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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视域下黄佩华小说的壮族书写

2019-03-03唐艳丽甘林全

沿海企业与科技 2019年6期
关键词:事象壮族民俗文化

唐艳丽,甘林全

一、引 言

优秀的作家是人类的良心坚守者和思考者,他们也是有使命感的人。而“作家的根本使命是对人类存在境遇的深刻洞悉,一旦存在问题被悬搁,写作很可能就成了一种可疑的自恋”[1]185。这种根本使命的完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取决于作家对俗世日常生活现实的精准、细致、真实地刻画,尤其是对于一些少数民族作家而言,这点显得尤其重要。谢有顺认为文学创作应该是“从世俗中来,到灵魂里去”。因此,可以说,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生活的民俗事象的全面呈现和很好地完成“人”在少数民族中的形象建构,是作家对“人类存在境遇的深刻洞悉”的坚实基础。而这一“坚实基础”的完成,离不开作家本人对于这个少数民族民俗事象的透彻熟悉。只有当作家深爱着那个民族,对那片土地,那些人,怀着强烈的认同感,视其为骨肉不分离的情感归宿,才有可能创作出一篇篇情满纸张的文学作品。

吴重阳认为:“文学,归根结底,都是属于特定民族的”[2]45。是的,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独特的文化和风俗习惯,对于生于斯长于斯的民族作家而言,这些文化、风俗习惯等就成了他们对于世界的“前理解”文化,他们的文学书写也必然会带有民族文化的痕迹,这样的一种潜移默化,细雨润无声的熏陶而成的文化背景,会对作家的写作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正如黄佩华本人所说:“作为一个壮族人,我把我这半生的积累和我所理解的壮族文化,全部融入到了小说人物的生命过程中,使得地域的特点、民族的特色、人物的民族特性都做到了充分地展示”[3]。当然,文学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作家写特定的民族生活,通过一个个具体特定的民族的民俗事象的呈现,是为了更好地呈现出整个人类世界的特性。黄佩华作为一位土生土长的广西壮族作家,他的文学创作就是对壮族——这个特定民族,进行孜孜不倦的深情书写:呈现出丰富的极具壮族特色的民俗事象,建构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壮族形象;同时,通过这种书写,使我们看到这样一位既饱含民族深情的“民族之子”,也积极为人类前途命运思考的“人类之子”的作家形象。

二、何为“民俗文化”

费孝通在《乡土本色》中所说的:“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些所谓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因此,只有充分了解和把握中国的乡土世界,才能更好地了解和把握中国。乡土世界中的民俗文化是千百年来中国人与生俱来的活态文化,是人们生活的集体有意识和集体无意识,古往今来,它在稳定当中传承和发展,是中国文明的一面镜子,也是对外传播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窗口。

那什么是民俗文化?中国民俗学泰斗钟敬文先生认为:民俗文化,简要地说,是世间广泛流传的各种风俗时尚的总称。对于民俗文化,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理解:“一是民俗文化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形成的共同需要;二是民俗文化是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和传承的结果;三是民俗文化是民众传承的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整合体系”[4]81。所以,我们也可以把民俗文化,看作是人们基于共同的需要,经过长期的岁月累积传承的,关于精神和物质文化的整合体系。民俗文化是与生俱来的日常生活文化,而所有的文化都是建立在民俗文化根基上的。唯有在日常中凸显,活态的,并且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甚至可以指导人们如何生存的行为规范才可以生生长流、日月长新。作家是社会生活的敏锐发现者,尤其是童年的经历更是作家们时时眷恋的地方,那个“地方”也似乎成了作家们的“精神原乡”,无论日后作家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那个“地方”却始终是最原始和眷恋的根,通过回望,以文学的语言,细节化建构那个“精神原乡”,发现和洞悉人类存在的境遇。

作家黄佩华出生于广西百色西林,一个壮族人聚居的地方。生于斯,长于斯,他非常熟悉故乡中的人与事、风俗习惯、民俗文化、山水河流,尤其是那自西向东流的红水河,这些都对他的小说创作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可以说,这一片土地既是黄佩华的自然地理意义的故乡,也是他文学创作中深深眷恋而又不断书写建构的“精神原乡”。因此,我们试图从黄佩华小说中的关于壮族书写的研究,具体来说,即是通过壮族民俗文化的呈现和壮族形象的建构的研究,结合他“所属的时代精神和风俗概况”,以此了解他这“一个艺术家(作家)”形象。

