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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现代国家建设的理论主题与发展逻辑

2020-03-13

广西社会科学 2020年5期
关键词:国家制度政治

(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1)

现代国家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问题,“软弱或失败的国家是世界上很多最严重的问题的根源”[1]。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逻辑,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国家作为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旨在协调“现实的人”的各种关系,以使人和社会不致在阶级冲突中被彻底消灭,然而国家一经产生便获得相对自主性,从“社会公仆”蜕变为“社会主人”,沦为阶级统治的工具。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是无产阶级反抗资产阶级剥削和压迫的产物,旨在使无产阶级为主体的全人类彻底摆脱来自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社会关系以及人类自身等关系的多重压迫,实现人的解放。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关于现代国家建设问题的探讨,从来都不是局限于政治革命或者纯政治领域的政府制度建设,而是囊括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生产力发展与人的发展这三重关系,蕴含着推动实现人的政治解放、经济解放、社会解放并最终迈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理论主题与发展逻辑。自1921年诞生以来,中国共产党便致力于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提出了超越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未来国家制度主张,并领导人民为之进行不懈斗争,最终在1949年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56年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使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解放。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建设的经验与不足,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系统总结中国现代国家转型的正反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形成了以经济改革为新起点、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主线、以增进民生福祉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价值原则的现代国家建设路径,开启了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国家建设、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探索、新实践。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系统把握中国新型国家制度建设的理论主题和发展逻辑,厘清中国新型国家建设道路与资本主义原生型现代国家发展模式的本质区别、比较优势,是新时代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对于更好地坚定“四个自信”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的根本理论主题

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一本专著系统阐释社会主义国家问题,但他们在《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战》《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明确了无产阶级实现政治统治的科学内涵、价值原则和实践要求,为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指引。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这一论断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全部理论主题和实践主题,指出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根本价值原则,即为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实现无产阶级为主体的全人类彻底解放。这一价值原则始终贯穿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国家问题的基本论述中,是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的根本理论主题。与原来意义上的国家相比,无产阶级统治的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已经不再仅仅是阶级统治的有组织的暴力机器,国家的阶级统治职能逐步让位于社会管理职能,具有了“半国家”的性质,落脚于最大限度地增进民生福祉、实现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即推动实现人的政治解放、经济解放、社会解放。

第一,社会主义国家是从资本主义社会迈向无阶级社会这一过渡时期的“半国家”。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便作出“两个不可避免”科学预示,但“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3],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以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为前提。国家在无产阶级实现政治统治后并没有立即消亡,还需经历无产阶级革命专政、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列宁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两个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的国家呈现从政治国家向“自由人的联合体”过渡的“半国家”性质,国家的阶级统治职能逐步让位于社会管理职能,国家将着力于为人的发展创造条件。具体说来,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正式提出“无产阶级专政”概念,强调无产阶级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4],初步揭示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双重属性。一方面,无产阶级专政作为资产阶级国家的否定与超越形式,是无产阶级统治的民主的政治形式,仍保留着国家的一些特征。另一方面,无产阶级专政是达到最终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实现人的解放的过渡时期的公共权力组织形式,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国家。后来,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深入批判德国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既不谈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也不谈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的拉萨尔主义倾向,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5],正式将资本主义社会后的人类社会划分为无产阶级革命专政、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三个发展时期,进一步明确了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国家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历史坐标。虽然中国在1956年便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但中国的社会主义建立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极端低下、人的发展相对滞后的基础上,还没有完全实现列宁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6]。简单说来,正如列宁强调无产阶级专政是“新型民主的(对无产者和一般穷人是民主的)和新型专政的(对资产阶级是专政的)国家”[7],虽然这一时期的国家还仍然保留着传统意义上的国家的一些权力特征、制度形式,但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已经逐步让位于社会管理职能,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突出职能。

