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同堂教学模式及其在法学教学中的构建研究
2018-09-10刘玉林
刘玉林
摘 要:双师同堂教学模式是指在同一教学场域内,两位专家对学生群体进行多元化内容教学的作业活动。双师同堂教学模式应用在法学教学活动中可衍生出理论与实践专家同堂、实体法与程序法任课教师同堂、讲授与辅导教师同堂三种基本类型。在法学双师同堂课堂上,具体又可分为协助式、对分式和访谈式同堂教学三种模式。双师同堂教学模式注重能力目标的强化,实现不同学科之间交叉与融合,有利于师资层级立体化,进而达到全面提升法学学生综合素养的目标。
关键词:双师同堂;法学教学模式;综合能力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8)19-0079-03
Abstract: The two-professional teachers teaching mode refers to two experts teaching diversified contents to students in one class. The two-professional teacher teaching mode of law class includes theory and practice experts teaching mode, substantive and procedural law teaching mode and lecturing teachers and tutors teaching mode. In the law class, it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modes: assistant-type, parent-type and interview teaching mode. The two-professional teachers teaching mode pay attention to the strengthening ability goal and achieves interdisciplinary and integration between different disciplines. It can optimize teacher resources and finally can achieve the goal of improving students' comprehensive ability.
Keywords: two-professional teachers teaching; legal education mode; comprehensive ability
一、雙师同堂教学模式的内涵
双师同堂教学模式作为一种革新的教学模式,属于广义上的合作教学法或协同教学法,它是指在同一教学场域内,两位专家对学生群体进行多元化内容教学的作业活动。双师同堂教学由两位教师一起承担一组学生全部或者其中重要的教学部分。双师同堂教学模式不但体现了团队教学的观念,而且有利于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最终能够使学生获益。[1]
双师同堂教学模式的基本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教师之间的协作性。双师同堂教学模式首先是教师之间的相互协作,就教学中的重点内容通过事先沟通和准备,分工协作完成整个课堂的教学。第二,授课内容的专业性。由于不同教师有不同研究领域和研究专长,由擅长某部分内容的教师讲授其专长的内容,更能体现教学的专业性。第三,授课内容的丰富性。学生在课堂上可接受来自不同教师对某一知识的不同讲解,可在一定程度上启迪学生的思维,促进学生的进一步思考。第四,知识传输的多元性。双师同堂教学模式改变了传统授课模式的单向传输性,师生之间、师师之间交流互动,促进了知识的多向流动,进而增加了知识的可接受度与接受效率。
二、双师同堂教学模式于法学教学之功用
针对我国法学教育的特点,将双师同堂教学模式应用于法学教学活动中,其功用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助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全面提升学生的法学综合素养
法学教育在我国虽然遍地开花,但是法学教育的质量确是参差不齐的。很多开设了法学专业的高校的法学教育质量有待提高。即便从整体上看法学教育的质量,仍然存在培养模式单一、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等问题,学生毕业后对于社会的适应能力不足、就业能力差也成为法学教育的一大弊病。因此,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的亟待改革。双师同堂教学模式的应用,也作为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式之一,在夯实专业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引进实务、实践专家,提高学生的应用技能,全面提升法学学生的综合能力。
(二)有利于师资的有效整合,实现优秀师资的良好配置,真正实现教学相长