三、黄佩华小说中壮族民俗文化的呈现

民俗文化很多时候是原始文化以及原始文化的衍变体。对于一个特定的地方来说,民俗文化可以说是“既圣且俗”:“圣”体现在这是一种集体无意识,千百年来深受人们欢迎和拥护,接受并以一种习以为常的方式自然而然地践行,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一面;而“俗”则表现在表达“圣”的方面的时候,人们的行为是非常平凡普通,具有非常实用功利性目的,是一种可以看得见,可轻松操作的一些日常生活仪式,也就是一种可以称为“民俗事象”的活动。透过这些民俗事象,我们可以了解感知某个地方的民俗文化。换句话来说,这些民俗事象成了体现民俗文化的最佳载体,其大致可以分为物质生活民俗、信仰民俗和人生礼仪等。总之,文学作品是对生活现象的艺术表达,作家以文学的语言对生活的点点滴滴,一举一动进行着文学化的表达。

文学源于特定的时代和民族,也是因为是“特定的”,所以一切都是不一样的,那被选择的“讲述的年代和地方”也就是作家所熟悉和愿意书写的时空。黄佩华的小说创作之根就是在生养他的这一片偏远的桂西北壮族聚集之地,这是他的“精神原乡”,也是一片非常有特色的地方,其民俗文化源远流长,丰富多彩。他的小说呈现的民俗文化与现实生活,两者交相呼应,相得益彰,既具有较强的文学艺术感染力,也兼备了丰富的社会学研究价值。在黄佩华的小说中,诸如物质生活民俗、信仰民俗和人生礼仪等民俗文化都得到充分体现。

(一)物质生活民俗

“物质生活民俗包括饮食、服饰、居住、建筑及器用等方面的民俗……物质生活民俗的每一个方面,几乎都是该民族传统观念的外化,它不仅造成民族成员之间的共识性,产生彼此身份的认同感,而且还可以强化其宗教信仰、伦理观念和政治观念,增强其内聚倾向”[5]71。物质生活民俗可以说是一个地方的民俗文化特色最直接和真实客观的存在,也是其中的民俗文化的外化和凝化,是地方特色的直接体现。

杀年猪是桂西北壮乡人过年的一个重要的习俗,千百年来,一直都在流传着、传承着,哪怕到了今天,这样一个食物已经非常丰盛的时代,壮乡人依然按照习俗的习惯,延续着杀年猪的风俗。虽然人们因风俗的不同而生活形态各异,但作家因呈现各具特色的民俗事象而令文学充满烟火气和人间气。作为一位深深眷恋自己家乡的壮族作家,黄佩华哪怕早已在他乡生活了很久,但心中依然没有忘记家乡食物的味道。现实当中,也许离家乡太远太久,然而在他的小说《百年老人》和《回家过年》中,他却可以清晰自然地把家乡过年杀年猪这样的习俗细致地呈现出来,包括如何召集兄弟叔伯欢聚一堂,各显神通地杀猪,如何用猪肉制作出各种食品等。对杀年猪、并制作相关的食物,在作者眼中,是有一种自豪之情的,他认为他们壮乡人对于把猪肉制作成各种食品是最擅长的。他迷恋于家乡中舌尖上的食物,对于具有家乡风味食品的制作步骤烂熟于心。这也是他对故乡的一种不会随岁月流逝而忘却的深情体现。

《回家过年》中则再次写到了,在作者老家,在农历新年到来之前,壮家人是如何轻车熟路地杀年猪和如何制作具有民俗地域风情的食物——红肠。俗语说民以食为天,饮食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填饱肚子,其本身也是一种民俗文化的体现。壮族人家杀年猪的习俗,源远流长,这其中既是他们对于自身一年辛劳的犒赏和庆祝,也是为了祈祷来年生活过得更加美好幸福,是对未来的一种向往。当然从更加实际的角度来说,他们是为了来年的时候有肉吃,可以补充营养。因为杀的年猪很大一部分是需要经过腌制和烘烤封存起来的,留给来年需要时食用。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壮家人是一个非常懂得合理安排生活的民族。

