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上海方案的效果与改进对策
2018-12-26张远增
张远增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管理学系,上海200062)
一、问题的提出
根据党中央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1],按照国务院明确提出的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试点要为其他省(区、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的要求[2],上海市人民政府在2014年印发了《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新高考上海方案”)[3]。设置“3+3”选考模式和院校专业组①招生模式,是“新高考上海方案”的核心创新之处。这也使得如何同时做到既确保“3+3”选考模式的科目及分数结构有利于考生凭借自己个性化的学业发展水平获得自己所向往大学的新生资格,又能确保大学通过确定的选考科目招到自己合意的新生,确保高校招生对选考科目的真实需求与考生选考的科目之间匹配,成为“新高考上海方案”需要研究和解决的核心问题。
有学者运用博弈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对“新高考上海方案”进行研究,发现其中存在着复杂性、投机性与不可靠性等问题,建议科学设定高校选考要求,发挥一流大学引领作用,规范高中教学管理,完善走班制度建设,强化自主选择理念,优化等级赋分制度[4]。
在“新高考上海方案”的院校专业组招生方面,已有研究发现“新高考上海方案”在增加学生选择性和差异性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有关学科间不等值的质疑,以及理科科目价值可能被低估和不同的选考科目被招录的机会不同问题[5]。规定考生选考科目中只需有1门与院校专业组科目一样即可报考相应专业,尽管增大了考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权,但这又成为助长考生在选考中“弃理选文”功利主义倾向的有效机制[6]。调查表明,学生选择考试科目趋利避害的“技巧”十分显著,其选择选考科目多要研究同届的本地市其他学校学生的选科情况,尽可能避开具有强大竞争对手的学科,确保自己在按比例等级赋分上占优势,从2014年到2016年选择地理作为选考科目的学生逐年增多[7],地理、生物选科面在80%上下,基本上是“3+1+地理+生物”[8],造成高校院校专业组对选考科目的真实需求与考生选考的科目之间的匹配性存在很大问题②。新一轮高考改革的最终成效,从根本上说取决于能否有效解决考生选考的功利主义倾向,加强学科、专业录取要求与考生知识结构匹配问题是新高考制度改革下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6,9-10]。建议有明显单一科目属性的专业只设置最相关的一个科目作为报考条件;有多个科目属性的专业按科目的主次关系设置科目作为选考要求;交叉类学科按专业的主科目属性指定选考科目;招生非常“热”的专业,用排除不适合考生的方法保证生源范围[4,6]。
在“新高考上海方案”的选科目等级划分和选考分值方面,已有研究结果指出,上海方案选考科目最大差距只是语数外的五分之一,远不及原先实施的“3+1”方案对选考科目的重视,不利于引导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为大学继续深造成为拔尖人才而打下牢实的基础和积累一定的学科素养[8,11]。有的研究建议上海像浙江一样将分值设定在40~100之间,至少可以引导学生更加重视选考科目的学习,同时有助于提高选考科目对于考生总成绩区分度的贡献率[9]。有的研究指出,科目及分数确定策略是平衡各种矛盾而采取的一种妥协机制,为了加强人才选拔和培养的专业性,鼓励学生和高校积极确定选考科目,体现了高校的招生自主权;在时机成熟时,可以借鉴高校根据院系招生需求对指定考试科目的成绩加权的做法,允许部分高校在录取时对指定“等级考”科目成绩进行加权处理(如将3分变为4分)[12]。有的研究则认为,上海高考方案中选考科目到底划分多少等级比较合适、设定多少分值比较合理,都需要理论界与实践界的继续研究、试验与论证[4]。
此外,还有研究指出,上海的高考改革过去有过成功的经验,今天的设想也有创新之处,但如何兼顾并适应优质高校、名校依法自主选拔的层次性和考生依规自由报考的选择性,才是考验上海高考改革方案成功与否的关键[13]。而有的研究则主张在坚持改革的根本方向不动摇的前提下,对试点方案的一些技术性、细节性的设计,应在调研、总结和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正确处理科学性和公平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关系,使改革朝着党中央、国务院指明的方向更加健康地向前推进[14]。
