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背景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及对策
2019-06-29王朕卿
王朕卿
摘要:目前企业基于对利润的需求,金融创新应运而生;同时也催生了一系列新的金融形式,相应增加了多种金融工具。在这种积极的形势之下,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发展起来的中小企业,多年来在有多种融资渠道和方式的前提下,仍面临融资难的问题。面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这种情形,我国中小企业不仅要自立更生,而且更需要政策上和制度上的扶持,只有从融资渠道、融资方式和宏观政策上给予倾斜,才能保障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
关键词:金融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与方式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9)04-0108-03
一、引言
金融创新是指为获取现有的金融体制和金融工具所无法获得的潜在利润而变更金融体制,增加金融工具的行为。从微观角度来讲,金融创新是指金融工具的创新,主要包括:信用创新型、风险转移创新型、增加流动创新型、股权创造创新型。在这个金融背景下,货币的流动速度有所增加,货币的定义更加具体;但与此同时,处于发展时期的中小企业仍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
例如,共享单车中的小蓝单车,在2017年10月份由于资金链断裂破产。小蓝单车自从2017年1月份完成4亿元A轮融资后,几个月时间迅速扩张,但由于企业没有自身的资金来源,更重要的是该企业后续未能及时融到足够的资金,导致企业资金周转不畅,最终破产清算。与之相似的其他共享产品,由于相似的融资方式与经营理念,也逐渐走向没落。
二、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与方式
在论述这个问题前,应当明确我国对于中小企业的界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中小企业在企业生命周期中处于前期发展期,犹如青少年阶段,自身资产尚不成规模且需要大量资金来进行运营。若中小企业自身就没有足够的运营资本,要想实现企业利润及现金流流动,则需要中小企业进行融资,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的具体途径如下。
(一)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融资的最主要手段。按照规定,中小企业可以自身资产进行抵押从银行取得贷款,从银行获取现金流直接注入企业,盘活资金链。这在服务方面便利了中小企业,解决了一定的问题。而且在金融创新的前提下,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出现多种形式,在解决资金短缺同时降低风险,间接减缓企业资金的抽出,融资成本较低,故为主要融资手段。
(二)直接融资
在金融创新中,金融工具的增加,使得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等板块成功推行。这就为中小企业也能够在金融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提供了机会,而且金融市场的逐渐完善逐步为其融资提供了保障,进而使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走向了多元化时代。这种方式融资快,成本低,属于权益性融资。
(三)私募融资
私募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发售的基金。中小企业选择这种方式进行融资,是因为该方式融资成本较低,仓位较为灵活,适合中小企业操作。通过私募融资,融到免利息资金,这就大大降低了成本,而且风险低,偿还时间宽裕,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资金的使用效果。
(四)创投融资
创投融资也是金融创新过程中催生出来的一种方式。传统融资过程中,中小企业不可能都规避高风险,而且也不能保障中小企业能够从金融市场中获取足够发展的资金。而创投融资避免了上述问题,它既使企业合理规避了风险,又能够最大限度地进行融资。
(五)民间融资
民间融资是指在非国家金融机构取得资金来源,包括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这种融资方式条件较低,易于取得资金。
中小企业通常在面临资金严重短缺、其他融资渠道又无法获取资金时,可以用民间融资填补资金缺口。
三、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
中小企业虽有着上述若干种融资渠道,按照理论应当易于取得足够的资金进行发展,但目前现状却是中小企业很难从上述渠道获取资金,甚至导致资金链断裂而宣告破产清算,其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银行贷款对象主要是大企业,中小企业获得贷款难度很大
