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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融合实践策略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

2019-05-20沈丽萍

江苏教育研究 2019年13期
关键词:小学德育道德与法治

沈丽萍

摘要:道德与法治课程所具有的活动性、实践性等特点,决定了其有效实施需要运用融合的方式。作为融合式学习理念指导下的活动策略,融合实践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有效应用有利于“知行合一”目标的达成和“以生为本”理念的落实。通过教学资源、活动情境、学习方式和教学角色等教学要素的优化选择和组合,以多元实践为基本途径,凸显学生主体地位,使其知情意行得到充分发展。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融合实践;小学德育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9)05A-0066-04

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依据《义育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年版)》开发的,具有活动性、综合性、实践性等特点。本课程倡导向生活学习、在活动中领悟、批判反思等道德学习方式。科尔伯格等人也指出,品德或道德教育要解决“道德认识、判断、选择和实践”。因此,实践是提升品德或道德教育有效性的正确途径,而融合实践策略的有效运用契合了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的要求,能够促进学生的道德成长和社会性发展。

一、融合实践策略的特点和意义

实践是人所特有的改造社会和自然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实践作为主客观的交错点和桥梁,推动学生品德的发展。所谓融合实践就是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对所有的教学要素进行优化、选择和组合,实现学生、教师,学习内容、实践融为一体,使学生得到体验、感悟,或寻求解决问题的具体策略,从而得到内化、提升和社会性发展。

1.融合实践策略的特点

融合实践作为一种教学策略,是为了达成教学目标和提升教学实效,将各种教学要素进行有机整合和优化,并以学生的主体参与获得知情意行的发展,因此具有主体性、主题性、多元性等特点。

(1)主体性。融合实践将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结构转变为“主导—主体”相结合的教学结构。学生通过实践主动地获取知识,同时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思考解决方法,最后使问题得到解决。学生也在主体性活动中得到道德情感、道德行为的提升与发展。

(2)主题性。融合实践具有明晰的活动主题和方向,并在师生预设好的活动流程中有序展开。当然,根据活动的需要,大主题还可以切分为若干小主题,由协作小组分工合作、分别完成。

(3)多元性。学生参与实践的过程就是道德认识的自我建构过程,融合实践是在对教学要素进行优化选择的基础上展开,因此在实践活动的内容、方式以及成果展示形式等方面都体现了个性化和多元性。

2.融合实践策略中融合的形式

融合实践策略中的融合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教学资源的融合。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资源是多种多样的,融合实践根据目标达成的需要,将多元的教学资源进行有机融合、筛选,并聚焦于一定的问题与现象,为学生实践活动的开展和问题的解决提供服务。

(2)活动情境的融合。融合实践是以学生为主体,在课内外融合的生动而多元的活动情境中给予学生探究学习、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空间,实现了学习空间从课内向课外延伸,从课堂向学校、家庭和社区扩展,从现实到虚拟的有机融合。

(3)学习方式的融合。融合实践实现了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以多学科、跨学科学习方式融合的形式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如主题探究活动、小组合作学习活动等,为学生提供主动参与学习的机会,并充分体现了学生的自主性和教学的个性化。

(4)教与学角色的融合。融合实践体现了教师和学生角色的变革,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和合作者。学生也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探究者、参与者。师生之间体现了教学相长、和谐相融的状态。

3.融合实践策略的意义

融合实践是道德与法治教学改革的必然选择,因为它顺应了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特点,有利于课程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学生道德素质的提升。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综合型课程内容的实施。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培养具有良好品德与行为习惯、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的活动型综合课程”[1]。课程内容体现品德教育、生活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法治教育等的有机融合。在具体教学中,这些内容和资源是综合呈现的。融合实践则能以最优化的形式加以开发利用,实现课程要素的内整合,也实现教学与学生生活的外整合。