以上呈现的研究表明,现有的研究基本是基于已有高考改革实践的经验和根据有关理论对“新高考上海方案”做逻辑推演来发现问题和提出解决对策。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新高考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其真理性,需要通过高考实践来检验。“新高考上海方案”之创新之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及性究竟怎样?经过2017年高考实践检验的“新高考上海方案”实际效果究竟怎样及是否达成了既定的改革目标?应如何对高考“3+3”选考模式和院校专业组招生模式进行改进和完善?这些问题只有用上海的高考实践来回答。笔者曾以2017年上海市秋季高考之末位投档分数作为证据的研究发现,按专业组招生的外语科目与其他科目对形成末位投档分数的贡献方式相反且强度最大,末位投档分数线的区分力主要由语文与数学得分高科目的分数同外语分数之差形成,以及原“985”高校招生的语文与数学对末位投档分数的贡献率负向且强度较大,并据此建议将现行的高考科目组合方式调整为语文+数学+优势特长科目+外语科目+两个擅长科目(简称为两个“2+1”),总分为660分[15]。本文在该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新高考上海方案”的实际效果及其隐含的问题,并对两个“2+1”方案的科学性进行论证,为进一步完善“新高考上海方案”提供参考依据。
二、方法
称 S1j,S2j,……,Snj为考试科目 j的得分模式,其中j的取值为语数较高分数科目(记为YSG)、语数较低分数科目(记为YSD)、外语(记为YY)、选考得分高科目(记为XKG)、选考得分中科目(记为XKZ)及选考得分低科目(记为XKD),1对应于同一分析对象(如专业组)中所包含高校按自然数顺序编号的最小数,n对应于同一分析对象(如专业组)中所包含高校按自然数顺序编号的最大数(即总数)。
规定任意两个科目的得分模式之间的皮尔逊积差相关系数为这两个考试科目的同质度。基于该同质度,本文运用IBM SPSS Statistics 19.0的因素分析,对同一分析对象内的6个考试科目的得分模式的同质度进行分析,得出末位投档分数之针对同一分析对象的录取分数综合评估函数。
通过将录取分数综合评估函数的系数归一化,计算出有关考试科目在各种招生情形下实际对应的标准权重,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满分150分,三个选考科目的满分均为70分,重新计算总成绩在各种实际招生各科目权重情形下的满分,并以此为据分析“新高考上海方案”所确定合成录取分数方法的合理性。
基于2017年上海市秋季高考之末位投档分数考生将同一分析对象划分为:末位投档分数全体考生、同一专业组全体末位投档分数考生、原“985”高校全体末位投档分数考生、本科非原“985”高校全体末位投档分数考生。
三、数据
以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投档分数线[16]、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投档分数线(第二次征求志愿)[17]所确定的末位投档考生的数据作为研究的对象。该数据的结构为:院校专业组代码、院校专业组名称、投档线、末位投档考生对应成绩。其中,末位投档考生的成绩包括语文和数学合计分数、语文或数学最高分数、外语分数、选考科目最高分数、选考科目次高分数、选考科目最低分数、公示加分项目等。
四、数据分析
(一)整体分析
以全体考末位投档考生原始分数所得相关矩阵的KMO和Bartlett的检验结果为:取样足够度的Kaiser-Meyer-Olkin度量为0.854;Bartlett的球形度检验为3918.147,显著水平为0.000。检验结果表明,适合进行因素分析。用因素分析所得的解释的总方差如表1所示。
表1 全体末位投档原始分数之解释的总方差
表1表明,适合选取3个因子进行因素分析。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提取3个主成分作为因子,以及具有Kaiser标准化的正交旋转法得表2、表3。
表2 总体原始分的旋转成分矩阵
表2表明,高考科目能归结为F总S-1、F总S-2及F总S-33个因子。其中,F总S-1主要体现3个选考科目的作用(称为选考因子);F总S-2主要体现语文和数学两个科目的作用(称为语数因子);F总S-3主要体现外语科目的作用(称为外语因子)。以这3个因子的方差贡献率为权重可得末位投档分数的综合评估函数(F总S):
表3 总体原始分的旋转成分得分系数矩阵
公式(1)表明,对于考生总体而言,选考科目对于形成末位投档分数线的贡献最大,其次是语文和数学科目,最后是外语科目,而且外语科目的贡献明显弱于其他科目的作用。
(二)原“985”高校分析
