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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教学在线课堂与三段式教学法的应用

2020-03-04

教育观察 2020年22期
关键词:三段式民商法教学法

边 蕾

(山西大同大学,山西大同,037009)

虽然近年来我国高校教育的资源设施逐渐完备,为教育成果的提升注入了活力,但是高校教育学科建设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在法律教育方面,很多高校没有与当前社会主流接轨,法律知识存在实践性空白,对许多法律理论只是完全照搬,并没有引导学生进行思维发散,导致大学生在现阶段依然无法真正理解法律的内涵,对法律的解释五花八门,没有形成统一的价值观。[1]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高校普法教育只负责给学生提供资源和设备,却没有做好课程设计和实践引导的工作。教师的责任感缺失,学校没有从根本上构建校园法律实践体系,只是让学生自行摸索,使教学浮于表面。鉴于此,本文对将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策略。

一、三段式教学法的定义

从字面上的含义看,三段式教学法指的是将教学过程分为基于学生的价值目标体系构建的三个阶段,分别是调动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对法律多元化的思考、加强法律的创新与实践。[2]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学生只有先对法律学习有兴趣,才能逐步融入个人的创造性思维,最后将具体的创造理论转化为应用实践。相应的,根据这三段目标价值,教师也要将教学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教师的良好引导、教师的激发创造性、教师的实训教学。这三个阶段的教学并不是简单的铺设,教师绝不是漫无目的地进行引导、思维激发,而是有目的地对课程进行设计和开发,匹配合适的教学方法与内容。在第一阶段,教师需要寻找到法律与学生价值共通的认识点,筛选丰富有效的法律传播形式,让学生在有趣且有益的法律讲堂中学习,调动其对法律学习的积极性。在第二阶段,教师需要设置法律情境,将比较高深而抽象的知识转化为直观认知,吸引学生进行思考,并且激发激烈的讨论,从而让学生完成个人实践计划的创建。第三阶段,教师要将法律的演练与实践划分为评价体系,让学生参与有价值的法律实践,在过程中自省,再次温习法律功课,从而真正地具备积极的价值观。

二、三段式教学法在民商法教学中的积极意义

(一)简化教学内容,给予学生消化时间

民商法是近年来法律知识在社会领域应用较为广泛的内容,涉及金融管制调控、企业经济模式的规划与调节、社会的人为活动管理等多个方面,需要深入学习的内容较多。[2]学生如果只是按部就班的学习,死记硬背民商法的学科知识点,将难以真正理解民商法内容的具体含义。而在传统的教学课堂中,教师常注重铺设式教学,也就是将法律知识点大量灌输给学生,没有考虑到学生学习的能力与心理接受能力,注重数量而不注重质量。学生往往还没有理解上一课的知识点,下一节课又被迫接受大量知识点,且这些知识点分散而毫无联系。这最终导致学生觉得枯燥乏味,学起来苍白无力,丧失学习兴趣。三段式教学法则考虑到了学生接受知识的阶段性,循序渐进地向学生传授知识,给学生消化并思考的时间,从而提升学生学习民商法的兴趣。

(二)锻造综合素质,形成目标价值体系

从以往的教学经验看,任何一种学科教育,所承担的最大职责都是教化学生,提升学生的品德素质。尤其是民商法教学,更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素质,让学生能够在参与法律实践的过程中准确应用知识,以道德准则为取向,在道德与法律的准绳中进行正确的评估,不能将法律作为盲目实施道德动机的游戏,也不能将道德完全置于法律之外。在传统的民商法教学中,学生因为性格具有差异,学习法律的动机也有着差异,在分析民商法的具体案例时常投入个人情感,以个人的主观判断决定诉讼的走向。例如,民商法中“民事纠纷与诉讼”一课蕴含大量的民事行为案例,包括因租借摊位造成的法律纠纷、不动产遗嘱带来的法律纠葛。其中有一经典案例:某老太太只有一子,且该子将其名下的不动产抵押创业,最后血本无归,老太太并不知情,她有意将不动产留给侄子,并立下遗嘱,但银行找其儿子索赔时,其子因无力偿还而自杀,导致不动产分配出现纠纷。很多学生在开始了解这一具体内容时都会下意识选择帮助老太太,罔顾民商法的判断准则,这体现出高校教育过程中只顾灌输理论知识,却忽视了对学生道德和职业素养的培育。而三段式教学法本身就是契合新课改的要求开发出来的,其引导至激发的传导过程本身就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在三段式教学中,教师为了引出教学内容,就会挖掘关于民商法匹配三段式的教学价值内容,而三段式教学的目标就是让学生成为品学兼优的法律人才。因此,可被开发的价值内容应包括针对学生职业观和道德素养挖掘的内容,能够让学生循序渐进地参与实践,在实践中对个人的意识进行试错,从而推翻或维持已有的认知。

