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边远地区金融扶贫的思考
2018-12-07
1.引言
青海省是我国第二大藏族聚居区,全省共有六个藏族自治州,藏族聚居地面积更是达到六十九点七万平方公里,占据全省面积的近97%,藏族人口占据青海省人口的37.5%。并且,青海省的独特地理位置使得省内具有高寒缺氧,生态环境较差,基础设施不足,经济发展落后等特点,平均海拔3300多米导致青海省的扶贫工作开展困难,设备建设更加具有挑战性,使其成为了较为特殊的贫困地区。青海省的扶贫开发工作可以有效的消除区域贫困,从而维持社会的稳定和谐,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国家新一轮的扶贫开发号召下,主要是针对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人民平等的参与国家的现代化进程,让全国人民共同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国务院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刚要》、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都说明了金融业需要在扶贫开发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要求切实落实金融部门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责任与工作。因此,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其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需要不断完善扶贫机制,做好联动扶贫开发工作,使得本部门能够更好的帮扶贫苦地区脱离贫困,并通过提高金融服务的渗透率和覆盖面积,从而使得贫困地区的人民也可以享受到金融服务。总之,如何进行金融扶贫成为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必经之路,成为了扩大社会扶贫工作影响的必由之路。
2.青海省藏族聚居地金融发展现状
我国共有十个藏族自治州,其中青海省占据了其中的六个,分别是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因此,青海省成为了我国第二大的藏族聚居区。其中青海藏区共有33个县级单位,223个乡镇,以及1648个行政村,人口共计二百零四万人,占据全省人口的34%,但同时,贫困人口16万户,共计五十二万人,贫困率更是高达百分之十三点二,超出全国平均水平6.5个百分点。同时,青海省还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其中平均海拔高达3300米,因此造成了高原缺氧等情况的发生。同时,青海藏区处于一种特殊的地带,是集民族地区、生态保护区、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为一体的独特地区,并且集中体现在经济基础薄弱、生态环境容易受到影响、需要扶贫的范围巨大、贫困程度较深、扶贫难度巨大,因此扶贫的成本也较高,需要加大扶贫力度,探讨扶贫策略与手段。
3.青海省金融发展现状
3.1 增加金融供给,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最近几年,青海省政府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同时鼓励各种金融机构入驻贫困地区,其中,青海银行在玉树、海东、海南、海西、海北和格尔木建设了六家分行,并组建了柴达木、格尔木、共和、玉树、互助、大同和门源等七家农村商业银行;同时,引进了较多的证劵和保险机构的营业点,为贫困地区提供了多元化、多方位的金融服务;并且,还促进了各种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快速发展。从而全面缓解贫困地区的金融机构单一、网点覆盖率不高的缺点。
3.2 发展移动金融,改善基础金融服务
针对青海地区的面积较大、交通较为困难、贫困地区缺乏金融服务的实际情况,青海省金融机构利用“POS机+转账电话”的双重服务体系设立了4778个高效率、低成本的金融服务点,海拔四千米以上的服务点达到九十余个,乡镇覆盖率高达百分之百,其中村级覆盖率超过了百分之八十,从而实现了村民享受“远不出乡,进不出村”的金融服务,并可以便捷的实现小额取现、查询业务等各种业务服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偏远农牧区金融服务缺乏的现象。
3.3 发展绿色金融,促进绿色金融产业
针对青海省独特的地理位置,对金融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完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根据青海省政府批转的《关于推动全省加快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移动金融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实施意见》等方案,着重完善本省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
(2)强化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根据对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所作出的绿色信贷政策所显示的效果进行评估后,可以有效得到循环经济建设重点领域中信贷支持、货币信贷政策执行、相关支持领域信贷投放和节能减排信贷投放等四个方面的评估结果。其中,本省绿色贷款余额高达二千余亿元,占据各项贷款余额的近百分之四十。
3.4 建设信用体系,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1)促进偏远地区的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开展各类农村经济主体信用创评工作,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从而扩大信用创建覆盖面。全省目前建立农户信用档案高达八十余万份,所占比例高达百分之八十。
(2)促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设立专营机构、发展批量化企业信贷模式来鼓励中小微企业的信用培植工程,同时政府积极推出“科技金融贷”、“青创中银帮”和“商贸集群贷”等信贷产品提高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其中,全省微小企业贷款余额已经达到九百亿元。
4.目前青海省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4.1 金融服务成本偏高