采用与前述整体分析完全相同的方法对原“985”高校全体末位投档考生③原始分数进行分析可得,其高考科目能归结为主要体现3个选考科目作用的选考因子、突出体现外语作用的外语因子、主要体现语文与数学中得分低科目作用的语数劣势因子、主要体现语文与数学中得分高科目作用的语数优势因子等4个因子。据此,其末位投档分数的综合评估函数(F985S)可表示为:
公式(2)表明,对于原“985”高校而言,各考试科目对形成末位投档分数的作用强度较为接近,作用方向完全一致。比较而言,语文与数学中得分低的科目、语文与数学中得分高的科目及选考得分高的科目的作用略强一点。这说明对于原“985”高校的招生而言,语文和数学两科中考分低的科目对获得录取资格的贡献更大,选考科目中得分高的科目对获得录取资格的贡献大。在这一定程度上能解释考生为何在选择科目时放弃难度大的科目而选择难度较低的科目——难度低的科目更利于自己获得高的有效考试分数,提高自己被“985”高校录取的可能性。
(三)本科非原“985”高校分析
采用相同的方法对本科非原“985”高校全体末位投档考生原始分数进行分析可得,其高考科目能归结为主要体现3个选考科目作用的选考因子、主要体现语文与数学科目作用的语数因子)、主要体现外语科目作用的外语因子等3个因子。据此,其末位投档分数的综合评估函数(Ff985S)表示为:
公式(3)表明,对于本科非原“985”高校末位投档分数线的形成而言,外语科目作用最大,其次是语文和数学科目,而选考科目的作用明显弱于其他科目的作用。
(四)分专业组分析
鉴于专业组(5)和专业组(6)涵盖高校太少④,对其进行统计分析意义不大,本文只对专业组(1)、专业组(2)、专业组(3)及专业组(4)采用与整体分析完全相同的方法进行分析。
对于专业组(1)全体末位投档考生原始分数的分析可得,其高考科目能归结为体现选考科目作用的选考因子、主要体现语文和数学两个科目作用的语数因子、主要体现外语科目作用的外语因子等3个因子。据此,专业组(1)末位投档分数的综合评估函数(F1S)可表示为:
公式(4)表明,对于专业组(1)而言,选考科目对于形成末位投档分数线的作用最大,其次是语文和数学科目,最后是外语科目,而且外语科目的作用明显弱于其他科目的作用。
对于专业组(2)全体末位投档考生原始分数的分析可得,其高考科目能归结为体现选考科目的作用的选考因子、主要体现外语和语文与数学中得分高科目的作用并突出体现外语作用的外语主导因子、主要体现语文与数学中得分低科目作用的校正语数作用因子等3个因子。据此,专业组(2)末位投档分数的综合评估函数(F2S)可表示为:
公式(5)表明,对于专业组(2)而言,选考科目对于形成末位投档分数线的作用最大,其次是语文和数学科目,最后是外语科目,而且语文、数学及外语科目的作用明显弱于3个选考科目的作用。
对于专业组(3)全体末位投档考生原始分数的分析可得,其高考科目能归结为主要体现3个选考科目作用的选考因子、主要体现语文与数学科目作用的语数因子、主要体现外语作用的外语因子等3个因子。据此,专业组(3)末位投档分数的综合评估函数(F3S)可表示为:
公式(6)表明,对于专业组(3)而言,选考科目对于形成末位投档分数线的作用最大,其次是语文和数学中得分低的科目,最后是外语、语文和数学中得分高的科目,而且它们的作用明显弱于其他4个科目的作用。
对于专业组(4)全体末位投档考生原始分数的分析可得,其高考科目能归结为主要体现3个选考科目的作用的选考因子、主要体现语文与数学两个科目的作用的语数因子、主要体现外语科目作用的外语因子等3个因子。据此,专业组(4)末位投档分数的综合评估函数可表示为:
公式(7)表明,对于专业组(4)而言,选考科目对于形成末位投档分数线的作用最大,其次是语文和数学科目,最后是外语科目,而且外语科目的作用明显弱于其他科目。
(五)新方案本科录取合成总分方法分析
分别将公式(1)至公式(7)的系数归一化计算出各种招生情形下的有关考试科目的标准权重,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满分150分、三个选考科目的满分均为70分,重新计算各种招生情形下实际总成绩的满分,得表4。
表4 科目综合权重的标准化与实际总成绩满分
表4表明,按照“新高考上海方案”所设定的权重及各科的赋分方法,只有原“985”高校招生的实际合成录取总分的权重结构与其基本吻合,而其余招生情形的实际合成录取总分的权重结构均与其存在明显差异。总体来看,除原“985”高校外,用“新高考上海方案”既设的综合各考试科目总成绩的方法所得出的结论过高认定了专业组(1)—专业组(4)及考生总体的考试实际总成绩,过低认定了非原“985”高校考生的考试实际总成绩。但是,无论是统计意义上的过高认定考生总体的考试实际总成绩,还是过低认定考生总体的考试实际总成绩,对于具体考生而言所造成的结果却均有可能相反。