我国是一个酒文化浓郁的国度,制酒和饮酒,同样是我们中华文化的体现。黄佩华的小说也经常涉及到关于酒的书写,在这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壮家人对于酒的态度和风俗。自古以来,壮乡人好酒,真正体现了当地“酒是粮食做,不喝是罪过”的俗语。在黄佩华的小说《杀牛坪》中,我们可以看到壮乡人是非常聪明并勤劳持家的,他们好酒的同时,也善于用各种果蔬来酿造出诸如葡萄酒、野果酒之类的酒,供自家人日常畅饮,或者邀请三五好友,在猜码斗酒之中,在觥筹交错之间,维系亲朋好友、同村邻里的交情,并以饮酒来舒缓生活的疲惫。

物质生活民俗是一个群体精神特质、民间信仰等的直接的、无意识的自然呈现,从小说创作的角度来说,作者本人希望通过一个个真实具体可感的生活细节,以桂西北壮乡人物质生活民俗细致入微的描写和呈现,寄托传达出作者对于故乡的眷恋之情。通过这样的由实而入虚,虚实结合,以此来表达出作者对于壮乡人,甚至是整个人类生存命运的思考。

(二)信仰民俗

信仰民俗又称民间信仰,“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在民众中自发产生的一套神灵崇拜观念、行为习惯和相应的仪式制度”[5]182。桂西北的壮族人家的信仰民俗在黄佩华小说中也得到了较为详实的呈现。比如对于牛图腾的崇拜。在长篇小说《杀牛坪》中,黄佩华写到牛轭寨有“砍牛”的习俗,在集体化的时代,每年的四月份,还会有牛王节;另外,出现老牛或者病弱的牛死掉的话,还会安排人去给死掉的牛料理后事。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家乡的村民对牛有一种亲近和感恩之情。因为在农耕稻作文化圈里,牛是一种重要的生产力,也是强壮有力、勤劳耐苦的象征,因此牛成为了壮族文化图腾之一。如今,依然还保留着与牛有关的民俗项目,如斗牛等。

巫师,在古文化语境中,被认为是通于天地的神职人员,是天上神灵与人间民众的使者。在文学作品中,尤其是以边远山区,较为落后的地区为背景的作品中,诸如巫师、道公、师公等人物的书写也比较常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巫师等人物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被认为可以死人超度,给活人安慰和治病,所以,婚葬嫁娶等都离不开他们,给人以神秘和神圣的意味。深处内陆的桂西北地区,曾经因为远离经济发达地区,信息技术也较为闭塞,村民更多相信人世轮回,信仰道公赶鬼、麽公文化等。黄佩华的小说,也写到桂西北地区的这种民间信仰仪式,也通过这些仪式的细致的展现,塑造出诸如农兴良(《生生长流》)等这样一些道公、麽公人物形象。这些道公所主持的仪式,也是一种过渡礼仪。对活着的人来说,认为这是对于死去的人的一种悼念,也是一种内心责任担当的体现。既可以让去世的人早登极乐世界,也可以让活着的人心中的不安和伤痛得以缓解。信仰是一种精神支柱,也是一种行动指南,信仰民俗更带有地方的风俗特色,展示这些信仰民俗,其实是为了更好地展示“活”在其中的人。通过黄佩华小说中的这些民俗信仰的呈现,让我们看到更加真实可信的壮乡人,他们对于牛的崇拜和感恩,可以看出他们对于自然是以敬畏和与之和谐相处为行为准则;他们面对生老病死的态度,其实也是他们人生态度的体现,给死者以超度和安息,给活人以安慰和宁静。由此,我们看到作家的小说创作,其实背后始终站着一个人,这个人就是作家本人,以“这个人”的眼光来看生活,从而发现别人,也通过看生活,来看“这个人”自己,因此发现自己。这是一个相互发现更多可能的过程。

