭小农经营的出租土地地主所无法达到的。

三、土改后农村经济发展新趋向的争论

雇佣经营在农村的命运岁跌宕起伏,但夹缝中攀岩的这一模式还是引起了相关农民经济状况一定程度的变化,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中农化趋势和一定范围内的贫富差异。关于中农化趋势,有研究者作了界定,是指土改后中农的户数在农村总户数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中农成为农村中的最基本力量。它以绝大多数农民的经济地位提高为前提,这一前提是建立在农民个体经济发展的基础上。④而在此过程中出现一定的贫富差异及人口分化是必然的结果。到1948年底随着党对土改中纠“左”力度的加大,雇佣经营的地位也发生了悄然的变化,中农化趋势开始越发引人注目。如何评价与定位土改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这一新趋向,影响着党的农村政策。

建国后,对农村经济发展新趋向引起了争论,对我们农业必须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必须进过新民主主义到达社会主义,争论双方的看法基本一致。只是朝着这个方向前进时具体路劲的选择上思路不同。但争论中的个别遗留问题和对一些基本理论概念的不断咀嚼,却为日后认识领域的长期纷争和僵化思维埋下了隐患。如:对涉及中国革命与建设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存在模糊认识,在农民角色转换上定位不清,对作为民主革命主力军的农民在革命胜利后理应是新民主主义建设乃至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动力持怀疑态度,导致对土改后农民发家生产、经济上升视为小生产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过早萌发了消灭私有财产、改造农民的想法。另一方面,存在对农民在互助合作运动中出现的分化认识片面,过分强调分化可能导致的资本主义趋势而忽视其中隐藏有农村生产力提高的效应,更看不到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作用。认识上的这些偏差必然导致反对竞争,并无视合作中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侵犯。

注释:

① 黄琨:《革命与乡村 从暴动到乡村割据:1927~1929》,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179页。

② 袁年兴:《苏区教育与区域社会变迁》,《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

③ 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65页。

④ 邢乐勤:《论土改后中国农村社会阶层的分化》,《浙江学刊》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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