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青年自组织的政治参与分析
2019-09-10雷扬
雷扬
摘 要:政治参与是我国民主的表现,青年政治参与是我国未来政治民主的发展与担当,而青年自组织的政治参与是现在及未来青年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青年自组织政治参与具有“专业性、针对性强;网络化、即时性与持久性交织;组织动员迅速、活动空间大、覆盖面广;敏感性、激进性、片面性”等特点。其对于青年的自我满足,社会的整合,党的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通过健全相关法制、对其分类管理、明确其定位、提高其成员素质等方法,帮助青年自组织的政治参与发展。
关键词:青年自组织;政治参与;特点;意义;发展途径
中图分类号:D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422(2019)00-0107-07
政治参与是公民自愿地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它反映公民在政治系统中政治活动的地位、作用和选择范围。青年政治参与是青年实现政治权利和表达其利益诉求的重要方式。
一、青年自组织形态及特征
1.青年自组织的界定
一般认为青年自组织是指既没有在地方政府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登记,拥有法人资格,也没有在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登记备案的青年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行运作和自我治理,具备一定规模、拥有组织章程和组织框架的青年非政府组织。由于对青年的年龄并没有统一的界定,本研究从具有较完整的政治参与权力与能力考虑,将年龄在18-40周岁界定为青年。以此群体为主体的自组织都是青年自组织。对于青年自组织需要达到的规模,学界也没有统一的定论,一般也未强加限制。有少数研究者或地方为方便研究、管理等,对青年自组织的最小规模进行了要求,如杭州将30名个体会员作为民间社团组织登记的底线。[1]鉴于青年自组织在我国处于初发状态,大量小的青年自组织的存在,本研究认为不设规模标准是一种更好的选择。
2.青年自组织的类别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青年自组织发展非常迅速,加入的人数日益增加,分化的类型也日益增多。从其组织形态来分,当代中国的青年自组织主要有三种形态:一是网络联结形态,包括博客群体、QQ群(MSN群)、网络社团等;二是兴趣组合形态,包括青年旅游团体、青年体育运动团体、青年娱乐休闲团体等;三是临时聚集形态,包括突发性临时团伙、青少年犯罪团伙等。从其功能来分,当代中国的青年自组织主要有6种类型,即社区青年自组织、职业青年自组织、公益性青年自组织、维权性青年自组织、联谊性青年自组织、体育休闲型青年自组织。从以上可以看出,青年自组织更多是业缘或趣缘等组织,政治参与并不是其主要目标或功能。
3.青年自组织的特征
从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来考察,当代中国的青年自组织表现出以下突出的特征:
第一,非正式性。没有上级对口管理的单位,也没有经过正式的注册。一些青年自组织甚至没有正规的规章制度,成员的进出没有正式的手续,成员参与组织活动与否都比较随意。这是当代中国的青年自组织区别于体制内传统青年组织的根本特征;
第二,不稳定性。目前,中国青年自组织是自发性、松散性的组织,成员参与活动也具有灵活性。青年参与自组织的热情不稳定、组织的结构也不稳定,得到的外部支持和帮助有限且更不稳定。这是反映当代中国的青年自组织尚处于发育和发展过程、尚不成熟的一个基本特征;
第三,自治性。自我参与、自我管理是当代中国的青年自组织在内部治理上表现出的较之体制内传统青年组织更为突出的特征,自治性是当代中国的青年自组织的基本特征;
第四,交叉渗透性。一是成员的交叉渗透,一个青年往往同时参加多个自组织;二是青年自组织之间的交叉渗透,青年自组织之间形成密切的交流合作关系,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机制,甚至形成战略联盟,没有明确的边界;
第五,网联性。以网络为基础性联系手段是青年自组织的重要特征。从现有调查来看,具备网络资源的青年自组织,100%是网络化运营。
二、青年自组织政治参与的特点
