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研究
2019-07-13李敏
李 敏
前言
近期,上市公司年度报表的公布引起了众多社会公众的关注,除了企业效益数据外,人们更为关心的应属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莫属。数据显示在公布年报的上市公司中共有六千余位企业高管在2018 年拿到了百万及以上的年薪,其中方大炭素公司董事长党锡江以4077 万元的薪酬荣居首位,与2017 年相比,2018 年获得百万年薪的高管人数增长了43%左右。从公开的数据来看,2018 年共有2000 多家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呈上涨趋势。然而,薪酬的上涨并不意味着企业绩效也会同向变化。例如,在2018 年高管薪酬涨幅前二十位的公司中,有8 家单位的业绩呈下滑趋势,其中深股上市公司领益智造股份亏损总额近7 亿元,而其高管薪酬却增长了三倍之多。高管拿着高薪酬,企业的业绩却一落千丈,这也是人们一直以来所诟病的地方。对于高管薪酬与企业业绩的关系始终都是财务会计研究的热点,由于研究方法、样本数据等差异性的存在,使得研究呈现出多元化的结果,至今未得出一个统一的结论。这种扑朔迷离的关系更是吸引了学者们对其的探讨,因此本文以2016-2018 年A 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考察两者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关系,试图为两者关系研究找到新突破。
一、文献综述
目前高管薪酬与企业业绩的关系研究结果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正相关、负相关、不相关、非线性等关系。例如,胡婉丽等人(2004)、陈旭东(2008)、蒋泽芳(2019)、何思(2018)等研究结果显示高管薪酬与企业业绩或者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魏刚(2000)、李增泉(2000)、杨瑞龙(2002)、李良智(2006)认为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之间并没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唐奇展(2003)研究发现高管人均报酬与企业经营业绩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认为高管的年薪越高,并不会对企业绩效产生积极的影响,反而会对企业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同样,张正堂(2008)认为高管薪酬差距越大,企业绩效越低,即两者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可见关于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研究结果颇为丰富,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差异,至今未形成一个统一的结论,究竟两者之间的存在怎样的关系,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因此,本文希望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以更完善的模型、样本以及统计分析方法,进一步考察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的关系。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分工越来越细,在各个方面都对企业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知识及专业技术能力的局限性,企业创办者的素质显然已无法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因此,为了将企业持续的经营下去,他们需要招聘一批拥有足够水平的人才来替代自己在公司中进行日常管理。这样便产生了一定的委托代理关系,企业创办者作为委托方,他们最希望招聘的人员能够给其创造最大化收益,并不关心被招聘的人员付出了多少;相反,被招聘的人员作为代理方,不管企业盈利与否,他们都希望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薪酬。由于两者的目标不一致,利益冲突便在所难免。为了缓解利益冲突,委托人通常会与代理人签订一系列的契约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及契约的不完备性等因素的存在,利益冲突依然无法得到有效缓解。此时为了进一步降低利息冲突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委托人会授予代理人一份基于业绩或者其他条件的剩余索取权,促使委托代理双方利益趋同。在当前众多上市公司中,股东通过与职业经理人签订一份基于业绩或者股票价格的薪酬合约,授予职业经理人一定的剩余索取权,使得职业经理人朝着股东收益最大化的方向进行努力,同时经理人的个人收益也随着进一步得到提升。因此提出假设: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
三、研究设计
1.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2016-2018 年度A 股上市公司为考察对象,并剔除以下类型的数据:数据缺失的企业;金融企业;ST 企业,剔除后最终得到1829 个数据,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
2.变量的定义与模型设计
本文将解释变量高管薪酬(Comp)定义为高管前三名薪酬总额的自然对数,控制变量选取了企业规模(SIZE)和企业财务杠杆(LEV),其中企业规模用企业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来表示,财务杠杆定义为负债与资产之比,被解释变量选取企业年度净资产收益率Roe 来表示。模型设计如下:
Roe=a+a1Comp+a2SIZE+a3LEV+e0
四、实证分析
1.描述性统计分析
通过对样本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为0.07,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1.12与-1.81,可见上市公司总体上是呈盈利状态的,但不同公司的也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原因可能是行业属性不同导致的;高管薪酬的平均值为14.26,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17.45 与12.24,可见不同的公司,高管获得的薪酬也有不小的差距。资产负债率的平均值为0.37,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1.21 与0.01,可见上市公司整体负债率较低,部分企业已经出现资不抵债的现象,还有部分企业负债率极低,并未完全利用财务杠杆的优势。
2.多重共线性检验
针对模型的解释变量,本文使用了VIF 方法进行了多重共线性检验。VIF 多重共线性检验方法认为,若变量的最大VIF 值均不超过10,则认定模型中不存在多重共线性。根据检验结果,最大的VIF 值仅为2.34,因此可以认定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
3.回归结果分析
多元回归结果显示高管薪酬Comp 的系数为0.03,p值为0,表示显著性水平较好,结果表明高管薪酬与净资产收益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即高管薪酬对企业绩效起到了积极的影响,高管薪酬越高,越能够促进企业绩效的提升,这证明了原假设,即授予高管一定的剩余索取权能够促使委托代理双方利益趋同,使得代理人能够朝着股东收益最大化的方向努力。企业规模Size 的系数为0.015,p值为0,表明该变量显著性水平较好且企业资产与企业绩效之间是存在正相关关系,正常情况下,企业规模越大,企业的盈利能力较好。资产负债率LEV 的系数为-0.11,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了检验,表明企业负债会对企业效益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企业持有的负债不应过多,否则会承担较重的财务费用负担,蚕食企业利润,不利于提高企业绩效。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2016-2018 年度沪深A 股上市公司为考察对象,研究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高管薪酬越高,企业的经营绩效也就越高。因此,企业股东在与职业经理签订薪酬契约时,应将企业业绩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条件,当业绩考核达标时,才能兑现剩余索取权所对应的薪酬奖励,这样才能够促使委托代理双方利益的趋同,使经理人朝着股东收益最大化的方向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