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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控制的家庭教养方式对儿童自由发展的阻碍及对策

2019-05-20张庆田友谊

江苏教育研究 2019年13期

张庆 田友谊

摘要:兒童自由发展的内涵包括儿童本身是目的、儿童是权利的主体、儿童需要实现自我潜能。儿童自由发展的实质即儿童的个性自由。高控制的家庭教养方式指的是父母的过度干涉占据主导地位,父母支配控制孩子,孩子被动顺从的教养方式。高控制家庭教养方式阻碍儿童的自由发展表现为儿童即目的的背离、儿童主体权利的剥夺、儿童自主选择的丧失。可以通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推进家校合作等策略来改进父母高控制的家庭教养方式。

关键词:儿童自由;高控制;家庭教养方式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9)05A-0020-04

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1],凸显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诚然,家庭是个体降临世界后最先接触到的环境,父母肩负着培养孩子的重任,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子女的个性和自由发展有着深刻影响。然而,在当前社会中,部分父母的家庭教养方式存在误区,特别是高控制、过度干涉的教养方式阻碍了儿童的自由发展。

一、儿童自由发展的内涵与实质

教育学、心理学领域对儿童自由发展的研究由来已久。基于此,本文将对儿童自由发展的内涵与实质进行分析。

(一)儿童自由发展的内涵

自由指的是不受专断意志的强制。强制是极其不合理的,其不合理性有三种表现:一是违反法律,二是违反常识和理性、道德,三是没有得到被强制当事人的知晓、授权和同意。自由意味着顺从每个人最自然的心理欲求,因为人们不愿意听从别人的命令,希望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事和生活[2]。个人自由必然包含着三个必不可少的要素:(1)人是目的,人有自己的目的和价值,而不是为了外在的目的而存在;(2)个人权利,自由是一种保障人们的生活免于被迫和强制的一种权利;(3)自我选择和自我实现,自我选择意味着个体能够选择自己有什么样的思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自我实现意义上的自由则意味着个体在拥有选择自由的基础上能够逐步实现自我的潜能。

承继个人自由的概念,儿童的自由发展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儿童本身是目的。儿童的价值在于自身不断的成长和发展,通过发展的过程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特殊的个体,最终成为具有思想信念、扎实学识、创新思维的时代新人。其次,儿童是权利的主体。儿童有自己的意见和观点,有表达自己的想法、独自分析判断和做出行动的权利[3]。再次,儿童需要实现潜能,进而成为自主的人。儿童是具有自主选择能力的主体,他可以自己处理事情、自己思考问题、自己承担责任。只有在这样的情境下,儿童才能够通过发挥自身的自主性进而激发自我的潜能。

(二)儿童自由发展的实质

人的自由发展的实质是人按照自身所固有的内在本性的要求去支配自身的发展。而人的内在本性与现实的个体存在形式密切相关,这就决定了其内在本性要通过个性的形式具体地体现出来,因此人的自由发展的实质就是个性自由[4]。

基于此,儿童的自由发展的实质体现为儿童的个性自由,其核心是发展儿童的独立性和自我意识[5]。儿童的独立性意味着摆脱对成人的依赖,不再受成人的不合理行为的限制。儿童的自我意识意味着尊重儿童的主体性,尊重儿童生活的独特价值,实现儿童的天性。儿童生活的独特价值表现为儿童意义世界的独特性以及行为逻辑的特殊性。儿童意义世界的表达往往是单纯幼稚、感性同情的,儿童的行为无论在成人看来是多么地稀奇古怪、幼稚滑稽,却都有自己的特殊的逻辑。儿童的天性体现在其天真烂漫、活泼好动、贪玩爱问,这个天性里包含了形成兴趣、情感、意志等发展创造力、想象力和批判性思维的心理基础,对于儿童的自由发展至关重要[6]。

二、高控制的家庭教养方式阻碍儿童自由发展的表现

高控制的家庭教养方式指的是父母过度干涉儿童自由、高度支配控制儿童生活,从而导致儿童被动顺从的教养方式[7]。高控制的家庭教养方式阻碍儿童自由发展的表现有:

(一)背离“儿童即目的”

在激烈的学习竞争下,父母对儿童表现出在学习上的严厉苛责,却忽视了儿童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价值观与责任感教育等等。教育应当关注人本身,教育的基本目标在于人的全面发展。然而,在功利性社会价值导向下,家长把对科学知识和技术能力的掌握作为孩子成长的终极目标,忽视对儿童情感和价值观的培养,从而限制了儿童的个性提升和均衡发展[8]。家长不惜倾注全部心血在儿童身上,择名校、选名师、请家教、忙补课,千方百计地将儿童培养成为优秀的人。在这种成功导向的教育理念之下,家长对儿童存在过高期望,一味地要求儿童学习应对考试的各种学科知识,各种补习班纷至沓来,儿童的生活中唯有学习。家长的过高期望不仅会给儿童造成沉重的精神和学习负担,还会剥夺儿童的快乐和自由,导致儿童失去天真的笑容。长此以往,会严重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和谐地发展。由此,儿童失去了目的和价值,成了学习的工具、考试的工具,为了学习、考试而存在。这种高控制的家庭教养方式是对儿童独立性的压迫,是儿童个性自由的阻碍,最终容易导致儿童成为人格异化、情感缺失的人。