在传统法学教育的模式之下,由一位教师进行授课,教师也仅能收到学生的单方反馈,而且这种反馈也往往是有限的。但在双师同堂教学模式之下,由两位教师从不同的角度对同一内容展开讲授,教师得到的反馈将使多元的。教师一方面可以旁观者的视角从授课技巧、授课风格等方面学习,另一方面还可从专业知识的角度进行思想知识的交流和碰撞,从而全方位提升教师的授课技能和专业知识水平,真正实现教师资源的多元互补。此种在教学中互相成长的过程,无论对于教师而言,还是对于学生而言,都是大有裨益的,从而实现教学效果的整合互益。[2]
(三)达到师生立体互动,提升课堂信息的接受度与效率,启迪学生思维
传统法学授课方式下知识传输是单向的,教师在课堂上输出知识,学生被动接受知识。这种单向的知识传输往往是枯燥的,很容易造成传输不畅或接收不畅的情况。在双师同堂的模式之下,由于加入了一位甚至多位讲授教师,学生对于教师的角色定位有了重新认识,至少不再是“一言堂”的“独角戏”,取而代之的是具有对抗性或者协作性的“竞争者”或“合作者”,这能从心理上改变学生对于接受知识的认知。由两位或多位教师的对于某一知识进行讲授,改变了传统单向知识传输方式,传输方式变为多元化,进一步丰富了学生接受知识的路径,从而提高了知识的接受度。
三、双师同堂教学模式对传统法学教学模式之突破
(一)在教学目标上,以知识目标为基础,注重能力目标的强化
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通过“试题分数论英雄”,学生往往也更加注重如何得高分,从而忽略了法学学科的实践性特征;虽然试题可以通过案例的方式来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但毕竟只是停留在文字能力的层级。通过双师同堂的教学以及相应的案例综合考评机制,让学生在掌握具体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实践专家的对具体案例的讲授,获得书本之外的社会信息以及不同领域的相关知识;通过实践专家指导的模拟处理案件的整个过程,使学生锻炼全方位的处理案件、解决纠纷的能力。
(二)在教学计划上,打破原有课程框架体系,实现不同学科之间交叉与融合
传统的法学教育的教学计划,均将理论课程和实务课程、实体法课程和程序法课程分开安排,教师课堂的讲授上,也基本按照传统学科分类分开讲授,但这似乎不符合法学学科培养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基本目标,也不符合法学教育的基本规律。在双师同堂教学模式之下,在教学计划的制定上,应打破原有教学计划中各传统学科“各自为政”的状态,[3]扩大原有理论课程的学时,在传统理论课程之中增加实务课程;在传统实体法课程与程序法课程讲授完毕后,增加相应实务课程,如民法实务、刑法实务等,实现不同学科之間的交叉与融合,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在培养方式上,以学习者为中心,学生的角色由“旁观者”、“旁听者”到“参与者”、“主宰者”转变
在双师同堂教学模式下,由于增加了大量的实务内容,这些教学案例需有学生课下先行阅读并归纳案例的主要内容和争议焦点,找出应该适用的法律条文,并尝试解决该实际问题。学生在从事这些活动的过程中,真正实现了学生身份从“旁观者”、“旁听者”到“参与者”、“裁判者”的转变;学生的心态也对应地从“我应该记住、理解”到“我要如何处理”转变,学生在学习中的“获得感”和“成就感”大大提升。
(四)在师资配备上,突破学科限制、引进实务专家,达到师资层级立体化、师资水平全面化
在双师同堂教学模式之下,由于打破了传统学科的划分,不同学科的教师同堂授课,使得各个教师之间的学术资源共享、学术水平提升;校外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仲裁员等实践专家结合自身专长和校内的理论专家同堂授课,使得实践和理论相互交融,既提升了校外实践专家的理论水平,又使校内专家拓宽视野,为学术研究增加实践素材,进而达到师资层级的立体化和师资水平的全面化。[4]
四、双师同堂教学模式应用于法学课堂之基本类型
(一)理论专家与实践专家同堂
法学是一门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学科。但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对于实践的接触过少,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对于学生毕业后从事法律工作、处理法律纠纷造成了一定障碍;这种障碍不但是现实层面的,也有相当程度的心理层面的,这也是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很少愿意直接从事律师工作的原因之一。这种理论与实践断层的现象必须从法学课堂上予以解决,方能培养具有处理法律纠纷、解决法律问题能力的学生。[5]双师同堂教学模式下,理论专家和实践专家同堂授课,让学生在课堂上对相关法律实践有明晰的认识和相应的锻炼,是对社会的提前认识和适应,有助于解决学生步入社会的能力障碍和心理障碍。
(二)实体法授课教师与程序法授课教师同堂