青年自组织的形态、类型和特征,加之当前我国青年自组织还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青年自组织涉足公共事务程度偏低,决定并突显了当前青年政治参与的总体面相:政治参与的意愿不高、更多参与属于自发状态而非自觉状态,有序政治参与程度低等。这与我国整个的政治参与情况也是相一致的。[2]但青年自组织在公共领域的已然存在,并伴随着我国社会组织乃至世界范围内社会组织的飞速发展,青年自组织自下而上的政治参与必将开辟日益广阔的前景。
青年自组织作为青年力量组织化的新载体,对于社会热点、公共领域群体讨论的增多,正在进一步催生社会公共意见群体的发育,形成新兴社会舆论压力。青年自组织的发展不但拓展了社会关系空间,同时亦在发酵、酝酿其独有的亚文化群体。要使青年自组织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前进,形成社会发展的中坚,必须对青年自组织的政治参与特点有清晰的认识并善加利用。具体来说,青年自组织体现出的政治参与特点有:
1.政治参与的专业性、针对性强
青年自组织的政治参与提供了社会建设发展不同于政府和企业的专业化和纵深化发展趋势。政府对社会的发展呈现出管理性和行政性,而企业更多以赢利为目的和视角参与社会政治等发展。青年自组织由于其非营利性和开放性,能够广泛接纳各种方面的人才和观点。加之青年自组织以业缘、趣缘结合为主,常常对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事物有较深刻的认识。同时,受制于自身规模定位和日常活动平台的影响,青年自组织的政治参与更多体現在对一些具体的社会政治事务的参与中。因此,青年自组织的政治参与具有从社会政治事务的规律性出发,针对性强、观点和建议较专业性的特点。
2.政治参与的网络化、即时性与持久性的交织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9年2月28日发布《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3]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全年新增网民5653万人。我国手机网民规模为8.17亿,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6%。我国手机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5.83亿,年增长率为10.7%,手机网民使用率达71.4%。(如图1所示)
两会期间热点全网传播趋势明显(如图2所示):
而青年善于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恰恰是利用网络的主体。根据中国网2019年3月18日报道对中青年群体关注政府工作报告占比的分析[4](图3所示)显示:
青年群体通过网络关注政府工作报告的人群比例最高,15-25岁占23%,其中25-45岁的群体占58%,两者合计达到81%,可见青年群体占据了网络参政的绝大壁江山。两会前夕,中国青年报社开展“2019全国两会青年期待”调查,累计4.9万名青年参与。结果显示,教育、就业、创业、生育、养老、医疗、住房、环保和司法等九大议题最受青年人关注。这一调查数据也和两会的热点议题高度重合。[5]
对于时事热点的关注和表达,利用网络得到了即时化的表现。这十分有利于与政府咨询决策等的互动。但网络的政治参与也并不是只有这一面,它也为持久的政治参与提供了平台和机会。一些“不沉贴”、一些对政治影响事件的持久追问,也往往推动了事件的最终解决。著名的如“朱令”事件,“朱令吧”对清华大学生朱令铊中毒事件20年不舍的追问,最终迫使北京警方在2013年5月8日首度公开回应朱令案。[6]“郭美美事件”则是政治参与产生持续影响的另一种表现。对郭美美财富的追问,不仅导致红十字协会在短期内所或捐赠的大幅减少,而且引发红十字协会规章、制度、管理等的长远变革。[7]今年郭美美的出狱,再次引起了网络的关注与讨论,其对红十字协会的影响也并没有完全的消除。
3.政治參与的组织动员迅速、活动空间大、覆盖面广
当前我国已经迈向5G网络时代,新时期青年自组织的网络化社会动员方式以其双向互动的传播优势,改变了传统的动员格局,为青年群体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社会活动的空间,增加了社会成效,扩大了社会动员的覆盖面,使网络化动员由隐性向显性转变,丰富了组织动员的方式方法,提高了动员的时效性。这种动员不仅表现在网络上的连接和动员,也增加了网络下组织间的连接和互动。如环保组织对某一地、某一事件的共同发声或共同采取行动等。而且这种活动的空间之大,甚至超出了国界。如朱令案中,一名美籍华人在白宫网上提交的请愿信获得了白宫应回应的10万多人要求的资格,美驻华大使也给予了回应,推升了事件的关注度,影响延伸至海外。[8]
4.政治参与的敏感性、激进性、片面性