二是有利于“知行合一”这一课程目标的达成。杜威曾指出,道德实质上是一个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强调发展儿童的道德理性和道德实践,培养真正的行为习惯。融合实践作为道德教育的有效載体,在多元活动的体验参与中不仅使学生的认知得到提升,而且也使学生解决问题的方式、技能、价值判断的能力、对道德原则的领悟等得到形成,情感、态度、价值观得到发展,实践智慧、实践能力得以提高,参与生活、创造生活等课程价值得到彰显,真正实现“内化于心,外显于行”的课程目标。

三是有利于“以生为本”这一课程理念的落地。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指出,儿童的发展是其怀着对生活的热爱,通过参与丰富多彩的生活实践,与外部环境积极互动而逐步实现的[2]。融合实践以建构主义理论为基础,强调通过实践促进学生的自主建构、意义建构。由此可见,融合式实践将道德与法治课程所倡导的“尊重儿童权利、教与学植根于儿童的生活”等课程理念落到实处。

二、融合实践策略的基本操作方法

融合实践以整合为理念、实践为途径,通过对所有的教学要素进行优化选择和组合,以达到教学目标。基于道德与法治课程基本特征,遵循小学生学习认知及道德发展规律,可以采用以下操作方法:

1.资源融合,生成实践内容

教学资源是重要的教学要素之一。道德与法治课程的资源是丰富而多元的,根据教学目标达成的需要,通过教学资源的融合与重组,能够创设实践活动的情境,生成实践活动的内容,使学生在真实而生动的体验中获得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的提升。

(1)实践情境创设。道德和做人的学习,不同于一般的书本学习,它必须是在生活中向生活学习。因为道德内在于生活之中,是生活的构成性要素。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中,可以通过融合生活来生成实践情境,使学生在“类生活”中得到体验与感悟。一是再现式情境。学生的生活包括三个维度:过去的生活、当下的生活与未来的生活。基于学生过去生活累积的生活经验,通过呈现情境,引导学生在再现与实践中回味生活,提取有道德价值的内容。二是现场式情境。向当下的生活学习,包括对用心生活的引导,就是引导学生用心体会当下,发现生活中内在的道德意蕴。教学中,教师可以因地制宜地开展“在现场”的实践活动,将学生当下的生活作为生动的教学情境,通过实践体验获得认知。三是愿景式实践。未来生活是理想的代称,它经由过去与当下而连接,并以未来为目标。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生活性不仅体现在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更是体现了教育要指向儿童的未来生活。作为一门面向未来生活的课程,道德与法治教学中需要通过愿景式情境,引导学生引发对美好未来生活的向往,并着力改变现实生活的不足。

(2)教材资源优选。道德与法治课程教材资源有其独特的优势,可以充分利用。道德与法治教材根据教学内容与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主要设计了活动栏、辨析栏、讨论栏、儿童歌谣及绘本故事等栏目。尤其是活动栏、辨析栏和讨论栏直观地引领着教师进行实践活动的设计与组织。同时,道德与法治教材资源也有局限性,需要重组改进。一是应坚持以生为本原则。部编教材作为全国统一使用的教材,具有普适性,因此在实际使用时要依据本地、本校、本班的学生实际情况来选择。二是应坚持强化目标原则。以指向教学目标的有效达成为目的,创造性地改变教学内容。

(3)生活事件勾连。课程必须植根于儿童的生活才会对儿童有意义,教学必须与儿童的生活世界相联系才能真正促进儿童的成长[3]。因此,教学中可以运用儿童当下的生活事件开展活动,将课堂负载的世界与儿童生活的世界打通,以此实现在生活中发展,在发展中生活的课程理念。但是生活事件的选择必须符合真实性、典型性等原则。一是真实性。只有源于儿童实际生活和真实道德冲突的教育活动才能引发他们内心的而非表面的道德情感、真实的而非虚假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只有真实的生活事件才能触动儿童的内心。二是典型性。道德在生活中的内隐性存在,使身在其中的人有着道德无意识状态。因此,凸显道德意义与价值,激发学生的道德意识,必须在生活事件的选择上凸显典型性。

