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可参评专业技术职称
2019-11-24严顺龙
就业与保障 2019年6期
2019年2月18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同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通知明确,在福建省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遵循以德为先、客观科学、专业一致、自愿申报的原则,对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同时,福建省设置破格通道,对长期坚守生产一线且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为经济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包括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