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中国终身教育的历史回顾与展望
2018-12-26吴遵民
吴遵民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上海200062)
中国40年改革开放的历史,不仅是一部国家繁荣、经济腾飞的创业史,同时也是一部教育实现现代化、教育迈向终身化的发展史。经过40年的推广与实践,中国终身教育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并形成了独具中国本土特色的发展路径,同时亦为世界终身教育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基础与宝贵经验。在取得傲人成绩的同时,我们仍然遇到了进一步发展的现实困境与理论瓶颈。如,终身教育体系与传统国民教育体系之间的关系仍然模糊不清,成人教育转型与发展的方向依然未明,终身教育立交桥的构想与各种教育资源的整合也同样面临制度壁垒。又如,传统教育体系中的部分教育形态已经开始走向衰退,而新兴的校外教育形式却仍然没有获得明确地位,各种教育形态之间的利益纷争与博弈亦造成了新的资源整合的障碍与体系构建的困难。为此,唯有以史为鉴,方能登高望远;唯有总结以往成败经验,方能明晰未来。
本文着重对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终身教育发展的历史演变与中国经验的形成进行分析与归纳,其中特别聚焦我国自引入终身教育理念以来,其从一股思潮、一种理论上升为政策实践,并在我国蓬勃展开的过程。同时,通过梳理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影响的“政策、理论、实践”三个维度的关键因素,帮助我们立足历史经验和现实基础,认清终身教育发展的基本方向,尤其是当前终身教育体系构建中面临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困境。而通过对问题表象背后所隐藏的历史背景与社会现实进行深入细致的梳理,去探寻未来终身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方策,以最终实现“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重要目标。
具体地说,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终身教育的发展历程主要可以分为四个阶段。(1)1978年-1987年为终身教育发展的酝酿期。该阶段终身教育尚处于理念向政策转化的开端;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终身教育思想的译介与传播,实践活动则表现为各类成人教育活动的蓬勃发展。(2)1988年-1997年为终身教育发展的初创期。该阶段终身教育思想逐渐形成政策,并朝立法化方向推进;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逐渐普及,而作为一种新型教育形态的社区教育开始出现。(3)1998年-2007年为终身教育发展的摸索期。这一阶段的终身教育继续从政策化推向立法化;社区教育、校外培训等继续教育活动得到加强,对老年教育的重视程度有所提升;同时学术界的理论成果大幅增多,关于终身学习、学习型社会、终身教育体系的研究成为新的研究热点。(4)2008年-2017年为终身教育发展的深化期。这一阶段的终身教育开始由教育政策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全国立法亦在积极酝酿之中;开放大学、学分银行的创立以及以实验项目推动社区教育的新发展已经构成了当前终身教育实践的新特征;理论研究也稳步深入,并形成了一支理论研究的核心队伍,对终身教育立法的研究也成了该阶段的研究热点。
一、1978年-1987年:终身教育发展的酝酿期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行,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日趋稳定,由“文革”导致的教育满目疮痍的局面开始得以恢复。尤其是对外开放促进了国内外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合作与交流,教育界的研究视野也因此得以开阔,终身教育思潮亦在晚了大约15年以后才终于得以引入中国。
由于社会秩序开始恢复安定,各领域工作得以正常开展。这使得教育理论的研究,尤其是作为重要国际教育思潮的终身教育理念的引入成为可能。1979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业余教育的制定和措施》中收录了张人杰撰写的《终身教育——一个值得关注的思潮》,这篇文章就是在当时的形势下传播终身教育的第一篇论文。而1980年由梁忠义撰写的《关于日本的终身教育问题》[1]一文,则是国内介绍国外终身教育开展的首篇文献。中国在这一阶段发表的有关“终身教育”的论文仅为26篇,而且主要集中在介绍与背景分析层面。如张渭城的《当代重要教育思潮——终身教育》[2]就对终身教育产生的背景、发展现状以及基本内容进行了系统介绍。又如孙世路在1981年发表的《日本终身教育的进展》[3]一文,详细介绍了日本在推进终身教育方面所进行的理论奠基与政策推进的状况,同时对其在教育体系和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做了分析与评述。此外,通过CiteSpace可视化分析工具对1978-1987年间“中国知网”数据库中篇名包含“终身教育”的文章进行分析,发现该阶段相关文章的作者、所属机构以及期刊来源分布比较散乱,总体还没有形成一支学科研究的力量(见图1),呈现的也是初级阶段终身教育理论研究的特征。
图1 1978-1987年终身教育研究作者合作分析图谱
