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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违规行为的原因分析及教育建议

2019-09-10王阿丹

家长·中 2019年5期
关键词:规则意识

摘要:行为是个体对某一情境做出的反应,幼儿在与周围环境的互动中形成自身的行为方式。与环境的不良互动则会造成幼儿的行为偏差,甚至是问题行为。为了探讨幼儿违规行为的原因,本文从班级教育环境、幼儿自身发展以及家庭背景三方面出发,分析幼儿违规行为的形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教育对策。

关键词:违规行为;规则意识;班级常规

一、幼儿违规行为的原因分析

(一)班级环境对幼儿违规行为的影响

1.行为评判标准不合理。在幼儿园班级生活中,教师更加关注群体规范的建立和维护,将一切不符合常规规则的行为称之为违规行为,强调幼儿的“角色规范化”和“人格社会化”。为了达成这一目标,教师往往建立起细致的规则要求,整齐划一地评判幼儿的行为表现,相对忽视了幼儿的个别差异。这一教育不公的出现也就无形之中埋下了违规行为的“种子,只要教师疏于监督,“种子”就破土而出。此外,许多教师习惯于根据自身的管理需求和工作经验制定常规和规则要求,忽略了幼儿的发展水平和特点。这就很容易导致规则的繁杂、易变以及不合理,从而使班级秩序的保证与幼儿需求的满足之间还未达到完美和谐之效。

2.教师的教育内容与管理方式不恰当。蒙台梭利主张通过“工作”使自由与规矩相协调,即吸引幼儿投入活动中使其有事可做,即可让幼儿走上规矩之路。但实际上教师往往花大量的时间在规则和纪律维持上,忽略了教学内容和管理方式的重要作用。研究显示,幼儿的自我控制能力较低,注意的持续性较弱,如果教师开展的活动不符合幼儿的兴趣爱好甚至是幼儿发展水平,就容易使其注意力涣散,从而出现与教师要求不一致的行为,那么违规行为就发生了。

3.师幼关系需要改善。幼儿从家庭走进幼儿园,与成人的关系由亲子关系转变成师幼关系,师幼关系的品质决定了幼儿对他人和世界的基本认识,影响着幼儿的认知、情感、个性和社会性等多方面的发展。师幼关系的危机也是幼儿违规行为的成因之一:一是教师对幼儿的消极看法。教师惯于断定幼儿顽劣而且缺乏自制力,认为自己处在教导者和管制者的地位;二是教师情绪稳定性的欠缺。随着学前教育热度的增加,对教师的要求也相应提高,教师除了带班之外还有许多的培训、观察、记录等任务,各方面的压力接踵而来,从而导致教师情绪稳定性的降低。研究证明,教师的情绪对幼儿的违规行为、品行问题和多动行为有显著影响,教师的情绪变化会直接影响幼儿的行为表现;三是师幼之间缺乏沟通。教师在一日生活中忙碌于纪律的维持、活动的准备和组织,习惯于根据自己的意志或者是常规规则对幼儿进行评价,少有时间蹲下来与幼儿进行交流和对话,倾听一下幼儿的需要和想法。

(二)幼儿自身的年龄特征对违规行为的影响

1.儿童的认知与道德发展水平有限。根据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学龄前儿童处于直观思维阶段,对隶属于抽象思维的规则还不能完全正确地理解。科尔伯格也认为,幼儿合规则行为的出现也只是源于对惩罚的逃避和对奖赏的需要,规范力来自外在强制力。只要教师疏于管理或者自身抑制无效,其不符合常规要求的违规行为便会显现出来。

2.儿童的自制力薄弱,易受环境影响。人的神经系统的活动机能包括兴奋和抑制两个方面,自制力源自抑制对兴奋适度管理,使两者处于一个平衡状态。但由于幼儿神经系统发展的不成熟,兴奋优于抑制,只要给予他们一个新的刺激,便会引起其行为的更新和变化。在日常生活中,丰富多变的环境、活动以及同伴互动交往,无一不随时为幼儿提供各种新的刺激,从而使其难以保持行为的稳定性,经常出现“违规行为”。