例如,鉴于各科目实际发挥作用的权重低于既定合成录取总分的权重有利可图,理性的专业组(1)—专业组(4)的考生及全体高校意义上的考生,均会首选通过提高对自己实际发展并不有利的英语科目成绩的方法,提高自己获得被录取的可能性。除非万不得已,一般都会主动放弃通过提高对自己发展有利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方法提高自己被录取的可能性。相反,非原“985”高校的考生则会因英语科目实际发挥作用的权重高于既定合成录取总分的权重无利可图,选择放弃提高对发展自己有利的外语成绩的方法增加自己获得被录取的可能性,转而选择对自己实际发展并不有利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方法,或者退而求其次,通过提高语、数科目成绩的方法,提高自己被录取的可能性。
此外,基于同样的理由也可得出,原“985”高校的考生最有可能按照:选考科目低科目→英语科目→选考科目中科目→选考科目高科目→语数低科目→语数高科目的顺序,采用通过提高有关学科成绩的方法来增加自己被录取的可能性。实践中,鉴于“新高考上海方案”已将选课科目的实际分数强制转化为参与高考录取的分数,对于优生而言没有提高自己录取分数的空间,而语文科目客观存在的得高分难,以及数学科目得高分对能力的要求高,这些使得通过提高英语科目成绩,成为他们考上理想大学的最优选择。但从录取分数实际合成的权重看,采取这种提高自己被录取可能性的方法对这类学生的发展是不利的[15]。
由此可见,“新高考上海方案”并没有处理好兼顾并适应优质高校、名校依法自主选拔的层次性和考生依规自由报考的选择性的问题[13]。由于现实中考生、家长及学校的心中客观存在“985”高校与非“985”高校之分,实践中所体现的应该是这种划分下的各考试科目对形成末位投档原始分数的作用,而不是“新高考上海方案”之专业组划分意义下的各科目对形成末位投档原始分数的作用,这种导致低估非原“985”高校考生成绩的做法势必形成“新高考上海方案”执行的阻力。它客观要求“新高考上海方案”根据现实政策环境改进和完善自己[18]。与此同时,“新高考上海方案”存在的高估专业组(1)—专业组(4)考生总成绩,则说明分专业组招生的效度与信度均需要改进和完善,否则会影响招生的公平性。
五、结论
对于“新高考上海方案”,基于以上数据分析能得出以下3个结论:
结论1:除了专业组(2)的高考科目能归结为选考因子、外语主导因子、校正语数作用因子,以及原“985”高校的高考科目能归结为选考因子、外语因子、语数劣势因子及语数优势因子之外,专业组(1)、专业组(3)、专业组(4)及非原“985”高校的高考科目均能归结为选考因子、语数因子、外语因子。
结论2:除了原“985”高校各考试科目对形成末位投档分数的作用强度较为接近,以及本科非原“985”高校的外语科目作用最大,而选考科目的作用明显弱于其他科目的作用之外,专业组(1)、专业组(2)、专业组(3)及专业组(4)的选考科目对于形成末位投档分数线的作用最大,外语科目的作用与其他科目的作用相比是最弱的或次弱的。
结论3:“新高考上海方案”综合合成各科目成绩的方法,导致高估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和低估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的问题并存。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是,英语科目和3个选考科目在实际状态下合成录取分数的权重结构与该方案既设的合成录取分数的权重结构存在严重不一致。
六、讨论与建议
(一)讨论
大学招生投档分数线考生的成绩及其构成对于大学和考生而言均是具有质变意义的数据,它体现了考试政策所产生的具有质变意义的政策效果,以其作为证据分析、论证“新高考上海方案”所得出的结论是科学、可靠的。
结论1表明,“新高考上海方案”所设置的高考科目总体上可简化为选考科目、语数科目、外语科目,而且无论在那种情形下,外语科目均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只有原“985”高校的高考科目可简化为选考科目、语文科目、数学科目、外语科目。由此可见,外语在高考科目中居于独立的地位,语数不分的考试设想在非原“985”高校的招生中得到了实现,但在原“985”高校的招生中并未得到实现。
结论2表明,实际考试所蕴含的综合各考试科目成绩的方式,与“新高考上海方案”既设的综合各考试科目成绩的初衷存在不一致现象。这种不一致可能危及“新高考上海方案”所得考试结果的有效性和招生的公平性。
结论3表明,“新高考上海方案”在总体上会导致考生为提高自己被高校录取的可能性采取选择不利于自己发展的科目的备考策略。这与已有有关考生选择选考科目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因而,无论是从发挥高考对基础教育正确价值导向作用的角度,还是从高考为高校选拔合格新生的角度看,调整“新高考上海方案”高考科目的权重结构及赋分,均是改进和完善“新高考上海方案”的必然选择。
(二)建议