(三)人生礼仪

“人生仪礼是指人在一生中几个重要环节上所经过的具有一定仪式的行为过程,主要包括诞生礼、成年礼、婚礼和葬礼……人生仪礼是将个体生命加以社会化的程序规范和阶段性标志”[5]71。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对于个人的一生来说,我们的人生同样需要礼仪。礼仪的开展是一种警醒,也是一种分界线,从儿童到成年,从出生到死亡等,都需要一种礼仪作为见证。在黄佩华的小说中,有诸多的壮族人家的人生礼仪的描述,尤其是对于丧葬礼仪和婚姻礼仪的描写。俗话说落叶要归根,人死后也需要回到自己的老家。要不然就成孤魂野鬼,亲朋好友、子孙后代想要去祭奠,也无处可寻,这在壮乡人看来是罪不可恕的。也正是有这样的民俗习惯,对于在外病危的人,即使是跨越千山万水,哪怕是爬也要在去世前回到老家,如果实在不能在老家中去世和完成安葬仪式,家人也要倾尽全力去寻找骨骸并安葬,认为只有这样才不至于让逝者成为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在黄佩华的小说《水之上》,廖太平,包括他的儿子廖兆武一直都在竭力去寻找廖青松(廖太平的父亲)的骨骸,并希望能够好好厚葬他,让先人可以真正的安息和魂归老家。

另外,丧葬的过程也是非常具有民族特色,在整个过程当中,师公或者道公相当于巫师,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是沟通天地人之间的使者,从临终前的准备工作、报丧、装殓、入棺、停柩、出殡、埋葬、守孝等各个环节,几乎都有师公或道公的参与。

在黄佩华的小说中也有不少关于“二次葬”习俗的叙述展现。如在长篇小说《河之上》写到:“早上起来,父亲(杨宝章)就告诉她(杨鸿雁),他已经从鱼嘴岩把爷爷的骨头捡回来了,今天要在红军村二次厚葬,入土为安,让她无论如何也要参加”[6]287。“二次葬”在壮家人的民俗中是比较常见的,是指去世者在连棺埋下三年至五年后,捡骨,寻找风水宝地,择黄道吉日再次下葬。在“二次葬”之后还要立碑和上坟,“在右江沿岸,给先辈的坟墓立碑往往和下葬一样重要,立碑后要按新坟的待遇,连续三年要在春节期间上坟”[6]288。

在黄佩华小说中,对于桂西北地区壮家人的婚姻生育民俗事项,即人生礼仪也有较多的描写。《远风俗》中的二姐,同样因为婚后无子,遭到夫家的冷脸相待,甚至不能在夫家生活,这是“不落夫家”的写照。

壮族的婚丧嫁娶生育的习俗是多种多样的,也是历经岁月的沉淀积累而来,其中也不乏封建迷信,有危害性,尤其是存在伤害女性身心健康的弊端。不过从另一个侧面我们也可以看到,这是壮族族群在早期生活中为了对抗恶劣的生存环境,繁衍后代等而作出的种种努力的探索。黄佩华以小说的形式,在民俗文化与文学作品中进行互文性叙述,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他为我们展示了丰富多彩的壮族民俗事象。这是一种对于壮族文化的寻根,有利于增强民族共同文化中的认同感。

四、黄佩华小说中的壮族形象

在一个“地球村”全球化快速发展的时代里,同质化现象遍布每一个角落,文学需要,也必须实现突围,拒绝同一个面孔,给世界更多的可能的想象空间,这也是文学和作家义不容辞的使命。因此,挖掘民俗世界中最有代表性和最具生命力的活态民俗事象,并进行持之以恒地细致入微地阐述深描,是作家介入现实,对现实发出自己独特声音,塑造一个个时代的“真人”形象,抵抗同质化写作的上佳途径。民俗事象是靠现实中的人来进行传承发展的,而人恰恰在各种各样的、富有民族特色的民俗事象中,呈现出生活的另一种可能。那么,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是需要刻画出栩栩如生,真实有质感,而且具有代表性的“那一个”人物形象的。我们想要讲好“中国的故事”,体现“中国气派”,都需要我们在作品当中,以一种平等的眼光去展示和深描特定地域的民俗文化事象,并且以人物形象塑造为核心,使“人”自然而然地存在于民俗中,民俗也因为有人的敬仰和保护而生机勃勃、永世留存。唯有如此,读者才既能够了解和把握特定的民俗文化,感受其独特的民俗魅力;也可以让读者真正知道在这些民俗中的“人”的生活情态、性格特征等。而“活”在民俗中的“人”远远比想象在民俗里的“人”显得更加真实可信。黄佩华用民族视角观照自己生存的土地及土地上的人们,用文学的语言建构出具体可感而又丰富圆满的壮族形象。

