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92所托幼机构儿童体格现况及膳食营养供给状况调查分析
2020-01-08张向东周小燕
张向东,周小燕,雷 军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保健科,浙江 丽水 323000)
学龄前儿童处于生长发育的旺盛时期,膳食营养是否充足合理,不仅对童年期的体力、智力有直接的影响,而且对成年后身体素质和疾病的发生都有重要的影响[1]。托幼机构带量食谱通过平衡膳食能供给儿童生长发育所需要的各种营养成分,保证儿童每日营养素按比例摄入。为了解丽水市托幼机构儿童膳食营养水平,从中发现问题,从而采取相应措施,改进膳食供给质量,本研究进行本次调查并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2018年5月,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抽取丽水市九县(市、区)各级托幼机构92所,对其一周5天带量食谱分析,其中省一级托幼机构14所,省二级托幼机构36所,省三级托幼机构33所,未评级托幼机构9所。
1.2 评估方法
1.2.1 膳食评估 采用5日称重结合记帐法,分手工和专业营养软件计算方法。营养分析软件为西安聪慧管理软件公司《幼儿园食谱营养分析软件》和南京汉之阳信息技术公司《智慧树幼儿园营养保健软件》。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膳食营养参考摄入量(dietary reference intakes,DRIs)的80%以上,低于80%为不足,热量超标20%易引起体重过重;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热量营养素来源的合理分配:蛋白质供给的热量占总热量的12%~15%,脂肪占30%~35%,碳水化合物占50%~60%;动物性蛋白质和豆类蛋白质应占蛋白质总摄入量的50%,如动物性蛋白质达到白质总摄入量的50%更好[2-3]。
1.2.2 体格评价 收集样本机构儿童体检资料共19 590份进行回顾性分析。肥胖指体重超过同性别、同身高参照人群值的2个标准差(2SD)以上。营养不良包括消瘦、低体重、生长迟缓。消瘦是指体重低于同性别、同身高参照人群值的均值减2SD以下;低体重是指体重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均值减2SD以下;生长迟缓是指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均值减2SD以下;以血红蛋白<110 g/L为贫血诊断标准[4]。
1.3 统计学方法 由于调查中托幼机构的每日餐次不统一,不能对人均摄入量进行比较,只作占推荐摄入量DRIs的比例进行达标率分析。运用Excel软件进行数据的录入和整理,采用SPSS16.0统计软件对营养素达标率进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儿童膳食中热量及各项营养素达标率情况 本次调查的92所托幼机构儿童膳食中,热量平均达标率低,仅为31.5%,超标率达18.5%,未达标率为50.0%。其中蛋白质和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平均摄入量均低于DRIs的80%。见表1。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三大产热营养素供热比例不合理。蛋白质达标率最高52.2%,脂肪超标率最高56.5%,碳水化合物未达标率最高56.5%。见表2。
表1 92所托幼机构热量营养素来源比达标情况[n(%)]
表2 92所托幼机构三大宏量营养素供热比的达标情况[n(%)]
2.2 各级托幼机构膳食达标率的比较 本次调查不同级别托幼机构膳食达标率中,优质蛋白质、脂肪供热比、碳水化合物供热比达标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优质蛋白质达标率最高的是省二级托幼机构(100%),脂肪供热比中达标率最高的是省一级托幼机构(50.0%),碳水化合物供热比中达标率最高的是省一级托幼机构(64.3%)。见表3。
表3 各级托幼机构膳食达标率的比较[n(%)]
2.3 各级托幼机构供给食物多样性比较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里提出2岁以上健康人群建议平均每天摄入12种以上食物,每周25种以上[5]。本次调查1日供给12种以上的幼儿园6所,占6.5%;5日给供25种以上34所,占37%。不同等级园所在1日供给种数、5日供给种数上存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省一级园所在1日供给≥12种中占42.9%,明显高于其他等级园所的比例;省一级园所在5日供给≥25种中占71.4%,明显高于其他等级园所的比例。见表4。
表4 不同等级托幼园所供给食物种数比较[n(%)]
注:*采用Fisher’s精确检验。
2.4 生长发育体格检查指标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92所托幼机构共19 590名儿童体检出中重度营养不良178人(0.9%),肥胖症263人(1.3%),贫血547人(2.8%)。不同等级园所在患贫血、中重度营养不良上不存在显著差异(P>0.05),患肥胖症上存在显著差异(P<0.05),省一级、三级园所儿童患肥胖症比例1.8%、1.4%,明显高于未评级园所儿童肥胖症比例(0.6%)。见表5。
表5 不同等级托幼机构儿童生长发育主要指标达标率比较[n(%)]
3 讨论
本次调查显示,丽水市各县各级托幼机构膳食营养素摄入达标率总体偏低,热量达标率仅为31.5%,低于刘霞等[6]、林丽华[7]、王琦[8]研究的儿童膳食热量平均达标率。其中蛋白质和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摄入量均低于DRIs的80%。学龄前儿童每周5天在园,1年中约有9个月在园内就餐,托幼机构的膳食供给状况直接关系学龄前儿童的营养状况和生长发育[9]。结果显示,丽水市学龄前儿童膳食营养素摄入达标率低明显突出,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三大产热营养素供热比例不合理。究其原因,可能为托幼机构没有配备专职相关专业的保健员和营养师,只有个别大型或公办幼儿园聘任营养师进行专业指导。不少幼儿园没有从本园的实际出发进行营养素摄入量的计算,其配餐缺乏科学指导、监督和管理。
本研究结果提示,不同级别托幼机构在优质蛋白质、碳水化合物供热比、脂肪供热比达标率上,省一、二级托幼机构最优,其它指标达标率没有显著差异。学龄前儿童胃容积小,咀嚼和消化吸收能力仍较差,但生长发育所需营养素量大,故应提供高营养密度,给予易咀嚼的膳食,在烹调方式上,宜采用蒸、煮、炖、煨等,尽量少用油炸、烤、煎等方式[10]。研究显示,样本地区日供给和周供给食物品种数低于《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要求[5],省一级托幼机构在1日供给数符合要求的仅占42.9%。各托幼机构食物种类普遍过于单一,肉类、胡萝卜等多见,鱼类贝类等较少。不同等级托幼机构在供给食物多样性方面也存在差异性,省一级托幼机构略好于其它等级托幼机构,故今后在食物供给多样性方面均有待提高。此外,膳食营养素达标情况结果显示,不同等级的托幼机构未有明显差异,省一级、二级托幼机构的膳食营养管理仍需进一步提高。
样本地区儿童体检结果显示,营养不良、肥胖症、贫血发生率分别为0.9%、1.3%、2.8%。与浙江省嵊州市俞兴华[11]及温岭市林曦[12]调查结果相比,肥胖症发生率略低,且低于我国9个城市0~7岁儿童超重、肥胖的检出率[13]。此次调查的学龄前儿童营养性疾病发生率总体较低,但不排除可能受调查机构的选择偏倚、入组人群的正态分布差异等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