第二,社会主义国家是旨在推动实现人的解放的政治形式,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治国理政、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马克思主义作为“关系”的学说,人的关系主要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这三重关系。这些关系原本应是和谐共生的,但是“现实的人”却在阶级社会深受来自自然必然性、社会必然性、人类自身必然性的“三重奴役”,长期处于异化状态。“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人自身”[8],而通过民主的国家制度实现政治解放,是无产阶级实现其他一切解放的首要条件,无产阶级为了完成解放自己、解放世界的历史使命,就必须上升为统治阶级。社会主义国家便是这样的政治形式。1871年,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系统总结巴黎公社运动的实践经验,深刻揭示了无产阶级专政对于实现人的解放的重要意义,蕴含着社会主义国家及其现代化的理论主题、价值原则。首先,无产阶级专政是实现人的经济解放的政治形式。唯物史观强调经济原因是劳动阶级遭受一切剥削、奴役的根源,废除资本主义所有制和雇佣劳动关系是解放无产阶级的关键举措。无产阶级实现政治统治后,将充分利用政权优势来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使生产资料受联合起来的工人阶级支配”[9],不仅劳动成果为全体人民共同所有,而且劳动“从垄断着劳动者自己所创造的或是自然所赐予的劳动资料的那批人僭取的权力(奴役)下解放出来”[10],成为人民群众维持自身生活需要、创造历史的条件,不再是资本家压榨、剥削劳动者的手段,实现了物质生产活动的社会回归,使得劳动阶级的经济解放成为可能。其次,无产阶级专政是实现人的政治解放、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强调,国家的诞生是为了缓和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阶级冲突以使社会保持在“秩序”范围内,防止人和社会在冲突中“被消灭”,然而国家一经产生便由“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蜕变为“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11],政治权力由“社会公仆”异化成为“社会主人”,国家逐步沦为经济上占据主导地位的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实现特殊利益的暴力工具。随着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真正民主的国家制度,被封建地主、资本家等有产者所篡夺的政治力量得以被社会和人民群众重新收回,国家“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充满生气的力量”[12],人民群众获得了实际参与国家治理的可能性,国家重新成为维护人民群众共同利益的“社会公仆”。

总之,与原来意义上的政治国家相比,无产阶级统治的社会主义新型国家不再是有产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不再是以少数人的特殊利益为目的,而是落脚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人民共同富裕,即推动实现人的政治解放、经济解放、社会解放并最终迈向无阶级社会;社会主义新型国家也不再是实现阶级剥削、压迫的“社会主人”,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将逐步让位于社会管理职能,呈现出“半国家”的特征,成为真正服务于人民的“社会公仆”。这双重属性也就决定了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制度建设,不是单纯地为了实现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而是为了推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使人摆脱“三重奴役”、成为“自由的人”创造条件;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建设也不仅仅是纯政治领域的政府制度建设,不仅仅是社会现代化的政治方面,实质囊括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领域的多维实践。

二、新中国成立70年来新型国家制度建设的发展逻辑

1949年新中国的诞生和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深刻回答了“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制度”这一近代中国的历史性课题,消除了近代以来的社会建制危机和意义系统危机,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新中国的新型国家制度建设实质是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新起点。既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原生型现代国家建构路径,又与苏联、东欧各国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政治转型模式相区别,1978年以来的中国新型国家制度建设,是为了协调好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以更好地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是为了处理好社会生产力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关系以更好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可以说,新中国70年的新型国家制度建设,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实现政治解放为根本前提,蕴含着进一步推进经济解放、社会解放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原则,既深刻回答了中国共产党引领中国新型国家制度建设从哪里开始、现在在哪里、将来到哪里去的基本问题,又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原生型现代国家建构路径彻底区别开来。

第一,以经济改革为新起点,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实现人民群众的经济解放。经济原因作为一切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前提,也是贫苦群众深受剥削、压迫的物质根源,无产阶级实现政治统治、建立民主的国家制度后,“如果不立即利用民主作为手段实行进一步的、直接向私有制发起进攻和保障无产阶级生存的各种措施,那么,这种民主对于无产阶级就毫无用处”[13]。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无产阶级革命原本应在资本主义社会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展开,经济解放意指变革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然而,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极端落后的东方国家赢得胜利,经济解放具有了双重含义:一是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人民群众的“真实劳动权”;二是在变革传统所有制关系的基础上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使人民群众彻底摆脱经济贫困、物质匮乏。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三大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消除阶级剥削的所有制基础,初步实现了经济解放的第一层含义。而在改革开放40余年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一方面强调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不动摇,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壮大共产党执政、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又适时调整国家与市场的关系,毫不动摇地引导、鼓励和支持非公企业的发展,实现了“从单一公有制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前无古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14],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使人民群众摆脱经济贫困,基本实现了经济解放的第二层含义。同时,经济改革的实践探索,也为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找准了突破口、指明了方向。