再就实践来看,在终身教育思潮引入之初,尽管已经得到部分学者的关注,但尚不具备全面实践的条件。然而,终身教育的目标之一就是让失去学校教育机会的人能够重新得到受教育的机会,因此各类成人教育得到蓬勃开展。尤其是1986年国家教委在山东烟台召开的全国成人教育工作会议上,首次把成人教育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并列为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4]由此成人教育在终身教育理念的引领下,作为终身教育实践的一项具体活动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具体来说,这一阶段成人教育活动的发展主要表现为远程教育的大规模开展,如全国广播电视大学的成立、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职工双补教育的开展、依托普通大学成立的函授与夜大学等。相比传统教育的封闭与僵硬,成人教育因其形式的灵活自由及注重实效而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成人教育的发展不仅为校外教育的实践积累了经验,同时也为后来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基础。
随着成人教育实践活动的展开,20世纪80年代终身教育也显现出由理念转向政策化的端倪。“终身教育”一词最初出现在政策文件中,是1980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该文件指出:“教师进修院校承担着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终身教育的责任,它是我国师范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长期存在下去。因此,必须予以应有的重视,明确其地位。”[5]此后,“终身教育”还陆续出现在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教育工作的讲话或教育部的年度工作文件中。尽管当时我国《宪法》已经从法律的最高层面确立了教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明确了国家对教育应该负有的责任,但终身教育的概念还没有明确出现。上述状况表明,这一阶段终身教育的用语已经陆续出现在政府的相关文件中,并开始成为政策议题,但尚未出台相关政策,终身教育仍然处在政策化的酝酿阶段。
二、1988年-1997年:终身教育发展的初创期
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教育领域的正常秩序已经基本得到恢复,在社会发展的需求驱动下,教育改革的呼声日趋强烈。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方针的确立,教育亦同时肩负起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急需人才和提高全民素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迎接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双重任务。这一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以教育体制和教育结构为改革主线的方针,无疑与终身教育所倡导的理念不谋而合。而这一时代背景亦为终身教育政策化的推进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在这一阶段,终身教育理念逐渐朝着政策化乃至立法化的方向推进。1993年,“终身教育”第一次被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正式采用,这是终身教育从理念转向政策化的重要标志。文件明确指出“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对不断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简言之,此时的终身教育已经被认定为国家教育发展的基本方针与战略决策。而其立法化的标志则体现为1995年终身教育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其中,第十一条指出“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6];第四十一条指出“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6]。上述立法规定都表明,终身教育不仅已经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而且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从此将列入立法化的框架。
这一阶段的实践展开也同样稳步推进,成人教育作为转向终身教育发展的新型教育制度得到了不断的完善与规范。1988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教委的“三定”方案(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其中将原成人教育的管理部门、高教三司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合并为成人教育司[7]。1993年国家教委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意见》,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指导成人高等教育的政府文件。在上述政策的推进下,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教育得到蓬勃发展,广播电视大学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也更加普及,甚至成人教育在农村也得到了普及与推广。这一阶段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一种新型的教育形式——社区教育开始出现在中国的历史舞台上。1988年3月,上海市闸北区的新疆、彭浦两个街道同时宣告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这是由街道办事处牵头,联合街道内的工厂、商店、部队、机关、学校、派出所共同参与的,并最早以“社区教育”冠名的地区性群众组织。翌年闸北区人民政府还专门成立了区级社区教育委员会。这些地区性社区教育组织的形成和发展,不仅带动了整个上海市基层群众教育活动的开展,而且还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由于社区教育具有“教化于民”、大幅度提升基层民众精神文明素质,以及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人际关系发展的重要功能,从其诞生之初就受到了全国各地政府与民众的高度关注与欢迎。
