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纳税筹划分析
2019-03-21张婧祎
张婧祎
[摘 要]在税收政策不断调整和税收征管日益完善的背景下,白酒企业的税负压力远大于其他传统轻工业,同时我国上市公司中的白酒行业在税务机关和投资者监督方面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面对同行业的竞争和税收逐步增加的大环境,白酒行业如何通过税收筹划降低公司税负,对白酒类企业来说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介绍了我国白酒行业格局、趋势及涉税情况,以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对其进行了纳税筹划方案分析,从而得出一些筹划方法以及白酒公司进行纳税筹划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白酒行业;伊力特;消费税;纳税筹划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9.04.019
[中图分类号]F426.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9)04-00-03
1 白酒行业概述
2017年,随着国家实体经济回暖,白酒行业经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后,大众消费承接让白酒行业处于持续分化复苏期。2017年,国内白酒产量累计1 198.10万千升,同比增长6.9%,呈现缓慢增长的趋势。行业内白酒消费已逐渐回归品质、回归理性,白酒企业之间的竞争能够体现出市场化、专业化以及细分化的趋势。
从市场需求来看,受“八项规定”等反奢侈浪费政策的影响,高端消费出现明显下滑。白酒行业的市场需求在发生转变,随着高端消费向大众消费转变,中低端白酒市场将逐步扩大,白酒个人消费升级将带来白酒企业产品格局的变化。同时,白酒行业利润趋紧,随着国家粮食价格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酿酒原辅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
2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我国西北地区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肖尔布拉克境内,于1999年改制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销售“伊力”牌系列白酒,有4个酿酒分厂。同时,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除白酒生产之外,还包括食品加工、野生果综合加工、印务制品、铁路物流等,正逐步发展成为多元化跨行业的企业集团。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展为中国白酒工业百强企业、中国白酒工业经济效益十佳企业。
2.2 公司涉税情况
主要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主要税种及税率如
表1所示。
3 纳税筹划方案
3.1 果酒综合加工项目筹划
公司位于我国西北地区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肖尔布拉克境内,当地水果质量好,价格低。伊力特公司在2017年已开始筹建果酒及饮料综合加工项目,可以比较公司销售果酒与低档白酒所缴纳消费税的情况。
伊力特公司2017年销售低档酒3 941.86千升,即7 883 720斤(注:1斤=0.5千克),销售价格约为每斤11元,当前市面上大多数果酒的价格在每斤10元左右,可假设公司果酒的价格与低档白酒相同,为11元。低档白酒销售和果酒销售筹划如表2所示。
由此可得,在上述情况下伊力特公司销售果酒比销售低档白酒少缴纳消费税12 613 952元。目前,人们的消费观念发生了改变,粮食白酒的消费主力军集中在60后、70后,而80后、90后对粮食白酒的需求并不高,反而偏爱果酒及啤酒饮料。公司生产果酒可以带动销量增长,同时果酒属于其他酒类,不从量计税,从价税率销售价格的10%,果酒缴纳的消费税明显要低于白酒缴纳的消费税,销售果酒会减少企业缴纳的消费税,增加企业利润。
3.2 成立独立核算销售机构的筹划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我国白酒行业在生产环节要根据从价计征来征收一部分消费税,从价依据是销量或者移交量0.5元/斤从量计征和其销售時的售价或者其委托加工时组成计价的20%。公司可以选择自己直接销售白酒或是成立独立核算销售机构销售白酒。以公司销售中档白酒为例,2017年全年销售中档白酒14 656.75千升,即29 313 500斤,每斤零售价约为20元。公司直接销售与成立销售公司销售筹划如表3所示。
根据方案1及方案2可得出节税额为35 176 200元。白酒类生产企业可通过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先按税法规定的较低价格将白酒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之后再由其销售公司对外进行销售。公司通过成立自己独立的销售公司,消费税都得到了很好筹划。这种方式在降低消费税的同时,也不影响增值税销项额,使企业的整体税负降低,从而能提升企业的利润。
3.3 延迟纳税的筹划
不同的纳税时间为白酒公司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我国税法对各种销售方式的纳税义务时间都有明确规定,并且各不相同。因此,可以根据税法在不同纳税时间内互相转换,达到延迟纳税的效果。我国税法规定:采取直接收款的结算方式,不管货物是否送达,其纳税义务在销售方收到了销售货款或者取得销售凭证时产生;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合同规定的收款日产生纳税义务。
针对这两种结算方式,伊力特公司进行纳税筹划。假设伊力特公司2017年第二季度向某客户销售800斤高档白酒,每斤60元,其总货款为48 000元,且货物已全部发出。客户已经支付了20 000元,其余货款将在1个月后一次性付清。伊力特公司可采用直接收款方式和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进行结算。直接收款与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的筹划如表4所示。
企业可以通过选择销售结算的方式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节省下来的资金可以用于其他投资,从而获得额外的利润,同时可以得到这笔税款的货币时间价值。
3.4 利用国家税收优惠
我国税法中有很多优惠政策,例如在企业设备購置上,伊力特公司在采购生产经营设备时,可以考虑采购有税收优惠的设备。在国家高度关注企业生产的环保性、节能性和安全性的背景下,可以利用政策,在购进设备的时候,购置国家规定优惠范围内的设备,从而获得所得税抵免。
4 白酒行业税收筹划中应注意的问题
4.1 正确申报最低计税价格
最低计税价格是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省级税务机关进行核定。税务机关在核定时主要参考企业的生产规模、品牌、利润等因素。企业在调整销售价格时,通常以对外销售价格的50%~70%为调整幅度,得出一个较为稳妥的申报价。在此过程中,企业要衡量税务机关要求的报价值与企业利润,找出一个最优值,使企业利润最大化。
4.2 价格调整要把握好幅度和节奏
许多企业为了把税收负担转嫁给消费者而提高白酒销售价格,从而转接税负。尽管税负转嫁不失为税收筹划的一种方法,但采用这种方法时应慎重。我国税法规定: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应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因此在调整价格时,要把握好价格调整的幅度。
4.3 关注税法变动,加强政府联系
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对国家税收政策要时刻保持高度敏感性,及时获取税收变动的信息及相关政策。同时,企业要了解当地税收关机的具体要求,与当地税务机关的相关人员多沟通,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关系。对于税法规定中一些不能准确把握的地方,企业要及时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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