青年善于扑捉一些微小的细节,从细节中观察、发现问题。如“表叔”杨达才事件的揭露,就是网友从对其不合时宜的微笑追问,到挖掘其不同场所佩戴的各种名表,然后在网络上广为传播,实现对其的监督。他们也勇于表达自己的见解,在方舟子与崔永元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的论战中,双方粉丝都表现活跃,各抒己见。从稀土安全到对日本的态度,再到克里米亚公投中国应采取的策略等,都不乏各大网络论坛、各种青年自组织的发声与调侃。但青年们的参与也往往有过于偏激、片面甚至错误的一面,如对于相关官员财产公示问题,一些青年或青年组织认为,不能迅速的推进、展开,即反映了党反腐倡廉的决心不够,甚至有可能是党的政策被利益集团把持所致。这完全忽视了在我国复杂的国情中,地域、层级情况千差万别,财产公示需要配套的制度和技术手段来实现等问题。还有少数青年自组织和个人,语言或行为表现出偏激甚至走到了政府和人民的对立面,如宣扬腐化堕落生活的组织、结成盗窃抢劫团伙的组织,煽动民族分裂和对立的组织等,对这些组织要予以坚决取缔和打击。
三、青年自组织政治参与的意义
青年自组织政治参与是市场经济和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体现,对青年的发展,对国家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和意义。
1.有助于青年自我满足的实现
伴随着世界性的民主潮流生长、公民受教育程度的明显提高,当代中国青年普遍具有较之其前辈更鲜明的主体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体制内的传统青年组织不做改变显然已难于满足中国青年多样化的利益诉求表达和政治参与的需求,各种形式的青年自组织正是适应这一需求而得到迅速发育和发展的。青年自组织在当代中国青年中的组织凝聚力日趋增强,其社会影响力日趋凸显是一个不庸讳言的事实。特别是如维权型组织、公益性组织及不少网络型青年自组织都是具有鲜明的政治参与特色的。通过政治参与,他们能实现自我表达,获得满足感、尊重感及主人翁意识。
2.有助于整合社会,形成通畅的利益表达渠道
社会的分化与发展,原有社会管理模式和体制日趋失灵而新的社会治理机制还在形成中。在现有的个人与国家的互动博弈中,常常呈现出原子式的博弈和对抗,既增加了国家管理社会、实现沟通的难度,也不利于个人权益的表达和实现。通过青年自组织,这一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一定程度上形成集合表达,体现出各种社会基层和群体的利益诉求,不仅有利于与国家的沟通和谈判,也有利于群体利益的实现。在某些特殊的时期,各种类型的青年自组织都有可能转化成为青年政治动员、政治参与的组织网络。所以,毋庸置言,青年自组织实际上已经成为当代中国青年利益诉求表达和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
3.有助于为党和政府进行社会建设形成某种支持和支撑,影响公共决策
当今社会,社会领域的事务越来越复杂,而政府机关却又不可能因为社会的复杂性而无限制增加工作人员,增加自身编制。在这样的背景下,青年自组织的有序发展能够适时成为党和政府的好伙伴、好帮手,在社会建设的工程和具体工作中支持党和政府,对于社会建设以及党和政府的发展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同时,青年自组织介入政治层面在一定程度上会帮助政府决策部门搜集社会信息,部分青年自组织的社会参与能使不同类型的信息按照性质、内容归纳集中成为同质的信息流,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政策决策部门信息收集的负担,提高其决策效率。此外,青年自组织是一种非正式组织,这些体制外的组织对社会民主的强调会让有关决策部门听到他们的呼声,这将有助于完善公共政策的利益综合功能,从而达到保证公共政策制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决策过程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保障公共政策制定的权威性。
4.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构
青年自组织通过创设新型个人集结方式,而形成某种新的社会秩序。我国旧的家族、宗族统治势力和秩序早已瓦解。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长期致力的党对城乡社区的一元化管理和全面覆盖,也因为社会流动性的增加、阶级阶层的多元化而作用式微。而当前青年自组织的生长发育,则为我们建立一种新的社会秩序提供了更多可能。青年自组织这种扁平化的组织结构,以及广泛的利益综合与表达,能实现社会的有效沟通,从而有利于和谐社會的构建。
