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临床工程师的从业准入与培养
2020-02-21孙哲田金许锋
孙 哲 田 金 许 锋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工程处,北京 100191)
1 前 言
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多种高新技术陆续应用于医疗设备,不仅为患者的诊断与治疗提供了先进的技术支持、为患者带来了福音,也推进了医疗设备向着专业化、精密化、复杂化和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带动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的学科发展,如何保证医疗设备安全、有效、可靠地运行成为学界关注的重点。美国急救医学研究所(Emergency Care Research Institute,ECRI)在其网站发布《2019 年十大医疗技术危害》中,多项提及医学装备的安全性及可能给患者带来的危害[1]。此外,随着技术的发展与管理理念的革新,临床工程已与医疗、护理、临床药学共同成为现代医院的四大支柱[2],“加强医疗安全装备与警报管理”也被列入中国医院协会2019 版患者安全目标之一:要求医院建立医学装备安全使用与管理制度、建立安全使用培训计划等[3]。这些不仅对医疗设备的研发、维护和管理带来了挑战,也对临床工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临床工程师是指将工程与管理技能应用于医疗技术,以支持和促进患者医疗安全的专业人员[4]。通过应用工程学原理、技术与医工结合的方法,研究并解决医疗机构中有关医疗设备的管理与使用、提供安全有效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并与临床医务人员共同开展应用研究的医学工程人员[5]。
2 我国临床工程师的人力资源现状
相较于欧美国家,我国医学工程专业发展起步较晚。在医疗机构中,临床工程师人才数量偏少、素质有待提高、专业结构比例失调,尚不能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5-13]:
2.1 人员数量不足
有研究表明,美国医院每百张床位平均配备2.5 名医学工程人员,但我国仅为1.2 人。2015 年,原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针对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职能设置与人员配置出台指导意见,要求:二级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的人员数量与实际开放床位数量比例不低于2 : 100,三级医疗机构不低于2.5 : 100 。但实际状况,北京地区仅有少数医疗机构能够满足该要求 。
2.2 学历水平整体偏低
临床工程师多以中青年为主,但是整体学历层次偏低,学历以大专及以下学历人数比重最多,呈“宝塔形”结构。
2.3 医学工程专业人员较少
具有医学工程专业知识的人员较少,而其他专业的人员数量较多,存在由非医学工程专业毕业的人员担任临床工程师、甚至个别医疗机构由其他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现象,导致技术水平层次不齐。
2.4 高级职称人数少、人员流动性大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数量最少,初级及以下职称人员数量最多。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薪资待遇有待提高,导致临床工程师人员流动性大、人才流失。
2.5 医疗机构对医学工程专业投入不足
由于临床工程师的技术能力无法满足岗位需求的情况比较普遍,使得医疗机构需要依靠设备销售厂家和第三方维修机构完成设备维修与保养工作,增加了运营成本,导致医疗机构对医学工程专业缺乏重视、投入不足的现状。此外,不同医疗机构对医学工程专业的重视程度存在差异,个别单位甚至将临床工程师定位于“设备修理工”,这也加剧造成我国临床工程师发展不均衡的现象。
笔者认为造成我国临床工程师人力资源现状的根本原因是从业准入门槛较低,尚未建立统一的、规范化的临床工程师准入与培养制度。
3 国际临床工程师从业准入与培养经验
相较于欧美地区以及日本等国家,我国临床医学工程专业起步较晚,1978 年才作为独立学科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当时仅有少数几所高校开始设立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招收本科生进行培养[14]。与临床医师、律师等其他职业相比,我国至今尚未建立统一的临床工程师资格准入与认证制度,只由各医疗机构在招聘时设置各自的准入标准,导致对医学工程专业重视程度高的医疗机构,设置的招聘准入标准相对较高,对人员的毕业专业、毕业院校等均作出要求,因此其招聘的临床工程师的技能水平、综合素质相对较高;反之缺乏重视的,则准入标准较低,招聘的人员水平相对偏低。造成了临床工程师的水平层次不齐,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医学工程专业的学科发展。
以邻国日本为例[15-16],在临床工程师的资格准入上,根据日本《临床工学技士法》,获得日本厚生大臣颁发的临床工学技士资格证书者,才可从事生命维持管理装置的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工作。根据《临床工学技士法》,高中毕业后,在有临床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资格、设有“临床工学技士科(专业)”院校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毕业后,须参加日本厚生省统一组织的“临床工学技士国家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临床工学技士资格证书”,才可进入医疗机构担任临床工学技士职务。此外,日本临床工程师在工作后还要接受继续教育,并获得相关专业学会认定,例如,满足日本透析医学会认证条件的临床工程师,可获得“透析技术认定士”认定,才能从事透析设备维修保养等相关工作,以此敦促各临床工程师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技能。日本对临床工程师的培养和资格准入以法律形式进行明确规定,对毕业院校、培训内容以及考核认证等均作出规定,以此保证临床工程师技能水平的均质化,进而带动了医学工程专业的学科发展。
