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六书”假借及其与通假的区别
2018-09-10唐荣
内容摘要:“六书”假借是给词配备书面专用文字的一种方法。“六书”假借所借字是借表之词的常规用字。“六书”假借的出现和运用,弥补了表意造字的不足,而假借所致文字职能的交接转移属于古今字的范畴,临时借用属于通假字的范畴。
关键词:“六书” 假借 通假 本字 常规用字
假借是怎样一种表意形式呢?《說文·叙》“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1】25是说语言中的某词本来没有字来进行表示,相反,我们使用现有的单词来记录语言中的另一个音节或近单词的现象。
假借现象在古书的运用中十分复杂,除了本文所要探讨的“六书假借”(“本无其字的假借”)之外,还分为“本有其字的假借”。“本有其字的假借”是指某个词本来有专门的某个字对其进行表示,但却不用,而是借用了另外一个音同或者音近的字来表示的情况。【2】这类假借同时又有临时借用和久假不归的两种情况,加之假借字往往与古今字和通假字含糊不清,界线不明确,所以这样往往使人不能很准确的对其三种字加以区分。所以本文以“六书”假借为中心,对其进行简要的讨论。
一.“六书”假借的实质
“六书”假借是满足书面记词的需要,实现书面语词有定字,字表专词的重要手段。在学术界关于“六书”假借有两种不同的说法,“六书”假借是属于造字法呢还是属于用字法呢。汉代人将“六书”假借与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一起视为“造字之本”,汉代人这样进行分类是着眼于汉字的记词功能,是从写词法的角度看待“六书”假借而得出的结论;而清代人戴震则认为“六书”假借是属于“用字法”的范畴,戴震提出了“四体二用”说,他将“六书”划分成了两个层面,认为“六书”中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属于造字法的范畴,而“六书”中的转注与假借是属于用字法的范畴。[3]342-354“四体二用”则是以字体结构为着眼点,用静止的、共时的眼光看问题从而所得出的结论。以上对“六书”假借的不同说法都是有道理的,二者的不同之处只是将记词的两种手段进行了区别。
“六书”假借很好的解决了某些词无字可记的局面,而在这一点上它是一种和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同样重要的写词法,而汉代人将“六书”假借视为造字法,正是强调了写词法的作用。[4]157-163之所以有人认为“六书”假借是不造字的造字法,这种理解也是说得通的,因为“六书”假借的确不造字,它只是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为某个词进行记录,而造字的目的也是为了书面记词的需要,二者之间并不冲突。而“六书”假借与其他类别的假借现象却有本质的不同,就拿“六书”假借(又称本无其字的假借)和“本有其字”的假借进行对比:“六书”假借是为“造字”标词的一种手段,为了能够创建新的字词关系,[5]而“本无其字”的假借则是改字标词,往往是对已有字词关系的破坏,区别为职能的转移交接以及临时性的替代两种情况,正因为如此在一定程度上使我们不能够准确地区别古今字和通假字。
二.“六书”假借的作用
文字的记录作用是第一位的,文字作为社会记录的交际工具,文字符号系统越来越适应语言。[3]25-27语言从产生之日起就是以声音为外壳,以意义为内容的,人们在口头交际中是用一连串的和意义结合的声音信号来传递信息的,在语言中,语音既是词的体现形式,又是词的传递形式。
在没有文字的时代创造文字,只有象形一种途径,在记忆和联想的前提下,图象字对提示事件、提示语句是可以胜任的,但是当准确地记录事件、记录语句的要求提到历史日程之后,或者说当社会要求不仅要朦胧地提示事件、语句,而且要求“提示”词时,图象字就遇到了不能或难以逾越的障碍,因为有些词是可以画出来被人理解的,但有的词就很难画出其词义,或者说根本就无法画出它所要表达的词义。从图画文字向象形文字的过程中,假借以词结合的图象的存在为条件,极大的推动字、词的结合,“假借”使记录语言中所有的词,使记录图象所无法记录、无法辨别的词成为可能。
“六书”假借是直接运用已有的现成字来书写“本无其字”之词的方法,期间是不产生新的字形,这在汉字形成体系和体系发展的过程中都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就目前来说,有人将汉字的构行情况分为十种之多,但是汉字构形的手段极其发法再多,也无法取代假借的作用。假借可以给语言中一些意义较虚的实词及其虚词寻找书写符号,这是很难用简单的图画方式来进行表达的。[4]157-163之前的文字学家都习惯的认为,“假借”是在象形文字中最后出现的,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假借”在各种“六书”排行中都是处于倒数的位置,而这一观点可以说是一个绝大的误解,从历史的角度上来说,“假借”不是象形文字的一种产物,与其相反的是,象形文字体系则是“假借”的产儿,从“假借”产生起,图画文字就向记言的象形文字突飞猛进了,“假借”使字和词结下了牢固的关系,使按语言顺序进行记录成为可能,假借加速了图象与词的结合速度。随着国家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大力发展,社会中出现的新事物也越来越多,各个名族的自身方言也越来越丰富,这个时候汉语书面语则对一部分方言词以及大量外来词的吸收,而在语言中往往有相当一部分的词是很难用表意或形声的手法来进行配备文字的,这时假借记词的方法就会显得十分重要。