四、促进青年自组织政治参与发展的途径
1.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解决青年自组织发展的合法性问题
我国的青年自组织大多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其自身的身份意识比较淡薄,在多元趋向的发展中缺乏清晰的定位。如此,不仅青年自组织的发展没有规划和明确的轨迹可言,国家和社会也难给予较高的评价和信任。现实生活中,大多数青年自组织没有合法的、正式的社会组织身份。虽然在国家的默许甚或鼓励下,我国的青年自组织也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是,由于缺少明确的法律保护和政策扶持,我国青年自组织的发展与青年民主意识、公民意识觉醒与壮大的迅猛势头还存在落差,与青年自组织快速扩张的成员数量和日益增高的声音分量也不相符合。因此,国家可以完善青年自组织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实现青年自组织的优胜劣汰和正向生长。
我国现有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主体还是“双重管理”制度。《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均规定,社会组织须获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并在民政部门登记。入门登记门槛的限定,在实践操作中造成了以“登记”取代日常监管的局面。而以“归口”限制组织活动的前置式管理,也对组织活动开展、组织行为把控,存在相当程度的缺失。
近两年,国家已在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管理的新方式、新法规。2011年通过《十二五规划纲要》后,广东、北京率先试点统一直接登记。2016年国务院颁布了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简化了社会组织的成立登记,简便规范了社会团体的管理。这些是转变政府与社会关系的一部分,扩大了社会的权力。但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在得以扩大的同时,相关社会组织的管理条例和办法却并没有得到尽快的修订和完善。
因此,国家应在转变政府职能、扩权社会的目标下,积极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实现政社分开,将部分政府公共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建立新的如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模式。明确政府和社会组织各自的责权利,重视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双重管理体制的改革。如此,才能为青年自组织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大的政策、社会环境。青年自组织政治参与才会有法可依、有路可循。
2.对青年自组织实行分类管理,有选择和有重点的帮助其发展
我国青年自组织规模不等,小的二三十人,多的在几百人以上。从已有的调查来看,人数在50以下的青年自组织占到将近半数。而300人以上的组织约占10%。[9]青年自组织的种类更是千差万别,覆盖广泛,国家应确立正确的管理思路和措施。
从规模上来说,与我国现有社团管理办法相符,对青年自组织的发展可以人数作为区间,进行区别对待和应对。我国社团管理条例以50个个体成员作为成立社团的人员要求之一。因此,对于50人以下的青年自组织,因其量多而分散且影响较小,可采取暂时以宏观指导为主,任其自由发展有求才应的策略。这些微小组织往往更具有隐蔽性和随机性,对其管理难以实现全覆盖,即使覆盖也成本过高而收效甚微。同时,它们又是社会充满活力和创造的源泉。只在其请求的情况下给予帮助和指导,既有助于获得向心力又有助于保持“草根”的完全活力。
对于会员数在50-300间的青年自组织,虽然其发展同样具有多变性和不确定性,但作为最具可塑性和发展潜力的群体,应通过共青团组织或社团所在的社区组织实现对其对口帮扶和指导。将其作为目前促进青年自组织发展工作的重点,既有利于抓住青年自组织的主体所在,又有利于培育和指导青年自组织的有序发展。
对于300会员以上规模的青年自组织,其以形成规模、发展也比较稳定,必须要求其正式注册,通过法律法规给予规范和指导。可采取巡视、年检等制度,按照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对于通过审核者给予帮扶性资助。以此,来引导大的青年自组织的发展。