立足以引导和促进考生发展为本,完善“新高考上海方案”的考试科目设置及其权重结构。具体做法为将“新高考上海方案”科目设置调整为:语文、数学、优势特长科目、外语、两个擅长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及优势特长科目为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50分,最低0分;外语、两个擅长科目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科满分70分,最低40分。优势特长科目和两个擅长科目由考生从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7科中自主选定。与之配套的其他政策措施建议在此不再赘述[15]。采用本建议后,考生选考科目总分的权重由原来占总分的31.82%,上升到占总分的43.94%,使得合成总分方法发生了明显有利于考生发挥自己特长的变化。根据表4所确立的实际权重可得表5。
表5 按新建议高考科目组合确定的科目权重结构及总成
表5表明,采用本建议能使认定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的误差(调整后的最大误差为2.273%)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较好地解决了原“新高考上海方案”过高和过低认定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并存的问题。此外,由于优势特长科目的设立和与之配套政策的制定(主要指按照优势特长科目划分专业组进行招生),可以预计会有更多的考生将按照自己的特长自主选定自己的高考科目组合,而不是根据规避别的考生的优势来选择自己的高考科目组合,能有效缓解甚至完全消除当下考生违背自己意愿选择高考科目组合的问题[4,19-20]。
需要指出的是,设置选考科目托底保障机制⑤促使学生选考特定学科(如物理)[21-22]只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因为,这个机制在保护对特定学科感兴趣(有特长)的考生的同时,也保护了对特定学科不感兴趣(无特长)甚至对所有学科均不感兴趣(无特长,甚至是不学)的考生⑥。
注释
①所谓院校专业组是指以本科招生院校根据自己人才培养需要,设置的专业招生对考试科目组合之规定所形成的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考生的选考科目只要有1门与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相同,即具有填报资格。在上海招生高校早在2015年就公布了自己的院校专业组,并在2017年按照自己公布的院校专业组在上海开展招生(参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沪教考院〔2017〕17号)[EB/OL].[2018-07-10].http://www.shmeea.edu.cn/page/08000/20170317/8038.html.)。
②2017年,在上海市招生的37所高校提出了1096个院校专业组,传统文科方向的专业几乎完全放开选科,传统理科方向则基本限定在3门以内,其中,包含有物理学科的院校专业组有415个,占全部院校专业组的37.86%。在现行政策下,从录取角度看至少有占全部院校专业组37.86%的院校专业组可以获得尽管不选考物理,但却获得与选考物理相同的报考资格,凸显出选择物理“吃力不讨好”的问题(参见:张天若:从江苏省Y市高考选科情况看江苏高考方案——兼论浙江、上海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8(3):33-40,167.)。
③不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④2017年上海市秋季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普通批次设置了6个专业组。其中,专业组5涵盖14所本科高校,实际招生学校13所;专业组6涵盖5所本科高校,实际招生学校5所。
⑤托底保障机制是指,在学考的等级考试成绩转化为高考分数中先设定特定学科考试赋分的最低人数(即保障基数),当特定选考科目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的一种赋分规定。2018年,上海市建立了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参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EB/OL].http://gaokao.chsi.com.cn/gkxx/zc/ss/201804/20180408/1674942741.html.2018-7-10.)。
⑥例如,这样的考生选择物理不会获得比他(她)选择其他科目更差的成绩。相反,他(她)选择考物理可能获得其远高于自己实际水平的成绩。从这个意义上讲,物理托底保障机制也对物理不感兴趣(无特长),甚至是对所有学科均不学的考生有利。而这与设立托底保障机制的宗旨是相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