第二,以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为主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手中,始终为民所用。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无产阶级政权虽然实现了政治权力的社会回归,但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政治形式还没有彻底消亡,具有“半国家”性质,“对于公共事务的处理就必然呈现出国家、社会组织与公民等主体协同共治的状况”[15]。然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各社会主义国家却陷入全能政府境地,乃至出现许多新问题,推进政治体制、社会体制改革成为20世纪七八十年代各社会主义国家面临的共同课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明确“以现代国家构建为中心”[16]的政治改革路径,逐步形成了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核心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实现“四个转向”,基本厘清政党、国家、社会、人民的关系,推动社会主义国家机器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利益。具体说来,一是实现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到“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17]的政党定位转向,无产阶级政党建设和现代国家制度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实现从倡导党政分开到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转向。在对“文革”时期权力高度集中、党政权责不明晰的深刻反思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应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18],邓小平也认为党政分开“有利于加强和改善中央的统一领导,有利于建立各级政府自上而下的强有力的工作系统,管好政府职权范围的工作”[19]。历史地看,改革开放初期之所以倡导实行“党政分开”,旨在构建权力有限而又行之有效的现代国家制度,有着特定的时代语境①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着党政关系,人们主要形成了“党政合一”与“党政分开”两种模式之争,其中包含着很多正确的观点,但也存有失之偏颇的看法。这其中就包括对邓小平提出的“党政分开”思想的误读。具体可参考许耀桐《准确把握“党政分开”内涵》,载《北京日报》2013年3月25日。。然而,随着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无产阶级政党的执政地位面临挑战。后来,中国共产党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升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20],更加突出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地位。三是实现从国家整合社会到强化社会作用的转向。无产阶级统治时期的社会治理原本应是国家与社会的协同共治,但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却是国家整合社会,社会发展较为滞后。进入21世纪,中国共产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并在多次中央全会上围绕“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21]的社会管理目标作出重要部署,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国家与社会、公民的新型关系。四是实现从政治统治、社会管理到国家治理的转向。“国家既具有阶级统治和剥削的功能,又具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22],只不过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在无产阶级统治时期更加突出,对人的统治将逐步让位于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23],更加注重国家政权对于社会生产的引领作用,逐步推动政权建设更好反映人民意志、保障人民利益,更加凸显国家对于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社会职能,尤其是党的十八大深刻阐释“国家治理”的科学内涵、价值目标、实践要求,并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4],明确了社会主义国家治国理政的新方向、新实践。

第三,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与人的发展日趋统一。正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25],虽然中国共产党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但是并没有将经济发展作为唯一追求,而是将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相统一,强调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对于增进民生福祉、实现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作用。比如,邓小平在20世纪80年代谈及中国在极端落后的状况下为什么不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时指出,“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几的人富裕起来,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生活富裕的问题。而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再过二十年、三十年,我国生产力发展起来了,也不会两极分化”[26]。1992年,针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时代之问,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7],指出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需要以实现社会生产力发展与人的发展的有机统一为指引。正基于此,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新型国家制度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始终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治国理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改革、制度建设,逐步消除阻碍甚至禁锢人的发展的各种障碍,为更好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强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指出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28],明确了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29]的目标,并在脱贫攻坚等战略中迈出坚实步伐,推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与人的发展的辩证关系日趋统一。

总体说来,推动实现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无产阶级政党治国理政的根本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国家区别于资产阶级社会的所谓“现代国家”“自由国家”的最显著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制度建设的历史进程,既是为了消解近代以来的社会建制危机和意义系统危机、建立健全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制度体系,也是为了推动实现人民群众的政治解放、经济解放和社会解放并最终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人的发展学说的生动实践。

三、坚持好、发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制度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全会一方面系统总结中国新型国家制度建设的伟大成就、宝贵经验,高度概括中国新型国家制度的显著优势,阐明了中国制度与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制度的本质区别、比较优势;另一方面又从十三个层面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政治问题,“既阐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30],为新时代中国新型国家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举措。当前,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新型国家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既要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深入学习好、贯彻好党中央的新要求、新部署,还要加强对中国新型国家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驳斥资产阶级理论家对中国制度的歪曲和“误读”,为坚定“四个自信”提供理论支撑。