如此,才能一方面使得工作重心突出,帮扶和指导具有针对性,另一方面也减少了社会管理成本,并能有效起到促优淘劣的作用。
从组织种类来说,国家对青年自组织的指导和帮助可以重点通过对公益性和维权性组织的帮扶来实现。因为这些组织最易形成政治参与,对其善的指导和帮扶能产生良好的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
3.提高青年自组织成员的文化素质
青年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形成与稳定的阶段,其所受的教育和文化程度影响着其政治参与水平。正如学者王浦劬所说:“受过良好教育的公民因为有健全的认知技巧,学历高的公民政治关心程度也高,这在某种程度上强化着教育与政治参与的关系。”[10]美国学者阿尔蒙德对美、英、德等五国的考查也表明:“在通常所调查的性别、居住地、职业、收入、年龄等人口统计学变量中,看来都不如教育变量更能决定政治态度,这五国的任何一国中,正是那些受过教育的人,最有可能坚持参与的规范,而可能较少主张个人在其地方共同体有积极参与的责任的,则是那些只受过小学教育或更低的人。”[11]从我国青年自组织的研究可看出,我国青年自组织成员的学历构成已比较理想,大学本科学历的成员就接近60%。[12]但也存在着学历参差不齐(高中以下学历仍占10%),而且受我国应试教育影响表现出高学历低能力、高智商低情商等问题。同时,与终身教育理念和建设全民学习型社会相一致,都应加强对青年的文化素质教育。国家可通过普及完善初等教育,加强和提高高等教育,实现和扩大终身教育,来提高国民尤其是青年人的文化素质。
尤其要加强对青年自组织核心成员的培训与教育。绝大多数青年自组织存在一个或多个核心成员。[13]他们是组织的灵魂人物,在组织中的认可度比较高,组织活动的频度、效度、凝聚力都和他们密切相关。青年自组织的成败大多与他们相关。国家可建立人才库,全面掌握这些青年领袖的特长和个性,有针对性的培养和利用好他们的才能。实现对人才的跟踪服务和培养,拓宽其视野,提高其能力,增强其素质。
4.坚持党的领导,明确青年自组织的定位,整合优化其资源
青年自组织应该明确自身的定位,赋予组织和行动以意义。在发展中国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党、政府和社会各个方面都对青年的发展寄予了殷切的关注和期待,青年自组织要利用好自己的优势和特点、克服自身不足,努力使组织走向更高阶段的、有序有效的政治参与。而这个重点就是要对组织进行正确的定位和规划。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好高骛远,青年自组织应着眼于点点滴滴的前进和进步,扎扎实实取得实效,以自身的努力换来自己和整个社会的逐步发展,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前提下合法合规地参与社会事务和政治活动,担负政治责任。青年自组织要利用好政府、社区等提供的条件和帮助。与其他类型组织,如共青团组织,结成良好伙伴关系,促進自身的成长。
参考文献:
[1]董悦,李凌云,唐洁秋.青年自组织研究——以杭州市为例[J].中国青年研究,2008(03).
[2]周志忍.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公民参与:我国的实践历程与前景[J].中国行政管理,2008(01).
[3]CNNIC发布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19-02-28)[2019-09-10].http://cnnic.cn/gywm/xwzx/rdxw/20172017_7056/201902/t20190228_70643.html.
[4][5]2019年全国两会网络传播大数据报告公布[EB/OL].(2019-03-18)[2019-09-10].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28323836079859556.
[6][7][8]艾然.“朱令案”舆情特点及对舆论引导工作的启示[J].今传媒,2013,21(10).
[9][12][13]张伟.青年自组织发展现状与建设研究[D].重庆大学,2012.
[10]王浦劬.政治学基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222.
[11](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等.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201.
责任编辑 邱翔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