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风险管控筑牢施工安全
2019-11-24孟祥坤刘九思
文/孟祥坤 图/刘九思
为了预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安全,住建部发布编号为JGJ/T429-2018的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正如《朱子家训》中所言:“宜未雨而绸缪,勿临渴而掘井。”该行业标准的实施也警示我们,施工过程亦是如此,必须做好风险管控,防止施工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未雨绸缪、曲突徙薪。
施工过程的风险管控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做好风险管控,不能一蹴而就,而应当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地做好。
全面排查辨识风险。企业是安全风险辨识的主体,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与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管理体系和作业活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科学判定风险等级。企业要对辨识的风险进行梳理,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对风险科学分级,及时核定风险级别,并公告风险信息。
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根据企业风险评估结果,依据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组织落实,实现风险可控。
预警提示安全风险。要建立风险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风险发展变化,实时调整预警级别,明确解除预警条件。
明确风险管控责任。企业对本单位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逐层逐级明确风险管控责任人,实现全员风险管理。
施工过程中要做好风险管控,提升企业的风险管理认知,把事故预防的“关口前移”向“纵深防御”推进,实现事故预防的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大大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利于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绝非小事。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警示我们必须坚持安全发展,扎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在“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今天,只有不断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切实落实好风险管控制度,才能真正做到未雨绸缪,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