由于青海省存在幅员辽阔、人员稀少等特点,因此要求金融机构扩大服务半径,进而使得当地金融机构的服务成本远远高于内地地区。根据有关调查,青海农牧区的金融网点平均服务面积要达到近两千平方公里;平均每个金融服务人员要对四百五十二人负责,服务范围高达165平方公里。同时,由于本省独特的地理气候环境,经营风险远远高于东南地区,使得很多金融机构退避三舍,使得青海农牧区金融机构种类单一,仍然以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等为主要金融机构。
4.2 产权发展滞后使得“两权”贷款进展缓慢
由于本省农牧区的草场经营权、住房产权、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市场发展相对其它地区较为落后,并没有建立有效的产权流动交易和抵押登记服务平台,导致确权、登记、流转、评估等各个环节工作还有欠缺。这就使得该地区经验不足,难以精准的把握“两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从而限制了抵押贷款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4.3 风险分担机制缺乏
由于农牧业的经营风险较其他产业高,尤其是在青海农牧区的地理环节和气候环境更为恶劣的情况下,因此,需要金融机构面对更大的经营风险。一方面,一些地区的财政自筹建立的风险保证基金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容易形成“承诺易,兑现难”的局面。另一方面,还需要全面建立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保证等市场化的化解机制,从而进一步落实和发展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
4.4 贫困地区的金融意识淡薄
由于部分地方部门习惯于依靠财政转移支付,对金融负债的了解甚少,导致金融意识发展缓慢,因此,一些企业和个人也对金融行业知之甚少,从而导致对金融行业的积极性不足。更有甚者,一些贫困地区的农牧民将金融信贷与政府救济混为一谈,从而对金融机构的支农扶贫活动的正常进行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4.5 金融知识普及不足
由于青海省地广人稀,居民居住较为分散、受教育程度较低、消息较为闭塞,对金融知识的掌握程度也不高,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不甚了解,使得金融扶贫工作存在巨大的困难。
5.政策建议
5.1 健全偏远地区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扶贫的首要任务是充分对现有金融机构的作用进行发挥,尤其是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对贫困地区的农业综合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方面的作用。通过鼓励国有银行对金融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全面利用金融扶贫中的优惠政策降低其盈利性指标,从而弥补国有银行在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损失,并适当扩大国有银行对县级支行的授信授权,使其可以拿出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来支持贫困地区的脱贫工作;其二则需要发挥邮政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主力军作用,建立合适的担保机制,着力推广小额信贷;第三,通过设立青海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担保公司和小额信贷公司充分发挥中小微金融机构的灵活性,推广金融服务,引导合法、正规的民间金融,充分满足贫困户的金融需求,全面实现小康,从而避免返贫现象的出现。
5.2 丰富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在开发新的扶贫项目的过程中,需要将大数据和当地的特色产业结合,然后用地方特色产业推动地方主导产业的发展,并能够利用大数据对当地的产业情况以及贫困人员的现状进行分析,从而对金融机构的扶贫项目进行指导,从而可以使得金融机构根据藏区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定做适合青海贫困地区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5.3 健全农业保险
由于青海省独特的地理环境,因此自然灾害也时常发生,直接影响了当地农民的正常生活,尤其是果洛地区和玉树地区,地震和雪灾等自然灾害会影响当地农业和畜牧业的正常发展,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产生了极大的威胁。因此,需要加大对青海省藏区的政策性保险力度,从而保证贫困山区的人民可以解决基本的生活能力,并需要在当地推进商业保险,从而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资金和险种进行补充。
5.4 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
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作为我国经济体制建设的一项重要目标和任务直接关系到是否能够形成良好的市场经济信用氛围,在金融扶贫的过程中,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其建设良好信用环境的作用,对恶意骗取扶贫资金、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贫困人员进行建档和处罚,并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充分倡导贫困地区人员的信用观念、培育其信用需求、加强其信用管理,从而保证金融扶贫工作的有序进行。
6.结语
由于青海省藏区的独特地理位置,金融扶贫工作势在必行,建立有效的扶贫对策是帮助当地人民脱贫的重要基础,也对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金融机构积极制定和推广各种适合青海省贫困地区的金融产品,从而有效的帮助当地人民脱离贫困,最大化的避免由于自然灾害所带来的的居民生命财产损失。本文通过对青海省藏族聚居地的贫困状况、金融状况和经济开发状况的叙述,指出其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关于对青海省金融扶贫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发挥良好的作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树市分行,青海玉树8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