黄佩华的小说的主要关注点是他的家乡——桂西北地区。其中驮娘河畔、红水河、右江流域的壮族人的风俗民情,自然生态、历史风云,人事变迁等是他小说扎根之所在。欧宗启认为:在黄佩华小说中反映现出来的这些壮族形象,根据其着墨程度的大小,分为主要壮族形象和次要壮族形象两大类。主要壮族形象包括贫穷的壮族形象、热情待客的壮族形象、情爱观比较宽容开放的壮族形象、因穷求变的壮族形象、喜欢喝酒的壮族形象等;次要壮族形象包括隐忍的壮族形象、被迫当土匪的壮族形象、荒唐可笑的壮族形象等[7]。这样的分类是非常细致到位的。在黄佩华的小说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形象,可以说这些在壮族世界生活的“人”,很好地体现出壮族的文化特色,换句话说,即通过这些具体可感的人物形象,让我们可以直接了解把握原本属于抽象的“壮族文化”,这些人物形象成了壮族形象最好的代言人。有学者指出“民俗从一个角度看,是一种文化意识,从另一个角度看,又是社会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可以说,民俗是文化与生活的双重复合体。文化型的生活,生活型的文化”[8]63。而生活是特定时空之下的生活,这种“生活”的情态展现,必须借助于对生活于其中的各种各样人物的细致深描。黄佩华的小说让我们看到深处偏远的贫困地区的壮家人:他们既有热情好客好酒的,也有因为贫困又不得不想办法摆脱贫苦而努力奋斗的,也有在发展变化中迷失了壮族形象的,也有无情抛却传统、迷失于所谓发展洪流中的青年人;当然也有偷奸耍滑的懒汉。如《杀牛坪》中的岑天禄,好吃懒做,在村里到处骗吃骗喝过日子。另外,黄佩华小说在“人生礼仪”内容所展示的壮族的婚娶习俗中,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其中展现的是情爱观比较宽容开放的壮族形象。

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一个人都是社会中的人,也是体现特定社会文化的载体。人也是行走中的社会文化的标志。历史文化积淀、地方风俗的熏陶等,造就了每一个具有地方特色的人物群体,这就是所谓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时,外在环境对于人的性情的养成,既是潜移默化的,又是不可阻挡的。这个过程,时间是最好的见证者,风俗是最基本的强大力量。黄佩华以自己的人生阅历为基础,以小说的形式艺术地为壮家人“深描画像”,可以说展示的还是比较到位的。他的小说通过一个个壮族富含民族特色的民俗事象细节的描写,让我们看到一个个身处在“特定的习俗、风俗”壮族族群里,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由事观人,以人示事,人事互生互显,进而由此完成对壮族形象的艺术建构。

五、结 语

民俗是整个文化意识形态的基石和支柱,它为包括文学在内的各类学科提供了原始的雏形。可以说,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民俗文化的世界当中,虽然有强弱之分,也有显隐之别,但它总是如空气般存在于我们周围。我们离不开它,我们也是行走当中的民俗文化。文学是人学,对于人的认识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对特定民族里的民俗文化的呈现和其中的族群(人群)形象建构也越来越受到作家们的青睐。另外,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密码,文学家应该首先对民族的民俗文化进行自我的感悟体验“解码”,然后通过文学的语言再进行重新的“编码”建构。黄佩华作为土生土长,并对壮族文化具有高度认同感的壮族作家,对于“解码”壮族的文化密码具有天然的优势;同时,在不断地主动细致呈现壮族民俗文化过程中,艺术化地完成了壮族形象的“编码”建构。另外,通过这种“解码”之后的再“编码”,使我们看到一位既饱含民族深情的“民族之子”,也积极为人类前途命运思考的“人类之子”的作家形象。因此,从民俗文化角度来探讨研究黄佩华小说中的壮族书写,笔者认为是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的,也希望将来有更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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