我国现行法学教学,从课程设置观之,一般在开设完实体法课程的下一学期开设程序法课程;从师资情况观之,从事实体法教学和研究的教师一般较少关注程序法,而从事程序法教学和研究的教师对实体法的关注不足。据此,无论是课程设置还是教师的本身能力,都人为的割裂了实体法与程序法,造成了实体法和程序法“两张皮”的现象。此与培养综合纠纷解决能力的目标背道而驰。法律纠纷的解决能力,不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简单相加,需要二者的有机融合,让学生真正学会如何在具体案件的司法程序中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在双师同堂模式之下,实体法授课教师与程序法授课教师针对某一具体案件从不同角度展开讲授,可使学生全方位了解案件以及知识的运用,还原了案件解决的完整过程和全部内容。此种授课方式不但可以使不同学科的教师之间产生思想的碰撞与观点的争鸣,还可使学生真正感受法律的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
(三)讲授教师与辅导教师同堂
对于基础知识的获取而言,直接的教师讲授依然是最直接有效的获取途径。在对双师同堂进行设计时,依然应考虑基础知识的传授和理论前沿的引导,不能为单纯为了训练学生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忽略了传统基础知识,毕竟法学的核心是法解释学。因此双师同堂模式之下,应配备具有专业基础知识和学术前沿的教师进行讲授,之后由具备一定前沿知识和实践知识的年轻教师进行辅导和答疑;辅导教师应针对主讲教师的讲授展开评述甚至是提出质疑,引导学生对知识内容做进一步深入思考。在主讲教师讲授完后的时间,辅导教师应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发言,针对理论知识或案例材料展开讨论,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五、双师同堂教学模式应用于法学课堂之模式构建
(一)协助式同堂教学模式
协助式同堂教学模式,顾名思义即由一位教师主讲,另一位教师协助的教学模式。协助式教学模式可以是一位资深理论专家主讲,另一位年轻教师协助;也可以是一位理论教师主讲,另一位实践专家协助;还可以是讲授教师主讲、辅导教师协助的模式。此种教学模式需两位教师共同备课、提前做好分工,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默契配合之下方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在协助式同堂教学模式之下,主讲教师负责讲授基础理论内容、重点难点内容或者理论前沿内容;协助教师负责配合主讲教授,进行基础理论知识详细讲解、重点难点内容辅导、理论前沿内容深化、案例知识解析等作业。
(二)对分式同堂教学模式
对分式同堂教学模式是指两位教师在课堂上对课程内容的各负责一半,各自就其负责的内容展开讲授,之后相互交流互动的模式。对分式不但是时间上的对分,更是内容上的对分。在教学内容上,可以是实体法内容和程序法内容的对分;可以是基础理论知识和前沿知识的对分;还可以是理论知识和案例知识的对分。
当然,对分式同堂教学模式不是单纯的“各行其道”,而要求在内容上相互契合,必须就某一主题同时展开讲授。在各自讲授完毕后,两位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反馈就该内容展开互动交流和评析,方能真正实现同堂教学之目的。
(三)访谈式同堂教学模式
访谈式同堂教学一般邀请本课程、本领域或相邻学科领域的知名理论、实践专家参与课堂教学,由主讲教师担任访谈人、相关专家作为被访谈人,就设定好的主题开展对话。
此種教学模式可借鉴访谈类的电视节目,两位教师以对话的形式就课堂内容展开,对话的内容可围绕本课程的前沿知识、学科背景知识、实践知识等。访谈结束后,可安排学生提问或讨论环节,使同学切实参与到访谈教学中来。
访谈式同堂教学模式,由于气氛轻松,再加之相关专家的个人魅力,可避免传统课堂一言堂的弊端,有效缓解课堂的枯燥氛围,使学生在轻松的氛围中获得相关知识。
六、结束语
双师同堂教学模式,虽然可使传统课堂由“单口相声”变为“对口相声”,有效缓解学生的“审美疲劳”、提高学习兴趣、改善学习氛围,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课程的所有内容都适合采取该种授课方式。教学方法或教学模式的创新应以传统课堂教学方式为根基,不能为了创新而将传统抛弃,否则有舍本逐末之嫌。在课程教学中,应根据课程性质、教学内容等适当选择是否采用新的教学方法或教学模式,唯此方能达到教学改革的真正目的。
参考文献:
[1]Bauwens & Hourcade. Cooperative teaching: Rebuilding the schoolhouse for all students[M].Austin,1995.TX:PRO-ED.
[2]付子堂.构建“多师同堂”协同教学模式[N].中国教育报,2013,25(6).
[3]王杏飞.“多师同堂”协同教学模式的路径透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4(8).
[4]唐力,刘有东.反思与改革:法学本科实践教学创新模式研究——以法律职业教育为视角的一种思考[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0(1).
[5]朱伯玉,徐德臣.双师同堂理论解构——以法学教育与定分止争内在逻辑为中心[J].河北法学,2015(12).