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油、导热油等产品可免征消费税
2010-01-01
润滑油 2010年6期
变压器油、导热油等产品可免征消费税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绝缘油类产品不征收消费税问题的公告》,明确变压器油、导热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 2008年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中规定应征消费税的润滑油,因此不征收消费税。该规定从 2010年 10月 1日起执行,此前未征消费税的不得补征,已征的消费税税款可抵顶以后纳税期其他货物的应交消费税。
2010-01-01
变压器油、导热油等产品可免征消费税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绝缘油类产品不征收消费税问题的公告》,明确变压器油、导热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 2008年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中规定应征消费税的润滑油,因此不征收消费税。该规定从 2010年 10月 1日起执行,此前未征消费税的不得补征,已征的消费税税款可抵顶以后纳税期其他货物的应交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