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央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思考
——以江华县为例
2018-12-07
一、江华县金融精准扶贫基本情况
江华县地处湖南省最南端,拥有土地面积3248平方公里,是革命老区县、库区移民县、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湖南省唯一的瑶族自治县。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7741户103477人,贫困村112个,扶贫攻坚战任务艰巨。
为积极做好金融扶贫工作,人行江华支行坚持“政府主导、央行牵头、部门联动、金融参与”的工作思路,发挥扶贫再贷款的作用,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江华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加强扶贫工作信息交流,促进形成金融扶贫合力机制。一是创新移民安置建房专项贷款。结合涔天河库区移民搬迁,政府将移民新村作为具有瑶族特色的旅游风情小镇来打造,以库区旅游产业推动异地搬迁扶贫,确保移民户特别是贫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为解决旅游风情小镇建设资金不足问题,人行江华支行主动介入,推动以政府名义出台《江华县关于金融支持涔天河水库移民安置的指导意见》,明确由县财政拿出500万元设立贷款风险担保基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农商行按照优惠利率为库区移民量身订做“移民安置建房专项贷款”。截止2017年12月末,江华农商行已为3974户移民户发放贷款36324万元。下一步将以推出库区旅游产业推动移民异地搬迁扶贫机制,具有民族特色的水口移民新镇目前已基本成形,再过一年,一座座崭新的瑶族风情小镇将呈现在众人面前。二是创新金融产业扶贫兜底特困人员脱贫。为解决全县1.8万名特困人口的脱贫问题,进一步创新金融产业扶贫模式,即由县政府成立扶贫开发公司,并与温氏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设一个年出栏二十万头的牲猪养殖基地,对接扶持1.8万名老、弱、病、残兜底一批的特困人口,由兜底一批的贫困人口人均申请贷款1万元,共计1.8亿元投入基地建设,项目建成运行后前三年贫困人口每人每年享受300元扶持,第4年开始至第20年每人每年享受1080元扶持。项目由县扶贫办、各相关乡镇、贫困人口、扶贫开发公司、县农商行签订五方协议,贫困人口负责申请贷款和享受分红、扶贫公司负责使用贷款和还本付息、政府和温氏公司负责担保,省扶贫办财政资金贴息三年,人民银行对农商行发放扶贫再贷款1.8亿元予以支持。至2017年12月末,已发放该类贷款3186笔,共计1.55万元。三是创新小额信贷模式参与社会大扶贫。小额信贷模式有两类:一类是,自贷自用贫困农户信用贷款。该类贷款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农户的个性化需求对自主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发放1-5万小额信用贷款。截至12月末,江华农商行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自贷自用贫困农户信用贷款440笔,金额1786万元。另一类是,分贷统还模式,以产业链带动企业贷款。向全县公开选择经济组织,参与社会大扶贫,统用贫困户贷款,固定扶持贫困户,带动他们发展产业或通过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目前全县有8家扶贫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江华农商行按扶贫再贷款要求按三年期基准利率已向两家公司发放2150万元贷款,帮扶贫困人口2500人,每年每人可享受1242元。四是创新以金融产业推动贫困妇女脱贫。2016年,为解决全县29933名贫困妇女的脱贫问题,人行江华支行立足县政府借力金融资本市场脱贫攻坚的这一实际,主动对接,组织召开政、银联席会,与县政府办、扶贫办、各涉农银行金融机构深入研究探讨并确定了贫困妇女金融产业扶贫的实施方案:即由政府设立风险补偿基金、财政资金贴息、扶贫企业担保,贫困妇女作为借款主体,县农行按照人均1万元的标准提供2.99亿元妇女专项扶贫贷款,贷款资金投入到县政府成立的扶贫开发公司,扶贫开发公司与“江华创业投资发展基金”合作投资,20年内平均每年给予农村贫困妇女不少于900元的固定分红收益,并代其偿还贷款本息,从源头上帮助贫困妇女脱贫。自2016年12月份该项工作开展以来,该类扶贫信贷产品颇受各乡镇贫困妇女欢迎,各乡镇贫困妇女积极提交申请,该项扶贫工作开展快速有序。截止2017年12月末,已发放该类贷款10186笔,金额1.44亿元。五是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人行江华支行完成了112个金融扶贫服务站建站任务,目前,全县112个金融扶贫服务站已有21个实现了三站融合,即是以助农取现、转账查询、农户信用评级、受理贷款申请、金融知识宣传和电子商务为一体的综合便民服务站。其余基本实现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的两站融合,或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服务站的两站融合。以上11个站点,1-12月交易额242万元,是融合前的11.5倍。统计显示,2017年,商户营业额同比增长1倍以上的服务站达12家。综合服务站对银行同类业务的柜面替代率达到15%-25%,已成为涉农金融机构拓展农村业务的前沿阵地。县农业银行实施普及金穗惠农通,提供助农取款、银行卡查询、汇款、缴费等服务,将金融服务延伸到农民家门口,目前已布点101个;建设银行推广“金湘通服务”工程,将手机开卡、话费充值等通信服务纳入三站功能,目前已布点21个;邮储银行发展“三站+物流”,为村民提供包裹快递、代缴话费、水电费,代购火车票、飞机票等服务,目前已建成36个。县农业银行与江华县互联旺电商服务平台合作,推出农户订单贷款,每户贷款5-30万元,今年累计为204户贷款2105万元。人行江华支行着力建设了牛牯岭苦茶基地三站示范点。兴建、融合三站4家,支持九龙井茶叶公司“两民”企业贷款580万元,用于更新制茶设备,提升加工工艺。为基地周边茶农704人,提供每人每年1万元“富农信用贷”,用于扩大家庭种茶规模。在金融扶贫推动,支付服务助力和电商销售带动下,2017年,“江华苦茶”以1.86亿元品牌价值入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湖南省仅2项农产品入围)。
二、2017年江华县金融精准扶贫变化情况