三、三段式教学法在民商法在线教学的最佳策略

(一)民商法在线教学的内涵

民商法的内容较多,且三段式教学法的目标体系较丰富,包括民商法的理论知识消化、民商法的实践应用、民商法的综合素养等,如果仅仅采用传统课堂教学是难以达成教学目标的。教学工作者将在线教学引入的好处就在于,其教学节奏匹配民商法三段式教学的特点,能够及时整理和归纳各种知识点,帮助学生回顾和反思。在传统课堂中,教师讲授完一段课程后,学生就会忘记之前讲过的内容,但是在在线教学中,这些内容能够被记录在数据库中。这种方式能够让学生随时进行思考,从而完成三段式教学法的第一段目标。而且,在线教学能够借助技术性手段,打造民商法的实践空间,包括针对民商法实践的各种板块及提供云服务的民商法咨询、民商法公众号,而教师也能通过图文和视频,生动地向学生展示民商法在社会领域中的具体应用,并让学生同步进行演练,提前感受民商法应用的工作模式,逐步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这就契合了三段式教学法的二、三段目标。

(二)三段式教学法在民商法教学中的具体策略

1.引导学生寻找思路

在这个阶段,教师对学生进行课程重、难点分析的关键就是培养学生的思维方式。对此,教师首先要进行课程展示,进行项目展示。而且,教师采取在线课程与三段式教学方法结合的方式为学生讲解教学内容,教学的目标是让学生更好地掌握学习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高校学生根据民商法教学课程的任务,要牢记教师讲解的内容,并对这些内容进行评价,产生自己的认知。在开课前,教师要对学生之前学过的知识进行检查和提问,并让学生分小组进行PPT讲解。讲解完毕后,教师可以将疑难问题分配给学生,让他们自主讨论,以此培养和锻炼学生在学习中发现问题并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此过程中总结知识、探寻规律。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要针对每个小组的情况进行适当的指导。待讨论完毕后,教师就仍未解决的问题进行引导性的讲解,帮助学生理解。

2.激发学生的学习思维

三段式教学法的最终目的不是让学生单纯地学习知识,更多的还是教会学生学习的思维和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教师必须熟练运用三段式教学法,在课堂上多讲解民商法的案例,让学生进行思考活动。刚开始时,教师要让学生明白教学理念和教学目标,不要让学生盲目地学习。之后,教师再结合在线课程给学生讲解法律知识,在学生学习的过程中进行检查和控制,及时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

3.加强教师知识的更新能力

高校民商法教师和学生自身的知识管理和知识更新水平不同,实际上,高校教师与学生都应该不断提高自己在知识层面的独特性。现在的信息环境已经让学生在获得充足知识的同时,陷入了碎片化的学习模式中。事实上,在线课程在高校民商法教学中的应用改变了高校教师完全不适应学生需求的灌输式教学模式。如果高校民商法教师能够保持自己的知识更新水平,在教课的时候不断呈现知识的逻辑,而不是信息的列举,就能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学生的需求。

4.普及教学对象

当前,很多参与民商法学习的学生都是理工科学生,他们并没有长时间、系统地学习过法律,所以并不具备良好的法律习惯。在法律学习过程中,这部分学生可能因为个人不良的学习习惯与风格影响,很难规范性地将民商法作为自我强化现代化意识的工具。[3]很多学生仍然保留着一些传统狭隘的意识,在法律学习中更多地将其作为未来工作的媒介,没有与自身建立联系,不会利用民商法保护个人权益。因此,教师必须准确挖掘出这些学生的心理特点,对他们具有传统思维的思想进行教育。在进行民商法教育时,教师同样需要加强他们的审美能力培育。而审美能力培育就需要调动学生的感性思维,让他们以艺术创造的形式在日常生活中实践民商法,从而可以更快地消化知识,将理论转化为实践。因此,教师需要培育学生的鉴赏能力与价值判断水平。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发展,法律的作用性逐渐显现出来。民商法是社会管理中不可缺失的法律部分,能够构建良好的法律监管体系,协调社会经济矛盾。而高校作为培育民商法应用创新人才的关键途径,必须进行教学模式的转变,真正将民商法使用精髓贯穿教学过程,从而提升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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