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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实施预测与对策研究

2019-05-20戴海光李洪天黄正平刘学东

江苏教育研究 2019年13期
关键词:综合改革高考对策

戴海光 李洪天 黄正平 刘学东

摘要:最新出台的江苏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贯彻了国家政策和选才导向,遵循了教育理论和成才规律,优化了原有方案的制度设计,具有较高的科学性。但在未来实施过程中,仍存在部分不确定因素。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高中等层面应尽快研究对策、补足短板、强化协同,以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方案顺利实施。

关键词:江蘇;高考;综合改革;对策

中图分类号:G424.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9)05A-0003-05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江苏作为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于2017年启动了《江苏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起草工作。经基层调研、专家论证和修改完善,目前《方案》已获批实施并向社会正式公布。江苏教育现代化研究院参与了《方案》起草过程中的研究论证,撰写了可行性论证报告。本文以论证成果为基础,对《方案》实施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预测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江苏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概况和总体评价

(一)方案核心内容

《方案》强化了“多位一体”招生改革的要素,实行分类考试、多元录取、综合评价的考试招生模式,为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1.进一步完善了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方案》将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考试科目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所有科目。《方案》明确,将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毕业和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将选择性考试成绩纳入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学生高中期间可参加2次同一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安排在每年6月,成绩以分数呈现且当年有效。

2.进一步深化了高考考试科目改革。《方案》遵循“不分文理”和“6选3”的总体要求,设置了3门统考科目和6门选考科目。学生可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兴趣特长,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选考科目,再从其他4门科目中选择2门选考科目。《方案》明确高考总分为750分,其中统考科目为每门150分原始分赋分,物理、历史科目为每门100分原始分赋分,其他2门选考科目为每门100分等级分赋分。

3.进一步健全了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方案》提出全面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建立全省电子化管理平台,强化过程性、常态化监督。《方案》要求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写实记录,突出体质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要求,为学生建立个人档案并作为毕业重要参考。

4.进一步优化了高考招生录取模式。《方案》对录取方式进行了优化,合并了本一本二批次,按照物理、历史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以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要求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录取。

(二)方案总体评价

《方案》贯彻了国家政策和选才导向,遵循了教育理论和成才规律,优化了原有方案的制度设计,具有较高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遵循上位政策文件的导向性与体现招考制度改革的前瞻性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方案》在考试科目设置、招生录取机制方面紧扣《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明确要求,进一步增强了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保障了学生的自主选择权,打破了以往唯分数论的片面追求,体现了评价的综合性和过程性,对上位政策文件的导向做出了坚决的贯彻和遵循。另一方面,《方案》把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选考科目合理引导、多元录取机制构建、综合素质评价优化等措施,强调了学生共同基础上的差异发展,将有效改变评价形式过于单一的现象,体现了对于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保障性和前瞻性。

2.强化选考科目设置的引导性与激发高校靠前参与的积极性的有机结合。《方案》提出将自然科学类重要基础学科的物理、人文社科类重要基础学科的历史作为首选选考科目。一方面,准确把握了教育本质中选择与引导的关系,对学生选择选考科目加以必要引导,符合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符合基础学科的特点规律,符合教育学、心理学和伦理学的基本价值取向。另一方面,有助于引导高校主动作为、放下思想负担,逐步打破高校招生中“不愿提”“不敢提”选科要求的怪圈,帮助高校自觉承担起在招生考试中应当发挥的重要作用。

3.增加学生自主选考的选择性与降低趋利避害现象的功利性的有机结合。《方案》遵循“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和“文理不分科”的明确要求,在“6选3”的制度框架下,合理设置6门选考科目并引导考生首先选择1门选考科目。一方面,进一步增加了学生自主选考的选择权,学生可在必要引导下进行最大限度的自由选择,对于文理科的选择权利和选择机会都是均等的。另一方面,针对江苏原有方案和兄弟省市先行的高考改革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前做好制度设计层面的规避和优化,可以有效避免现实中存在的考生“田忌赛马”式的功利化选考现象。