随着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强与实践活动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终身教育的理论研究也有了新的进展。相关文献研究的数量和质量均有提升,尤其从1995年开始呈现直线上升的趋势。据统计,1997年相关文献的数量已达34篇,文献质量以及来源期刊水平的提升也表明了该领域的研究热度正在增长。但通过CiteSpace的分析表明,此时依然没有形成作者以及机构的合作研究群体。尽管该阶段的终身教育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总体研究水平不高,研究内容也不够深入,尤其是缺乏对终身教育进行整体性、专门性研究的机构或专家团队。通过1988-1997年终身教育研究关键词共现图谱(见图2)可以发现,研究内容的一部分只是延续了上一阶段的研究热点,即聚焦于终身教育思潮或理论的评述,包括对终身教育思想内涵的理解以及对其他国家终身教育实践开展的阐述;另一部分则聚焦于研究终身教育与成人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联系,具体包括终身教育对成人教育的影响与意义、终身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关系等。总之,处在90年代教育改革的时代背景之下,这一阶段的研究更为侧重于探讨终身教育与成人教育之间的联系,以及终身教育对当代学校教育改革的影响与意义。
三、1998年-2007年:终身教育发展的摸索期
到了21世纪初期,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教育改革也迎来了更加宽松的外部环境。尤其是经济发展的成就,使得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民众的精神需求日益旺盛,教育意识亦不断觉醒。而这一切又推动了教育改革的深化发展,也为终身教育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拓展的契机与基础。2003年7月28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适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治国理念,为教育改革带来了新的发展方向。在这一阶段,政府更加关注教育的公益性、均衡性和公平性,而这也为终身教育政策化与立法化的深入推进以及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图2 1988-1997年终身教育研究关键词共现图谱
简言之,为了实现教育优先发展的大计方针与兴国战略,就必须重建我国既有的教育体系与机制,建立一个包括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在内的,能整合各种教育力量并使其相互衔接与融通的教育体系。于是,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2001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了修改后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报告再次提及要“发展成人教育和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逐步形成终身教育体系”[8]。这也是终身教育第一次被列入国家的五年计划之中。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中,又再次就教育发展的战略决策提出了“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发展目标[9]。虽然两个体系论引发了不少争议,但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出现在党代会的重大文件中,这还是第一次。2007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再次沿用了两个“教育体系”的说法,但描述更为精炼——“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10]。这份报告亦为20世纪初终身教育政策的快速推进以及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确立了重要的导向与目标。
在国家政策支持和社会需求增长的背景下,地方层面的终身教育实践获得了明显进展。如上海市委、市政府发布的《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到2010年要初步建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框架;要建设既能提供学历教育,又能提供职业培训,还能开展休闲和文化教育的多样化、多层次、可开放的新型大学。这份指导意见充分说明,20世纪初我国终身教育思想已经在社会中得到了极大普及,实现终身教育目标也在社会发展中取得基本共识,学习型社会的建设、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也已经成为中央和地方进一步予以推进的实践目标。上述文件不仅明确了上海市构建学习型社会的具体要求和理论导向,而且也为落实和普及终身教育的实践活动提供了政策依据。在这一阶段,由社区学院牵头的社区教育、职业培训以及农村教育都得到了快速发展;除此之外,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发展,此时的终身教育实践亦开始更加关注老年群体。而将老年教育纳入构建学习型社会、实践终身教育的目标之一,也在客观上推进了老年大学的建立与发展。