对于银行而言,银行更愿意将资金贷给信誉好,资产多的大企业,而且银行为保证贷出资金的安全,往往在企业不需要资金时发放贷款,而在企业面临经营危机时又急于收回款项。因此,中小企业不能完全依赖银行贷款,况且银行在要求企业获取贷款的同时,还应按着高于贷款金额价值的抵押品進行抵押;而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尚处在起步阶段,还没有成规模的资产并正处于导入期,需要的资金量很庞大,也就是说中小企业能够进行担保的资产与其预期获取的资金量不成正比,银行按规定不能贷款给中小企业,或者能够贷款给中小企业的资金不足其预计资金量。另外,银行对于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缺乏足够的兴趣与重视,银行放贷速度有时也不够及时,推迟放贷现象时有发生,所以,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也并非易事。
(二)直接融资主要是针对少数上市的中小企业,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直接融资
对于直接融资而言,直接融资固然有直接、见效快的优点,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资本市场尚不成熟,还缺少能够负担起大量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的能力,具有局限性。而且不在新三板、中小板上市的中小企业,没有直接发行证券的资格,换言之,这种直接融资行为功能有限、规模有限、能力有限,还不能满足我国如此庞大的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三)私募融资稀释股权、时间长、流动性差、撤资条件低、风险大
私募融资由于多采用权益型投资方式,故其最大的弊端就是会稀释股权,也就是股权份额会向投资者移动,原先的管理者就会逐渐失去管理权与决策权。另一方面,投资者为尽早收回成本,获取利润,在获取了主导地位后,就会以牺牲中小企业长期利益为代价,获取短期利益,这就违背了企业长期发展的原则。私募方式投资期较长,一般为三至五年,属于中长期投资,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的资金需求,并且这种方式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而中小企业资金流动速度较快,资金周转期短,私募融资会降低企业发展速度与经营节奏;同时,私募资金投资退出条件低,会随时导致资金抽出,而且部分私募融资往往要求短期回款,这与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周期不匹配。
(四)創投融资对环境、法律制度、资本市场成熟度等要求较高,无法全面推广
创投融资是一种理论上十分合理的融资方式。但是创投融资需要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更需要完善的资本市场予以支持。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处于发展期,尚未完善,也就是短时间内可能无法满足创投融资的外部条件、制度以及运营机制等,这也是创投融资这种方式不能够全面推广的原因。
(五)民间融资缺乏法律依据,风险非常高,易导致经济犯罪
民间融资虽说灵活简单、条件低,但是其弊端不容小觑。民间融资风险非常高,一旦处理不当或融资不合理所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首先,国家对于民间融资这一行为是否给予鼓励态度模糊,国家尚未明确发布有关民间融资方面的规定,也未予以任何政策层面的支持,国家对这种融资方式没有做出明确表态。其次,民间融资机构一般手续不够健全,监管力度不到位,其借款流程不规范,总之就是融资过程难以得到保障。最后,民间融资资金来源不规范、不合理,可能会导致非法集资等问题的产生,触及法律底线,影响社会稳定,严重的则会导致经济诈骗以及经济犯罪。民间融资的不规范性使正处在发展初期的中小企业难以承受,这不但会使企业蒙受损失,而且会降低企业信誉,有损企业社会形象,一旦上述风险问题产生,可能导致企业从此一蹶不振。
四、中小企业融资难对策
中小企业面临既要发展,又要融资的两难境地,在平衡好成本、利润与风险之间关系的同时,如何解决融资难这个问题显得十分重要。这不仅要从融资渠道所发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还要从宏观、微观角度进行考虑。
(一)融资渠道方面对策
1.银行贷款
银行应摒弃“嫌贫爱富”的态度,公平对待每一家企业。首先,银行应积极成立中小企业事业部,使贷款小额化,而且积极配合政府实现中小企业与银行的对接,同时开发针对于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其次,银行要加快放款速度,中小企业在面临资金紧张问题时,由于在行业中没有过高的地位,所以往往依赖银行贷款。但面对突发情况,银行贷款一时间难以发放,导致中小企业会选择其他方式,因此银行应当提供针对于中小企业的纯信贷服务,并且加快放款速度,解燃眉之急。最后,银行对于中小企业融资,不应急于收回贷款。因为中小企业发展尚不成熟,经营风险大,银行突然抽回款项,会使企业难以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对于小企业更是难以生存,所以银行应放宽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用实际行动让中小企业明白银行是中小企业的安全带,而不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2.直接融资
考虑直接融资时不妨也考虑间接融资。中小企业进行直接融资时,二级证券市场门槛低,风险大,这点是无法与主板进行比较的,这也是中小企业的担心之处。所以针对这一现状,证监会应加大监督与审查力度,并积极拓展中小企业上市公司的类型,不能仅以高科技产业为主力,这样管理并不会降低中小企业上市门槛,本着对投资者和中小企业经营者负责的态度,为中小企业该种融资解除后顾之忧。
3.私募融资