4.凸显赋分方式设计的科学性与增强考试招生录取的公平性的有机结合。《方案》对原有赋分方式进行了大幅度的优化。一方面,大幅增加了高考总分,调整了选考科目的赋分属性和分值权重,保持了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赋分的合理梯次,体现了赋分设计的科学性。另一方面,总分增加使分值分布更具区分度,将适度避免“同分千人、分分必争”的现象。同时,6门科目中4门采用原始分赋分、2门采用等级分赋分,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因参考群体和考查内容不同带来的影响,使赋分更加合理、更具可比性,进一步提高了招生录取的公平性。

5.保障江苏高考方案的延续性与规避改革过于超前的风险性的有机结合。《方案》在原有方案基础上进行了改革和优化,但这种改革并非另起炉灶,而是以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江苏实际、确保公平稳定为原则。一方面,《方案》与江苏原有方案的选考科目设置体现了一定的延续性,有利于考生和家长尽快适应,降低对高校选才和高中教学的冲击;另一方面,《方案》只在合格性考试方面赋予学生多次考试的机会,而不对选择性考试进行相对超前的改变,可以规避潜在风险,在少数已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高考实践已经暴露出相关问题的情况下,是稳妥而具有合理性的。

二、江苏实施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不确定性预测

(一)政府和社会层面

1.教育资源配置与《方案》实施如何匹配。相较原有方案的实施环境,《方案》对教育资源配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课标、教材资源配置与《方案》如何匹配。2018年1月,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版)》正式出臺,课标在文本结构、内容等方面均有较大幅度改革,并明确提出“要注重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高考综合改革统筹衔接”[1]。此外,高中新老教材在模块、内容、结构方面均有大幅变化,《方案》在时间、体系、内容方面如何与课程标准、新教材等实现无缝衔接,如何更好地对学生进行学科素养和学业质量等方面的考察,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抓紧研究落实。二是高中资源配置与《方案》如何匹配。《方案》提出的科目设置方案,对高中资源配置如教室、实验室、教师队伍等的要求将大大提高。有调查表明,现有高中的教室至少需增加20%以上,3年至少需要投入经费6亿元。如何提供更加丰富和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如何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硬件建设、布局优化等方面给予高中特别是苏北地区、农村地区高中实质性的支持,需要各级政府统筹规划并及早落实。

2.高考录取多元评价的宽松环境如何营造。《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鲜明提出“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江苏进一步提出了“平衡充分发展的教育,才是适合的教育,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重要理念。一方面,适合的教育是以学生为本的教育。在让教育适合学生的过程中,如何发现差异、尊重差异,如何合理使用高考录取多元评价的标尺,如何帮助和引导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成长成才路径,在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适合的教育也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如何构建“不唯分数、不唯名校、不唯学历,人人能成才、个个有平台”的社会氛围,为高校开展多元化、系统化评价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为学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适合自己的教育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是政府和社会应当思考并实践的重要课题。

(二)高中层面

1.基于现有条件的选课走班制度如何落实。《方案》提出的在“6选3”框架下的选科设置方案,较原有方案的选考组合增加了4种。选课以后,学生人手一张个性化课表,打破了原来一个行政班级一张课表的格局,形成了“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现实存在。如何在“行政班”与“教学班”之间达成有效的管理与沟通,对中学教学管理提出了挑战[2]。学生选考组合越多,对高中的教室、实验室、教师等资源配置提出的要求越高,对教学组织和学校管理带来的挑战越大,对政府在高中条件建设投入方面增加的困难也越多。因此,无论是全员还是部分学生、是全程还是部分学段、是全科还是部分科目实行选课走班,对大多数高中的办学条件、师资条件和管理水平都是一种严峻的考验。