第一,高度警惕西方资产阶级社会的所谓“自由民主国家”“宪政”等理论陷阱,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按照西方现代国家理论的基本观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向后发国家或地区展示了它们的未来国家图景,后发国家将遵循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模式转型为现代国家。然而,英、美等国是否代表了现代国家的唯一样态?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早在19世纪中叶,马克思、恩格斯便揭示了资产阶级社会的所谓“现代国家”“自由国家”的本质及其内在限度,无产阶级专政和“自由人的联合体”便是对它们的否定与超越。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立足唯物史观对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进行深入剖析,强调资产阶级社会所谓文明的现代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31],指出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对劳动阶级来说不过是国家机器从封建主换到资产阶级手中而已,并没有改变劳动阶级深受剥削、奴役、压迫的悲惨境地。后来,他们在政治经济学研究和政治批判中进一步揭示了资本主义现代国家的本质与内在限度,深入批判了资产阶级社会的所谓“现代国家”“自由国家”。1875年,针对德国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提出“争取建立‘自由国家’”以及“荒谬地滥用‘现代国家’、‘自由国家’等字眼,甚至更荒谬地误解了向之提出自己要求的那个国家”的拉萨尔主义倾向[32],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理论家大肆宣扬的所谓“现代国家”,“建立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础上”[33],本质上是资产阶级利益诉求的体现;恩格斯也强调,资产阶级社会的所谓“自由国家”是以无产阶级的被剥削、压迫为基础,实质是对自由的否定,“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候,它需要国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一到有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就不再存在了。”[34]可以说,资产阶级理论家极力倡导的所谓“现代国家”“自由国家”“宪政”,只是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关系及其利益诉求在政治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的反映,所体现的不过是资产阶级“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35]的意图罢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的现代化理论,虽然把握到传统国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的必然趋势,但也蕴含着后殖民地国家或地区将按照英、美等国所展示出来的“现代国家”“自由国家”的景象去实现政治转型的价值倾向。历史证明,现代化理论在20世纪下半叶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颠覆社会主义政权的有力武器,是诸多前社会主义国家成为“自由国家”、无产阶级政党亡党亡国的催化剂。因此,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制度的过程中,既要充分把握人类文明的一些共同规律、共同价值,借鉴吸收西方国家制度的一些有益成分,也要高度警惕所谓“自由民主国家”“宪政”等理论陷阱,坚定不移走好中国道路。

第二,要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前提,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改革、制度建设,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坚定制度自信。马克思强调,“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36],虽然中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没有发生大的变更,业已确立的现代国家建设路径也富有成效,但是中国的国家制度还存在不少弊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优越性也尚未得到完全体现,诸多体制改革、制度建设仍滞后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抑制社会生产力发展、阻碍人的发展的桎梏依然不少,继续完善和发展现代国家制度是新时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能力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共中央提出“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重要任务[37],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先后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为新时代现代国家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引。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中国共产党近百年发展史上首次专门对新时代如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关键举措,是中国新型国家制度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推进新型国家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举措。当前,继续加强中国新型国家制度建设,至关重要的就是坚持好、发展好业已确立并经受住实践检验的正确道路,旗帜鲜明地抵制和反对各种杂音,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改革、制度建设,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建设的制度体系、理论体系,为到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基本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总之,无产阶级统治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仅仅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实现阶级统治的政治形式,更是实现人的政治解放、经济解放、社会解放并逐步迈向实现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全人类彻底解放的社会形式;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现代国家建设不仅仅是政治领域的政府制度建设,实质囊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多维实践,落脚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面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课题,既要遵照党中央明确的方向、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改革、制度建设,进一步处理好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生产力发展与人的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要系统把握中国共产党引领中国新型国家制度建设的宝贵经验、显著优势,加强中国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高度警惕西方国家大肆宣扬的所谓“自由国家”“宪政”等理论陷阱,构筑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国家制度建设的学术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提供理论支撑,推进中国新型国家制度建设取得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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