1.金融精准扶贫贷款情况。2017年辖区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为199010万元,较去年增加41452万元,增速达到26.31%,增长幅度较大,极大地满足了农村贫困户的贷款需求。
2.建档立卡人口脱贫情况。2017年辖区建档立卡人口27741户,建档率达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贷款余额为24146万元,较去年增加11239万元,增速达到87.07%,金融精准扶贫的有效着力点。
3.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变化情况。2017年辖区农村金融网点ATM机66台,POS机及电话支付终端1746台,遍布全县所有乡镇及部份行政村,加之三站融合的建设,大大改善了农村支付环境,满足了农村金融支付的需求。
4.金融生态环境变化情况。通过地方政府的指导和人行金融精准扶贫政策的全面宣传,充分发挥“省级金融生态安全区”这一金字招牌效应,创建了“九恒集团征信文化基地示范点”,辖区内金融生态环境极大的得到了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1.贫困地区农村产业结构相对单一。金融扶贫信贷投入缺乏可靠载体,贫困户与扶贫产业对接成效不高,且贫困农户普遍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贫困地区受地理位置的影响,多为发展农业种养殖的基础阶段,难以形成规模性生产经营,产业链条不够完善,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不够,导致却反市场竞争力,未达到“面”的扶贫,成产出来的产品销售受到影响,进而打击农户的积极性,也达不到可持续脱贫的效果。
2.担保机制不健全。当前,贫困地区普遍没有商业性担保公司,政策性担保公司也出项只是挂名的现象,无具体实效,政府给予的担保补偿基金较少,且实际发生违约情况时未启动担保补偿基金,为放贷银行带来很大的压力。
3.扶贫再贷款期限与农商行发放扶贫贷款期限不匹配。扶贫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短期见效。多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大多数是以3年期为主的小额信用贷款,扶贫再贷款虽可展期最长时间达5年,但是展期手续繁琐。
4.扶贫再贷款要求执行的利率局限性。江华农商行发放的贷款是以三年期为主的,利率按三年期基准利率执行,而人行扶贫再贷款规定的利率为一年期的基准贷款,江华农商行难以达到。
5.贫困户对扶贫政策理解不透彻,还款意识不强。部分贫困户对扶贫信贷政策不了解,认为是无偿资金,欠缺还款意识,加之贫困户经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扶贫贷款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6.信贷风险的担忧和相关激励机制不健全。当前,部分金融机构实行了相应的问责程序,对一线人员营销带来很大压力,不可避免的传导到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来。另外,政府部门针对贫困户贷款推出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影响了金融机构扶贫信贷投放的积极性。
7.国有商业银行参与度不高。国有商业银行对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投放较少,且国有商业银行针对贫困地区金融扶贫信贷产品较少,没有充分发挥金融扶贫工作的优势。
8.政府与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在信息沟对接沟通中,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出现沟通衔接不畅,在扶贫产业、项目及资金等方面信息不共享,政府部分工作人员对金融产业政策和扶贫信贷产品缺乏认识,在扶贫项目介绍时不能做到很好的引导。
三、建议
1.推动金融精准扶贫“四单”机制。一是单列信贷资源。每家银行在信贷盘子中切出一块,专项用于扶贫贷款,单独统计,加大政策性银行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投放。二是单设考核机制。对于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等金融扶贫信贷产品单列出来考核,对金融扶贫信贷产品不良贷款设置一定的容忍额度。三是单设扶贫信贷机构。特别是涉农机构,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设置专人转岗,方便对金融扶贫服务工作的统筹安排。四是单独研发金融扶贫信贷产品。各金融机构要积极研发精准扶贫产品,以满足贫困地区和人群的金融扶贫需求。
2.加大保险行业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的支持力度。大部分贫困人口是因病或因灾致贫,将保险行业拉入金融精准扶贫队伍,为贫困农户生产生活的提供强有力保障。
3.加强金融精准扶贫宣传力度。加强多层级金融精准扶贫宣传,充分利用服务站为宣传阵地,主动走进贫困农户家中,带去金融扶贫知识,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方式。
4.对金融扶贫信贷产品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对金融扶贫信贷产品在享受政府补偿金的基础上,再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增强金融机构活力,壮大金融扶贫资金力量,推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不断新进展。
5.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为更好的做到精准扶贫,政府部门要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学习意识,及时的因地制宜的推介既符合贫困农户,又达到信贷产品条件的项目,争取实现可持续脱贫。
6.提高和改善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按照国家金融精准扶贫有关开发的工作要求,以贫困农户为出发点,创新信贷产品,有效整合资源,找准突破点,做好真正的精准扶贫。人民银行要完善扶贫再贷款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金融扶贫主力军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江华支行,湖南永州42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