2.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作用如何体现。实地调研发现,在现有方案实施过程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往往处于“有名无实”的落空状态。从高中来看,很多高中缺乏评价的专业人员和资源。一些学校和教师受到传统教师思想和理念的影响,除了考试评价外,仍然习惯用道德评价来代替综合素质评价。不少学校在日常工作中未把形成性评价贯穿于教学活动当中,只是在学期结束时对学生进行象征性的总结评价。从学生来看,综合素质评价是基于高考的需要,学生普遍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往往是迫于压力而参与,导致评价的成效不够明显。从教育行政部门来看,推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初衷是好的,但因其与高考招生挂钩,在制度设计时往往实行简化、量化操作,往往导致评价结果基本趋同、区分度不够,并未形成有效的评价标准和机制。

(三)高校层面

1.高校提出选科要求的“双刃剑”效应如何消除。近年来的高考实践证明,面对选科要求,很多高校处于纠结和矛盾的状态。一方面,从专业培养自身需要来看,高校希望提出与之相匹配的选科要求。由于限制过于宽泛或不设选考限制,一些并未选考相应专业、不具备专业基础但因总分满足投档条件而被高校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往往无法达到该专业学习的基本要求,增加了学校开展日常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难度,也影响了学生个人的学习和发展。这也是近年来不少高校的二级学院向学校招生部门强烈建议严格设置选科要求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从高等教育所处的整体环境来看,不少高校不愿提出过多的选科要求。特别是很多非重点高校担心选科要求会成为学生报考的掣肘,从而影响到招生计划的完成和学校投档线的排名。所以它们在招生录取时尽量少提甚至不提选科要求,以期顺利完成招生计划,并在高校相互攀比投档线的“另类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因此,招生部门迫于学校招生的压力,对于二级学院选科限制的诉求往往无法满足。“要高分还是要科目”,同一所学校的二级学院和招生部门对选科要求的不同态度,正是这种“双刃剑”效应和利益博弈的缩影。现实存在的“双刃剑”效应影响了高校作为挑选方在高考招生中的作用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考综合改革的预期成效。

2.高校专业学习与高中生涯规划如何衔接。在现有环境下,“高中学习三年,填报志愿三天”已成为大多数高中学生的真实写照。近年来社会上已出现通过大数据分析来“帮助”学生填报志愿的营利机构,尽管收费不菲,仍然大有市场。即便是高中组织的填报指导也大多带有技巧性、充满“功利化”色彩。学校、老师、家长和营利机构为学生“怎么用好每一分”“如何体现专业梯度”“怎样以空间换分数”费尽心机,却往往忽略了学生填报志愿最为重要的两点因素:学生的特长和兴趣是什么,国家和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这样的局面极易助长学生的投机心理和精致的利己主义。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生进入大二学习甚至刚读大一时就萌生转专业甚至换学校的想法,这是高中生涯规划相对盲目甚至严重缺失的集中体现。在高中自身加强学生生涯规划引导的同时,高校如何主动策应、关口前移、及时“补位”,将专业学习的基础条件、课程架构、发展目标、就业前景等内容提前与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相衔接,使学生真正做到“心向往之”,从而更加自主合理地选择选考科目,更加客观准确地填报高考志愿,值得高校加以思考和实践。

三、江苏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有关建议

(一)政府层面

1.加大对高中资源配置扶持力度。要以实施《方案》为契机和抓手,切实加强对高中办学和资源配置的全方位扶持。要进一步落实省级统筹、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普通高中教育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成本分担机制、经费投入机制和学费动态调整机制,重点提高苏北地区、农村地区高中生均拨款标准。要进一步完善高中办学标准,推进办学条件建设,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减少超大规模学校。要尽快组织专门力量推进《方案》与课标、教材等资源配置的良好衔接,为全科学考等提供必要保障。要认真研究和适应人口变化、新型城镇化和产业发展新趋势,主动对照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关于推进选课走班等新要求,对开齐上好全科课程所需的教学实践场所、师资队伍配备等进行统筹规划,科学调整高中布局结构,增加配置高中教育资源,提升高中课程实施水平,确保各项条件满足新的要求。