1998年至2007年也是我国终身教育理论研究进入飞速发展的时期。这一阶段的相关文献数量激增,质量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对该阶段的文献运用CiteSpace可视化工具进行分析发现,彼时已经形成了以陈乃林、吴遵民、王庆、孙孔懿等人为代表的小范围的研究核心与作者群体,以及以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江苏教育委员会为代表的较有影响力的政府机构与合作团体。上述个人和研究机构群体的初步形成,标志着终身教育理论研究的核心力量已经出现并开始发挥作用(见图3)。由于研究群体的形成,终身教育理论研究的热点也开始聚焦,基本上围绕终身教育政策与实践开展的步伐而不断深入。比如,此时对终身学习、学习型社会、终身教育体系的研究已经成为新的理论研究热点。又如,徐明祥等人对构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的难点及对策问题进行了研究,指出建立终身教育体系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专门的机构行使统一规划和管理协调的职责,同时也呼吁需要终身教育立法并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11]。也有学者借鉴日本、欧美等先进国家的经验对我国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提出建议,如倡议借鉴欧美发展社区教育的实践经验来推进我国社区教育的发展,使社区教育成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架构终身教育立交桥的重要基础等[12]。
图3 1998-2007年终身教育研究发文机构合作分析图谱
四、2008年-2017年:终身教育发展的深化期
进入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以来,终身教育在我国政策化与法治化的进程有了加快的迹象。如自2010年开始,发展终身教育已经从一项教育政策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其不仅在党和政府有关宏观教育的政策文件中频频出现,同时也得到了政府实质性的有力支持。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时期陆续出台了众多实践性更强、举措也更为有针对性的政策。在这样一种形势之下,终身教育的立法化开始拉开帷幕,多部地方立法条例先后出台,全国性的立法也在积极酝酿之中。
2010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明确提出我国要“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同时也指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终身教育体系”[13]。《规划纲要》的这一发展目标已经把终身教育提升到了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高度。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这是我国《教育法》自1995年颁布实施二十年以来的第一次修订。相比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修正案将原有的“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修改为“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在第十八条新增的内容中,还将“学前教育”纳入了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这些变化都预示着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将向终身教育体系转型。修改后的第二十条则将第一款中的“成人教育”修改为“继续教育”,第二款内容不变,第三款中增加了“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的内容[14]。这两项立法条款均表明了党和政府对发展终身教育、构建学习型社会、完善国民教育体系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国家层面终身教育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亦开始启动,而地方层面的终身教育立法则在福建省、上海市、河北省、太原市、宁波市等地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①。终身教育地方条例的出台不仅为国家立法提供了借鉴与参考,同时也为地方实践的推进提供了立法的保障。
这一阶段的终身教育实践也呈现出一些新特征:(1)出现了一种新型的终身教育实践形态——开放大学;(2)创立了全国第一家学分银行——上海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3)社区教育亦有了新的进展——各类实验创新项目纷纷涌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曾明确要求办好开放大学。上海市随即以上海电视大学的开放教育为基础,逐步整合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校网络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等教育资源,在2010年7月23日成立了上海开放大学。开放大学被定位为面向每个人并影响到每个人终身的一种新型高等教育。与以前的电大相比,开放大学体现出更加开放(不用入学考试、注册入学)、更加注重学科建设(重点建设社会紧缺专业)的特点。2016年1月,《教育部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印发,其中特别指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的开放大学办学模式,满足全民学习、终身学习需要,建设学习型社会”。开放大学的建立无疑为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平台,同时也为满足广大市民的多元文化需求做出了贡献。