私募融资由于相对隐蔽,所以在政策层面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指导细则,出台相应的配套规章制度。进行融资的中小企业要培养专业的融资队伍,其融资部门应掌握丰富的融资方式。此外,中小企业还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打开局面,自立更生,从私募中走出去,逐渐面向公众进行融资,阳光融资。
4.创投融资
创投融资是一种理论上最合理的融资方式,不能实行的原因也正是其过于“理想”。若要尽早打通该渠道,就要积极完善资本市场,完善相应法律法规,规范我国的融资环境和资本环境,培养出该领域的专业人才。创投融资需要专家对这个方面进行相应的指导与建议,国家在政策上要给予帮扶。
5.民间融资
民间融资是上述五种渠道中没有国家作为保障的融资方式。对于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民间融资机构的监管与检查,审核注册时要加大力度,坚决取缔非法民间融资及相应类似的融资方式,对合理合法的民间融资机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定期检查其资金账簿,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在进行融资时要首先考虑上述四种渠道,以国家保障的、支持的方式进行融资。若是只能够从民间融资这一渠道补足资金缺口,也应选择正规的合法机构,而不是采取非法集资、高利贷等形式,这样才能保障企业的平稳运营。
(二)宏观层面,应合理支配、调度资金,对资金的使用与支出有准确的预测与评估
在金融创新初始阶段,我国各行业还尚未发展健全,从制度到操作都有待完善。从根本上来讲,要在政策上要给予扶持与倾斜,更主要的是对于资金的支配与调度要趋于合理。若进行了错误的评估与不准确的预测,会导致资金的使用不当,在融资困难的情况下无疑是雪上添霜。所以在政策方面应当对中小企业进行规范、指导和扶持。如针对中小企业投资经营制定相应的指导办法,及时对中小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同时降低其融资门槛。一方面保证中小企业正常经营,另一方面为中小企业资金来源提供保障,实现双重保护。
(三)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对中小企业融资难引起足够重视
中小企业融资难,归根结底就是因为融资要求太高,超出中小企业能力范围,这就形成了经营方式上的恶性循环:经营不好就难以融资,融不到资金就无法改善经营窘境。所以,在审查条件同样严格的情况下,对其借款所需的担保、规模、人员数量、借款利息、融资成本的数额上要有所降低,让中小企业有能力有信心进行融资,并偿还债务。但这种方式并不是以降低对中小企业的审核力度为前提的,对中小企业的审核、监督、监管应更加严格,防止矫枉过正,出现乱融资,非法集资的情况发生。
(四)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风险机制,规划好融资偿还事宜
作为中小企业自身而言,应拓宽融资渠道,对自身风险情况与自身资产水平、经营能力进行评估,完善自身风险机制,确保在进行融资过程中,能够承担起足够风险,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促进发展。中小企业要严格要求自己,完成对风险的预警以及完善风险发生时的防范预案,不能因为融资风险而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而且中小企业要在自身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合理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与金融手段,如金融杠杆等,这不但需要企业对自身有准确的判断,更要对融资偿还的时间、金额进行精准的计算与规划,还需要中小企业财务人员熟练的业务能力、丰富的经验以及过硬的计算能力。
目前由税务、银监会和银行业合作建立了“银税互动”模式,该模式主要推出信贷产品,为银行提供风控技术,截至2018年11月累计服务180万用户、累计授信额度400亿元。以航天信息为例,航信旗下爱诺信征信平台、诺诺金服金融服务平台与银行合作推出基于发票数据的小微企业信贷,2017年航信帮助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规模超过80亿元,2018年上半年诺诺网营收达5 380万元。
(五)完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存在一定不足之处,也影响企业融资。例如企业负债过高,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够健全,其自身资本不足等因素。作为中小企业,应当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并积极接受政府对于财务制度的规范与引导,合理处理债券债务比例,避免过度融资带来的弊端。在规范财务制度同时做好信息披露,使会计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并对能够证明还款能力及经营状况的材料进行妥善保管。
总之,在金融创新的宏观背景下,国内经济形势稳步向前,中小企业更应明确融资难是其经营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的一个难题,中小企业应当借助金融创新的机遇,破解融资瓶颈,逐步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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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