2.强化高校多元评价的舆论引导。“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是高考综合改革的核心目标,这一目标的完成离不开制度的顶层设计、高中的人才培养和高校的选拔录取,更不离开政府和社会的舆论引导。要积极引导高校正确使用多元评价标尺,鼓励高校大胆推进综合评价录取,完善特殊人才选拔机制。要为高校多元评价录取和学生接受适合的教育创设宽松的社会舆论环境,引导社会和高校将以往公布学校和各专业最低投档线的做法,改变为公布学校和各专业平均投档分的方式,弱化高校投档线排名的社会关注度,减少高校之间投档线的“另类竞争”,引导和帮助高校将时间、精力更多投入于自身办学水平的提升。

(二)高中层面

1.落细落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中要主动顺应“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要求,准确把握《方案》公布和正式实施的时间节点,在抓好考试性评价的同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落细落实。要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活动舞台和课程体系,引导学生自觉主动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文体活动,提高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锻炼审美能力和学习能力。要为教师建立多样化的管理策略和评价机制,构建高中三年过程性评价机制,改变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走过场”的倾向,改观目前大学基本不用、也不敢用的评价体系“空挂钩”的状况[3]。

2.抓早抓好學生生涯规划教育。高中应将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纳入校本课程建设,从学生高一入校起即开展系统性的教育。要定期聘请相关职业代表人物开设主题讲座或报告会,邀请不同层次高校招生人员进校宣讲各类学科专业。要开展学生职业倾向测试,帮助每一位学生详细分析自身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和职业倾向。要定期开展立志达标活动,帮助学生自我剖析、明确目标。通过每学期开展各类活动和主题教育,使学生在高中三年有多次机会对“我是谁,我在高中应当学什么,未来我要做什么”等问题进行认真思考,从而逐步确立正确而适合的职业生涯规划。

(三)高校层面

1.自觉承担选拔人才使命责任。在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中,作为挑选方的高校是非常关键的环节。高校理应自觉承担起为国家和社会选拔、培养人才的使命,肩负起主动参与改革、正确行使职能的担当,进一步提升敢于发声的魄力、善于发声的能力。要认真研究不同专业大类对学科基础的需求,真正履行高考选拔的主体责任,从考试科目设置、各科目考试内容选择等方面提出合理要求。要主动加强与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互动与衔接,积极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和适合的规划。要始终牢记立德树人的使命和宗旨,推进教学改革,优化培养方案,改进课程设置,使之与高校招生方案相匹配,从而不断提高育人水平,努力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2.加快推进招生体制机制改革。实践表明,“很多高校对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明显不够适应,大多数高校和专业尚无在新规则下主动争取优质和适合生源的意识,乃至需要教育部制定统一《指引》来鞭策”[4]。在高考综合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高校专业的实力将更为直观地向社会展现,一些高校和专业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首当其冲的是以往在招生批次划分中获得优势的高校,以及那些笼罩在学校光环下的弱势专业。随着招生自主权的进一步落实,高校招生专业化和专门化程度将不断提高。要加快建立适合学校定位的综合评价招生体系,主动研究综合评价的实现路径和方法,探索特殊人才选拔机制创新,将综合考量高考成绩、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自身培养特色等多维度内容的多元录取机制落到实处。要加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建设,强化其宏观协调、政策制订、监督管理的职能,并建立科学有效的招生信息公开和招生宣传机制。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的通知[EB/OL].(2018-01-05)[2019-02-27].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6/s8001/201801/t20180115_324647.html.

[2]徐勤荣,杨志亮,石磊峰.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中学教学与高校招生的对策研究——以浙江省为例[J].考试研究, 2018(5):30-33.

[3]邱宁.现阶段高考改革的趋势与探索——试以江苏高考改革方案为例[J].教育与考试, 2015(6):8-15.

[4]王烽.高考改革 开启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时代[N].光明日报, 2018-05-05(11).

责任编辑: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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