3.儿童自身发展的需要。幼儿在与同伴、材料等周围环境的互动中获得发展。由于身心发展不成熟以及知识经验的欠缺,幼儿与环境“互动”的过程实质上是主体对客体的“试误”过程,即幼儿通过盲目的尝试与错误而逐步获得认识和经验。因此,幼儿的违规行为正是幼儿对常规规则的一个“试误”过程,也可称之为探索过程。幼儿在这一过程中逐渐理解规则的内容以及必要性,从而慢慢形成规则意识。所以说,根据幼儿的认知特点与发展方式,违规行为的出现是规则意识培养的必经阶段。

(三)家庭环境对幼儿违规行为的影响

儿童的童年经历和家庭影响塑造了影响其行为、个性和价值观的终生保持的稳定的核心特征。幼儿违规行为的原因分析是不能逾越家庭影响这道门槛的。研究证明,家庭功能和家庭教养方式直接影响着幼儿的行为表现,和睦友爱的家庭氛围以及民主平等的教养方式可以促进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以及规则意识的培养。反之,不管是溺爱、缺爱还是安全感的缺乏都易于引发幼儿的违规行为,甚至是问题或病态行为。

二、幼儿违规行为改善的教育建议

(一)教师应转变观念,积极看待幼儿的违规行为

幼儿在与环境的互动中获得自身的行为范式。对于幼儿的违规行为,教师不能一味地将责任推诿给幼儿的顽劣本性或者是家庭教育的缺失,而是要积极反思自身的责任与不足,转变自己的观念:一是积极看待幼儿。教师应坚定地认为幼儿具备行为能力并给予耐心指导,让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在增强自我效能感的同时减少违规行为的出现。二是积极看待幼儿违规行为。教师习惯于把幼儿的一切违规、错误、过失或者冲突看成是消极的、不利的因素,实行的是一种“防范教育”。但事实上,幼儿的“违规”之处往往就是我们教育活动的着力点,也是深入了解幼儿的切入点。针对幼儿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幼儿进行提升,更有利于幼儿获得全面而迅速的发展。

(二)教师需明确自身的情绪敏感点

教师的童年经历深刻地影响着其处理幼儿违规行为的方式和方法。比如我们会经常听到教师抱怨:“我们小时候哪有这样啊!我们……”其实并不是幼儿的行为违规了或者是情节有多严重,而是由于教师本身的童年经历所致。所以教师要将自己的经历和感受与幼儿的行为区分开来,客观应对幼儿的违规行为。与此同时,教师还应学会适当地调节控制自己的情绪,尽量保持情绪情感的稳定性,不将个人的喜怒显现于外,甚至是发泄或者隐射到幼儿身上。

(三)根据幼儿的特点开展常规教育

对于幼儿来说,班级规则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及意义。它是保证班级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的前提,更是幼儿健康、全面、终身发展的基础。

首先,教师应优化一日生活安排。班级规则贯穿于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合理的安排是常规教育有效性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其注意事项有二:一是保证幼儿具有相对较长的自由支配时间,以促进幼儿间的交流;二是合理安排过渡环节,避免幼儿的消极等待。其次,教师应稳定班级规则内容。班级规则是班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规范生活和约束行为的作用。教师应该在班级生活中保证规则的基本稳定和统一。其稳定性是幼儿养成良好习惯的保障,其统一性是幼儿规则意识养成的催化剂。最后,采取有效策略对幼儿进行行为塑造。组织常规教育活动,利用故事、游戏、环创和日常谈话等方式对幼儿进行潜移默化的常规教育。

(四)家园合作

家庭和幼儿园是幼儿成长和发展的重要场所,对幼儿的行为、性格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两者不可偏废也不可替代。只有当家庭与幼儿园共同作用于幼兒,目标一致地引导幼儿才能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幼儿的和谐健康发展。而家庭与幼儿园的合作与平衡是否得以实现的关键之处就在于家长与教师之间的关系。首先,教师一定要明确家长的重要作用:他不仅是幼儿发展的指导者,也是教育资源的提供者,更是教师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支持者。其次,教师应该主动与家长沟通,深入了解幼儿及其家庭的同时也积极与家长分享和讨论幼儿的在园表现以及违规行为的解决策略。最后,通过家长会、志愿者等形式将家长吸引进幼儿园或者是学前教育,真正形成教育合力。

(责编  张 欣)

参考文献:

[1]高致娟.3-6岁幼儿违规行为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1.

[2]刘培英.幼儿行为问题之影响因素[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09(8).

作者简介:王阿丹(1988-),女,瑶族,湖南怀化人,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学前教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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