美国也建立了成熟的临床工程师资格认证体系,只有通过美国临床工程学会(American College of Clinical Engineering,ACCE)认证者,才具有上岗从业资格。美国临床工程学会统一负责全美医疗机构临床工程师的职业资格认证,并对认证流程、考核方式、考核内容以及认证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临床工程学会对临床工程师上岗资格采取动态管理,定期对通过认证者进行复查,对其再认证考核作出明确要求,以保证工程师能及时进行学习、更新拓展专业知识、满足工作需要[17]。
4 建 议
对于我国而言,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和其他行业人员管理体系,遵循临床工程师的成长规律,正确设计我国临床工程师准入与培养制度[18],提高从业准入标准,进一步推进临床工程师整体水平,以保障医疗设备安全、有效、可靠地运行,保障患者安全。
4.1 加快建立我国临床工程师从业准入制度
笔者建议,对于临床工程师从业准入标准的制定,应当发挥专业学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治,可参考国际经验,由学会制定认证流程,具体包括:确定准入资格;制定准入考核内容;制定继续教育计划;加强行业监管,定期对工程师进行资格再认证等[17]。
由于临床工程师的操作对象是直接作用于患者的医疗设备,其职业技能水平将对医疗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建议以医学工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作为参加行业准入资格考核的最低标准。在准入考核内容上,不仅包括对专业技能的考查,还应当包括对沟通能力、人文素养等综合素质的考核。临床工程师服务于临床工作,需要与医务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以便及时得到临床一线的信息反馈,并能够指导设备操作者正确、安全地使用设备,因此良好的沟通能力对于临床工程师必不可少。此外,由于临床工程师服务的最终对象是患者,因此需要具备与医务人员同等的共情能力,能够感受患者因疾病带来的痛苦与困境,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为患者的医疗安全提供高质量的技术保障。获得资格认证的临床工程师可以从事普通医疗设备的维护工作,但是对于直接影响患者生命、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高精设备,还需要获得相关专业协会的再次认证。如果说,获得从业资格认证的工程师是“成品”,那么,只有再次经过专业协会认证的工程师才是“精品”,才有能力从事高精医疗设备的维修与管理[18]。此外,对于临床工程师的认证应是动态的,为促使工程师不断加强学习、满足临床工作需求,应当对临床工程师资格进行再认证,对于不能满足岗位胜任力的,应当及时予以淘汰。
4.2 推进完善医学工程专业教育体系建设
为加强临床工程师的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医学工程的学科发展,除了建立从业资格准入制度外,还需要从源头进行改进,即推进完善医学工程专业的教育体系建设。临床医学工程学属生物医学工程学的分支,与病理学、药理学等同属于“基础医学”范畴[19]。我国医学工程专业教育起步较晚、应用教育发展缓慢[8]。近年来,一些医学院校已开始重视医学工程专业教育、加大投入力度,但由于其工程学专业的师资队伍有限、教学力量欠佳,设计的教育课程多偏重医学专业,且以理论授课为主,造成培养结果不能完全满足医疗机构的实际工作需要[20]。
医学院校应当重视医学工程专业具有的交叉学科属性,加强学科间的交融合作、优势互补,尝试与工程专业相关院系建立联合培养机制,一方面发挥自身在医学教育方面的优势,另一方面,由于医学工程专业的特点,由工程专业相关院校承担部分培养任务,有利于夯实学生的工程专业理论基础、拓展知识宽度,也能够提供更多的实践与实习机会,提高实践操作技能水平。
此外,毕业后教育作为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相比于临床医学等专业,医学工程专业的毕业后教育制度尚在探索建立过程中。值得欣慰的是,临床工程师的毕业后教育已纳入了中国医师协会培训体系,目前已制定了《临床工程人员规范化培训大纲》,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及考核方法等均作出了规定,部分单位已作为试点基地开展试点工作[6]。
我国对于临床工程师的培养,已纳入原卫生部《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 年)》: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等产业创新型人才[21]。可见我国对于临床工程师的要求已不再限于设备的维修与管理,而是向着“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发展。未来科技与社会的发展趋势,决定了必须重视医学工程的学科建设以及临床工程师的培养与管理。临床工程师的成长需要长期的培养与训练,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需要探索一条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与管理体系,以推动我国医学工程专业的学科进步,吸引给更多优质人才投身于医学工程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