随着终身教育政策与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近十年来我国终身教育的理论研究也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深化期,主要表现为终身教育相关文献的数量和质量浮动变小且日趋稳定。运用CiteSpace工具对该阶段的相关文献进行分析表明,此时终身教育研究领域已经形成了以吴遵民、陈乃林等人为代表的较具专业性与权威性的核心作者群(见图4);华东师范大学以及几所广播电视大学则构成了该阶段终身教育研究的核心机构。通过该阶段关键词共现图谱(见图5)可以发现,对终身教育体系以及学习型社会的研究依然是热点内容之一;此外,该阶段还出现了一个新的热点——终身教育立法研究。相关文献不仅对我国终身教育立法予以了深入思考,而且还开展了国外终身教育立法的比较研究以及对国外终身教育立法经验的评述和借鉴等。
五、终身教育发展的中国经验
我国终身教育40年的发展历程,折射出一条从成人教育迈向终身教育进而面向终身学习的实践轨迹。在改革开放这一正确方向的指引下,我国终身教育只用了30余年的时间就后来居上,走过了欧美和日韩近50年的发展历程。尤其是在学习型社会的构建方面,我国更是践行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应该旨在保障公民学习权以及提高公民素养,实现人性健全、人格完善的价值取向与目标基础。这些成就的取得主要来源于四方面的条件与因素,这四点同时也是国际终身教育思潮在中国获得本土化经验的重要原因。
图4 2008-2017年终身教育研究的核心作者群体
图5 2008-2017年终身教育研究关键词共现图谱
其一,政府作为终身教育的推进主体,担负起了正确导向、积极引领、大力推进以及有作为、有担当的责任。从中国终身教育的发展历程来看,改革开放首先推动了成人教育的发展,继而为终身教育思想的导入奠定了基础。尤其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到21世纪以来,国家相继发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不仅强调了终身教育思想在教育改革中的重要价值,为终身教育探索期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生命力,同时也为各级政府在教育改革过程中融入终身教育理念提供了政策依据。
其二,民众的热烈响应与强烈期待是终身教育得以在中国快速发展的重要成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建设取得极大成就的同时,社会民众亦开始思考“小康”的含义,并在进一步追求精神教养的提升与生活品质精深的过程中确立起了终身教育的实践地位。首先,民众的内在需求是促进终身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如在终身教育发展的酝酿期,成人教育实践活动的兴起,就是为了满足当时人们对学习与工作的需求而产生的。其次,随着改革开放的整体推进与深入,经济发展的成就提升了人民群众整体的生活水平,民众对精神层面的需求随之旺盛。如当前社区教育的繁荣就充分说明了民众对个人精神生活品质提升的重视,这种需求亦成为中国终身教育发展的巨大动力。
其三,时代的发展确定了终身教育发展的价值基础。推动终身教育发展的根本目的不仅是促进经济发展或国家繁荣,它还应基于一种非功利性目的,即通过教育完善个人的人格和品性,使之成为一个真正具有生命内涵、积极向上并富有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的合格公民。在中国,终身教育又与人性的完善与培养合格公民联系在了一起,如在法律层面强调对公民受教育权的保障、在社会层面落实教育公平的理念。这些都是在终身教育的实践过程中摸索出来的中国经验。
其四,学术界的积极呼应与研究精进,也是终身教育发展的中国经验之一。无论是在改革开放伊始引入终身教育理念之初,还是在深入推进终身教育发展的政策研究中,学术界都始终走在理论研究的前沿,并与一线的实践工作者紧密合作,积极解读政策,及时传达民声,从而保证了终身教育的发展始终沿着一条上通下达、上下一心的正确轨道前行。
结语
改革开放的40年,是我国终身教育在政策、理论以及实践等方面取得巨大进步并体现出中国特色发展特征的40年。展望未来,我们仍然需要继续为终身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开展提供政策支持与立法保障。在理论上要进一步厘清终身教育体系与国民教育体系之间的关系;从顶层设计上打破教育资源融通的制度壁垒,做好搭建终身教育立交桥的衔接工作;尤其需要加快国家终身教育立法的进程,以尽快实现终身教育的法制化目标。由此才能促进中国终身教育的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教育的需要。
注释
①2005年福建省通过了《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2011年上海市通过了《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2012年9月太原市通过了《太原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2014年5月河北省通过了《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同年10月宁波市通过了《宁波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