2.跨界合作,丰富实践过程

这里所说的跨界指跨学科之界,也指人员类别的跨界,如师生、家校等。生活中的事物与现象均具有整体性,要理解事物或现象,就需要多学科视野汇集、融合才能实现。道德与法治作为一门综合性课程,其实践活动方式必须是综合的、跨学科的。具体有两种操作方式:

(1)以实践学习单为导引。学习单也叫任务单或导学单,是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和目标,用文字、图表等形式设计并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习辅助工具[4]。它是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与实践的载体,体现的是跨学科学习方式的综合运用。根据实践活动开展的需要,学习单的形式也是多样而丰富的。一是活动体验式。学生根据学习单所提示的活动要求走入生活进行实践体验,在参与中获得鲜活的信息和真切的感受。同时,在活动体验中综合运用多学科的学习方式进行,如观察、统计、记录、绘制等,有效促进了认知,也利于情感激发。二是信息梳理式。通过学习单的导引,学生在明晰的要求指引下主动开展信息的搜集、整理、展示等活动,并在信息的交流与分享中拓宽了认知途径,提高了自主学习能力。

(2)以协同合作为保障。融合实践包含了学习环境的融合。这里的学习环境不仅是指物理环境,还包括人际环境的融合。一是生生合作。学生之间形成学习共同体,可以以小组作为学习单位,也可以自由组合形成合作团队。活动中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并在合作中发挥个人的学科特长。二是师生合作。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为学生提供学习环境,选择、设计和开发学习资源,组织教学活动,进行学习分析与评价。教师还作为实践活动的参与者,根据学生需要为其提供个性化服务,师生之间互动密切,达到融合的状态。三是家校合作。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开放性特点决定了教学活动不仅仅局限于课堂之内,融合实践有机融合了学生的全部生活,因此活动的开展需要获得家长的支持与协助。此外,家长的资源也能促进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3.多元展评,反馈实践效果

展示与评价是融合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展现实践过程的丰富性,更能体现实践方法的多元性以及学生能力提升的有效性。在融合式实践综合展评环节中,通过学生展示、汇报等多种方式展现实践成果,其展评的过程必须是问题解决、思维发展与能力提升的过程。

一是创意展示,推进问题解决。动手动脑、有创意地生活是道德与法治教材编写的依据之一,也是儿童个性发展的内在需要,更是时代提出的要求,旨在引导儿童学会学习,发展认识能力、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聪明才智去探究或解决问题。学生通过展示实践成果,如通过调查研究后提出的对改进生活中噪音的建议与设想,亲自尝试的多种擦除桌面污渍的方法等,这些多元而有创意的问题解决方法,就是珍贵的實践成果。

二是交流感悟,实现教育入心。基于学生生活的融合实践通过学生的实际参与和体验深化了对生活的认识,深化了对生活的体会,初步培养了学生改善生活的能力。综合展评时,以学生的交流感悟作为主要内容,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道德情感,让教育入脑入心。如对生活中各种排队现象的交流以及自我行为的反思,深刻认识到守规则的重要性。学生在实践中得到感悟,也在自悟中得到教育。

三是成果物化,提升实践能力。实践力是指学生运用知识和技能支持某种论断、表达和主张个人立场的能力,有采取行动调节情绪、调节人际关系的能力,参与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采取某种行动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而物化的成果更能形象地展示学生的实践效果,如为班级制定的规则公约,又如展示一项刚学会的家乡小手艺等,都是学生实践成果的具体体现,也是实践能力提升的显性成果。

总之,基于整合理念的融合实践是基于课程改革深化要求的,更是基于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理念与价值而产生的。它通过将教学要素有机地融合,充分凸显了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在多元的实践活动中得到知情意行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年版)[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1-2,4,4.

[4]严丽芳.品德课堂学习单使用策略研究[J].中小学德育,2016(3):41.

责任编辑:李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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