(二)剥夺儿童的主体权利

在高控制的家庭中,儿童常常处于被父母强制做某事、被父母压迫去做自己内心不愿做的事情的境地。父母认为自己有保护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认为乖巧顺从、听从父母安排的孩子才是所谓的好孩子。于是父母在背后为儿童规划好了一切,并下令要求儿童遵从父母精心设计的成长路线,忽视儿童的意见和愿望,无情地剥夺了儿童独立思考、自行选择和做出行动的权利[9]。父母希望儿童乖巧顺从,其出发点本是引导儿童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促进儿童的社会化发展。但如果一以贯之地要求儿童乖巧顺从,必然导致儿童养成依赖他人的习惯,最终失去发展个性的潜能。

儿童天性是好玩好問的,但父母总会由于各种原因无意间剥夺儿童玩耍、提问的权利。在这种境况下,儿童的天性和身心发展规律得不到尊重,儿童独立自主的权利没有保障,最终会造成儿童自主天性的丧失。此外,父母总是把孩子当作孩子,“大人讲话小孩别插嘴”“小孩子别管那么多”,父母对于儿童表达的想法要么置之不理,要么全盘否定。长此以往,儿童的话语权利也被剥夺,儿童会变得不爱讲话,不爱发言,变得“怯懦内向”。

(三)限制儿童的自主选择

儿童的潜能实现受到高控制的家庭教养方式的阻碍,具体表现为:绝大多数家长会给孩子报各种辅导班,但很少有家长会关注孩子是否愿意、喜欢去上辅导班。许多家长甚至只是围绕着学校教育的内容对儿童进行教养,无形中窄化了儿童的视野和思维,更是剥夺了儿童进行自我教育、主动探究的权利及可能性[10]。孩子在家庭教育中处于被动的地位,成了教育中的被压迫者——儿童总是被要求、被教育、被管理。理论上,儿童应当具有自我发展的主体性,但家长总是把孩子视为没有话语权利、思考权利的存在,从不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限制了儿童自我发展的自由。长此以往,儿童的个性和社会性均无法得到充分发展。在这种情形下,家长对儿童进行家庭教育成了家长规训儿童的一种权力,这种权力是家长对儿童单向的支配力和影响力,它严重阻碍了儿童独立性和自主性的生长,是对儿童个性自由发展的无情禁锢。拥有权力的家长为了培养出优秀的孩子而过分干预、支配和控制儿童的成长和发展,不顾及儿童的想法以及这种干预对儿童的成长造成的潜在危害。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高控制的家庭教养方式无形中限制了儿童个性中独立性的发展,儿童的自我意识即儿童的主体性、儿童意义世界的独特性和行为逻辑的特殊性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儿童的个性自由在高控制的家庭教养方式下失去了实现的可能性。

三、家庭教养方式的改进对策

针对父母高控制的家庭教养方式,可以通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推进家校合作等策略来改进父母的家庭教养方式,从而促进儿童的自由发展。

(一)家庭教育指导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家庭教育专业性强,需要科学系统的指导,今年要研制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和家庭教育学校指导手册,针对不同学龄段设置课程、开发教材、举办活动,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11]家庭教育指导旨在运用正确的教育理念科学有效地指导家长开展教养子女的具体活动,并帮助家长解决在现实教育活动中遇到的具体教育问题,是引导家长以正确、恰当的方式教养孩子的重要手段。科学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应当突出对儿童个性的关涉和引导,致力于根据儿童个性为家长设计具体的教育方案,并解决家庭教育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家庭教育指导的有效落实可以从构建家庭教育法律体系、针对不同家庭推出可以满足其特殊需要的课程和计划等方面着手,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系统化和规范化,同时切实解决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当前不合理的家庭教养方式[12]。

借助家庭教育指导提供的种种教育方案,家长可以学得解决教育子女中存在的问题的有效方法,同时更加重视对儿童的主体权利和自主性的尊重,使儿童从教育的枷锁中获得解放和自由。家长教育的有效落实需要基于三个方面的努力:一是要结合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对儿童独立性和自我意识的尊重为导向,为家长提供既符合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又能满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需要的家庭教养方式;二是要通过家庭、社会、学校的协同努力,构建多样化的家长教育者体系,可由家庭教育协会的教师、教育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教授、与儿童工作密切关联的各类专业人士以及优秀教师担任家长教育者[13],保证家长教育的质量;三是要创设行之有效的家长教育形式,如讲座、阅读、观摩、分享、在线问答等,为家长提供多元化的家庭教育培训。

(二)家校合作

家校合作是指“通过建立和发展家庭、学校和社区多方教育主体新型合作伙伴关系,拓展教育教学资源和条件,影响并改善家庭、家教和家风,实现家庭、学校和社区的协调发展”[14]。家校合作作为一种教育合作的模式,能够将家庭、学校和社区联合起来,形成一股教育合力,共同致力于对儿童个性自由发展的关注、成全和引领,以培养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通过家校合作开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动,如家长会、家庭教育咨询、个别家长约见等,家长可以学习科学有效的教育理论和实践方法。这些活动能够有效调动起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积极性,通过家长与教师的交流达到有效指导家庭教育的目的。学校还可以通过开展家教咨询活动、建立家教网站,解答家长有关家庭教育方面的问题,为家长提供专业的家教培训[15]。在家校合作的模式下,家长通过学习和反思能够有效避免由于自身不合理的教育观念、教育方式和教育行为对儿童产生的隐性伤害,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尊重、理性、文明、友善的家风,从而促进儿童的个性提升和自由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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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