“六书”假借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可以节制字量,因为“六书”假借的是一种不构成新字的用字记词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控制新词的字量,书面表达中也需要有专有的文字来进行记录,但如果每个意义都造一个新字,那么它的数量将会无限性的扩大,而假借则是可以使已经产生的字在附有新的含义,附有新的职能,并大大的提高了对原有字的使用率,这样很好的满足了社会对用字的需求,又没有增加过多的新字。
三.“六书”假借与通假的区别
通假是指某个词本来有专造字或专用假借的情况下,放着不用,而去借用另一个字来对该词进行表示,而所借用的这个字仅仅只是起这临时、偶尔记录的作用,成为该词的某一义项,人们往往将临时借用、偶尔记录的这类字成为“别字”,它不能成为该词的常规用字,而原来用来记录该词的字的职能并没有因此发生变化,继而还是该词的专用字,一般成为“本字”。[6]174通假字与其“本字”的常规职能是不相同的,通假字与借表之词的意义无关,不是借表之词的常规用字,通假字与其本字都是甲乙两字记录一词(或者一个义项),而从用字的属性看,可能一是本字,一是假借字,可能都是假借字。
对于“通假”产生的原因,人们通常有不同的观念,第一种观念是认为古代字少;第二种观念是认为用字讹误;第三种观念是认为舍繁趋简;第四种观念是认为提笔忘字,但这四种观念似乎都不能夠很好的证明“通假”产生的原因。第一种观念认为古代字少是显然不成立的,因为“通假”往往是放着专用字不用,而是借用另一个字来表示该词,显然与字少无关。第二种观念认为是因为写白字的观念,而这一理由也不成立,“用字讹误”这是现代人词有定序,字代定词的观念,是后代人养成了正书的观念,从而得出的结论,显然也不符合其产生的原因。第三、四种观念是可以说明“通假”产生的次要原因,而不是其主要原因。王凤阳在《汉字学》一书中提出,他认为“通假”现象的大量出现,唯一合理的解释是:这是时代的用字习惯,如果我们不这样去看,我们就无法理解为什么秦汉以前的人好“写错别字”、好“提笔忘字”,而唐宋之后的人记性就突然好起来了,因为在隋唐之后,人们除了沿用古人已有的通假字之外,隋唐之后的人们基本上几乎不再产生新的通假字了,出现通假现象的都被视为写别字,正是由于这种时代用字的习惯的产生。[3]400-404本有其字的“通假”现象的大量出现和广泛地沿用,在文字史上,“通假”是象声写词法扩大应用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它标志着象声写词法对形象写词法的突破。象形文字是为区别词而制订的文字,“通假”虽然扩大了以声表词的范围,但是也并没有改变汉字作为区别词的文字性质,而“假借”虽然是借用已有的字形表音的,但总的来说,它还是为了表词的,只是“假借”所表的是象形文字无能表达的词而已,在这一点上“通假”和“假借”和表音文字里的音素或音节符号有着本质的区别。
“六书”假借在使用上的总特点是,它与借表之词在字词关系上的相对稳定性与约定俗成性,“六书”假借字相当于后代所说的常规用字,所借表之词的意义成为该假借字的义项,即假借义,与字形稳固地结合在了一起。[4]157-163“通假”都是发生在某词已经有了本字,即通行正字的前提下,而且通假字都是假借性质的字,在这一点上是与“六书”假借(本无其字的假借)有所不同。如果从古今用字即历时的角度来看,会发现通假字的使用只是偶然的、临时的,它始终没有取得该词的通行正字的资格,如果称该字为通假字,那么它肯定还有另外一个字是作为该词的通行正字的,而且并在社会上广泛使用,“本有其字,依声托事”的假借,是不是通假字,还需要看它是否取得了后代记录该词的通行正字的资格,如果没有取得该资格,则就只能看作临时、偶然借用的情况,这便是通假字。
参考文献
[1]王平.《说文》研读[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姚玮.《六书古微》研究[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09.
[3]王凤阳.汉字学[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9.
[4]刘忠华.古代汉语文字探索[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8.
[5]陈壬秋.古音通假浅说[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02):99-106.
[6]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基金项目:陕西理工大学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SLGYCX1810).
(作者介绍:唐荣,陕西理工大学在读硕士,从事汉语言文字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